大法官指出,國家刑罰應有謙抑性,應處罰危害重大法益行為,而非用來懲罰損害個人感情的婚姻關係,否則就會干預人民隱私,嚴重侵害性自主權核心,且通姦相姦通常發生在私密領域,國家刑罰若長驅直入調查人民隱私,最後反而影響婚姻關係。
我國通姦罪施行於1935年,從未修正,而今大法官宣示違憲,6名聲請人將可持791號解釋,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19名法官手上「停止審理」的通姦案,則可判決無罪。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以通姦罪處罰偷吃出軌者,以相姦罪處罰第三者,最重均可處1年徒刑,#是目前世界上少數仍把通姦入罪的法規,法界長期以來都希望廢止,但礙於七成民意反對「沒人敢修」,而今大法官宣告違憲,等同立法機關解套,也讓不願意以刑罰插手家務事的法官及檢察官喘了一口氣。
刑法及刑訴法的主管機關分為法務部及司法院,兩機關將啟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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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大法官!除罪後不就鼓勵大家都要來外遇通姦了?」
「法律也沒規定不能吃屎,你怎麼沒吃?」
重點都在上面述說的了,花一點時間理解一下不難啊,而且還有民事可以處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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