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完工後,我終於看懂了!像是一個人在放鴿子。那麼,你覺得像什麼呢?
2021年4月11日,張哲生攝於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和西園路口,可以看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樓外牆上出現了以鳥為主題的公共藝術作品「即刻出動」;有人說這隻鳥像鴿子,也有人說像鳳凰,其實都合理,因為這棟大樓裡有警察局和消防隊,而警徽上頭有和平鴿,消防徽上則有浴火鳳凰。
事實上,在大樓轉角處的牆面上有一塊銘牌,說明著這件名為「即刻出動」的公共藝術作品:「警察與消防員總是在最前線的英雄,他們隨時蓄勢待發,不懈怠的形象,形成社區中一股安定的溫暖力量,作品中將警消們的忠心待命和執勤的身影佇立在街角,守護精神延伸向上幻化成展翅上騰的英姿,飛奔救援,侍立身影延伸至地面,與站在街口觀者身影連成一線,舉起手向守護英雄致敬吧!」
目前在臺灣若興辦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要依法辦理公共藝術,且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金額不得少於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而這棟大樓的造價是4億9092萬元,因此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預算至少要達到490萬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第1、2項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因此,若是重大公共工程內含有公有建築物者,其公共藝術經費之編列,應包含其公有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加上其餘重大公共工程造價之最低應編列額度。而興辦機關在編列建築工程預算時,應該同時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建築基地工程若為分期分區建造者,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3條之規定,其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可以依照建築或工程進度分期來執行。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訊(https://tinyurl.com/longshanpolice)顯示,2020年9月1日公告之「萬華分局與消防局龍山分隊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採購案」的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901,207元(490萬1207元),得標廠商為三三創設工作室,現場施工告示牌所記載的施工期間為2021年3月15日至4月9日。
2021年4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提及:萬華分局的公共藝術設置由文化部出資發包建造,預計在5月完工,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首座裝置公共藝術的分局。根據規定,警方動用建物造價百分之一價格的公共藝術,所以費用約490萬左右,而該藝術品從兩週前開始施工,先架設鐵片,最後再裝上「展翅高飛」的鴿子主體。萬華分局透露,作品名稱為「即刻出動」,未來正式啟用,配合LED的燈光效果會更佳絢麗,且萬華分局隔壁緊鄰消防分隊,意涵警、消永遠都隨時準備出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工務局 #公寓無障礙設施申請連兩年掛零,宣導請加強! 目前中央政府自107年開始,每年都會給台南政府200多萬的經費,讓有意在自己老舊公寓申請加裝無障礙設施的市民朋友,可向政府申請這項補助,且補助成數最高達4成5。而這項補助申請的時間是每年的1-6月,但今年台南市政府卻拖到2/10才公告,整...
施工告示牌規定 在 Facebook 八卦
2021年4月7日,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和西園路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樓外觀的公共藝術作品「即刻出動」接近完工,已經看得出是一隻展翅高飛的鴿子。(張哲生 攝)
目前在臺灣若興辦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要依法辦理公共藝術,且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金額不得少於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而這棟大樓的造價是4億9092萬元,因此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預算至少要達到490萬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第1、2項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因此,若是重大公共工程內含有公有建築物者,其公共藝術經費之編列,應包含其公有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加上其餘重大公共工程造價之最低應編列額度。而興辦機關在編列建築工程預算時,應該同時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建築基地工程若為分期分區建造者,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3條之規定,其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可以依照建築或工程進度分期來執行。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訊(https://tinyurl.com/longshanpolice)顯示,2020年9月1日公告之「萬華分局與消防局龍山分隊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採購案」的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901,207元(490萬1207元),得標廠商為三三創設工作室。現場的施工告示牌所記載施工期間為2021年3月15日至4月9日。
在大樓轉角處的牆面上有一塊銘牌,說明著這件名為「即刻出動」的公共藝術作品:「警察與消防員總是在最前線的英雄,他們隨時蓄勢待發,不懈怠的形象,形成社區中一股安定的溫暖力量,作品中將警消們的忠心待命和執勤的身影佇立在街角,守護精神延伸向上幻化成展翅上騰的英姿,飛奔救援,侍立身影延伸至地面,與站在街口觀者身影連成一線,舉起手向守護英雄致敬吧!」
2021年4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提及:萬華分局的公共藝術設置由文化部出資發包建造,預計在5月完工,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首座裝置公共藝術的分局。根據規定,警方動用建物造價百分之一價格的公共藝術,所以費用約490萬左右,而該藝術品從兩週前開始施工,先架設鐵片,最後再裝上「展翅高飛」的鴿子主體。萬華分局透露,作品名稱為「即刻出動」,未來正式啟用,配合LED的燈光效果會更佳絢麗,且萬華分局隔壁緊鄰消防分隊,意涵警、消永遠都隨時準備出動。
施工告示牌規定 在 Facebook 八卦
看到「朝北醫院」四個字的新模樣,我不禁倒抽一口氣。
上、下圖由張哲生分別攝於2015年9月11日和2021年5月7日。
在2016年初成為市定古蹟的朝北醫院,目前正在進行第二期修復工程,由許派崇建築師事務所監造、笙原營造有限公司施工,懸掛於工地圍籬的工程說明告示牌上所述的施工期間為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27日,不過至今仍未完工。
坐落在艋舺青山宮附近路口的朝北醫院,地址為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二段181號,是一棟轉角六開間二層樓的店屋建築,主體結構以磚木構造為主,牆體採用紅磚砌成,外覆洗石子飾以立面,室內樓板則為木造;由其精細的石雕裝飾與氣派之門樓,得以窺見昔日風光。
朝北醫院所在區域在日治時期稱為「入船町」,當時這棟建築隸屬於臺灣遞信協會所有,後來由萬華著名的西醫李朝北先生(1893出生)向臺灣遞信協會理事長山管芳次購下,並於1921年開設「朝北醫院」。
1945年二戰結束後,因產權問題,李朝北先生曾向法院提出請求確認產權之行政訴訟。
朝北醫院位於三角窗,地理位置良好,是目前臺北萬華地區僅存的日治時期醫院建築,過去曾有日本料理店「葵屋」進駐,在該店家遷出後便閒置至今。
順便一提,「葵屋」搬到附近的康定路上(近長沙街口),以「三十三間堂」之名開張,店內養了許多貓,且沒有提供菜單,由店家為客人依照預算出菜,是萬華地區一家評價兩極化的人氣餐廳。
2002年,臺北市文化局將朝北醫院建物列冊追蹤。
2014年9月15日,臺北市文化局邀集四位文資委員偕同李姓屋主,前往朝北醫院會勘建物。
文資委員認為,朝北醫院建築融合中西方特色,具有保存價值,同時也向李姓屋主解釋文化資產所有人的相關權利與義務,而屋主李先生也有意保留。
2015年3月17日,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召開第67次審議會,會中通過指定萬華「朝北醫院」為市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位於臺北市貴陽街二段181號的「朝北醫院」,為日治時期萬華最著名的醫院之一,在當年有「北仁安、南朝北」的說法。(柯謙諒醫師在1927年創設的仁安醫院位於臺北市延平北路與涼州街口,已於21世紀初由屋主柯賢忠贈予台北市政府,成為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之歷史建築。)
朝北醫院早於2008年因民眾提報會勘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予以列冊追蹤,在華西街「青雲閤事件」發生後,文化局通盤檢視萬華區列冊建物,並於2014年9月邀集文資專案小組,對朝北醫院進行文資價值鑑定會勘,初步認定具有文資保存價值,續送文資審議大會審議。
已近百年歷史的朝北醫院建物臨臺北市貴陽路與西園街口,轉角立面之洗石子裝飾極為優美,泥塑裝飾極具特色,尤以垂花飾最為特殊,在台北市屬罕見;另二樓木作隔間尚存,原有格局尚可見原有醫院舊貌。
朝北醫院創辦人李朝北為日治時期艋舺名醫之一,院址位在艋舺發展的樞紐地區,深具地方發展的意義,故通過指定包含臺北市貴陽街二段181號、臺北市西園路一段41-5號及41-6號之「朝北醫院」建築物為市定古蹟。
2016年1月29日,臺北市文化局公告朝北醫院為市定古蹟,公告文號為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530341000號。
施工告示牌規定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評價
#工務局
#公寓無障礙設施申請連兩年掛零,宣導請加強!
目前中央政府自107年開始,每年都會給台南政府200多萬的經費,讓有意在自己老舊公寓申請加裝無障礙設施的市民朋友,可向政府申請這項補助,且補助成數最高達4成5。而這項補助申請的時間是每年的1-6月,但今年台南市政府卻拖到2/10才公告,整整晚了一個月,此外,這項預算執行率已經兩年掛零,在107和108年度,均未有民眾成功申請到這項補助,顯示市政府宣傳不力,亦未設法促成民眾的申請意願。
局長回覆因今年中央核定時程較晚,故延後了一個月,且中央今年只給予台南一個補助名額,目前民眾申請補助狀況踴躍,預計今年可促成民眾申請。我過來也會持續關注後續申請的進度,並要求工務局盡力促成,希望今年申請人數不再掛零,讓台南成為一個無障礙城市。
#工程牌告示要明確且如實(有delay要講啊啊啊)
針對台20線北側增設國道兩側平面道路工程,我質詢工務局目前進度,工務局回應,因為兩個額外的原因,導致完工日期後延至今年10月
一、側車道改建原先規劃僅有做汲水井,但在施工過程卻屢屢發生淹水情況,引得地方反映希望兩邊也能增設整排的側溝,於是工務局決議變更追加這部分工程。
二、因為中油管線單位埋管的影響,使得整體工程再度延宕。
此兩點原因導致該項工程的完工日期延後,變更至今年10月。我能夠理解因為工程難以預估導致延宕的狀況。但有一點我也要呼籲工務局多加注意,施工地點依規定要設置工程告示牌,告示牌的內容也必須隨著工程變更來更新,不要完工日期明明延後了,告示牌上的日期卻沒有變動,導致有許多關心這項工程的民眾常常看了告示牌後,來向我詢問到底實際狀況為何,都過了日期了怎麼還沒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