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開唱這件也許有些影片裡無法說清楚的遺憾,在這裡寫個清楚。讓有疑慮的人安心,讓需要一個解釋的朋友釋懷。
【為何政府獨厚出日音樂,是不是私相授受的弊案呢?】
如果大港開唱是一個政府標案,也就是政府主辦一個活動、像是開一家公辦咖啡廳那樣。那這就是需要公開招標的標案,必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根據高雄法制局自己做出的詢答:「私人機構接受補助若達到政府採購法的比例,就要依採購法辦理。」而這裡所說的比例依照現行法律是50%。
大港多年來收到的補助都是30%或以下,所以這不是政府主導的標案。
這就像是有個青年想創業開間咖啡廳,申請青年創業補助款成功。咖啡廳經營順利,營運十年,每年都有依照合法程序得到政府各種稅制或資金上的優惠。同一時間也有很多咖啡廳或其他類型的青年創業獲得政府補助,你不能因為他經營成功就說它被政府所「獨厚」。
高雄市政府過去十年補助了幾百個音樂與藝文活動,大港只是其中一個「特別成功的」,並不是「獨厚」。難道要因為他特別成功、辦了十幾年屹立不搖而懲罰他嗎?
而市政府隨時也可以在駁二或高雄港任何一個地方主辦新的音樂祭,事實上他們也有這樣做,例如旗津的高雄春吶。只是同樣作為市議員,我不鼓勵臺北市或任何一個市政府主導藝文活動,因為公務員在文化上的專業未必及得上長期耕耘的民間團體。你可以從今年春吶的實際成果而發現這項事實。
事實上,政府每年都補助明華園、雲門舞集這類藝文團體一千到數千萬左右,持續十幾二十年。比大港開唱的時間還長,金額還多。但是你也不會批評政府「獨厚雲門舞集」,也不會認為政府應該擁有雲門舞集。
而大甲鎮瀾宮每年都申請補助近千萬,同時也在收信眾香火奉獻,為什麼說「獨厚大港開唱」、而不談「獨厚鎮瀾宮」呢?這其實是非常惡質的媒體與新聞操控,試圖用負面詞彙來引導輿論。
【補助與監督】
收取補助可否受到市府與議會監督?當然可以。
有媒體說大港不願被調查而主動停辦。但其實大港開唱主辦方在今年九月前面對所有議會索資,包含過去十幾年的資料皆已交付。
若待過公家機關或半公半民的單位,就知道市議會要癱瘓或找一個機構的麻煩並不困難,就是不停索資就可以搞死他們。我在上個會期的質詢其實也主動提過應該公開市議員的索資內容,好讓市民了解內情。其實這個建議對做為市議員的我並不是好事,但我認為公開透明才可以改變台灣政治的現況。
而大港開唱就是遇到這種情況。一個只剩下六個月就要開辦的活動,截至九月的今日仍然深陷文書往返作業,無法確認市府意向,其實是相當無奈。
主辦方是在活動籌備遇到時程上的危機後,才毅然決定放棄這項活動。
很多人都誤以為大港的困境是沒拿到補助,其實補助根本不是大港今日遇到的麻煩。財源自籌有很多做法,登高一呼來個眾籌,搞不好也是個解方。但辦理大型活動,例如申請路權、場地、交管,都需要市政府的支持。
很多人以為市議員的監督工作就是指要阻擋各種活動與資金的使用。但其實也常常有反過來的情況。
例如我覺得香港連儂牆是個好事,所以跳下來主動協調出場地與資源來幫助香港在臺學生。也曾經有藝文團體因為申請不到場地請我協調。
對於一個市議員來說,如果我認同這個活動的價值,幫助他能夠順暢進行也是我的工作。而今天阻撓大港開唱活動的進行有其公益性嗎?
【大港開唱是一個好藝文活動嗎?】
有很多人拿我的表演來當作大港很糟的藉口,讓我對台灣許多樂團感到抱歉,因為好像我變成台灣樂團的代表一樣。但事實上我不過是大港開唱裡一個非常小的演出。
但我不覺得我需要對我的演出感到抱歉,你可以覺得他很爛、不好笑、低俗品味(事實上,我很喜歡低俗品味這個形容)。但我若是感到抱歉,我也對不起所有在文化藝術這條路上擁護創作自由的夥伴與前輩。
我選擇了一個表演形式,盡了我最大努力去做到最好,然後下了台,繼續秉持我個人的專業做好我其他的工作。無愧於心或任何人。
大港開唱也是一樣,無法讓所有人都喜歡他。但是所有創作都不是為了討好所有人,有時候激怒觀眾也是一種態度。如果你熱愛藝術,你會明白。
大港,期待有一天再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72的網紅GRL PWR TALKS 女力心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印花樂 共同創辦人暨創意總監Ama S. 師大藝術系畢業的她,與兩位同樣熱愛美術的同學一起申請了政府的青年創業補助金,給自己一個嘗試的新機會。 十三年前的她們,都是利用下班後的時間跑到美術教室手做設計著她們第一代的作品,再帶著一個個作品第一線的銷售給客人。一步一腳印的累積,從市集擺攤到誠品短租再到...
新 創業補助 金 在 柯文哲 Facebook 八卦
「失敗是常態、成功是例外」,從生物演化的角度來看,大多數的突變是不利的,甚至會致命。
因此,優勢者往往沒有創新的動機,因為怕改變後反而變差。但對弱勢者而言,因為沒什麼好失去的,所以「創新是弱勢者的義務」,改變不一定會成功,但不改變、不創新,原本位居弱勢者根本沒有成功的機會。
台灣雖然沒有豐富的天然資源,但擁有「民主、自由、多元、開放」等進步價值,與亞洲各國相比,非常適合創業,但創業並不保證一定會成功,所以追求創新的第一要素,就是「不怕失敗」。
可惜,我們的社會普遍鼓勵成功,卻沒有提供一個允許失敗的環境。因為沒有足夠勇氣承擔失敗,造成大家不敢創新,結果就是台灣產業越來越保守,最後只剩下代工。
既然要年輕人不怕失敗、敢於創新,政府就應該要提供一個良好的創業環境。3年來,我們成立的「StartUP@Taipei」創業服務辦公室,提供了完善的服務,從技術研發、創新育成到創業補助,所有創業所需的支援都包括在內。上任至今,補助總金額高達7.4億元,總件數達573件。
另外,在「台北國際創業週」,我們也找來以色列、荷蘭、日本、新加坡等國家的創投育成機構共同參與,透過國際論壇,讓大家充分了解這些國家如何扶植新創產業,也讓台灣的新創產業有機會與世界互動,產生更大能量。
創新是我們唯一的出路,我們要重建台灣海洋國家的性格,讓年輕人有足夠勇氣,航向未知的未來。
#追求創新
#協助創業
#進步價值光榮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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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台北國際創業週
11/14-11/15
內容:國際論壇、星光媒合會、全球共同工作空間大會
地點:台北文創大樓6樓
11/16-11/18
內容:台北新創館-超過40組國內外優秀新創團隊共同參展
地點:花博公園爭艷館
官網:https://goo.gl/M2x9YG
新 創業補助 金 在 黃耀文 Wayne Facebook 八卦
[如何檢視政府對創業的各種資金補助] 昨天在國發創業天使基金評審會上,為了 50 萬的差別得跟其他評審吵半小時。這真的值得我們的時間嗎?已經只是不到三百萬的錢了,多發 50 萬少發 50 萬,究竟差在哪裡?即使最後公司失敗了,這不也本來就是大部分新創的命運嗎?雖然沒成,但是社會上多了一群對創業有經驗的年輕人,不好嗎?
為何要一直說申請方資本額太低?如果對方已經好到天使或創投要投資了,還需要政府嗎?
為何要一直質疑對方創辦人間有親戚關係?當初我創業的題目超艱難,一開始除了我親弟弟肯跟我,舅舅給我五十萬,朋友的太太當我會計人事,還有誰願意加入?你們質疑的這些,對照過來,我阿碼當初也是一模一樣,那麼我也是拿不到政府的錢。
為何一直說,補助太多會「破壞競爭生態」?符合條件,競爭對手都可以來申請。發個不到三百萬,還要考慮「破壞競爭生態」?真讓人覺得是否剛好「某競爭對手的老闆」是你朋友?
為何一直提「創業團隊不要一下子給太多,這樣會影響文化」,說得沒錯,但幾個年輕人出來創業,寫了一大本最後拿不到三百萬,這就夠他們吃香喝辣了嗎?更何況他們任何花費,都有自己負擔六成以上,政府只是對應補助,這麼小的公司,怎捨得亂花?
要求創業家把整家公司脫光光讓評審看,卻不讓對方知道評審是誰,連換名片也不行,這合理嗎?
我覺得大家在看政府的各種「創業補助或基金」時,講得多好聽,多少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評審找誰!政府對於這些「創業補助基金」應該要公布評審名單。
我自己申請過 SBIR 以及經濟部的一些產品獎項,有過太多令人心酸的經驗:完全沒有業界經驗而又自覺高高在上的教授,我已經是台大電機博士了還是被用很多奇怪的理由修理;業界的競爭對手做評審,還來我公司要看遍一切...
講白點,成就不夠高的評審,只是卡了評審的「頭銜」,一方面對外可以哄抬身價,一方面評審過程中,掌握權力不讓後起之秀超越。有誰真的有氣度要幫創業家,變成比自己更有成就?
以前的心酸,在公司起飛後,早忘了,沒想到這麼多年後,當了評審,發現狀況還是跟以前一模一樣。
申請政府補助,各位是否也有心酸的經驗呢?
台灣,不能再原地踏步。如果政府真心要幫創業家,那麼,這些補助與資金後面的評審名單,請考慮公布吧!
新 創業補助 金 在 GRL PWR TALKS 女力心聲 Youtube 的評價
印花樂 共同創辦人暨創意總監Ama S. 師大藝術系畢業的她,與兩位同樣熱愛美術的同學一起申請了政府的青年創業補助金,給自己一個嘗試的新機會。
十三年前的她們,都是利用下班後的時間跑到美術教室手做設計著她們第一代的作品,再帶著一個個作品第一線的銷售給客人。一步一腳印的累積,從市集擺攤到誠品短租再到大稻埕開張第一間品牌的實體店!
Ama這一路走來看見自己的成長與改變,且經營著印花樂不再是原先為了個人成就而創業,而是找到了為台灣品牌、為台灣紡織產業共創未來和願景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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