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化數據儀表版「台北市公共住宅興建工程戰情中心」建置完成並開放上線供民眾查閱
為使市民瞭解各公宅基地規劃設計內容及工程執行進度,市府都發局已建置完成公共住宅興建工程戰情中心(http://www.hms.gov.taipei/#!/),並已於107年8月1日上線,民眾可網路連結都發局首頁、或市府line平台訂閱公宅資訊,透過系統主動推播相關資訊,並取得公宅公開資訊,系統中整合各項工程進度數據,運用視覺化數據儀表板創新呈現方式,提供即時查詢各項公共住宅執行情形,落實公共住宅政策之公開透明原則及無紙化管理機制,有效發揮內外部管控與監督目的。
公宅興建戰情中心透過網路數位化記錄公宅相關工作進度,包含監控儀表板、地圖儀表板及影像儀表板,可統計分析各項工程進度,即時檢視施工現場及回報問題,以利於各級監工、施工人員即時處理。透過雲端網路,搜集各工地工程進度,將各項數據作有效的分析,進一步匯整分析統計圖表,協助市府各級主管能全盤掌握各項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進度進行有效管理,並透過工程進度可視化反映作業進度以及手機即時監控畫面等各項功能。同時,這是全台灣第1個用儀表方式揭露給民眾公宅推動資訊,市民可查詢利用瞭解各公共住宅基地計畫內容及設計規劃、預算管理,以及包括基地地區位置、公宅房型、設施及工程進度都一覽無遺,更搭配即時工地攝影,讓民眾可以隨時監看工地狀況,將資訊公開透明,達到民眾外部監督之目的
市府團隊三年多來推動公共住宅政策不遺餘力,除了前述導入前瞻性智慧化管理措施外,在行政效率上也不斷革新精進,自104年起以先期規劃研擬後續公宅設計方向,並以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建築管理併行作業的方式,將原需4年作業大幅縮減至2年。各公宅基地皆照標準程序,秉持公開、透明原則,辦理採購作業,評選優良廠商來執行公共住宅計畫,自105年迄今已執行32處基地,並與各案專案管理、規劃、設計及施工相關廠商簽訂61本契約。並利用週末時間邀請市府參建單位及各案公宅廠商,進行設計討論 (共計38個週末,186場次討論會議),就公共住宅設計準則及解決規劃設計相關問題。
此外,並深入社區面對面與民眾雙向溝通化解疑慮,自105年2月起至各公共住宅基地辦理公聽會或說明會,截至107年7月底已辦理44場次,積極傾聽並回應地方居民意見及需求,部份公宅降低法定容積與戶數約3000餘戶、及增加底層部鄰里所需之社服務設施等。
公共住宅不僅只提供市民居住空間,而是結合公共服務空間,包含鄰里商業空間及活動場所、開放空間、社福設施、停車場、城市農園等周邊社區類公共設施,並藉由將公宅社區規劃打造成為標竿型智慧建築,創造新的生活型態與新的生活建築型態典範。滿足市民居住需求為市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市府也將積極以多元管道累積公共住宅數量,興辦公共住宅計畫目標不變,讓市民皆可安居於本市,並以高標準盡全力態度來執行各項工作,期望全面打造新世代優質智慧公共好宅。
新北市都市設計準則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八卦
現行之都市設計審議(簡稱都審)時程在業界的觀感仍過長,審查流程平均每案至少達1.5年~2年。按以近年來,每年已達300案件申請受理審議案件數量,則審查所增加的土地開發時間耗費的成本,轉換為銀行貸款利息成本(按以每一開發案每年向銀行貸款融資至少約5000萬,則一年將近有150億元的利息),則相對會轉嫁到使用者身上,使台北市房地產價格無法降低,恐怕也是一項影響因素。如果我們可以在都審制度層面,進行程序以及審議要項的改革使之有效,則可立即減少不必要的行政與社會成本,藉由台北市首先發起的「都市設計審議制度改革」,期能至少一年節省約100億以上之經費效益。我認為都審應為對話平台而非懲罰制度及防弊,故有關都審制度在當前應先行縮短行政審查流程,並同時重新定義都市設計審議制度之時代新任務。
另一方面,都審宜調整為建築計畫之基本設計審議(即為建築開發計畫之架構性審議,而不是建築細部設計的選美審查),且亦為公共工程計畫之基本設計審議為主軸要項,都審功能並無法保證創造最好的環境結果,但卻能防範最壞的發生。因此,都審應將審議制度作業能量應放在公領域,在於控制公共實質環境系統之相關設計準則之擬定,並予以法制化且容納委員會專家之多人正面意見,促成公共環境系統與空間品質的提升。各公共工程在招標前即應有相關都市設計準則可依循,並放在採購標案規範項目,後續相關程序,便可不致容易產生爭議。都審委員會的功能應把審議著重在公部門重大公共工程、公共住宅新建、公辦都更案、BOT案、捷運聯開案、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等與公共議題有關之開發與公共工程建設案件為主要優先範疇,而不是對於私人建築開發之過度干預其設計內容。
其他民間開發案或小型審議案件亦有相關分層負責的方式審議,行政審查上幹事會的幹事代表要負起責任,幹事代表機關非個人,意見要明確,一般情況則於文到五日工作內必須表達機關審查意見,配合都市設計審議流程提升效率。至於提交都審審議報告書,應盡量電子化且以40頁為原則之審議概念,都審相關審議資訊及程序應全部公開網路上網,呼應台北 Open Data, Open Government政策。而且需要求流程SOP透明化,案件流程客製化,案件隨到隨開無須等待。
我的構想與改革策略想法,經過了3次的市政府內部跨局處研商會議,以及近日期間,我也與現任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一起座談交換意見,委員先進們對於未來興革方向也表贊同與支持,將審議能量放在公共系統之都市設計準則,讓申請案開發前即有設計準則可依循,也有利於加速開發時程。
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已經操作有30年的歷史累積及經驗,值此時刻應重新開機,改變臺灣就從改變臺北開始。後續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操作將朝「行政審查為主,專家諮議為輔」,以此作為台北市都審制度之興革方向。
新北市都市設計準則 在 吳崢 Facebook 八卦
柯市長,你搞錯啦!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嚇一大跳,柯市長說大巨蛋因為不能比國父紀念館高所以才下挖10.5米,這個完全是不實的說法,大巨蛋現在還是比國父紀念館高。
而且,在今年3/28號召開的第521次都市審議委員會中,就已經有都審委員針對市長的錯誤認知提出發言與討論,怎麼到了現在還停留在錯誤的資訊?都發局長黃景茂難道沒有跟市長報告嗎?
大巨蛋是攸關台北市民福祉的重大建設,相關爭議已經很複雜,建議市長對外做相關發言的時候還是要建立在正確事實的基礎上,不要變成假新聞了。
⭐️521次都市審議委員會會議直播:https://reurl.cc/18bVD
(1:28:55處)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vEvlk
⭐️逐字整理:
都審委員王价巨:
在開始回到那個議題之前,我先請教一個問題,那個之前柯市長有提到那個說,那個地面層要降到地下十米半是因為要不能比國父紀念館高的原因,柯市長在新聞上這樣講,我想請教一下,我們有沒有這個準則?
這個、這個是我覺得要先釐清楚的,因為市長公開這樣講好像是他是一個準則所以他在新聞上這樣發言,導致大家都會以為說那個,為什麼要到地下十米半是因為,他不能比國父紀念館高,我覺得如果不是的話可能要藉這個機會,要稍微釐清楚一下,我們都市設計準則沒有這樣定。
(現在還是比國父紀念館高)
對,所以我是說這個東西要先釐清楚,不知道是誰給市長誤導的資訊,這個,國父紀念館現在的高度大概是30.4公尺,我們現在的大巨蛋高度,總高度是72.5公尺嘛對不對,然後扣掉10米半,還有60幾公尺嘛對不對?
廉政委員王小玉:這個是那個,劉培森建築師他的看法。
王价巨:喔他的看法。
王小玉:對最早是他的看法。
王价巨:所以市長收到錯誤的資訊對不對?
王小玉:對因為劉培森建築師說不可以對國父不敬,因為他們、他們本來是橫的在光復南路嘛,現在變成直的,就會衝到國父紀念館,風水就不好,而且會衝到我們的國父。
王价巨:我覺得這個,這個會對都市設計審議有一點影響,我覺得我們要釐清楚,因為那不是我們之前有定出來這樣的都市設計準則,我覺得這個,我那天看到市長這樣講我有點嚇到,我覺得那糟糕了,他這樣子問題就更大,所以這個部分先釐清,因為我,我覺得市長有錯還是要幫市長把觀念更正回來,不能一直錯下去,喔那個現在已經沒有所謂對國父不敬這件事情嘛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