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瑜原本預計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針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進行審查訊答,但因為國民黨立委持續強佔主席台杯葛,導致審查會無法召開。
在尚未修憲之前,依據釋字第632號解釋之意旨,總統有提名監察委員、監察院長以及副院長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也有適時行使同意權之義務。嘉瑜本希望可以透過法定職權與詢答程序,以下列問題審視各提名人是否能夠承擔現行憲法架構下監察委員的職責。然而非常遺憾地,由於立院依舊癱瘓,只能藉由臉書管道表達我們對於相關議題的關心。
✅監察院的存廢議題
一直以來,針對是否應廢除考、監兩院,讓考試院執掌回歸行政院、監察院職權回歸立法院,五權分立改制為三權分立,累積了許多討論。目前民意和朝野的看法似乎也達成共識,因此嘉瑜非常關注各位被提名人對於廢除監察院的看法。
✅監察院是養老院、酬庸院的質疑
監委曾被立委質疑,花費民脂民膏出國考察,結果出國14天僅安排3行程,回來後出國報告只有6頁。另也有立委指出,通案性調查研究常搭配出國考察,除了花費10幾萬元出國外,每位監委還能多領調查研究費,但部分研究議題與考察國家的關聯性不大,甚至1名監委研究的議題,其他監委也跟去考察。
✅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的適當性
監察院有一種調查報告為「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這類型的調查報告未必涉及行政機關違法或失職,僅是監委針對特定政策領域議題立案進行調查研究,且每人每年可領調查研究費24萬元。因此頻遭質疑牽涉政策形成評估,與憲法所授予監察院的任務「糾察公權力違法」無關,以及監委假考察真旅遊。
✅調查權之發動過於寬鬆、浮濫
在現行監察法第26條第1項、第4項之規定下,等同對調查權之發動幾無任何限制。過去即有案件遭人懷疑是否基於政治目的?是否旨在移轉大眾之注意力,為特定政治人物卸責?甚至造成有限資源浪費在無足輕重之事上,忽略應花費較大心力之事件,而有「不打老虎,只打蒼蠅」的說法。未來監委在發動調查權所會考量的因素,也是嘉瑜關切的問題。
✅廢除監試法的討論
監察委員在現行監試法規範下,辦理國家考試之監試業務,先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經有討論過此議題。當時監察院認為宜廢,考試院則認為監試制度的存在有助於提高國家考試的公信力,因此嘉瑜也希望新任監委可以對此議題表態。
✅監察院糾正、彈舉機制的檢討
監察院長年被國人詬病為是「無牙老虎」,主因就在於監察院的彈劾、糾舉機制運作效率不彰,以糾正案為例,行政機關遭到監察院糾正後,多會復文監察院稱將盡力改善、策進,但行政缺失處鮮少因糾正案而有具體改善,使得復文流於形式,且更有部分行政機關對於糾正案不予理會或處理,再再都顯示糾正案權威不足,效力僅止於指導或建議性質。嘉瑜希望被提名人可以對於監察院的彈劾、糾舉制度,提出改革建議以及看法。
✅論京華城容積率案,監察院調查程序瑕疵涉護航
1. 爭議多年的京華城容積率問題,在郝龍斌市府任內多次要求將容積率從392%提高到560%,但因爭議過大且嚴重違反都市計畫公平正義,遭到郝市府駁回,京華城遂對監察院提出陳訴,後由監察委員余騰芳、馬以工進行調查,經約詢時任台北市政府張金鶚副市長等相關人員,及諮詢學界及產業界相關人士意見後,於102年11月12日作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京華城公司若要再變更基地的發展強度,必須重新將完整的變更案件送進市府審查,且以容積率392%為基礎,再併入新提出附加條件來計算」。」
2. 後因監察委員余騰芳、馬以工任期屆滿,且台北市政府尚未具體回覆該調查報告,案件移交第五屆監察院續辦,續辦之監察委員理應就台北市政府之復文對該案做結案處理,然監察委員劉德勳承接案件後,卻以「陳訴人一再續訴到院」為由,於104年11月16日及11月26日約詢時任台北市政府林欽榮副市長等相關人員,於104年12月做出與先前調查報告立場完全迥異之糾正案文,並據以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以容積率560%為基礎」。
3. 就此案重啟調查之程序瑕疵,以及調查報告與糾正案文立場相反,導致民眾質疑監察院淪為圖利財團獲取百億暴利的幫兇,嘉瑜希望了解各位被提名人是否認同此案調查過程有違失之處,以及未來進入監察院後若再遇到相同情事,是否會堅守監察委員之職權,為民眾捍衛公平正義。
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八卦
【買車位注意/上】內政部拿車道試刀 減少無買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公設
房市升溫、房價居高不下,民眾買房當然要計較有無虛坪,有不少民眾質疑房子坪數被灌水,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內政部開始研究如何降低虛坪,將先從「車道面積」試刀,要減少「沒買停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的地下室公設,預計下半年推動。
先前瓏山林建設在大台北地區的不少建案,就因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並未揭露「車道」屬公共設施的資訊,直到交屋時才把車道面積分給住戶,並要求補交價款,讓沒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也要多付錢買公設,後經住戶檢舉,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上千萬元。
車道由買車位人還是全體共同分擔? 買賣契約寫清楚
業界人士說,一般建案的停車場車道,有些由買車位的人共同分擔,也有些由所有住戶共同分擔,重點是看買賣契約有無寫清楚,不能隱匿重要交易資訊。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民眾最常反映的就是「我又沒買車位,怎還分攤到這麼多車道面積公設」。他認為,地下室兼具防空避難與停車空間,現行多數建商的作法是,扣除掉所有停車位之後,剩下的車道公設面積,就由全體住戶分擔,但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有買車位的人,當然要多負擔一些車道面積公設。
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不斷受關注,有的建案在廣告看板上都會載明公設比,尤以「低公設」的推案更會詳列數字。
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則說,雖有人沒車位,但也會用到地下一樓的垃圾間、機電設備室等,怎樣的登記規定比較合理,將繼續研究,但有車位者,確實應多分攤一點公設。吳欣修也說,現已著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會在上半年與業界充分討論,預計下半年推動此制度。
此外,另一個常被詬病的浮濫公設就是「管委會空間」,也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常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等。吳欣修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升降機的排煙室,這五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吳說,現研議兩種「適度限縮」作法,一種是整體降低這15%,另一種是限制管委會空間的比率,像是最多只能有5%。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指出,車道面積最常被建商灌水,只要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為全體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
房市作家SWAY則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都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攤的公設。
【買車位注意/下】買房被讓價別開心太早 小心是漲在車位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大台北地區不只房價貴,車位價格也令人咋舌,自有實價登錄以來,最貴的停車位落在北市信義區豪宅皇翔御琚,一個要價870萬元,近期車位價格也有持續拉高趨勢。專家表示,其實車位一直是用來「喬房價」的好工具,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卻在車位動手腳,消費者一定要留意。
此外,內政部地政司說,為了解決停車位過小的問題,曾在6年前建議建築業界,停車位空間至少要8點多坪才屬正常合理,所以若小於8坪,有可能是被灌入到公設中;而為配合民法規定,今年起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共有部分停車位,已經無土地持分。
車位價格不太會因屋齡而減損 近年有拉高趨勢
房市作家SWAY說,一般停車位的價格都是固定的,不太會因建物屋齡而減損,但最近車位價格漲價很多,有持續拉高的趨勢。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很多人會殺房價,但停車位鮮少有人殺,常常是「不二價」,現在卻有不少預售建案邊賣邊調高停車位價格,新北市郊區甚至已開出200萬元一格的行情;桃園青埔重劃區竟出現一格要價220萬元,直追雙北市。
何世昌說,車位是調節房價的好工具,尤其是在眾多建案競爭激烈的重劃區,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甚至讓價,卻默默在車位上動手腳,消費者要留意;而先前房市大多頭時,很多豪宅的單坪價格不敢超越每坪300萬元的「彭總裁防線」(指央行前總裁彭淮南對房價的最高容許限度為300萬元/坪),就刻意將車位價錢拉高,使每坪房價落在290多萬元、不超過300萬元。
停車位小於8坪 恐是車道被算在公設中
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目前停車位大致有三種類型,分別是法定車位、增設車位與獎勵車位;法定車位原本就多計入共有部分內,沒有獨立權狀,必須跟隨房屋買賣而移轉。增設車位與容積獎勵停車位則有獨立權狀,可以登記為專有部份,可以單獨買賣。
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 無土地持分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依現行民法規定,土地持分以「專有部分」,像是客廳、廚房、臥室等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如陽台等面積去計算比例;但修正後、已在今年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停車位是屬於「約定專用」,並非「專有部分」,所以此次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未來不管買多少車位,都不會分配到土地持分。
內政部也表示,本次契約修正僅是配合民法規定辦理,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但業界人士指出,因修法到上路較為倉促,許多賣到一半的預售建案,就出現去年的買方適用舊制、配有土地持分,而今年的買方適用新制、沒有土地持分,這種「一樓兩制」的怪象。
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吳思瑤 Facebook 八卦
對於媒體「拿市政炒作政治」模糊焦點,我有話要說。
不說大家不知道,昨天我到市府對柯P劈頭講的第一句話就是:
「你再胡亂砲打中央,我就K你!」
他一貫搔搔頭傻笑回應「好啦好啦!」
長期以來,我對柯P批評之殘酷,只有他與我當事人自己知道。
雖然我離開議會無法直接監督他,但我常常私下傳訊提醒他、指責他、甚至罵他:
「別耍嘴皮,市政做好,府會關係搞好,市民才會得利!」
為什麼說這些呢?是這樣的。
努力一年半,終於促成 #國防部與北市府簽訂MOU合作意向書,繁榮北投。
很不巧,剛好遇上柯P近日砲打中央,及姚立明老師爆料「為奪大位,柯P想與民進黨切割?」「柯P看不起蔡英文?」的時間點。
果然,中央地方重大合作案,明明是好事,卻被媒體政治解讀失了焦,正務幾乎被政治口水給淹沒稀釋。
而我,也無端被捲入政治風波中,被對柯P不滿的民進黨支持者們批評謾罵:「怎麼可以跟柯P合作!?」「怎麼可以與魔鬼共舞?」
#泛政治化適可而止吧!台灣發展為何要被政治利害給綁架、被選舉計算而強迫「誰切割誰」?
我要問:「為什麼不能與市長合作呢?」
就算我再不爽柯P誤解前瞻砲打中央,更氣憤他與中國互動關係踩在政治紅線上;但相較之下,台北建設、 #北投再生 更是我念茲在茲的,它是我對選民的承諾!
兩相權衡,答案與選擇很清楚,任何人都必須放下情緒與恩怨,中央地方擴大合作,做對人民有利的事。
來說說正事,有關今天簽署的兩項重要合作案:
一、 #文化保存不分黨派!
北投中心新村是被國防部劃定全台13處亟需保存的眷村文化據點,卻因為北市府、國防部各居本位,對土地撥用喬不攏,所以國防部撒手不管,市府也不願意出錢修復再利用。一擱就是多年,郝龍斌爛攤留給柯文哲來收。
問題不解,眼看村子凋零文資破敗,我從議員努力到擔任立委,終於有較大權力居間協調中央地方合作。
昨天簽訂的MOU之一,就是利用容積移轉搭配都市計畫的政策工具,讓市府取得全區土地,再搭配 #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 資源挹注,讓地方殷切期盼的中心新村活化再利用,終於可以上路。
這是思瑤與地方人士努力多年的心血,擔任立委後一年多積極奔走協調,好不容易獲得的成果。
思瑤促成蔡政府與柯市府齊心,中央地方合作,美事一樁,何錯之有?
二、 #居住正義也不分藍綠!
北投中央北路上,復興崗北投營地本來是行政院已核定要興建軍官職務宿舍的基地。
這塊珍貴的土地,鄰近復興崗捷運站,又與文化局積極推動活化的 #北投製片廠影視音園區 相鄰,我怎麼想都覺得讓國防部拿去蓋50戶軍官宿舍太可惜,應該進行更具公益性、公共性的土地使用。
因此,思瑤上任立委後開始邀集國防部、北市府討論研商,搭配開放復興崗政戰學院校區也是北投再生的重要方案,居間溝通一年餘,終於敲定最適方案:
把國防部職務宿舍搬到復興崗校區,合作興建與市民共享的多功能開放性大樓,同步成功把校區對社區開放。
而原中央北路的黃金路段基地,就保留給市府興建公共住宅,結合北投製片廠的影視音產業能量,可以打造 #全台第一座藝術公宅,造福至少300戶青年家庭入住。
皇天不負苦心人,合作案正式敲定後,至少為政府省下37.5億的土地撥用費,雙方各取所需,提高整體土地活用效益。
這是中央、地方、在地居民三贏的劃時代突破,馬英九總統/郝龍斌市長/丁守中立委時無心推動,我肩負北投鄉親付託,必須化不可能為可能。
我更要說,若沒有新政府領導下的國防部,較以往更具開放進步的思維,若沒有北市府支持思瑤構想,積極規劃全力釋出換地可能,此案根本無法促成,依舊是不可能的任務。
#選舉歸選舉, #市政歸市政。
台灣發展是超越政黨的,地方建設也不要分藍的綠的。
我不管「2018選舉民進黨與柯P不要再繼續合作」,至少在民生需求地方發展第一的前提下,「此時此刻必須擴大中央地方無私的合作。」
黨意不能凌駕民意!
這是我的理念,我的堅持,我對選民的承諾。
大家想想,就如同我們批判國民黨暴力杯葛前瞻建設,是政黨利益阻礙台灣發展。
相同標準,我們就不能讓選舉利害犧牲地方建設,自斷合作契機。
翻臉不可以像翻書一樣快!
做人如此,政治上更如此。
這是我要告誡柯P的,也是我時時自我警惕的。
為我最愛的台北、最愛的台灣,我會繼續秉持正向能量,堅持做對的事。
#化不可能為可能
#馬英九郝龍斌丁守中辦不到蔡英文柯文哲吳思瑤辦到了
#拒絕泛政治化台灣會比較健康
#推動北投中心新村成為國際級文化保存結合青創基的觀光實驗特區
#活化復興崗打造台灣第一的藝術公宅在北投
#新政治
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都市容積移轉制度與土地開發 的相關結果
容積移. 轉上限. 原則:≦30%. 例外:≦40%. 原則:≦30% 或40%. 計算方式:106/7/1 依接受 ... 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105/6/1 修正公告. ... <看更多>
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 的相關結果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 ... ... <看更多>
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容積移轉申請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的相關結果
111-112年容移代金及增額容積價金估價師名單 · 新北市政府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新北市容移代金估價報告書範本 · 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申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