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弄丟」市價3百萬的證物名表一案,始終讓人覺得檢警雙方對外的說明都不夠坦白。
新北市刑大大隊長、在現場帶隊指揮辦案的偵五隊隊長等人,拿錢湊了50萬和當事人和解。用50萬處理掉300萬的責任,對方還具結放棄民刑事求償權利。幫派分子肯簽下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和解書,辦案人員和偵辦對象的不對等權力關係,是否起了關鍵作用?可以調職、記過就一筆帶過了嗎?
拿錢出來和解的是大隊長等人;結果測謊沒過的是沒出錢,去支援搜索的偵六隊隊長。這又是怎麼回事?
根據我請立委辦公室詢問法務部,發現新北市刑大在搜索現場就請示檢察官:是否要查扣皮包、名錶?檢察官裁示與案件無涉,不必查扣。
如果法務部說的是事實,新北市刑大為什麼又擅自扣走這一批高價證物?誰下的命令?動機是什麼?
立法院要不要乾脆請檢警雙方來對質看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670的網紅侯友宜 houyuih,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來和 #射擊 金牌選手比高下! 這次 #侯Sir返校日 和主持人 #Terry 以及 #Naomi 前往 #新北林口 #林口高中 體驗多元選修 #奧運射擊課程 。 過去 #侯Sir 在擔任 #台北市刑大 隊長時,就曾在北市高階警官射擊大考中拿到92.5分的成績。雖然 #空氣槍 和 #警用配備...
新北市刑大大隊長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八卦
【毒品偵查實務】誘捕偵查最近攻防問題!(10. 09. 2019舊文重貼)
這陣子陸陸續續又收到一些警職人員提出關於「誘捕偵查」的程序作業問題。八成又是在催逼毒品績效了.
提出的問題其實我之前一再寫過,只是不知為何大家都沒耐性看。
此外,在新北誘捕偵查部分,我在新北檢擔任檢察官期間,曾經聯繫當時的新北市刑大大隊長建立一套「合乎法律與司法實務見解」標準的作業要點,大隊長有將流程初稿傳給我看,我也提供了一些意見、以及提醒要注意的司法實務爭點,該要點並於2018年7月完成發布(如原PO文圖二,新北員警可以透過機關向新北市警局索取完整的作業程序內容)。
我承認過去我在任時,採取的標準很嚴格,完全依照法條在走,讓很多鴿子對我不爽,到處造謠。不要說歪鴿,連某些檢方「高層」與同事也一起附和歪鴿,說我「學院派」。
但是,連這樣的標準,在審判中也會被挑戰(只是法院不採律師抗辯理由,被告上訴,高等法院已於今年1月駁回其上訴,維持有罪判決)。
圖一的判決內容(判決全文:http://bit.ly/2m96cdS )與圖二的流程規範,你們要不要參考,自己思辨。
看完這則判決,再思考一下:
真正在乎判決結果、保護第一線執法者的,
到底是依照法律理論,以最嚴格標準要求警方(但卻被罵)的司法官;
還是那些結合媒體拍緝毒英雄廣告的政客?
不要一邊愛與鐵血衝績效、升官發財,出事以後只會靠北司法不挺。
除此之外,以下這篇網誌已經統整常見的執法問題(最後更新日期2020/07/18):https://bit.ly/3g8epVU
建議以後遇到問題可以自己嘗試找答案、獨立思考,有些問題其實法律規定得很清楚,違法就是不可以做的。第一線遇到的問題常常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績效與政治問題。
然而,警徽與制服代表的是法治國的榮耀,而不是績效、升官與功獎。
新北市刑大大隊長 在 台視新聞台 Facebook 八卦
【#TTV熱門】館長凌晨遭開3槍 警:尚未發現其他共犯
#哈利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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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陳之漢今(28)日凌晨遭槍擊,身上三處中彈,檢警說明初步調查。新北市刑大大隊長黃𡈼聰表示,可以確認嫌犯一人做案,嫌犯昨天23時左右上從內湖住處搭乘計程車,來去買了酒,在計程車上等待,大約2小時後,嫌犯在今天凌晨2時15分許發現陳之漢行蹤。
黃𡈼聰說,犯案動機還在調查,警方還要追查幕後指使者,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性。黃𡈼聰強調,以目前調查的狀況,還是傾向於一人犯案,尤其是先前與陳之漢有過糾紛;目前尚沒有發現有其他幕後主使或是其他共犯存在的情況。
##館長遭槍擊 #館長 #陳之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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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刑大大隊長 在 侯友宜 houyuih Youtube 的評價
今天,來和 #射擊 金牌選手比高下!
這次 #侯Sir返校日 和主持人 #Terry 以及 #Naomi 前往 #新北林口 #林口高中 體驗多元選修 #奧運射擊課程 。
過去 #侯Sir 在擔任 #台北市刑大 隊長時,就曾在北市高階警官射擊大考中拿到92.5分的成績。雖然 #空氣槍 和 #警用配備槍 不太一樣,一開始不太上手,但經過幾次練習後,似乎有找回以往的手感。侯Sir也與 #全中運 金牌選手 #陳俞如 挑戰空氣手槍,今天的市長,好帥呀!
#侯友宜
新北市刑大大隊長 在 查館長案弄丟名錶新北刑大兩隊長調離主管職@東森新聞CH51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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