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必考!
最高行104.8.2(一)「主管調非主管職」,不是處分,不能救濟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
最高行104.8.2(二)「丙等考績」,是處分,可以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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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1..行政法考題遇到重要的決議,絕大多數當年就會考,而且不會只考一次,甚至出現過一個決議公布後,一年內考國考出現五次的情況。(對,就是「遲到的行政處分」那題)。
2.這兩個決議重不重要?說不重要的人,一定沒讀過「特別權力關係」的介紹。
3.拜託,如果是有在準備考試,有在上課的考生,都會知道,這是萬年考古題了,如果今年考出來,不是什麼獨家猜中考題的問題,而是在比考生有沒有寫到最新實務見解的問題。
以下提供跟「主管職調非主管職」「丙等考績」有關的考古題參考,未來出題的樣子,萬變不離其中,趕緊抓下來練習吧:
◎丙原任A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經法務部調任為B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試問:法務部所為之調任決定,其法律性質為何?(25分)
【101檢事官第三題***】
◎行政機關對於特定公務人員某甲於年終考績評定為丙等之行為,甲如有不服,救濟之程序為何?(25分)【102薦升廉政第四題**】
◎公務員某甲原任教育部A司司長職務,內閣改組後,新任教育部長拔除某甲司長職位,改調非主管,惟官等職等不變。某甲不服,經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程序請求救濟未果後,可否繼續提起行政訴訟救濟?類此主管調為同一機關內部非主管職務,當事人最後可否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救濟的問題,目前學說與實務,均呈兩極化不同觀點。請詳述爭點所在,並說明你的看法。
【102輔大法研第四題****】
◎某甲為男性,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本為某鄉公所之業務主任。因辦事態度不佳,遭當地民眾寫信到鄉長信箱檢舉,經政風室調查無誤後,鄉長決定予以降調,改任鄉公所辦事員。試問:
(一)甲若不服,該如何提起救濟?(15分)
(二)若甲改任鄉公所辦事員後深自反省,痛改前非,希望能儘快恢復原職,但因該鄉公所慣行依性別分開造冊評比的制度,加上該鄉公所女性公務人員較少,致使評比獲得較高分的他無法晉升,反而低分的女性同事晉升了,試問,甲可否以及如何提起救濟?(10分) 【102高考二級第三題****】
◎考試院日前公布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於99年4月6日函送立法院審議。草案中將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修正為優、甲、乙、丙及丁五個等次。其中就丙等而言,草案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年終考績獎懲依下列規定:四、丙等:留原俸級,並輔導改善;第二次降一級改敘,無級可降時,比照每級俸差減俸,並輔導改善;第三次應辦理資遣或依規定退休。」同條第3項復規定,因第6條之2第11款(即考績排序列機關全體受考人末3%)而受降級改敘、減俸、辦理資遣或退休者,得就其考績丙等處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提起復審。今假設立法院針對「非」因考績排序列機關全體受考人末3%之事由而受考列丙等之公務人員,就「各次之丙等決定」應尋求如何之權利救濟途徑,亦希望能有明文之規範,以昭明確。請嘗試就此部分擬具相關條文,並從法制規定、大法官解釋、行政爭訟實務及學說見解等面向,提出對應之立法理由,以供立法院卓參。
【100政大法研第一題****】
◎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前段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同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考試院擬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其修法草案規定,關於年終考績,公務人員第1次考績考列丙等留原俸級並輔導改善,第2次考績考列丙等降1級改敘,第3次考績考列丙等則辦理責遣或強制退休。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早期被界定為「特別權力關係」,其與人民與國家之問的「一般權力關係」,差異何在?歷經司法院大法官的相關解釋之後,我國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是否仍為「特別權力關係」?
(二)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區分復審以及申訴、再申訴之救濟程序,其理論基礎何在?
(三)假使所述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修法通過,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考列丙等,依前揭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該公務人員究應循復審,抑或依循申訴、再申訴之管道尋求救濟?其第1次、第2次、第3次被考列丙等,救濟途徑是否有別?【99北大法研第三題****】
◎甲為薦任九職等科長,主管法制業務,因與機關首長處理個案意見不一致,甲得為如何之處理?設甲未經首長同意擅自對新聞媒體發表其個人看法,機關首長可否將甲調任薦任八職等專員?此項調任行為有何可能之救濟?試說明之。【91年原住民三等***】
「新北地方法院分機」的推薦目錄:
新北地方法院分機 在 Fion的韓國生活日常 Facebook 八卦
跨海訴訟、追查會是蠻困難的事,加上韓國人家醜不外揚的性格(被欺負絕對絕對不是女生的錯,我的意思是指這樣的事情在韓國人心裡的定位),總覺得不了了之的機會很大。
怎麼可以這樣!不可以!絕對要查個水落石出,做錯事的人就該得到應有的懲罰。不能護短。
原文出處︰유학일기 - 留學日記 https://goo.gl/C9CZG6
中文潤稿︰BD 日韓浪漫世界 - BD Korea Japan fantasy
《韓國觀光客在台遭遇計程車包車性侵案件發表聲明》
- 中譯版。
(網路上稍早有一篇中文翻譯,但個人覺得語句相當不順到有些句子已經不能成立,因此重新翻譯了一篇。如有需要取用,請註明來源及網址,謝謝)
(1/22補充-有人傳訊息跟我說原本翻譯者好像很傷心我說他翻譯的不好。我承認我覺得那篇中文語句組成有問題,但並不是對人而只是希望這麼重要的事情應該要正確提供給外界,所以我也沒有去他的粉絲團指責,而是付出心力趕快翻譯好,其實翻譯本來就是學無止境,如果有人指正我我也會希望自己虛心改進,尤其是這個事件最重要的是趕快傳遞給外界知道,誰翻譯的好,誰不好,真的不是焦點,從社會公益的角度來看,也很感謝對方先拋出這個議題,謝謝大家。)
補充說明:
我個人認為這篇文章的重點是非常強調台灣民間的幫助。受害人指責的只有司機、不幫忙的政府和不實報導。日前台灣媒體曾爆出亂瞎掰鬼扯韓國人批評台灣治安不好的新聞,事實是事發之後,民間協助受害者的力量,對方非常肯定。
媒體應該要報導事實,就算要砲轟也應該槍口正確地指向官方代表的疏失和犯罪集團,而不是製造兩國原本沒有的對立。
所以我翻譯了這篇文章。
---
大家好
我們是這次在台灣引發軒然大波、計程車包車旅遊性騷擾案件(性侵是否成立正在訴訟當中)的受害者三人。為了要寫這封信給所有台灣人,我們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氣,花了一段時間才完成。
我們之所以鼓起勇氣,起因於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以及Jerry taxi tour前後不一的態度。
我們帶著期待的心情尋找起關於台灣的資訊,在網路上看到Jerry taxi tour和其下分支的Apple tour的資料時,猶豫要選哪一家,最終選擇了Jerry taxi tour,也完成了預約的服務。
Jerry taxi tour利用Kakao通訊軟體跟我們聯絡,表示他們業務繁忙但是可推薦另一人替我們服務,那個人就是犯案性騷擾的主角JACK。
不管是Jerry或是Apple兩家包車公司,都使用kakao在韓國接客,除了我們之外還有其他受害者,我們一起尋找之後,發現大約友80位司機涉及此手法。
簡單的描述過程來說,我們三人跟JACK約好1/12上午10點在飯店門口碰面,開始到野柳、十分和金瓜石以及九份的觀光行程。到了最後一個地點九份時,喝了有問題的優酪乳。接下來出發
往士林夜市之前,JACK不知道跑去後車廂幹嘛,叫我們等一下。當時因為後車廂被黑色窗簾遮住,因此沒辦法看見後方的情況。接著JACK拿了餅乾和優酪乳給我們吃,表明吃完就可以出發。我們表達了不想再等,想立刻就出發的意願,但JACK卻說他要去上廁所,要我們吃掉後再出發。
我們喝下了優酪乳,但覺得味道很奇怪,於是我只喝了一口就用JACK的手機翻譯軟體以英文告知他「這味道很奇怪」。當時他表示那只是草莓加牛奶的苦味,我們心想大概台灣的優酪乳都這樣吧,也不疑有他。
車子開了一陣之後兩位朋友就昏迷了,睡著的他們偶爾還說些語意不詳的話。過沒多久、大概10分鐘而已吧,才喝一兩口的我也睡著了。到了士林夜市之後司機叫我起來,他說我看起來比較OK,不然你就自己下去逛逛,看要買什麼,等到買完傳kakao訊息給我。語畢他就離開了。
我從來沒有這樣昏沉過,因此當時到底在士林夜市幹嘛、買了什麼,事後完全沒記憶。
我走出士林夜市發了訊息給JACK叫他趕快回來,但他一直都沒出現。昏昏沉沉的狀態很嚴重的情況下,我跌跌撞撞地走到下車對面的地方等待。司機回來之後,沒能叫醒朋友的我看到JACK嚴厲的表情和凶惡的態度,噤聲不敢做任何反抗回到飯店。比朋友精神狀態要好一點的我扶著他們上樓,隨後連我都撐不住地昏睡下去,一直到1/13的早上5點才醒來。
我們開始覺得那個優酪乳有問題。1/14的凌晨1點半左右,我們跑去當地的7-11買優酪乳再喝一次,很明顯地味道果然跟當初的不同。此時我們確信一定是被下了藥才會如此,回到飯店大約凌晨2點之後陷入了苦惱之中。
有一位朋友對於在計程車中的事發經過有較為清楚的記憶,於是我們開始討論在語言不通的國外應該如何報警。我們做出結論、於凌晨3點撥打了駐台北韓國代表部的緊急聯絡電話,但接電話的那一頭值班人員卻嘆了口氣。值班人員有點不悅又不耐煩地表示,現在是韓國3點,你們會有什麼緊急的事情需要在此時打代表部的緊急電話。
這部分只要聽台灣外交部的錄音記錄就可以證明了吧。
不管是誰都能聽出來對方相當不爽,我們也很生氣地說現在情況就是緊急。我們在台灣被性騷擾了才會打這支緊急電話。因為我也火大了,對方此時才叫我們先別激動,希望我們冷靜地說明情況。
我們非常嚴肅地與對方詳述這次性騷擾事件的經過後,以結論來說就是希望對方可以幫我們找一名口譯。但對方卻說想也知道不可能說找口譯就找,回我們說叫我們先去報警才會接手處理這起
事件之後就掛了電話。
我們感到無言以對。完全不諳中文的我們身處在異鄉是要報什麼警?就算報警了,難道代表部就會立刻趕過來幫忙嗎?連這些基本資訊都沒聽到,我們感到傻眼。
後來我們只好在網路上用韓國的Naver以及在台韓國人熟悉的網路平台和facebook寫文章,才遇到了現在幫助我們的公司和法律人士。他們不只報警時相助,連法院內的翻譯都提供。
和台灣新聞報導的有所出入,其實我們是剛考上大學的年輕女孩們。完全不懂中文而感到相當恐懼害怕,好在1/14上午一位法師帶著我們一起去警局,一位韓國人和旅遊公司的人協助我們報警。
當時親切的台灣警察協助我們前往醫院時,新聞已經蔓延開來,有許多台灣人和計程車公司的員工也幫忙我們在醫院接受性病檢測和性侵檢查與藥物檢查等事項。之前聯絡不到的韓國政府代表
此時才現身醫院表明太繁忙才來晚了。我們錢不夠的時候,非常感謝台灣女性志工團體的一位人士幫我們付清了醫藥費。
從醫院再來到法院,台灣人兩度陪著我們一起去向檢察官說明事由。當時我們跟檢察官說明時,身邊陪伴我們的人並非韓國政府代表,而是一位住在台灣的韓國華僑阿姨。
我們中文不佳一直搭配用畫的來表達陳述,檢察官非常有耐心地包容我們聽完說明。結束之後,一整天都沒進食的我們實在太餓,又極度疲憊的情況下,我們問了韓國政府代表、希望請他幫我們找落腳處之際,對方卻說沒辦法動用到公費支出、無法幫忙。我們因為太害怕不敢回飯店住的時候,反而是台灣人幫忙我們找到了休息的地方。不管是計程車業者或是華僑等人的幫助,讓我們在華僑的家中待了一整天,這些人還幫我們把原本在飯店的行李都搬過來。甚至隔天他們還送我們到機場,讓我們可以平安地返回韓國。
回到韓國之後,我們無數次地聯絡代表部,但得到的答案就是漫無止盡的等待。
我們在韓國的台灣相關討論區上詢問有無其他被害者之後,發現有受害的人越來越多。大家都不諳中文、根本不知道該聯絡誰解決事情,只好請一家計程車包車公司的員工來協助。可是受害者越來越多,一人要負責10人的案件負擔實在太重,此時韓國政府代表表示會幫忙,於是我們寄信了、其他受害者也寄信了,但至今根本沒有收到回覆。
(韓國)記者也只是希望能夠挖掘有爭議的話題,因此把焦點放在抨擊外交部的處理態度上,希望我們提供往返對談記錄。但繼續這樣下去似乎對我們沒有幫助,所以才用了這樣的方式,希望能跟台灣人求助。
我們之所以不把重點放在韓國輿論、而是試著接觸台灣社會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希望台灣媒體可以更正對我們事件的報導。
充滿臆測和與事實不同的新聞內容,對我們是二次傷害,如果不屬實的事情請不要隨便地報導。
第二,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人士至今都沒有聯絡我們,或許台灣新聞報導之後成了議題,他們有可能會現身。
第三,韓國政府和台灣政府必須一起合作防止被害者出現、訂定防範措施。應該協助我們與持續出現的被害者、讓JACK與違法的計程車司機與他們的共犯受到法律制裁。
根據台灣新聞報導指出,Jerry包車公司已經停止營業,但其實並不屬實。他們仍然在利用kakao繼續承接客人,我握有他們持續營業的證據。
第四,除了我們之外,也有其他被害者在等待救援。
一名被害者從飯店拿到了被下藥昏迷之後的監視器影片,大部分的受害者喝到的是在野柳販賣的珍珠奶茶或優酪乳。
我們對於台灣警察和檢察官的訴求是:
一,務必同時調查Jerry包車公司和他們介紹的司機們。
二,我們認為這次的犯罪並非JACK一人主導,Jerry包車公司司機的個人facebook上有找到受害者照片,但全部客人無男生,只有女性客人令人起疑。再者他們私下把客人轉介出去,以個人名義形式接客也是違法營業。我們需要真正的制裁他們,而不是換換公司名字和電話號碼又讓他們繼續出來營業。台灣新聞報導說Jerry公司已經停業,事實是他們還在kakao上繼續做生意。
KAKAOTALK ID : jerrytaxiwei / jerrytaxiem / 267j7 / jett0126 / VF8245432 / apple8115
三,對他們使用最嚴厲的法律制裁。
這對我們受害者來說是唯一的安慰。
如果韓國媒體和台灣媒體有任何問題想要詢問,歡迎聯絡我們的律師,我們會透過他來回答。
Name: Andy Wang
Company address: Rm. 801, 8F. No. 65, Sec. 3, Nanjing E. Rd., Taipei City
104, Taiwan
Company Tel:886-2-2517-8000分機201
手稿照片cr:http://tinyurl.com/grgjs94
新北地方法院分機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八卦
【公教退撫訴訟案慎防趁火打劫/時力立委徐永明違法還哇哇叫 李來希不怕提告】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就公教年金改革未來訴訟釋憲之路,從12月起展開一連串下鄉說明,所到縣市皆場場爆滿,他說這不是人氣旺,而是代表人心惶惶求助無門。他說有團體利用老人害怕心理在招攬訴訟團收取高額費用,這是趁火打劫不道德的作為。
李來希指出,公教退撫法案通過了,明年七月一日前大家會收到行政處分書,大家只要準備新的行政處分書影本,附上公務員復審書或教師的訴願書,寄到行政處分機關即可,這項程序根本不需要請律師就可以自己辦理,詮敍部也做了同樣的說明,沒有像坊間一些自救會所說的要準備各項資料,因為所有資料政府機關電腦裏都有。
李來希理事長本月2日在花蓮、13日桃園、16日在雲林都各舉辦了年金訴訟救濟及釋憲說明會,場場座無虛席,許多人晚來只能站著聽,現場免費提供由大法官所寫的公務人員復審書及教師訴願書,由於參加人數一場比一場多,本週六(23日)下午兩點高雄場特別租借高雄市勞工局千人禮堂舉辦,預期人數又將超過現場座位數,提醒大家要提早入座。
李來希指出,這一波年金改革退撫加公保,平均服務年資35年的人,每人被扣減的金額平均是539.5萬,年資30年的減損金額平均是380多萬元,幾乎是天文數字,這些被規範對象都是受害人,受害人求訴無門都已夠苦了,某些團體還利用人心惶惶收取年費、入會費、工本費、資料費、訴訟費、各種名目的高額代辦費,有的一收還收三至四年,這種趁火打劫是不道德的,若再不自制,必要時他會公布這些團體的名稱。
李來希理事長強調,復審和訴願最終的結果都會被行政機關依新法規定駁回,這是意料中的事,因此最後必須走向釋憲。即使判定違憲後,也有兩種可能,一是新法直接無效,二是新法向後失效,屆時立法院必須重新制定法律,若順利走完釋憲,法律不管重新制定與否,都會一體適用於所有被規範對象,因此與個人是否提出爭訟無關,大家不需要被傳言所困惑,在明年七月一日之前稍安勿躁。
辦完高雄場,明年1/24新北市亦有一場說明會,其他地區若有地方團體願意承辦,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李來希理事長願支持配合前往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有意主辦團體可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連絡。
.......................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17日八百壯士遊行當天,於立法院週邊違規紅線停車,警察勸阻無效,遭網友目擊拍照,李來希於臉書公布予以警惕。徐永明昨日隨即轉移焦點,用開記者會方式嗆要提告李來希洩漏個資,完全不反省並對自己的違法行為道歉。
李來希說車牌是公開揭示事項,用來辨識身份用,徐永明倚靠特權違法亂紀不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故意轉移焦點,「過去哪個違規停車的民意代表或政府首長違規車被拍到舉發出來說提告的,從來沒有,今天終於看到一個,是時代力量的立委徐永明,真是開了眼界。這就是典型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的作為,被打到痛處,立刻轉移焦點。」
李來希說,「轉移焦點,改變不了你違規停車違法亂紀的事實,你是太陽花學運後的割稻尾得到利益的人,太陽花學運從起步到最後都是違法運作的運動,佔領立法院24天都沒事,違法亂紀習慣了,連違規停車都不負責任推給警察說是警察指揮他違停,警察何其無辜?」
12月17日當天因抗爭交通管制,青島東路兩端於鎮江街和林森南路之間都被拒馬圍起阻止任何車輛進入,李來希說他自己的辦公室在青島東路管制路段內,他開車都停不進來,自己花了400 元停車費停到台大醫院,徐永明若不是憑著立法委員的特殊身份怎麼進得來封鎖區?網友目擊,徐永明車子進來後要停紅線被警察勸離不聽執意要停,這是鐵的事實。
李來希還說,他曾多次在同一路段上因違停被開罰單,都是摸摸鼻子去繳錢,因為知道自己做錯事。今天徐永明違法亂紀不認錯還要提告,為了這麼小的事情開記者會哇哇大叫,李來希說不怕被告,「因為你要告我,我會說到有一天你出來公開道歉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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