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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買的保單,保發中心沒有條款,前次PO至今已過好幾十日。
前天才收到保單條款的補發,終於可以詳細看看條款內容了。
此外,也google查詢了一下,並且做了幾天的功課...有此保單的版友也可以多注意
並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 以供參考
84年買的 新光防癌終身壽險。
癌症住院(日額4000)
癌症手術(最高12萬)
癌症出院後療養金(每日2400,最高20日)
第X條:癌:係指惡性新生物而言,其範圍依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
分類標準 歸類為惡性腫瘤及原位癌(詳如附表)
Ps.就我查詢到的資料,新光防癌終身壽險,諸多版本。
我買的應該是最陽春型的版本。如果有板友有,可以
注意是否有癌症門診和初次罹癌的理賠條款或批註。
缺點:1.癌症門診不賠、初次罹癌不賠。
2.癌症的理賠,不賠"併發症"(早期保單似乎多是如此)
3.癌症身故保險金
理賠條款 第xx條:......初次經癌的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以癌
為"直接原因"致死者......
4.癌症住院治療保險金、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於條款中也述明
"並以癌為直接目地"而.....治療者
心得:1.爬文並打電話詢問後,才發現新光於民國99年已停止癌症門診和初次罹癌的批註
(當然業務員沒有告知 可以批註!權益就這樣白白流失)
2.醫學的進步,很多癌症用"門診醫療",如果是舊保單 無法理賠 囧
3.併發症不賠
4.倘若是併發症身故(我解讀為一般身故)、意外身故、殘廢==>保險金額打六折
Ex.100萬===>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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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增額終身壽險 購買日期:84年
(83年.04.18 財政部財保第831474661號函核准)
這張保單條款內容和大概內容,網路上幾乎查不到,有此保單但無條款的網友可以參考
第x條 繳費期間內身故者。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x(1+15%x保單年度數)
繳費期滿後身故者。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x[1+(15%x繳費年期數)+3%x(保單年度
數-繳費年期數)]
(實際之身故保險金數額,請參閱本契約條文後之範例表)
第x條 殘廢保險金給付.........同上
Ex.20年繳費期(保險金額 假設100萬),20年期滿 身故的話,保險金額400萬
套用上面的公式,第21年開始,每多活一年保險金額多3萬。活到第30年430萬
吊詭的是,保單範例表最後的"附註"中,的公式似乎寫錯....
繳費期滿後死亡、殘廢者:身故、殘廢保險金=保險金額x[1+(15%x保單年度數)+3%x
(保單年度數-繳費年期數)]
倘若依照"附註"上面的計算公式,活到第30年可領580萬。
ps.注意公式中的15%後面相乘的不同(繳費年期數vs保單年度數)
不知道是設計條款時候的疏失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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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 長安終身壽險 購買日期:84年
(83.4.12核准)(84.05.10台財保第841504143號函修正)
第X條 重大疾病 的定義 (Ps.主要列出訪間最常見的七大項)
1.身故、一級殘廢:保險金額2倍
2.重大疾病:保險金額1.2倍
3.增加保額選擇權:關於第3點,條款中查不到相關條文,然後在網路上似乎都寫有這
項權利!!!
事實上,條文並未述明,我打電話去新光問,也被拒絕說:公司已經停止增額。
因此,除非你的保單上面有增加保額選擇權的明文,或是批註上面有寫明,不然我
認為應該很難去爭取到這項權利。
所以網路上看到的不要盡信,保險公司一概認為增額 是公司對保戶的福利和公司內規。
或是有板友有和我相同時期的保單條款,可否查看看和我申請補發的是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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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79.219
※ 編輯: clark03188 來自: 114.38.79.219 (05/20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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