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就在身上,郵務士身穿超標九萬倍的有『毒』制服?
近年來郵局出包不斷,包括購買不堪使用的機車;員工招攬保險,結果私自挪用客戶七億元保費,社會一片譁然;近期更發生廠商參與國產地的公開標售,結果郵局漏送標單,險讓政府損失高達數億的國庫收入等等離譜行徑,今日又遭爆料花費數億元,每套平均六、七千元的郵務士防水外套褲裝,竟是形影不離的將劇毒穿在身上,簡直就是對郵務士進行慢性傷害。
依據中華郵政106年『郵務士防水透氣夾克、褲子』採購規範,其中「防水透氣布料物性規格」規定,要求防污性測試必須四級以上,惟高度防汙性能的布料必須使用全氟化合物(PFCs)。PFCs為有害化學物質除了會透過空氣散佈,一旦被釋放到環境中可在生物體內累積;美國環保署證實全氟化合物對人體有造成腫瘤疑慮,其在人體滯留期更長達4年,不僅傷害肝腎、影響生殖系統和內分泌系統,也會增加罹癌風險。
今日上午俊憲與蕭美琴委員召開記者會,將郵局近五年採購的防水外套、褲子全部送至「全國公正檢驗公司」化驗出驚人結果!該類制服除了不符合原郵局規範外,其含氟化物竟然高達92,000ppm(參考歐盟REACH之規範,PFCs不得檢出超過1ppm),亦即超標歐盟規範9.2萬倍之多。蕭美琴委員要求郵局應正視該等問題,無奈郵局始終置之不理,甚至以「郵務士每天在外奔波,容易弄髒衣物,抗污最高等級是必須,若台灣廠商無法取得染劑或原料,可考慮向中國購買」等話語,無視劇毒衣服帶來的健康危害。
【全氟化合物禁用歷程:】
1. 斯德哥爾摩公約更早於2009年公布此類化合物列入限用物質。
2. 歐盟於2013年將全氟化合物(PFCs)的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及毒性列入高度關切。
3. 2014年德國、挪威提案將其列入該類產品的相關物質製造、使用必須被限制。
4. 2017年歐盟決議擴大對含氟化合物的限制規範,未來所有紡織衣物必須排除全氟物及衍生物。
事實上,我國其他機關的制服採購案極為常見,因含氟化物對人體的嚴重危害,早已不再要求防汙規格,如106年度國防部「陸式數位迷彩兩用式雨衣」規格、新北市清潔隊員工作外套採購案、彰化縣員警高透氣防水雨衣採購案,以及海岸巡防總局常訓服採購案等,均從善如流,唯獨郵局堅持引用落伍規範,導致全台近萬位郵務士持續穿著高價『劇毒』外套、制服工作,顯見管理階層無視基層健康疑慮,可說是麻木不仁。
綜上諸多問題,顯示郵局內部稽查、風險控管出現嚴重問題,主要經理人完全缺乏經營管理能力,應負起最大責任,行政高層應拿出態度,不能繼續包庇甚至麻痺。俊憲要求,郵局務必說明如何處理這些劇毒外套、褲裝,並盡速對郵務士進行全面的健康管理追蹤,同步修正落伍不合時宜的外套規範,讓郵務士能『穿的安全』才是正途!
斯德哥爾摩公約 在 漢娜的小餐桌 Hannah's Little Table Facebook 八卦
前些日子做的香料漬檸檬已經可以「收成」了,把冰箱裡的鱸魚排放進氣炸鍋用180度加熱12分鐘,配上生菜和香料漬檸檬就是一頓簡單又豐盛的早餐。對我來說,氣炸鍋就只是氣炸鍋,是可以幫我節省很多時間和力氣(包括烹調和清潔)的廚房工具,不是罪惡的淵藪,也不是健康的萬靈丹。
我們生活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取得資訊一點都不難,難的是判讀資訊、過濾資訊。在自媒體當道的現在,誰都可以發聲,every voice matters,任何人的言論都可能一石激起千層浪。我雖不才,開過N個部落格沒有一個能持之以恆寫下去,連部落客都算不上,雖然天天用網路但也不紅,只是忝列臉書客之中,分享一些自己的所見所聞,如此而已。
我所想的,是部落客(在此把 blogger、vlogger、YouTuber、IG客和臉書客都列入)的社會責任。有時候我覺得部落客和演藝人員有相似之處:入行門檻不一,能力參差不齊,各種不同的展演形式(文字、圖像、影音,對比戲劇、歌曲、談話節目)都能吸引到不同的受眾。人流就是錢潮,受歡迎的明星拍廣告、接代言,人氣旺的部落客開團購、接業配,這是大勢所趨,未來即使部落客被新的族群取代,這種商業行為也不會停止。
部落客和藝人推廣商品,說穿了本質是一樣的,就是藉由自己的號召力,促使潛在的消費者去了解商品,進而購買。但我在思考的是,藝人代言沒有人會說什麼,即使產品有爭議,大家也會說「哎唷藝人又不是專業的」;但部落客接合作就是貪財、墮落,如果產品不幸發生爭議,除了被罰被告,免不了還會被指責為沒有良心,罔顧社會責任。
部落客的社會責任有沒有天花板?是不是應該無限上綱?在接受商業合作之前,究竟應該做哪些功課?
捫心自問,我在初次接受商業合作之前,也非常忐忑,擔心自己從此變成黑五類,被人罵貪財墮落沒有良心。後來之所以鼓起勇氣,一來是因為能試用到各式各樣的新商品,總結自己嘗試與比較的心得分享給大家,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二來是有人看了我的分享進而嘗試,回來告訴我正面評價,讓我覺得有成就感;第三就是藉由商業合作可以得到不同形式的報酬(優惠、試用品或者分潤),經營自媒體需要資源,我不否認商業合作的資源挹注對自媒體經營者來說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我分享的內容多與餐廚相關,也介紹過一些廚房家電和本土食材。我接合作的準則就是自己喜歡、覺得好用和值得推薦,比如阿拉丁烤箱,我買了一台幾乎天天用,後來有機會與代理商合作推廣給更多人,我也幫妹妹們各買了一台,她們都用得很滿意。又比如 Epicurean 砧板,也是我自己使用了一段時間後接到合作邀約,趁開團幫媽媽換了新砧板,用慣傳統砧板的媽媽讚不絕口。再比如十八養場的紅玉雞,我自己到信義誠品買過吃過以後驚為天人,覺得本土優質食材值得推廣,於是跟廠商合作開團而且不收分潤,只要有人回來告訴我雞肉好吃,就覺得很開心。
氣炸鍋也是我自己使用過覺得非常便利才同意開團的,在寫開團文時也說明氣炸鍋就是小型的旋風烤箱,加熱原理是熱循環烘烤。雖然名字裡有個炸,但其實跟油炸八竿子打不著,只是口感香酥近似油炸而已。當然,每個人的喜好、觀念和使用習慣不同,任何商品也都有自己的優缺點,重要的是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才能用得順手。我不會刻意去抨擊自己不喜歡的商品,也不願意在不了解某種商品的情況下妄加議論,以一知半解的觀念誤導別人,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因為擔心自己是否在無意中誤導別人,這兩天也勤查資料,茲將自己查到的部分分享給大家,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不沾塗層的材質和塗料有很多種,其中有害的全氟辛酸銨(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在2009年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PFOS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搜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PFOS 即可查到全文),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也公告了美國環境保護署所發佈的健康公告數值,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也曾敦促下架含PFOA的鐵氟龍塗層商品。
另外,歐盟已在2017年將PFOA列為限制物質,斯德哥爾摩公約也在今年五月將PFOA列為禁用,台灣雖非締約國,但從相關單位的公告可知對這些標準都已知悉。SGS認證包含PFOS和PFOA檢測服務,BSMI認證中也有這兩項的檢驗標準,真的對不沾塗層有疑慮的人,請選購通過SGS認證和BSMI認證的產品。(先前團購的氣炸鍋有通過這兩項認證,我已聯絡廠商詢問)
至於高溫加熱釋出毒性,也已經有研究指出全氟化合物在高溫350度會釋放毒氣,400度則會裂解成奈米有毒物質,但先前團購的的氣炸鍋最高溫設定只有200度,加上目前通過認證的產品皆對全氟化合物當中可能使用於不沾塗層的全氟辛酸銨(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有所規範,在物質含量符合健康標準,溫度未達促使毒性釋出的程度下,若言之鑿鑿地說對身體有害,我覺得有值得商榷之處。
偏聽則暗,兼聽則明,正反意見都要加以查證、思考,真理才會越辨越明。我並不是說自己的想法一定正確,相反地,我一直知道自己絕非無所不知,所以我會查資料、問問題、請教學有專精的相關人士。對我來說,部落客的社會責任,在於提供自己的經驗和見解,但必須抱持著開放的心胸,避免過度偏頗和誘導,接受正反兩面的聲音。同樣的,我覺得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對任何資訊都要養成自己判斷、查證的習慣。大家都不喜歡不實廣告和無良商人,那麼就從自己做起,讓這些人事物無所遁形吧。
斯德哥爾摩公約 在 漢娜的小餐桌 Hannah's Little Table Facebook 八卦
前些日子做的香料漬檸檬已經可以「收成」了,把冰箱裡的鱸魚排放進氣炸鍋用180度加熱12分鐘,配上生菜和香料漬檸檬就是一頓簡單又豐盛的早餐。對我來說,氣炸鍋就只是氣炸鍋,是可以幫我節省很多時間和力氣(包括烹調和清潔)的廚房工具,不是罪惡的淵藪,也不是健康的萬靈丹。
我們生活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取得資訊一點都不難,難的是判讀資訊、過濾資訊。在自媒體當道的現在,誰都可以發聲,every voice matters,任何人的言論都可能一石激起千層浪。我雖不才,開過N個部落格沒有一個能持之以恆寫下去,連部落客都算不上,雖然天天用網路但也不紅,只是忝列臉書客之中,分享一些自己的所見所聞,如此而已。
我所想的,是部落客(在此把 blogger、vlogger、YouTuber、IG客和臉書客都列入)的社會責任。有時候我覺得部落客和演藝人員有相似之處:入行門檻不一,能力參差不齊,各種不同的展演形式(文字、圖像、影音,對比戲劇、歌曲、談話節目)都能吸引到不同的受眾。人流就是錢潮,受歡迎的明星拍廣告、接代言,人氣旺的部落客開團購、接業配,這是大勢所趨,未來即使部落客被新的族群取代,這種商業行為也不會停止。
部落客和藝人推廣商品,說穿了本質是一樣的,就是藉由自己的號召力,促使潛在的消費者去了解商品,進而購買。但我在思考的是,藝人代言沒有人會說什麼,即使產品有爭議,大家也會說「哎唷藝人又不是專業的」;但部落客接合作就是貪財、墮落,如果產品不幸發生爭議,除了被罰被告,免不了還會被指責為沒有良心,罔顧社會責任。
部落客的社會責任有沒有天花板?是不是應該無限上綱?在接受商業合作之前,究竟應該做哪些功課?
捫心自問,我在初次接受商業合作之前,也非常忐忑,擔心自己從此變成黑五類,被人罵貪財墮落沒有良心。後來之所以鼓起勇氣,一來是因為能試用到各式各樣的新商品,總結自己嘗試與比較的心得分享給大家,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二來是有人看了我的分享進而嘗試,回來告訴我正面評價,讓我覺得有成就感;第三就是藉由商業合作可以得到不同形式的報酬(優惠、試用品或者分潤),經營自媒體需要資源,我不否認商業合作的資源挹注對自媒體經營者來說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我分享的內容多與餐廚相關,也介紹過一些廚房家電和本土食材。我接合作的準則就是自己喜歡、覺得好用和值得推薦,比如阿拉丁烤箱,我買了一台幾乎天天用,後來有機會與代理商合作推廣給更多人,我也幫妹妹們各買了一台,她們都用得很滿意。又比如 Epicurean 砧板,也是我自己使用了一段時間後接到合作邀約,趁開團幫媽媽換了新砧板,用慣傳統砧板的媽媽讚不絕口。再比如十八養場的紅玉雞,我自己到信義誠品買過吃過以後驚為天人,覺得本土優質食材值得推廣,於是跟廠商合作開團而且不收分潤,只要有人回來告訴我雞肉好吃,就覺得很開心。
氣炸鍋也是我自己使用過覺得非常便利才同意開團的,在寫開團文時也說明氣炸鍋就是小型的旋風烤箱,加熱原理是熱循環烘烤。雖然名字裡有個炸,但其實跟油炸八竿子打不著,只是口感香酥近似油炸而已。當然,每個人的喜好、觀念和使用習慣不同,任何商品也都有自己的優缺點,重要的是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才能用得順手。我不會刻意去抨擊自己不喜歡的商品,也不願意在不了解某種商品的情況下妄加議論,以一知半解的觀念誤導別人,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因為擔心自己是否在無意中誤導別人,這兩天也勤查資料,茲將自己查到的部分分享給大家,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不沾塗層的材質和塗料有很多種,其中有害的全氟辛酸銨(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在2009年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PFOS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搜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PFOS 即可查到全文),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也公告了美國環境保護署所發佈的健康公告數值,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也曾敦促下架含PFOA的鐵氟龍塗層商品。
另外,歐盟已在2017年將PFOA列為限制物質,斯德哥爾摩公約也在今年五月將PFOA列為禁用,台灣雖非締約國,但從相關單位的公告可知對這些標準都已知悉。SGS認證包含PFOS和PFOA檢測服務,BSMI認證中也有這兩項的檢驗標準,真的對不沾塗層有疑慮的人,請選購通過SGS認證和BSMI認證的產品。(先前團購的氣炸鍋有通過這兩項認證,我已聯絡廠商詢問)
至於高溫加熱釋出毒性,也已經有研究指出全氟化合物在高溫350度會釋放毒氣,400度則會裂解成奈米有毒物質,但先前團購的的氣炸鍋最高溫設定只有200度,加上目前通過認證的產品皆對全氟化合物當中可能使用於不沾塗層的全氟辛酸銨(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有所規範,在物質含量符合健康標準,溫度未達促使毒性釋出的程度下,若言之鑿鑿地說對身體有害,我覺得有值得商榷之處。
偏聽則暗,兼聽則明,正反意見都要加以查證、思考,真理才會越辨越明。我並不是說自己的想法一定正確,相反地,我一直知道自己絕非無所不知,所以我會查資料、問問題、請教學有專精的相關人士。對我來說,部落客的社會責任,在於提供自己的經驗和見解,但必須抱持著開放的心胸,避免過度偏頗和誘導,接受正反兩面的聲音。同樣的,我覺得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對任何資訊都要養成自己判斷、查證的習慣。大家都不喜歡不實廣告和無良商人,那麼就從自己做起,讓這些人事物無所遁形吧。
斯德哥爾摩公約 在 强制隔离车被反复贴条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犯了,每天打三顿的嗯 ... 的八卦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