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多起未經同意散佈性私密影像案件
不管是新聞媒體推波助瀾或是網路社群的討論
都忽略了受害者感受也傳遞了不正確性知識
那些「卡」「求上車」的言論
更是對事件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這次我們一起下車
期許
網路世界越來越安全 友善
#數位性別暴力防治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 在 Facebook 八卦
性愛影像攜手才能私藏
知情同意才是彼此保護
今天是可以「初三睏到飽」的大年初三!臉友們也睡到飽嗎?
今天也是西洋情人節(2月14日)!祝福有情人的能善待情人,單身的將自己當作最好的情人,大家情人節都快樂!
藉著情人節,想和大家分享一個數位新時代的新倫理:
未經(被拍攝者)同意,不應散佈其性私密影像!
已經有太多「恐怖前情人」、現任情人、非關情人將他人的性私密影像在網路上散布,造成當事人極大的傷害,為了解決這樣的社會問題,婦女團體與好幾位立委協力努力,已經提出法案,本屆立法院一讀通過五個草案。目前的進度是要請行政院內政部儘速提出對案版本,兩院合力完成立法。
如果,您也關心這個議題,可以參考以下資訊:
❤ 這次我們一起下車 防治數位性別暴力
http://bit.ly/3da69GZ
❤ 性私密影像被散布不是被害人的錯 運動選手參賽權益要保障
http://bit.ly/2N6a8Kf
❤ 台灣不能有N號房 我的性私密我自主
http://bit.ly/3afsf9m
情人節,讓我們一起宣傳新時代善待自己、情人、前情人以及他人的倫理:
未經影像當事人同意,請不要散布,當然,也不要觀看其性私密影像!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八卦
#台灣不能有N號房
#立法防範虛擬強暴
如果你的前男友(或前女友)未經你的同意,把你的私密照放到網路上,你怎麼辦?
如果你和上司做愛被偷拍,還被傳給你所有的同事,你會怎麼辦?
如果你受到吸引,找直播主親密裸聊,之後發現被偷錄,還被金錢威脅,不給就會被傳播,你怎麼辦?
以上這些,不是空想。而是這幾個月內,真實發生在台灣社會的新聞事件。
這些主角有些人勇敢地訴諸法律,但法律能處理的範圍相當有限。
最可怕的是,這些未經他們同意,侵犯其個人性隱私的影像或照片,不斷地在網路上被流傳,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讓其消失下架。
你可以想像,如果你是受害者,這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今天早上我和 吳思瑤、賴品妤、蘇巧慧與林楚茵委員開記者會,提出具體法律草案,希望來解決這樣的數位困境。吳思瑤委員「虛擬強暴」來形容受害者的感受,我覺得非常貼切。
以下是我們所提出的草案「未經同意散佈成年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重點:
✅ 防治數位性別暴力已是國際趨勢,目前加拿大、日本、菲律賓都已制定相關法律,保護被害人。
✅ 這是 #性自主權的問題,不是猥褻的問題。目前刑法處理的是有沒有猥褻、對社會善良風氣不好;這個草案關心的不管你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性私密影像的自主權。
✅ 未經同意被流傳的性私密影像要即時下架:之前台灣發生類似N號房的事件時,因為臉書主動協助處理而被下架了;但如果今天不是在臉書,而是在其他影音平台,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這部草案規範了台灣境內的網路傳播平台收到通知後,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必須下架。
✅ 被害人的保護服務:目前的法律缺乏對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的處遇保護的機制。真實案例中,性私密影像被散布所帶來的精神創傷,非常巨大的,很需要社工與諮商師的專業協助。
✅ 相對人處遇計畫:相對人不僅是處罰,而應該要有教育、輔導的提供。
感謝長期救援了四百多位網路性別暴力的被害人的 婦女救援基金會、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大力推動立法,以及 #方念萱教授 #賴淑玲律師 出席發言!
方念萱老師最後提到,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緋聞案女主角當事人陸文斯基,2015年在演講中提到,當年她和密友的錄音帶被披露後,在網路上流傳,讓她成了全球千夫所指的蕩婦。她說:
I was seen by many but actually known by few!
我裡裡外外都被大家看透了,但卻沒有人理解我是誰!
如何在數位時代保護被害人,這個草案只是開始!我會努力在立法院推動,讓草案通過,讓這個社會學習尊重每一個成年人的身體自主權與性私密!
#數位性別人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PS. 以下是我所說的社會新聞:
被前男友惡意散播裸照 https://bit.ly/2WObWIt
男大學生被女直播主威脅 https://bit.ly/3fzQzDz
與上司做愛被偷拍並傳給許多同事 https://bit.ly/2Lhru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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