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來看到朋友傳系上的新聞,
覺得很難過⋯⋯無法想像自己如果在現場會受到多大的創傷。
這應該是最貼近我想法的貼文了。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都不了解他們經歷了哪些,請停止傳遞這些畫面、不要再去臆測,轉過身,去珍惜你身邊真正重要的人。
【 💬 事件越快,心,則慢 】-- #談台大潑酸事件
面對媒體亂象,除了一味接受,我們如何更聰明的思考?
而新聞報導除了「裸體加屍體、醜聞加緋聞」,還有沒有更好的報導選擇?
這次,讓圖文不符跟大家認真一下,從潑酸事件,來談 #媒體傳播自律的問題--
【 💭 這次的潑酸事件,是如何傳播到閱聽人的眼前呢❓ 】
🚩 #不安的言論
事件一開始是從PTT上開始流傳,因學生在宿舍內聽到窗外的爭執聲與尖叫聲後感到不安,便在批踢踢發文討論。
討論串中,有網友提供了現場的照片,被許多網友認為過於血腥,看了很不舒服後撤下。但由於圖片太過可怕,網路傳播快速,案件很快地傳開。
🚩 #媒體的跟進
事件發生後,許多新聞媒體在第一時間抄文,在事件未明朗的狀況下進行報導。
報導中出現了許多臆測性的字眼,並嘗試描寫案件現場,包括:
① 對於潑灑液體的猜測:包括硫酸、王水
② 與過往其他案件連結:清大王水案件
③ 描寫犯案情節:包括犯案工具、犯案流程、攜帶武器等
④ 提供疑似凶器的製造方式:王水調配比例、酸性腐蝕程度
⑤ 擅自人肉搜索,推測犯案動機:提出兇嫌行兇前的po文
🚩 #聳動的標籤
為了吸引大眾點閱,在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時,新聞就多以「台大」「校園」「學生」「潑酸」「命案」「殺人案」「王水」「情殺」等刻意且武斷的標籤作為標題,更有甚者將兇手自殘的現場狀況直接當作標題。
除了引導大眾更多的聯想,也造成許多家長、學生的不安,引起社會大眾對校園安全的恐慌。
🚩 #大肆的曝光
由於命案現場圖片散布,加上媒體關鍵字大量重複的曝光,新聞在社群上不斷轉載擴散,引發更多人的好奇。
→ 在 2017/10/20 晚間,只要搜尋「台大」,google 關鍵字就會出現「硫酸」與「潑酸」。
→ 而新聞中的關鍵字,也在 google 熱門關鍵字前 15 名中佔了 5 個席次。
( https://imgur.com/wNILD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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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所帶來的思考:不當的報導傳散,將導致什麼問題❓ 】
🚩 #新聞情節的渲染
過往研究指出,新聞媒體基於「新聞性」的考量,會將受害者的激烈情緒反應作為提高收視率的工具,於是追逐受害者成為了新聞報導的「黃金定律」。
然而,這些報導卻會嚴重影響觀者的情緒,如果觀看的版本中的受害者出現情緒化反應,觀者也會覺得問題比較嚴重,甚至更容易覺得自己也可能會遭遇相同的事件,進而引起恐慌。
除此之外,過度描述案件細節也會產生感染效應(contagion effect)或模仿效應(copy cat effect),可能引發更多類似事件的發生。
🚩 #推測性的報導
推測性的報導,除了無益於讓民眾理解事件,不適當的聯想更會模糊事件焦點,並可能造成事件當事人的二度傷害、或引發不必要的恐慌。
→ 此外,媒體之間有不同的猜測內容,也會混淆民眾認知,造成多重的資訊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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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了避免以上狀況,國外採取了什麼樣的媒體自律方式呢❓ 】
🚩 #以德國慕尼黑槍擊案(2016)為例:
媒體沒有 24 小時疲勞轟炸,只選擇整點時作即時新聞重點;
也有媒體暫停晚間節目,以特別時段更新即時消息。
新聞台並邀請相關人士上節目,宣導民眾應注意的事項,呼籲民眾不散佈不實消息、與警方合作等。
報導的語氣則完全冷靜、陳述事實,鏡頭避免血腥、令人不安的畫面,為求讓民眾安心。
🚩 #以美國發生的高中生假報案遭槍擊事件(2017)為例:
有少數媒體在公布未成年男孩的照片、姓名、學校等個資後,遭到另外一家媒體的譴責!
該媒體發布新聞譴責這樣的報導是在受害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透過媒體之間正面的比較與彼此牽制,也可以達到他律的效果。
🚩 #其他案例:
此外,也有許多國家積極地以組織的方式協助規範報導受害者時的原則,例如:
美國專業新聞記者協會,有在新聞倫理中放入減少傷害(minimizing harm)與問責(accountability),同情(compassion)與易感性(sensitivity),顯示新聞倫理領也域感受到採訪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傷害。(1996 年新增)
荷蘭的記者協會倫理守則也提到, 不應該報導受害者與家屬的痛苦,或將犯罪所造成的傷害展示出來。
瑞典媒體聯合委員會的新聞倫理守則,則要求記者要盡可能的體恤犯罪或災難受害者,尤其要公開其姓名或照片時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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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然有這麼多的規範,為什麼還是有這麼多的媒體亂象呢❓原因是-- 】
事實上,過去記者在寫新聞時,還或多或少會堅持原則,強調忠於事實、表達清楚、平衡報導、保護受害者等等。
但是快速的網路世界,改變了新聞傳播的環境,「即時」變成了新聞的最高準則!
在快速產出新聞的要求下,自然無法對事實做過多的查證,導致許多猜測性的報導產生。
同時,資訊過載的網路現象,也會讓不聳動的報導乏人問津,為了短時間的點閱率與流量,報導就逐漸傾向娛樂化、戲劇化,大量出現聳動的標題、吸睛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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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讓媒體環境變更好,你可以這麼做☝️ 】
如果,你也希望能改善媒體環境的話,那可以試試看這些事情:
💡 不聽信、分享尚未求證的新聞
💡 不隨意網路上散佈個人猜測言論與現場照片
💡 如有第一手現場照片或資料,請提供給警方、或相關單位
💡 避免跟隨媒體貼標籤造成二次傷害
或是,在所有你認為不合適的新聞下面貼上這張圖。
讓我們一起保持理性,不渲染、不誇大,
用律人律己的態度,分享媒體自律原則,一同打造良好媒體環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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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媒體觀察基金會
http://mediawatch.org.tw/news/4722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http://www.ncc.gov.tw/chine…/…/11090/2713_21612_130517_1.pdf
當媒體過度報導兇殘細節 是否間接成了害人兇手?
https://www.peopo.org/news/255485
媒體有責勿使社會恐慌: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對「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聲明
http://mediawatch.org.tw/news/4722
中華民國新聞自律公約
http://www.cts.com.tw/about/cts/pdf/新聞自律公約.pdf
「你以為我們愛下這種聳動標嗎?」點閱率,早已成了新聞記者們的恐慌病https://buzzorange.com/2015/09/02/new-media/
「即時新聞」成癮 台灣媒體慢性自殺(上)
https://theinitium.com/artic…/20151015-taiwan-InstantNews01/
「沒什麼比理解作惡的人更難了」,家庭、媒體和同儕壓力都可能是原因:隨機殺人的犯罪心理學觀察(中)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1126
新聞記者採訪報導受害者應面對的新聞倫理:多元觀點的論證(新聞學研究 http://www.museum.nccu.edu.tw/word/140512013.pdf)
從慕尼黑 OEZ 槍擊看自律德國:沒有嗜血媒體,也沒有消費事件的個人秀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1263
一個美國高中生之死──美國媒體與台灣媒體的「新聞」處理 https://crossing.cw.com.tw/blogTopic.action?id=505&nid=8028
阿孝上課:新聞學
https://sites.google.com/site/jour328/Home/xin-wen-lun-li
一個媒體工作者的告白:不想要嗜血的媒體,就別當嗜血的讀者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4929
教育專業倫理守則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八卦
【典範!】
《慈濟醫院公開聲明稿》
醫療是救命專業,也是醫病互負義務的醫療契約。
「 本案病人子女均已成年,但多次住院期間皆未來照顧,病人尋短後子女及其姊卻將責任推給本院一張明細表,本院無法接受外,家屬於網路及新聞媒體散布不實言論污衊本院之事實,已予蒐證。 」
*
弱勢的,是家屬+媒體?
還是,救人,賠錢,還被濫訴的慈濟醫院?
【争點】:
1. 有家屬,沒人肯照顧。
2. 部份負擔了還沒錢?拿不出?
3. 醫療,無過失。
4. 自殺,因果關係?
可以統統推給醫院?
人自殺了,家屬才出面控訴媒體?
「弱勢的,是家屬+媒體?
還是,救人,還被濫訴的慈濟醫院?」
讚,媒體危機管理,
該軟就軟,該硬就硬!
公然濫訴,損害醫院與醫療人員名譽權,
該蒐證反告就反制,國民就醫倫理守則衛生教育!
醫療是救命專業,
不是商品服務業!
行醫救命救急,醫度有緣人!
教育專業倫理守則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八卦
【司法及法制總質詢】 鑑定制度改造與無辜者的復歸之路
「當刑事司法制度出錯時,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被害人、無辜者及其家人、涉入調查與審判的執法人員,整個社會及司法體制,所有人都遍體麟傷。而平反與修復,才能夠把我們破碎的生命、信心與心,重新拼湊起來。」
這是今年冤獄平反協會年度大會邀請的嘉賓Jennifer Thompson來台座談時所分享的一段話,Jennifer自己是一起性侵案的倖存者,案件發生時,Jennifer是大學的準畢業生,大好前程正要開始,卻在畢業前夕遭歹徒半夜入侵住處,持刀抵住脖子性侵,Jennifer為了存活,並要將歹徒繩之以法,憑著過人的機警和勇氣,和歹徒周旋,並記住歹徒的相貌和特徵,藉機狼狽脫逃而獲救報案。因為Jennifer的堅信及清楚的記憶,透過檢警的指認程序,讓當時的22歲的Ronald入獄服刑。
然而,11年後,DNA鑑定證明當時指認錯誤,而真正加害人又性侵了6個女性,這樣的轉折讓Jennifer一夕間由被害人變成加害人,使她陷入嚴重的自我懷疑與愧疚;無端服刑的Ronald也因為這起犯罪,錯失了整整11年的人生歲月。
雖然極其幸運地,在這個故事裡,Jennifer與Ronald雙方碰面之後,和解並成為非常要好的朋友,兩人一起完成了《Picking Cotton》這本暢銷書談談這一段經歷;也開啟了後續推廣關懷冤案被害人、檢討法庭指認程序的社會推動之路。
這些司法被害人的人生並不是在無罪判決以後就順遂無礙,真正的困難在無罪判決之後才開始。
他們錯過了親友的喪禮、丟失了婚姻,從獄中離開孓然一身,錯失了發展許多重要生命經驗的時期,不論是在工作經驗、教育機會、情感經驗,早已落後當年的同儕;襁褓中的孩子如今已是少年,卻對眼前的父母少了相處的共同記憶;而冤案當事人本身,因為長期處於閉鎖隔離的環境,個性和人格特質出現極大變化,身體健康也因為長時間處於低於一般醫療水平的監禁環境而變得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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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從理解這些冤案被害人復歸之路上是多麼困難重重,政府及司法應該鄭重檢視我們國家對於冤錯案究竟有沒有因此記取教訓,建立防免機制?
判決的正確性必須仰賴專業、可信的鑑定。然而在近兩年平反的徐自強、鄭性澤案中,都可以發現我國司法鑑定的許多重大缺失。監察院對此也提出調查報告。針對鑑定領域的改革,我也向院長、法務部長表達我們會就以下方針持續監督:
1、鑑定領域的政策檢討
2、制定鑑定規範
3、頒定鑑定能力證照與(繼續)教育訓練規範
4、鑑定倫理守則
5、建立標準品資料庫
6、整合研究發展、公開研究成果
7、建立評鑑機制及檢討冤錯案
最後,希望院長可以與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去理解這些長期被忽略的司法被害人回歸社會、重建生活所遇到的困難,研議如何予以他們在經濟、健康、心理、就業方面所需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