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成大找老師
老師突然問我幫我們上電工的電機系教授是誰
🙋♂️我: ! ! !電工?我有上過這堂課嗎
👨🎓老師: !?你在開什麼玩笑當然有啊
🙋♂️真的有嗎,啊內容是在上什麼啊
👨🎓老師:.............你成績單拿回來我要收回你的畢業證書
教授 收回 畢業證書 在 Amy Ng 吳芷盈 Facebook 八卦
【荒誕的大學生活/大學讀書心得分享】
其實我也不知道是在哪一刻確切確定自己打算放棄法律學業的。回想起來,可能是那次明明通宵達旦溫習,把所有案例閱讀一遍、筆記抄寫一遍,但考試成績還是比不上不怎麼溫習的同學後;又或是那次,雖然收回了一份取得A的功課,但還是沒有絲毫成功感,反而覺得課業無聊而毫無意義之後。可我清楚記得我是怎麼說服自己放棄學業的——既然都到了抑鬱得可以放棄人生的關口,那麼不讀書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於是把心一橫籌備轉校,安慰自己說很快就可以跟法律脫離關係,甚至堅決得連退學通知書都簽好了名放在桌前。
只是現實當然不會如此順遂。徵詢了多方面的意見,甚至靠人事關係問及大學高層,結果發現直接轉校是不可能的,除非放棄蹉跎了的兩年大學時光再從頭讀起。我不是有耐性的人,也不願意落後於人,最後便選擇硬著頭皮完成法律學位。
大學四年讀書時光,同學少有機會碰見我。回校的可能主要有兩個,一是約我慶祝生日,二是考試的日子。即使是點名的課堂,高峰時期也曾收過警告信,說我再缺席的話就可能不讓我考試。可我對香港大學的功利主義有信心,它不會考慮我的學習進度,只想把學生送出大學以騰空學位。不出所料,即使我依然故我,還是考得了試,還考獲了相當理想的成績。
回到大家最感興趣的重點,就是如何不讀書也能以二級甲等榮譽從人才輩出的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答案是,「識人總比識字好」。最精彩的一次是考試考法律分析。讀了三年,平日考試都是分析案例,憑常識和答題技巧總可以寫下取分的內容。可分析法律要了解整套邏輯,實在是費時失事,浪費人生。因為不想溫習,也不知道從何開始溫習,隨便問在劍橋讀法的朋友取幾篇平日的功課來背,打算破釜沉舟,無論題目出甚麼內容都隨便背一篇進去,至少不至於交白卷。進入考場前同學還說,你背的這篇去年已經考過,今年不會再考了。我心想,反正我也走投無路,最少完成得了試卷。結果出乎意料,原來教授從劍橋畢業,竟然用了用字大同小異的同一題目,而我就憑這一次考試將上學期的C-拉回最後的B-成績,可想而知考試表現相當出色,教授也不知道他的懶怠讓一個一點也不懂法律的學生突圍而出。然後憑著運氣和勇氣,即使不打算成為律師,我還是報讀了法律專業證書,我要證明的是,不是法律系將我排除在外,而是我不想選擇法律。
說到這裡,其實也沒甚麼讀書心得。反正讀書從來就是看你有多堅定要把它讀好的一回事。像打遊戲通關,你當然可以隨時換個遊戲。可若要證明自己的實力,你就要咬緊牙關找出通關方法。對我而言,法律系帶給我這麼多痛苦,我唯一的目標就想用自身經歷說明讀得了法律沒甚麼了不起,也不必為此增添無謂的光環,甚至就為了所謂專業學位而捨棄自己的興趣。因此關鍵或許在於,不要讓自己成為被動的角色,不要陷入被學系囚禁的思想。要令一個學系失去價值,首先你要成為成功者。成功者,才有話語權。故此四年換來的那張畢業證書價值其實很低,最具意義的反而是那封警告信,以及法律專業證書的錄取通知書。
如果問我有沒有後悔就讀法律,我想也沒有,至少我的經歷讓我知道教育不能只是傳授知識,讓我可以說服學生不必隨波逐流,讓我從一個壞學生的角度思考——作為老師,有時候其實是教你應付考試的方法,讓你騰出時間思考自己的人生去向。
大學的生活荒誕,同樣的事跡難以複製,但每一段經歷都是有其價值的。例如大學四年給我的啟發是,要成為好老師,先要做個壞學生。學會質疑老師,學會挑戰制度,學會發掘自己的信念、重視自己的熱誠,這才是大學的必修課。
#我的寫作日常 #037
#多日以來最長的一篇
#如果有人要訪問討厭香港大學的一百件事可以搵我
#人生就想自己出人頭地想有人相信我港大係好差
#不過而家事實說明一切唔洗我講大家都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