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郭台銘的
第二封公開信
有了張哲琛和汪海清的「配合」
你的弟弟郭台強
不僅不必付「差價」
別人買黨產都用現金
郭台強16億元價金可以
開五年的期票
而且還可以拿中影房地產
去貸款16億元
其中13億元搬去
投資郭台強的正崴公司
另外3億元匯去「美國」
真不知道這是買黨產
還是變魔術
郭台強也要蔡正元「配合」
但蔡正元礙難從命
郭台強的律師好友林麗珍
在喜來登咖啡廳對蔡正元放話
「郭家告人沒有告不倒的」
郭台強果然用各種名義
編寫各種理由
創台灣司法紀錄的
在兩個法院控告蔡正元
七件背信侵佔案
第一案 不起訴
第二案 不起訴
第三案 一審判一年十個月
二審無罪
第四案 不起訴
第五案 一審判一年
二審無罪
第六案 一審無罪
二審無罪
第七案 一次簽結
一次不起訴
碰到蔡英文上台
突然變成以侵佔中影款項為名
搜索 羈押禁見四個月
但起訴時又說
蔡正元沒有侵佔中影款項
而是侵佔阿波羅公司款項
但是蔡正元又是阿波羅的唯一股東
蔡正元既是被告
蔡正元也是被害人
這種司法奇蹟證明
「郭家告人沒有告不倒的」
可以掛在法院門口當招牌
這種司法現象
應該不是郭董競選總統
所想看到的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
控告起訴英文 在 自由時報 Facebook 八卦
亂講話承認就好,別再要求死刑了,要珍惜生命。
#彭文正 #蔡英文 #博士論文 #起訴
控告起訴英文 在 邱毅『談天論地話縱橫』 Facebook 八卦
我一直不信任台灣的司法,過去的經驗更讓我對之失望,但是我從來沒有像當下這般憤怒過。憤怒是因爲真相竟是如此不堪,如此妄為,如此骯髒,如此厚顏無恥。
今天下午,我搭高鐵南下到高雄地方法院開庭。那是一個幾乎已經被大家遺忘的陳年舊案。2010年,在高雄市長競選期間,凡那比風災襲捲高雄,帶來豪雨大水。做為父母官的陳菊行蹤成謎,一說她在官邸睡覺,二說她到田寮洗溫泉按摩。此事件引發極大的爭議,在接受各方檢舉後,我開始追查真相,並刋登廣告懸賞一千萬找証據。
廣告文案由廣告才子范可欽執筆,內容很簡單,就是知道陳菊當日行蹤,並有助破案,查出真相者,賞金一千萬。奇怪的是,廣告一出,原來拒絕公開回應的陳菊,馬上跳出來説「沒有去田寮漢來花季溫泉會館」。
陳菊的異常舉動引發我的高度興趣,於是交待辦公室主任查詢該會舘有無裝置大堂監視器,在獲得肯定的答案後,我馬上進行購買行動,但幾天後被會館以當日監視器故障打了回票。
我積極的追查行動產生了壓力,陳菊到高雄地檢署控告我。偵查的檢察官叫王柏敦,他很快的就還我清白,我獲得不起訴處分,也就是打贏了官司。陳菊不服氣,提出續偵要求,竟然也被批准了。第二任的偵查檢察官叫詹美鈴,她調查了一段時間後,我還是不起訴處分,又贏了。
我原以為這案子該結了,沒想到拖到去年又續偵,偵查的檢察官叫施昱廷。他在既沒有新事證,也未傳我出庭下,竟率爾起訴我,還向綠媒透露説,我用雨量分布圖偽裝成陳菊通聯記錄,在記者專訪時借機毀謗陳菊。此一新聞在網路上廣為流傳,成為綠營毀滅我公信力的利器,也造成我立委選舉闖關失敗,在政治生涯中重重的跌了一跤。
對這個案子,我一直耿耿於懷,也對檢察官施昱廷的起訴極不以為然。因為記者專訪出現在2010年11月5日上午,地點在立法院一樓電梯口,當時陳菊説當日高雄田寮淹水,她不可能去田寮。我為反駁陳菊,才會拿著氣象局和消防署的雨量分布圖來說明「當日田寮未淹水」,並批評陳菊説謊。接著,記者又問及陳菊的電話通聯,我因當時站立,雨量分布圖還在手上,但也無絲毫以雨量分布圖假冒通聯記錄的可能性。
前述情境,王柏敦檢察官和詹美鈴檢察官看了專訪視頻,都無任何誤解異議,惟獨施昱廷檢察官在無新事証,也未傳訊當事人出庭應訊情況,即主觀認定將我起訴。
今天我到高雄地方法院開準備庭,也同時勘驗記者專訪的視頻內容,我原本信心滿滿,認為一勘驗視頻就真相大白、沈寃得雪。沒想到勘驗視頻內容,越看越不對勁,原先卷証中2010年11月5日上午記者專訪的視頻不見了,已被偷天換日,更換成2010年11月5日晚,平秀琳主持政論節目的新聞背景剪接帶。該節目我並未參加,而為節目效果,剪接帶做了一些處理,且加上大字標題,乍看之下,真好像我手拿雨量圖在説明電話通聯。
問題很嚴重了,記者專訪原版光碟才可做為呈堂証供,剪接特別製作的節目帶根本沒有証據力,這本是司法訴訟的基本原則,為何施昱廷檢察官要做出如此異於常理的更換。還有今天法官遍尋卷証,竟然找不到原先王柏敦、詹美鈴兩位檢察官所調查的記者專訪原版光碟,索幸公訴檢察官當場找出此原版光碟之譯文。「有譯文就有光碟」,誰刻意凐滅原先的記者專訪光碟,偷天換日成為節目戲劇效果剪接出來的變造光碟?這是何等嚴重的栽贜羅織入罪的惡劣手法,卻仍出現在蔡英文主政下的台灣司法,還有臉厚顏無恥地談司法改革嗎?
控告起訴英文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評價
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的?!我講得明明白白,「洩密」指的是周女士在地檢署公布前,就已多次洩漏「戰時管用」這四個和後來新聞稿上相同的字。連我被問訊時都沒看到的資料,周女士從何得知?她說不是檢調,而是被問訊的軍人?那事情就更嚴重,周女士可以直通「軍事機密」?
至於周女士所謂「有500萬台幣等值的外幣匯入王炳忠父親帳戶,用來為中共發展組織、訓練軍隊」的不實指控,在我揚言提告後,周女士回應「北檢起訴書可茲佐證」。但且不論1月2日北檢發布的是「偵結新聞稿」而非「起訴書」,該新聞稿從頭到尾都沒有周女士所說500萬等值外匯的內容,周女士憑空捏造,無中生有,已是不爭的事實。
早就不記者多年的周女士,頂著「資深媒體人」頭銜胡謅亂咬,已是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就在我提告後兩小時,法院判決周女士污衊馬前總統收受頂新獻金案,周女士須賠償百萬並登報道歉。這位周女士可說是一犯再犯,法官諄諄訓勉可見並無效果,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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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發表宣言如下:
所謂「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周女士,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台灣媒體人尊嚴。
周玉蔻周女士,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台銘先生的「三億男案」,到馬總統新台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女士汙衊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女士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法官說,希望她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女士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准許本人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周女士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本人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我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我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我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我的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王炳忠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感謝陳麗玲律師一路相挺!並感謝到場關心的民眾及媒體朋友們!)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控告起訴英文 在 賀德芬:蔡英文論文是騙局!檢察官不必對我仁慈-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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