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大車站計畫開箱‼兩座大公園🌲+跨站平台商店街🛍+城市慢行系統🚶♀
相信各位市民朋友,過去這幾年來時不時在媒體上或市長的臉書上看到「新竹大車站計畫」,只知道要縫合前後站、帶動火車站周邊區域發展,但到底究竟大車站是什麼,卻有看沒有懂。
這絕對不是你的問題!因為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辦,就連議員都是上周才知道計畫詳細內容是什麼。我已經 K 完整本 406 頁的可行性研究核定報告,並向多位專家學者諮詢。以下就讓我簡單來跟大家說明。(文末有報告電子檔,歡迎分享)
#大車站計畫五大目標
1⃣ 解決鐵路兩側因阻隔而缺乏無障礙的人行空間系統
2⃣ 解決鐵路阻隔客運轉乘侷限於軌道一側,並藉以提升周邊道路服務水準
3⃣ 車站平台預留與新竹輕軌共構空間,整合共乘無縫轉運
4⃣ 建立現代化車站,整合人流、物流、金流、城市生活生產與休憩的功能
5⃣ 藉由平台式車站 TOD(大眾運輸導向)整體開發,提升前後站國有土地使用效率及帶動區域都市發展
整個大車站計畫分成短期和中長期,短期以新竹車站跨站平台和周邊土地開發為主,中長期則包含北新竹車站跨站平台、市區鐵路路廊自行車道及綠帶、鐵道藝術村與南側舊倉庫群增設新竹鐵道博物館及藝文空間。
本次行政院通過的可行性研究只涵蓋短期計畫,並非整個大車站計畫,因此以下只針對短期計畫進行說明。
#計畫完成後會多出那些東西
🌲兩座大公園🌲
-北公園,約 0.5 公頃,為車站平台上的空中花園廣場,採扇形設計,以車站塔樓為視覺焦點,提供市民集散、停等以及逛街購物的開放空間。
-南公園,約 0.8 公頃,為輕軌站區的半戶外空間,公園上方以玻璃頂蓋設計,將成為全國唯一的「風雨公園」,結合休憩活動、商業空間和公共機能。
🛍 跨站平台商店街🛍
沿大車站平台主要動線設置精品店、商店街、便利商店等。店面每間 10 至 20 坪,規模至少 15 間,以達到集市效益。於適當空間設置 200 坪以上賣場,提升車站服務機能,吸引附近市郊居民搭火車前往購物。
🚈公共運輸轉運服務🚈
與新竹環狀輕軌共構,並於後站地區預留輕軌共站空間,改善前、後站發展差異。新設置前、後站市區客運轉運站,並配合後站 12 米計畫道路拓寬與新闢,引導前後站客運分流,分散人流與車流,紓解車站周邊交通負荷。
🏢周邊土地大樓林立🏢
除車站平台外,周邊規劃 ABCD 合計 6.4 公頃之開發基地,興建地下 5 層、地上 4 至 8 層之建築物。部分低樓層空間可引進百貨公司、超級市場、美食街等;高樓層則可規劃做為辦公室、旅館等使用。藉由步行可達的生活圈規劃,將「職、住、遊、憩」巧妙融合在一起,具體呈現在日常生活的動線中,將是宜居新竹的不動產發展趨勢。
#交通黑暗期有多久
🏗施工工期🏗
新竹車站跨站平台與周邊土地開發,從規劃至完成約需 10 年,預計 111 年 1 月開始動工,於 118 年 12 月陸續完成。其中跨站平台預計 116 年 6 月完工,工期約 5 年 6 個月。
🚆火車照開不受影響🚆
施工採「Rapittsu-0 工法」於車站區上方構築一個臨時施工構台,所有施工作業均在構台上進行,均不需於地面上作業,不影響構台下方列車營運與調度。
🚘少數車輛進出管制🚘
跨站平台第一期工程施工期間,後站東南街一巷需封閉,禁止車輛進入;第二期工程施工期間,前站中華路及後站東南街一巷仍維持車輛正常通行,但禁止停車。
#總共要花納稅人多少錢
💰計畫工程經費💰
計畫總經費預估約 65.33 億元,中央政府負擔 52.39 億元,地方政府非自償性 9.98 億元、自償性 2.95 億元。非自償性部分採分年預算編列,自償性部分可從車站平台商業收益,以及周邊土地開發回饋挹注。
計畫經費包括設計階段作業費、DE 基地鐵路設施拆遷補償費及工程造價費,以及多項設施直接工程費,含跨站平台(13.3 億元)、D 基地站前開發大樓 3 樓以下部分(13.5億元)、香山及竹南車站運工機電新建及移設工程(8.8 億元)、台鐵運務服務大樓(1.8 億元)等。
💲新增營運維護成本💲
預估每年增加約 4.3 億元的營運維護成本,由新竹市政府和台鐵局依相關原則和協議按比例負擔。
其中立體連通廊道、跨站平台管理維護費,由新竹市政府全額負擔;車站旅服空間或商業空間,由台鐵局全額負擔;本計畫於 E 基地所設置 2 處大型公園,其管理維護費,依台鐵、市府受益比例負擔;周邊 ACD 基地的公共設施依台鐵、市府土地持分比例拆算維護管理權責。
#相關問題一起來思考
1⃣ 新竹環狀輕軌真的會蓋嗎?
大車站計畫其中一個重要的元素就是和輕軌共構,預估在目標年 (140 年) 輕軌每日運量可以達到 3.7 萬人次,並為火車站多帶來每日 5 千多的轉運人次。也就是說如果缺少新竹輕軌,大車站計畫本身要撐起預估的開發規模和效益幾乎不可能。
新竹市政府過去 22 年完成 4 次可行性研究,但歷任市長都沒有實際執行。這次因為前瞻計畫的關係,又獲得再次評估的機會,正由市府委託的中興工程辦理可行性研究,預估今年底完成。
然而,除了最早提出要串聯新竹舊城區、新竹科學園區、高鐵特定區及竹北生活圈之外,不但路線至今依然未定,跨越橋梁、河川、國道的工程技術也尚未克服。另外,竹縣、科管局都不願分攤地方自籌款、輕軌運量是否能維持營運、以及施工期的交通如何維持等問題都還沒有解答。
假設新竹輕軌無法蓋,那大車站計畫應該做怎麼樣的轉變,各項預估數字是不是要重新計算,這些不確性風險市府也應該在評估大車站計畫是否可行時,一併納入考量才對。
2⃣ 原有舊城區商圈會更沒落嗎?
「縫合前後站、帶動區域發展」是大車站計畫的目標之一,但就如同報告書也提到的,「新竹市中心衰退,戲院、百貨公司陸續撤離,城區活力明顯弱化」,很明顯舊城區需要被活化。
但就目前的計畫,車站平台規劃成商店街,周邊又以百貨、超市等為開發項目,難道不會和既有的舊城商圈搶生意嗎?會不會因此造成更多店家倒閉?
議會一再要求市府應該要就大車站計畫做既有商圈的衝擊影響評估,但整本可行性研究報告書隻字未提,究竟是縫合前後站,還是加速舊城沒落?市府有義務說明清楚。
3⃣ 新竹地區的精品百貨市場不是飽和了?
過去兩年,因為巨城具有強大磁吸引力的關係,導致新光三越新竹中華店、SOGO 新竹站前館相繼於 107 年 3 月與 108 年 8 月停止營業,而位於竹北市的 3.5 萬坪百貨商場 Sky City 也將於今年第三季開幕。
以新竹縣市共約 100 萬的人口,要再新設精品百貨購物商場和巨城與 Sky City 競爭搶客源,恐怕相當困難。市府應進行更具體的市場需求調查。
4⃣ 會有廠商願意再投資商辦或旅館嗎?
報告內容表示「近年來半導體產業發展暢旺,配合產業發展與企業擴充需求,新竹地區的 A 級辦公室供給已產生缺口」。然而,根據實際詢問,報告中提到的公道五台肥 TFC ONE、交流道旁竹科萊恩廣場、以及竹北高鐵暐順經貿大樓都尚有辦公空間在出租,並非供不應求。
另外,依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新竹市現有合法登記旅館共有 61 間,客房供給數合計為3,871 間,分布主要集中在新竹火車站附近。於計畫報告中也提到「目前新竹旅宿市場近乎飽和、競爭日趨激烈,旅館業者已面臨重大挑戰」。
如果要吸引廠商來車站周邊投資商辦或旅館,市府應提出具體的數據來證明確實有相關的市場需求。
5⃣ 有其他設施比公園和商場更能善用車站優勢嗎?
隨著時代的演進,近年來國外的場站規劃,已從過去的百貨商場開發,變成結合創新、科技、教育等領域的產業開發思維。
像是法國巴黎的 Station F計畫,將車站打造成數位新創孵化中心,有超過 3 千張工作桌,60 間小型會議室、8 座會議中心,吸引 Microsoft、Facebook 、LINE等數位巨擘進駐,整個計畫花費約新台幣 40 億 8 千萬元。
大車站計畫除南北公園及商業空間的規劃外,市府也應一併評估有無其他產業開發模式更能善用車站和軌道運輸的優勢。
#大車站計畫後續
大車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行政院核定,市府接下來會辦理「綜合規劃作業」,預計將花費 4 千 6 百萬元,耗時兩年以上。 如果綜合規劃也通過中央部會,才有後續的細部設計和興建工程。
我認為既然市府有意要推動,就應該負責任地對計畫進行實質的評估,不要最終又淪為紙上作業。於綜合規劃階段,市府也應至少召開三場全市公聽會,積極邀請專家、民代及市民參與,廣徵民意並了解地方需求。
大家如果有想到什麼問題,或是有任何對計畫的建議,都可以留言或私訊給我,我會再和相關單位反應並商討。
===
【新竹大車站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
全文 ( 406 頁)
https://reurl.cc/arVjA4
摘要 (林彥甫整理)
https://reurl.cc/D9AQE5
簡報(1090214 國發會審查)
https://reurl.cc/6253MM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
拆遷補償費多少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昨天,是社子島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的聽證會。從早上9點開到下午3點,共有25位發言代表,歷經三輪的議題討論,許多居民對於安置補償的承購、承租,以及社會文化等影響表達看法。
社子島開發案是臺北市重要的議題,區段徵收的拆遷安置計畫,對當地居民權益影響重大。然而,無論是聽證會舉辦的程序,或者是現在提出的拆遷安置計畫,包含徵收補償的房屋面積、「戶戶」安置的戶數計算方式、家戶訪查的調查是否確實,都還有很多問題必須被檢視和改善。
明天,我也會在民政部門的質詢時問這一題,請關心社子島開發案、關心居民權益的朋友一同監督。
📢聽證會現場,林子琳律師發言內容節錄:
針對PPT草案第五點依照77年8月1日這個規定拆遷戶部分,我們認為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依照77年8月1日,土開總隊回覆說安置戶數是2991戶,這是以每個門牌配售1.6戶做回推,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如果把年限延到83年12月31日的話,其實會增加214戶有承購安置的資格,總計會有高達3205戶,可以提升5%的安置,我們的要求是很簡單的是,必須做到確實安置,盡可能去放寬承購資格,這樣社子島居民對於以前遭受禁建限建的問題資格才會受到補償。
基本上為什麼我們會切83年12月31日這個規定,這是官方自己的規定,依照「關渡洲美社子島長期進建地區本府規劃開發前違建暫行查報作業原則」,其實就有規定所謂原有建築物是83年12月31日前存有的建築物,你們自己早期規定裡都把83年12月31日寫在這上面了,現在做安置卻回推到77年8月1日年限,這部分市府也要理解到,這已經完全不合理了。
甚至我們看規定裡,83年12月31日之後政府還有容許做加建,所以這部分我必須強調,83年12月31日之後的建物市府要怎麼規劃承購資格或是安置計畫,市府應該要去詳細做規劃。因為現實上會有很多77年8月1日之前的民眾擔心如果一直放寬這個承購資格,會不會對未來區段徵收費用產生影響,這又落回土地議題裡面好像「你多,我就會變少」的情況。
可是在社子島這個案子裡,現在會變成這樣是臺北市政府的問題,是限建之後的議題,所以政府對未來區段徵收的規劃,不應該用過去曾經的區段徵收安置內容來看這議題,而必須想到區段徵收裡要如何補償這群長期被限建的居民,83年12月31日之前的合法建物或違建,這些應該要怎麼提高拆遷補償費的規定,這都是市府在安置計畫裡要去處理的。
我再補充一下房租津貼的部分,我們為什麼主張三萬元房租津貼,其實是因為當你今天做第一期拆遷安置時候,居民必需要先搬走,那搬走一定就會衍生相關費用,之後遷回去的時候也會衍生相關費用。就像里長講到,你總之搬進一個地方也要做整修,所以我們認為租金這邊希望是政府可以接受我們的建議。
再來是放棄承購專案住宅的安置費用應該至少提高到一百三十五萬元,而且無論放棄的是主配還是增配,都應該要有這個安置費用的發放。因為我們臺北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裡,兩萬元四十五個月份,這已經是99年修訂的,離現在有十年的時間。我們大家在算錢的時候都知道有種東西通貨膨脹,在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應該也思考到這件事,通貨膨脹到底會產生多少。
甚至像洲美的部分公共住宅的租金,每個月都已經到兩萬四千六百塊了,可是你們今天在社子島拆遷給他們租金居然是兩萬塊,這確實完全已經是不合理的,我想這個市府也應該知道。
我們再強調一件事說,如果他放棄承購專案住宅,我們也認為安置費用應該也要調高到三萬塊的標準計算。假設他放棄申請增加配售,我們還是要強調一件事「多元安置、實際安置」,我們也主張政府要對這部分發放安置費用。
👉你認識社子島嗎?從皇宮戲院演出社子島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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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3日社子島聽證會直播
https://reurl.cc/WObke
拆遷補償費多少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昨天,是社子島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的聽證會。從早上9點開到下午3點,共有25位發言代表,歷經三輪的議題討論,許多居民對於安置補償的承購、承租,以及社會文化等影響表達看法。
社子島開發案是臺北市重要的議題,區段徵收的拆遷安置計畫,對當地居民權益影響重大。然而,無論是聽證會舉辦的程序,或者是現在提出的拆遷安置計畫,包含徵收補償的房屋面積、「戶戶」安置的戶數計算方式、家戶訪查的調查是否確實,都還有很多問題必須被檢視和改善。
明天,我也會在民政部門的質詢時問這一題,請關心社子島開發案、關心居民權益的朋友一同監督。
📢聽證會現場,林子琳律師發言內容節錄:
針對PPT草案第五點依照77年8月1日這個規定拆遷戶部分,我們認為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依照77年8月1日,土開總隊回覆說安置戶數是2991戶,這是以每個門牌配售1.6戶做回推,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如果把年限延到83年12月31日的話,其實會增加214戶有承購安置的資格,總計會有高達3205戶,可以提升5%的安置,我們的要求是很簡單的是,必須做到確實安置,盡可能去放寬承購資格,這樣社子島居民對於以前遭受禁建限建的問題資格才會受到補償。
基本上為什麼我們會切83年12月31日這個規定,這是官方自己的規定,依照「關渡洲美社子島長期進建地區本府規劃開發前違建暫行查報作業原則」,其實就有規定所謂原有建築物是83年12月31日前存有的建築物,你們自己早期規定裡都把83年12月31日寫在這上面了,現在做安置卻回推到77年8月1日年限,這部分市府也要理解到,這已經完全不合理了。
甚至我們看規定裡,83年12月31日之後政府還有容許做加建,所以這部分我必須強調,83年12月31日之後的建物市府要怎麼規劃承購資格或是安置計畫,市府應該要去詳細做規劃。因為現實上會有很多77年8月1日之前的民眾擔心如果一直放寬這個承購資格,會不會對未來區段徵收費用產生影響,這又落回土地議題裡面好像「你多,我就會變少」的情況。
可是在社子島這個案子裡,現在會變成這樣是臺北市政府的問題,是限建之後的議題,所以政府對未來區段徵收的規劃,不應該用過去曾經的區段徵收安置內容來看這議題,而必須想到區段徵收裡要如何補償這群長期被限建的居民,83年12月31日之前的合法建物或違建,這些應該要怎麼提高拆遷補償費的規定,這都是市府在安置計畫裡要去處理的。
我再補充一下房租津貼的部分,我們為什麼主張三萬元房租津貼,其實是因為當你今天做第一期拆遷安置時候,居民必需要先搬走,那搬走一定就會衍生相關費用,之後遷回去的時候也會衍生相關費用。就像里長講到,你總之搬進一個地方也要做整修,所以我們認為租金這邊希望是政府可以接受我們的建議。
再來是放棄承購專案住宅的安置費用應該至少提高到一百三十五萬元,而且無論放棄的是主配還是增配,都應該要有這個安置費用的發放。因為我們臺北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裡,兩萬元四十五個月份,這已經是99年修訂的,離現在有十年的時間。我們大家在算錢的時候都知道有種東西通貨膨脹,在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應該也思考到這件事,通貨膨脹到底會產生多少。
甚至像洲美的部分公共住宅的租金,每個月都已經到兩萬四千六百塊了,可是你們今天在社子島拆遷給他們租金居然是兩萬塊,這確實完全已經是不合理的,我想這個市府也應該知道。
我們再強調一件事說,如果他放棄承購專案住宅,我們也認為安置費用應該也要調高到三萬塊的標準計算。假設他放棄申請增加配售,我們還是要強調一件事「多元安置、實際安置」,我們也主張政府要對這部分發放安置費用。
👉你認識社子島嗎?從皇宮戲院演出社子島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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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3日社子島聽證會直播
https://reurl.cc/WObke
拆遷補償費多少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評價
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的處理方式,也請各位共同關注!
#居住正義不容退讓
#人民財產應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