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會,我將進行第一次的總質詢,我將從「重拾台灣競爭力」方向出發。臺灣的未來競爭力在科技,而科技需要「資金」及「人才」。因此我質詢的主軸,將會圍繞如何讓臺灣的法令更活用、讓人才都能留在臺灣。
去年為了讓科技與技術人才可以用技術入股,活絡創業環境公司法增訂了「閉鎖型公司」專章,但該專章上路後,究竟為了我國新創產業幫了什麼忙?這會是我第一個質詢的焦點。
另外,基於扶植國內新創產業,促進臺灣與美國矽谷間人才、技術的交流的理念,透過民間與政府力量成立的「台灣矽谷科技基金」未來的運作及發展也值得我們關切。
而人才也是臺灣競爭力很關鍵的要素,但我知道台灣勞工朋友們,長期以來面對低薪、超時工作進而過勞的問題,勞動部要怎麼解決?如何改善?讓臺灣不要成為「過勞之島」,這是我第三個質詢的重點。
前陣子基層白領關心的放寬「白領外勞」限制的政策,雖然目前暫緩公告,但決策的過程、對於臺灣勞工就業人口的影響,這些將是我第四個質詢的焦點。
這是我第一次的質詢,我會全力以赴,將民眾的心聲傳達給政府,如果有任何意見,也請您不吝告訴我,我們一起為未來努力,為臺灣加油!
技術入股公司法 在 蔣萬安 Facebook 八卦
3月4日的第一次總質詢,我秉持理性問政的態度,以「重拾臺灣競爭力」為質詢主軸,就臺灣要如何吸引資金、留住人才等議題,向張院長提出質詢。
去年為了讓科技與專業人才可以用非現金方式入股,活絡創業環境,公司法增訂了「閉鎖型公司」專章。推行了近8個月卻僅有62家成立,但與同時期有2,7000多家公司設立登記相比,閉鎖型公司設立家數太低。原因之一是政府對「勞務」、「信用」入股設立了上限門檻,這不啻是在高速公路上加上「速限30」的限制。政府的態度既然以「興利」為目標,應儘速讓法規制度與國際接軌,創造「閉鎖型公司」,而不是「閉鎖型國家」。
另外,基於扶植國內新創產業,促進臺灣與美國矽谷間人才、技術的交流的理念,透過民間與政府力量成立的「臺灣矽谷科技基金」,預計募資3億美元資金,政府既然出資四成,是否投資在臺灣新創公司比例,也不能低於四成?如此才能真正符基金設立的目的。
最後,臺灣的經濟成長,是靠勞工朋友一同打拼,每一位人才都彌足珍貴。我知道勞工朋友們,長期以來面對「低薪」、「工時長」的問題,雇主濫用「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導致許多勞工超時工作,進而過勞事件頻傳,這必須要趕快解決。我認為短期治標作法是「加強勞檢」,政府應補足勞檢人力;長期目標是「讓雇主遵守勞基法」,建構良好的勞動環境。未來我會持續監督勞動部,也請勞動部儘快拿出方案改善,讓臺灣擺脫「過勞之島」的惡名。
雖然日前引發討論外籍白領來台工作的議題,因為時間因素,沒能完整質詢。但我希望、也會強力要求勞動部,任何政策的推動,要用更精確、更縝密的方式,評估利弊得失,並與外界溝通後再推行。不要再有事前考量不足,政策推行到一半突然暫緩;或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以個案方式解決的狀況出現。
第一次的質詢,有很多地方需要加強跟改進,也謝謝大家的指教與建議。我會與團隊伙伴不斷檢討與改進,把民眾的心聲傳達給政府,讓我們重拾臺灣競爭力!
技術入股公司法 在 柯建銘 Facebook 八卦
【柯建銘:這是我看過最赤裸裸的利益爭奪】
2018-07-11 作者: 洪綾襄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公司法》的「大同條款」不是中資條款,中資不可能因此入主台灣公司。
7月6日下午3點,歷時兩年討論的《公司法》修正案完成三讀。弔詭的是,三讀後竟然仍爭議不斷,相關討論連日盤據各報大幅版面。
若對照近日七大工商團體大動作對《公司法》的訴求,就可發現其實三讀版本大致符合工商團體要求,惟在持股過半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部分,工商團體提出四大但書,也就是必須設有繼續一年以上持股的限制、須先請求董事會召集、並報主管機關同意、主管機關也須針對大股東適格性進行審查等,才能維護公司穩健經營。
然而,最終的三讀版本卻僅要求持股「3個月」以上的半數股東,得「自行」召開臨股會,以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代表的工商界人士便痛批,該條款不但會增加企業的防禦成本,還開大門放紅色資本得以入主股價便宜的台灣企業──一如大同公司在去年初被有心為之的陸資繞道入股。
「我在漩渦中心,看得特別清楚哪些是假議題,」操盤所有法案表決方向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在英國、香港公司法均允許過半數表決權股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證交法》公開收購條款中亦有相關條款;且中資已有限制投資條款規範,說中資會藉此入主、掠奪台廠技術的人,其實並不了解《公司法》。
竹科老闆們真正擔心的「中資條款」是「普通董事查閱權」,也就是賦予普通董事對公司文件有查閱抄錄及複製權。「獨立董事是審計委員會當然成員,當然有權調閱資料,但開放到普通董事也有查閱複製權,高科技公司老闆當然會緊張營業機密被洩露。」柯建銘坦言,台積電法務長曾帶隊來他辦公室,就只溝通這一項,他考量後才決定擋下該修正案。
柯建銘笑說,他從提案內容就看得出來背後所代表的利益,自然知道到底誰在把大同條款打成中資條款以混淆視聽,又或像各界熱議的SOGO條款修正案,但柯建銘堅持不可能為個案修法,堅持不納入可溯及既往等文字的修正案文。
實質受益人 朝野激烈交鋒
其他未通過的修正案,不代表其協商過程就比較平和。例如在股權揭露條款中,行政院版草案條文中原本有「實質受益人」,但因工商團體有不同意見,僵持到最後,才於二讀時刪除。
為什麼這麼做?柯建銘經過權衡,連新加坡都做不到,台灣69萬家公司怎有可能來得及在11月全部完成實質受益人申報?「阿兜仔(外國人)又不是不識字,還不如在下會期好好把《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兩個大法修好,那才是亞太洗錢防制評鑑中台灣能拿高分的關鍵,」他說得直接。
而法學界力主增設的公司治理人員也引發朝野激烈交鋒。柯建銘透露,修法還沒定案,有心人士就已成立公司治理人員相關協會準備搶賺這筆生意,也派員積極向中央遊說;但經濟部以現實考量而堅持反對,最後由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拍板不通過該案。
對柯建銘而言,民進黨已盡力在40個修法版本中取得最大公約數,只是三讀後各方勢力竟然仍透過輿論放話翻盤再修法,並揚言將緊盯後續的《證交法》修正案和過半數股東施行細則的訂定。
也難怪柯建銘要呼籲,適可而止,否則他已準備為文專論。他意味深長地補充,「當海水退潮,就知誰沒穿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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