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談談囤房稅。
最近因為南韓通過了囤房稅法案,居住正義的問題又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作為提案要求調高北市建商房屋稅(雖然案子還被卡在議會內)、並有出席多場居住正義活動的我而言,感覺必須要出來說些甚麼。這篇文可能有點長、也有點硬,但我希望正反方的支持者都能仔細讀完、才能站在可以溝通的立基點上對話。
在討論囤房稅的問題之前,有幾個前提必須要確立,不然討論容易失焦。居住議題在台灣是不是個問題?台灣有沒有囤房的問題?這兩者有沒有關聯?然後我們才能來討論囤房稅本身對於所謂的「打房」或說是解決居住問題有沒有幫助。
#台灣有沒有居住和囤房問題
根據Numbeo數據庫的整理,截至今年六月時,台灣的房價所得比達到24.2倍,名列世界第九,這代表我們要不吃不喝24年才有機會買到一棟房子。而處境相似、同樣身陷囹圄是排名第三的香港,達43.5倍。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覺得台灣沒有居住問題。
那台灣有囤房的問題嗎?如果根據內政部釋出的最新數據,台灣僅有5%的空屋掌握在四房以上持有者手中,看似不多。但是OURs則質疑,內政部的數據未進行「全國家庭總歸戶」,換言之如果你在新北和台北各有一棟房子、或是你和你伴侶各持有一棟房子,在統計上都是顯示「一人持有一房」2次。OURs主張的數據版本是,持有四房以上者所持有的房屋占空屋總數15%,這看起來就有些嚴重。
這代表著有許多人持有多棟房屋,也沒有加以利用或出租,就閒置在那,可能是炒作、投資或是其他因素。而囤房稅主要就是針對這些「囤空房」的人,政府面對這些炒房或投資客,以及複雜的居住問題,也確實應該透過各種方式來因應。
#囤房稅對解決居住問題有沒有幫助
沒有人會覺得或主張單靠囤房稅就可以完全解決居住問題,但是,我仍認為囤房稅仍是多管齊下的「其中一管」,我完全認同民進黨政府在過去幾年做了很多事來解決居住問題,但並不能藉此說不用推囤房稅。但是,囤房稅本身也不是萬靈丹,仍有很多待釐清的爭議。
課徵囤房稅對房市不外乎兩個目的:#平衡貧富差距,對於有能力、房子多的族群應該多繳稅,能力較低者應少繳稅;以及 #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抑制房市投機炒作,逼出市場上的空屋,改變多屋族的持有決策。依照許多國家或城市的實例,在良好法制及配套的運行下,確實有辦法逼出空屋以及抑制炒作。
#台灣現行課徵空屋稅的問題
然而,台灣現在如要開徵囤房稅會面臨到兩個主要問題,#如何認定空屋、以及 #稅基沒有調整。空屋如何認定,現在都是透過水電使用量,許多主管機關會主張如果要實體稽查、按現行人手根本無法因應。然而,依照有開徵空屋稅或囤房稅的國家作法,應該是要推定空屋、再讓屋主「自己主張不是空屋」,例如出示居住或出租證明、或表示其旅居國外或住院等,這樣會大幅減少行政成本。
至於稅基,則是另一個大問題。台灣目前的房屋稅是「房屋現值乘以稅率」,房屋現值則是「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造價)、折舊率、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由官方認定該路段繁不繁榮)與面積相乘得出,任一數值改變都會影響應繳稅額。換言之,你如果買了一棟1億元的豪宅,你的房屋稅並不是1億乘以稅率,而是其他複雜公式算出的房屋現值乘以稅率。
這種算法也讓之前北市出現過一戶豪宅的稅率低於三戶小套房的詭異現象。現行的房屋現值(也就是稅基)並沒有太多調整,導致我們常把稅率拉很高,但仍然對房市沒影響,因為稅基沒有調整,導致實收金額很低,對有錢炒作的人來說不痛不癢。我們理應重新檢討如何建立一個與市場實價差距不遠的稅基、並讓稅基、稅率都合理化,才有辦法達成囤房稅「增加持有成本」的成效。
#台灣囤房問題相當複雜且也多元
只要有人囤房,蓋再多房子都會是「無效供給」,也對許多辛苦一生、壓力自己生活品質只為買一棟房的人不公平。除了蓋社宅、搞實價登錄等方法外,再多嘗試課徵囤房稅,我覺得並無不妥,也是台灣房市健全和達成居住正義很重要的里程碑。
有許多人說,這些問題都集中在大都市,但若攤開近幾年房屋3-5年的閒置投資報酬率,前幾名都是非都會型縣市,如屏東、宜蘭、花蓮等,囤房稅可以幫助的不僅僅只有在大都會掙扎的人,也包含住在城鎮、偏鄉的一般購屋者。
造成囤房的結果有很多原因,課徵囤房稅、增加持有成本也僅是解方其中一環。在過去,央行的寬鬆貨幣政策,除了救市外也導致熱錢湧入房地產市場。近二十年銀行放貸多集中在房貸、利率對於有錢的投機客來說又相當低,於是借錢買房、轉賣再買房的狀況屢見不鮮,建商蓋房也多半是如此。
但房價過高回檔時,政府又為了金融穩定而出手護市,長期下來房市的風險和報酬具有極高的不對稱性,整個房地產市場早已扭曲。如果要解決囤房問題、甚至「回歸正常市場機制」處理,我們就必須先改變這個早已扭曲的房屋市場。
#房子能算金融商品嗎
我在幾年前為了創業把父母傳下來的房子變賣後,至今名下沒有房產,也是租屋過日。每當我想在上班地點周遭、合理通勤時間的範圍看房子時,我會發現連我的收入都難以在北市購屋。房子本來就不是一個「好買」的東西,我能理解存個十幾年款、加上貸款購屋的模式。但如果一個上班族都要不吃不喝存個二三十年,才能買到在公司合理通勤範圍內的小坪數房子時,我們就必須思考整個房市的結構問題。
對我來說,房子並不是股票、也不是名牌包,並不是一件真正可以拿來操作和純市場思考的商品或物件。因為我們可能終其一身都不用買股票、也不用揹名牌包,但我們都需要一個可以滿足遮風避雨、在辛勤工作一天後放鬆和休息的地方,這也是居住正義想達成的唯一目的。
我在去年提出了台北市版本的囤房稅提案,共同連署議員超過20位,橫跨所有政黨,顯見已經獲得社會多數的支持,只可惜目前尚未通過提案。但是這會是我下一會期努力的目標。
感謝連署議員:
苗博雅、徐巧芯、陳怡君、高嘉瑜、侯漢廷、簡舒培、洪健益、楊靜宇、鍾佩玲、李建昌、吳沛憶、許家蓓、黃郁芬、林穎孟、張茂楠、徐立信、陳永德、戴錫欽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80的網紅OP凱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加入財務自由研究社: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getrichtogethertw 說個小故事 阿華與阿明是朋友 有一天他們在路上巧遇 阿明就問阿華 欸!阿華,聽說你被裁員了,最近還好嗎 阿華說 還好啦,有好幾間公司催我去上班啊 阿明說 哇!你行情這麼好喔!是哪幾...
房子能算金融商品嗎 在 OP凱文 Youtube 的評價
加入財務自由研究社: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getrichtogethertw
說個小故事
阿華與阿明是朋友
有一天他們在路上巧遇
阿明就問阿華
欸!阿華,聽說你被裁員了,最近還好嗎
阿華說
還好啦,有好幾間公司催我去上班啊
阿明說
哇!你行情這麼好喔!是哪幾間公司啊
阿華說
台灣銀行、中華電信、自來水公司,還有台電啊
阿明說
哇~你很厲害欸
阿華說
是啊,她們說我如果再不趕快去上班
他們就要斷水,斷電,停話,還有查封我的房子了
也許你聽完會把他當作是個笑話,笑笑就過了
但我想要說的是
我們不知道是明天先來,還是意外先到
也許在一間公司裡拚死拚活做了二三十年
但最後卻被公司用奇怪的理由把你趕走
(被迫調到350公里遠的台北 月薪7萬處長告家樂福贏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63296)
又或者,你是幸運的
能力好、工作很穩定,是個不容易被裁員的人
但是想想看
不管你做的多努力,薪水就是固定那個樣子
也許會有一些額外的獎金
但等到下個月,之前累積的業績就會全部歸零,一切又是從新計算
如果我們要降低這樣的風險
那麼在平常生活中,就必須養成投資理財的好習慣
去攤平我們的人生風險
今天的分享,不是跟你說努力工作不重要
但我們總是要給自己留條後路
在順利的時候也要想想危機在哪裡
學習投資理財,就是替自己著想
為自己保留一份機會
在遭遇人生風險時,才有機會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房子能算金融商品嗎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今(8)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以房養老制度」,質詢內政部與金管會。原規劃五年僅限獨居老人可申請,並有100人的上限,林佳龍在委員會提出應改成三年,2016以前人數要從100 增加到至少一千人,並提案通過放寬申請條件65歲以上國民,不論獨居(含夫妻合住)與否,只要已還清房貸,當所有權人同意時,均可加入此機制,但有子嗣者,需提出子嗣同意書,擴大規模辦理。
林佳龍指出內政部的「以房養老」政策規劃為德不卒,虛情假意,並有三大缺點,「限制多」、「試辦久」、「人數少」。林佳龍表示,好的政策應該更大膽地推動,高齡化少子化是一個趨勢,獨居或夫妻合住的老人必須自己負責後半生的情況越來越多,「以房養老」是少數得到社會支持、朝野樂觀的經濟安全與社會安全政策,但內政部的規劃方案卻完全無法因應社會的期待。
林佳龍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知不知道台灣有多少是有房子但無子嗣? 有多少有意願參加「以房養老」? 有子嗣亦有意願的又有多少?曾次長只回答出有房子無子嗣的約有11萬人。
林佳龍對內政部施行政策卻沒有做好調查大為不滿,「沒有資料,隔空抓藥」「好的政策人會越來越多,壞的政策連一萬人都沒有」。林佳龍提出願意住進老人安養機構、老人公寓、老人住宅或安養堂占1/3;65歲以上老人表示願意者兩成,其中65~69歲組老人願意比例較高。65歲以上老人獨居者為9%、與配偶同住者為19%,合計28%,約73萬人,以二成有意願的來算,可得約 15萬的獨居老人或配偶合住老人有意願住進老人安養機構、老人公寓或老人住宅,這就是目前以房養老的需求數據。
內政部目前以5年試辦總人數 至多100人僅限「單身」無繼承人,林佳龍批評,簡直是「務虛」,一點企圖心都沒有,「五年後,你們這些當官的都不知道在哪裡了? 」林佳龍問曾中明,「五年內次長你退休了嗎?」曾中明回「還沒? 」林佳龍再問「那你會不會升部長嗎?」曾中明竟然回答,「希望如此!」林佳龍批評內政部,政府又在做做樣子,交差了事,有如推動「平民銀行」、「食物銀行」及不動產證券化一樣,只在打高空或是打假球,導果為因、保守沒有因應社會需要,更遑論引導、帶動社會福利政策,根本無法真正讓具需求的年長者追求其晚年尊嚴社會安全的目標。
曾中明回答,這個是創新的措施,林佳龍不滿地說,全世界很多民主先進的國家都實施很久了。曾中明卻說,「在我們國家是新的,要做長期的評估」。林佳龍不滿的表示,五年100人,現在民主時代,還用五年來當一個試辦的期程,「曾次長,你還活在計劃經濟的時代嗎?」凱因斯說 「in the long run, we all dead 」,林佳龍立即在委員會提出應改成三年,2016以前人數要從100 增加到至少一千人。曾中明表示,看實施的狀況,會做滾動式修改。
林佳龍並且在委員會中提案並獲通過將「以房養老」的標準放寬、人數增加、示範時間縮短。提案通過放寬申請條件65歲以上國民,不論獨居(含夫妻合住)與否,只要已還清房貸,當所有權人同意時,均可加入此機制,但有子嗣者,需提出子嗣同意書,擴大規模辦理。
林佳龍表示,擴大規模後將需要導入一個好的保險機制以分散承做「反向房貸」機構的風險,屆時商品的風險控管將不是目前的社會司有能力解決的。林佳龍問社會司長簡慧娟,「司長,你有能力解決商品的風險控管嗎?」簡慧娟表示,在研商過程中,金管會都有提供意見。
林佳龍再問金管會,美國實施以房養老有那些配套措施?金管會回答,有保險機制的配套加入,細節不是這麼熟悉。林佳龍不滿表示,「有講等於沒講,一問三不知,這不是你的專業嗎?」林佳龍提出,美國的配套措施包含政府提供保險機制以彌補貸款額度超過年金總額與費用的損失,金融機構提供多元組合的年金發放方式,甚至將貸款方案以證券化的方式售出,以提高金融機構的流通性,使民眾對以房養老的需求日益殷切,並帶動良性循環。金管會表示,現在先以公益型的來試做,「等我們累積經驗後,再來改進。」林佳龍強烈表達不滿,全世界民主國家的社會安全體系實施那麼久,我們的政府還要慢慢累積經驗來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