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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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的指教,
也很開心我們一起重視家庭教育。
其實文章一出,
蕾媽是第一個罵我的人:
「你怎麼不把前因後果寫清楚呢?...」
所以我想,
我還是說明一下我做此舉的原因及後續:
其實從蕾蕾懂事以後,
我們家都恪遵「物歸原位」,
也一直有精準的睡覺時間,
蕾蕾一直都知道,其實也都能夠做好。
但在當天,
她試圖用「不收玩具」來逃避睡覺,
並且挑戰我們的言行。
挑戰大人其實是兒童發展的階段,
也是自我認知很重要的學習,
所以我們總是放得很寬,
甚至會寬到讓爺爺奶奶有點咋舌。
其實收不收玩具,要不要準時睡覺,
那都是因家庭而異,
但是在我們家,這一點非常嚴格,
所以蕾蕾就算想玩,她也是乖乖遵守,
但那一天,
她想微帶衝撞的試探底線。
「我不要!我不收!」
「我們一起收啊,收完下次才找得到。」
「我不要!我。不。要!」甚至故意亂丟。
「蕾蕾。」我口氣很平淡。
「我們要睡覺了,所以請把玩具收好。」
「可是我還想玩啊!」
「可是蕾蕾,妳睡覺的時間到了。」
「我不要!!」然後繼續東奔西走。
「蕾蕾,如果妳再不收玩具,」蕾媽出聲了。
「妳睡醒就看不到玩具了。」
我最怕蕾媽說這種話了。
因為這種話一旦說出來,就必須做到。
可是蕾媽卻一次都沒有做,
因為她會心軟,會覺得浪費,
可是她又想要讓言語聽起來嚴厲...
但在我眼裡,這些全都是無效的警告。
不過既然我在場,我就必須讓蕾蕾知道,
大人是言出必行的,
至少她爸爸是。
我跟蕾媽討論過很多次,
盡量不要用「行為」來作威脅,
因為那是真的要執行才會有效果,
我也說過千萬不要在我面前說出來,
不然我一定會執行。
所以我當下就決定要執行了,
但是卻不能讓蕾蕾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我說:
「蕾蕾,妳再不收玩具,我們去睡覺後這些玩具就會被丟掉,妳願意嗎?」
「不要~~~」語帶撒嬌。
「那妳就必須快收好,否則我真的會丟掉。」
這是我第一次說出這句話。
所以蕾蕾呆了一下,看了我一眼,
就開始收玩具,可是收得非常的慢...
「蕾蕾,妳要睡覺了,請認真收好。」
她裝作沒聽見,一樣慢吞吞的收。
「我再給妳十秒,妳不收,玩具就會不見!」
這時我開始變得嚴肅。
但她一樣假裝聽不見,於是我開始倒數!
蕾蕾開始緊張了,於是開始加快速度收拾,
但不知為何她突然一個決定,
又決定放慢速度,直到我數到十...
「好。」
「蕾蕾妳來,看著這些玩具,妳要跟他們說再見了。」
蕾蕾這時才驚訝地看著我,
然後大喊不要~~~~~
我還故意停了一下: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但因為妳不好好收,就表示妳不要了。」
於是我一張一張在她眼前撕碎。
她崩潰的大哭,
看著我把這些紙慢慢撕碎,
然後我把整坨紙雙手捧到她眼前:
「來,跟這些玩具說對不起,」
「因為妳不珍惜他們,所以他們都要被丟掉了。」
「對不起~~~~~~~~~~~~」
蕾蕾對著它們大哭,然後我帶她到垃圾桶旁,
看著這些玩具被丟進垃圾桶。
她哭著回去看原本的夾鏈袋,一直大喊:
「太少了~~~太少了~~~~」
「對,因為妳不收玩具,他們就會被丟掉,」
「所以下次請把玩具收好,好嗎?」
我真誠地看著她的眼睛。
「好~我知道了~~」她依然在大哭。
「好了乖,去睡覺吧,爸爸愛妳。」
然後我緊緊的抱著她,然後把她抱上床。
「太少了~~太少了~~~~」
她一直躺在床上哭,直到睡著...
但從此以後,
她只會跑過來跟我說:
「爸爸我收好了!你看!」
「謝謝妳!你很珍惜這些玩具對嗎?」
「對~~~~~~~~~」
=========
對我來說,
心碎的印象是讓人深刻的,
但是心碎的原因是什麼,一定要理清楚。
嚴厲不代表暴力,嚴厲更不是憤怒,
所以如果無法控制情緒的父母,
我會建議讓另一半來執行「嚴厲」這件事,
否則孩子很可能只會收到負面情緒,
卻不知道自己該做出什麼新選擇。
「我真的沒辦法像你一樣,可以不生氣地講出那麽重的話。」
蕾媽私下跟我說。
「我知道啊,所以這種事就交給我。」
所以嚴格的爸爸,
就是我們夫妻討論後所分配出的角色...
而我會發出這篇文章的原因,
是因為我看見很多媽媽,其實很想管教孩子,
但是心腸卻非常軟(跟蕾媽一樣),
所以其實很難達到效果,
甚至把自己氣死了小孩卻一點都不在意,
所以我才認為「嚴厲」這件事,
由父親來擔任真是再適合不過了,
夠理性,心腸硬,
可以面不改色的把玩具撕掉,
然後看著心碎的孩子講出超抽離的話...
但顯然,
我的文章完全沒有傳達到這種意思,
雖然始料未及,但回頭看不免好笑...
狠心畫出界線,
孩子才會有所依歸。
蕾蕾非常黏我,
卻也不敢在我工作時吵我,
因為我把界線畫得非常清楚,
所以她跟我相處反而很自在。
「爸爸,你要跟我一起收玩具嗎?」
就在我打這篇文章時,蕾蕾跑來問我。
「可是我在工作耶!」
「剛剛我有時間陪妳收,妳不想收,」
「但我現在沒辦法,所以妳自己收好嗎?」
「不要~」試圖撒嬌。
「小傻瓜,等我工作完我就去找妳。」
「等我,好嗎?」我看著她的眼睛。
「恩!」...
所以,我要趕快去找蕾蕾了😁😁...
祝
所有家庭都能幸福美滿😊😊
#我愛你們
我超驚訝你們驚訝嗎 在 口罩男 Facebook 八卦
【想要老婆更愛你,跟她搶做家事準沒錯】
這週末輪到我做東,邀請幾個三五好友,來家裡做客吃飯,大家酒足飯飽後,在客廳休息、閒話家常,我突然跟我朋友說:「你們先自便,我要準備去洗碗了」
朋友驚訝的說:「幹嘛洗碗?大嫂不是已經在廚房整理了嗎?」
我更驚訝的說:「為什麼不洗碗?難道你們都不做家事的嗎?」
【家事不難做,但肯做的人很少】
其實我在沒有結婚之前,我也很少做過家事,除了過年過節會幫忙拿一些重物之外, 大部分家裡的事情,都是我〝母親大人〞做的好好的,就連有時候想幫忙,
她也會說:「不用拉,你去外面休息,這些都是女人的事情」。我從小就在不知不覺中,被灌輸〝做家事是女人的事情〞。
我們住鄉下的傳統社會就是這樣,老一輩的女性也被灌輸著,〝男主外、女主內 〞,【家就是女人在管的,廚房更是男人的禁地】
很多不會做家事的老公跟先生,其實都是被媽媽寵出來的,我也不例外,誰叫我每次吃飽飯,姐姐或媽媽,就自動把我碗筷收去洗,我放學下課只要把髒衣服丟著,隔天就會有香噴噴的新衣服,折好放在房間裡,〝我一直都是家中名副其實的小王子〞。
【每個男人都是可以改變跟訓練,但前提是要夠愛妳】
我會開始學做家事,是我跟我媽的【交換條件】,因為我女兒剛出生的時候,我母親大人跟大部分的婆婆一樣 ,只要我女兒一大哭就捨不得,就想進房來看、來哄,導致我老婆情緒很不穩,也很難用自己的方式帶小孩,兩人關係一度很緊繃,我看苗頭不對,再不出來協調,一定會出大事
於是我跟我母親約法三章,
我說:「媽咪阿,你最討厭做什麼事情?」
莊媽:「做家事阿,做了一輩子家事,累死了,但又不能不做,無法看這個家,亂七八糟」(明明就被她整理得超乾淨)
我直接回說,好,從今以後你都不用做拉,只要出一張嘴就可以了,以後就由我跟我老婆全包拉,是完全包辦那種,
但前提是....【你不能再聽到小朋友哭,就隨便進我房間】
我媽開心的大笑說:「真假,好喔、好喔」
從此,【我就從莊家小王子,變成東廠小李子】
我開始學做基本簡單的家事,打掃房間、洗米煮飯、洗衣拖地、買菜買水果跟幫忙洗碗,我最會的就是洗碗,因為我老婆不愛碰髒水,所以家裡所有的鍋、碗、瓢、盆都我在洗,我除了是個很會喝奶的爸爸(請參考我產後情緒障礙那篇),也是個【很會洗碗的爸爸。】
【當男人開始搶做家事的同時,你會發現家裡的女生都會很喜歡你】
起初我也只是為了信守承諾,勉強自己去做那些事情,但我發現做到後面,不僅是我姐姐、媽媽,對我讚譽有加,就連來找我媽打牌、閒聊的阿姨、嬸嬸們,看到我在切水果、洗碗盤,都說我是新好男人,我越做越開心、越有心得。
【稱讚、誇獎,是讓男人做家事的方法之一】
就連我老婆只要在我做家事的同時,都會用著崇拜偶像的眼神看著我,事後也都會特別開心、對我特別好,幫我按摩捶背、敷敷面膜、修修指甲、切切水果,我整個瞬間又從〝太監變皇上了〞。
其實將心比心一下,全職媽媽每天都在顧小孩、忙家事,24小時全天待命,累的都跟狗一樣了,你回到家不幫忙也就算了,還要茶來伸手、飯來張口像個大老爺一樣要人伺候,你真當她是機器人都不會累,都沒有情緒的嗎?
你這種回家就要當大爺的態度跟行為,任誰都不會給你好臉色.好對待,甚至夜深人靜【想來個愛的一發,我看想都不用想】
【人是互相的】
男人工作一整天,回到家真的都很累,但家是夫妻一起共有維持的,就像小孩也是雙方的責任,不該侷限於說,男人就是賺錢,女人就是顧家帶小孩
所有的老公跟先生,下班回家當然可以
【休息、放鬆,但不是放縱】,不是回到家就是準備睡覺、玩手機、等人倒茶、煮飯。
有些事情〝順手做起來〞,都只是〝舉手之勞〞,做了不會要你命,但不做,【長期下來,你老婆可能會累到死、操到死】就像是
吃完飯,順便洗個碗盤,不難,但就是很多人寧願丟著也不願洗
去廚房,看到垃圾都滿了,順手包起來,
去陽台,看到洗衣機的衣服洗好了,順便拿起來晾一晾
進房間,滿地都是小朋友玩具,彎個腰撿一撿、收一收
上廁所,馬桶黃了、臭了、髒了,拿個清潔劑噴一下、刷一下
休息時,看到老婆還在忙,放下手機,問一下說:「老婆,還需要幫忙些什麼?」
包你老婆聽到這句,馬上直接掉淚,
你小小的關心問候,都是能讓老婆大大感動的事情。
以前有個口號叫做【舉手之勞做環保】,現在我發明一個【舉手之勞救老婆】,別在眼不見為淨了,為了這個家
一個女人從光鮮亮麗的公主,變成了大家眼中的全職媽媽、打掃阿姨,我們沒法讓她當上公主就算了,但也要想盡辦法,
【絕對不能讓她成為一個超級黃臉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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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AFK的PATCH是上一版5.X
中間發生很多事情,要問魔獸帶給我什麼就是無限的回憶吧!
每次失戀時都是WOW陪我的XD
可是我永遠忘不了,高2時從仙境傳說轉過來玩時
第一次搭蝙蝠要飛鳥點時,我超驚訝他是真的飛到你要去的地方
不是像RO要去一個地方就閃一下換個畫面就到了。
審美觀也一直在變,從覺得部落全部都好醜,到現在最愛獸人
目前上線也有點懶得打團,也是會上線晃晃解任務
可是薩滿打怪真的是一直再爆發抓癢啊~哈哈。我打一下就懶了
魔獸第一件讓你驚訝的事情是什麼呀?會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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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2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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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flesh (210.242.228.79), 01/13/2015 19: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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