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戰爭過去了嗎? 台灣會受到什麼影響?】
週一油價大漲,汽油漲2元,柴油漲2.2元,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排隊加完油了?
最近兩個月,大家加油應該很有感,但大家或許會有疑惑,為什麼聽說原油當期期貨都跌到負值,我加油卻沒跌這麼多呢?而在兩個月的低油價過後,油價會漲回來嗎? 對台灣有什麼影響呢? 要知道背後的故事,就要說從世界能源三大角力國:沙烏地阿拉伯、俄羅斯、美國之間的愛恨情仇說起。
1. 沙烏地、俄羅斯、美國三方角力形成的油價崩跌與金融危機
3月6日,武漢肺炎已從中國擴散席捲世界,全世界經濟急凍,油價需求大減,但OPEC (石油輸出國家組織)與世界第三大產油國俄羅斯,卻未能就延續減產達成協議,俄國堅持「我要增產」,引發沙烏地阿拉伯不滿。
於是在三天後,第二大產油國沙烏地阿拉伯發動了「油價戰爭」,大幅降低出口原油售價,並擴大增產,沙烏地阿拉伯聲稱這種七傷拳招式,是為了懲罰俄國拒絕配合減產。
那俄羅斯又為什麼不願配合減產呢?這就要說到美國的頁岩油。美國因為頁岩油,直追OPEC會員國產量,甚至「超俄趕沙」,重登世界最大石油生產國。俄羅斯認為,每次減產,都讓美國的頁岩油搶佔市場客戶,俄羅斯對此非常不爽。
因此,這看似沙烏地阿拉伯對俄羅斯的報復行為,衝擊最大的卻是美國頁岩油。 早在2014年時,產油國就曾經透過增產,想以破盤價打死頁岩油,但頁岩油最後靠著借貸生存了下來。
這次油價戰爭,雖說起因是俄羅斯不想減產,但沙烏地也跟進,除了是兩生產國角力,其實背後是順便想藉機打死頁岩油,也想逼各國重回談判桌。
2. 沙烏地阿拉伯、俄羅斯,選在武漢肺炎時機點出手
因武漢肺炎,全球石油需求明顯降低,航班不飛了、貨運減少了。沙烏地阿拉伯和俄羅斯,在此時大幅增產,讓油價暴跌態勢遠超過2014年,頁岩油因為需要技術與設備投資成本較高,對於許多靠著融資生存的中小型廠商,立刻造成壓力。 兩國在此時間出手,看似非常完美,可以讓美國頁岩油廠商壓力暴增。
但一個月後武漢肺炎疫情擴大,美國進入準戰爭狀態,政府權限擴大,聯準會丟出無限QE,美國並開始對沙烏地阿拉伯,運用外交、軍援等手段條件多方施壓。
美國政府注資能源業,甚至揚言最後不排除祭出「石油關稅」等手段。 而沙烏地阿拉伯和俄羅斯,只靠著外匯存底打石油戰爭,對照美國整體金融實力與外交影響力,這場油價戰爭,時間拖得越長,就越是捉襟見肘。沙烏地阿拉伯眼看自己收入大減又被施壓,俄羅斯境內的能源公司巨頭也群起不滿,因此兩國內部的壓力並不小。
於是,到了4月,在川普直接和俄、沙領導人聯繫與施壓下,4月12日OPEC+終於通過減產協議,在5、6月每日減產970萬桶原油。然而,由於在疫情肆虐下,全球原油需求量預計短缺,4月中油價繼續狂瀉,甚至西德州原油即期期貨一度跌到一桶-40美元的破天荒新低價。
要搶救這個危機,川普祭出擴大戰備儲油(SPR)、研擬政府入股原油產業等措施,甚至強硬表示不管國會通不通過都要買。但最後,挽救油價的還是從5月起疫情預料放緩,各州與歐洲國家研擬開始經濟解封。最終經濟復甦的態勢,才是決定油價的最大因素。
那麼,油價戰爭誰是贏家呢? 最近大家可能會看到一則新聞,台灣外匯存底超越沙烏地阿拉伯,躍居世界第四。原因之一就是油價戰中,沙國消耗大量外匯存底。同樣的,俄羅斯在油價戰中,也因油價快速下滑,嚴重影響其政府收入。對於石油業國有的沙、俄兩國,雖然開戰容易,但是收入短少的受傷也更直接。
相對的,美國的石油產業多半是民營,政府的角色在於如何拯救石油業,以挽救大量失業,避免石油公司失去償債能力爆發的經濟危機。雖然美國政府無法強硬要求減產,但頁岩油產業早已依市場機制「自動」減產200-300萬桶,更已有油商開始倒閉,頁岩油產業短期內難以恢復榮景。
但,這表示OPEC+勝利,頁岩油垮了嗎?這倒未必!
3. 美國頁岩油革命始末和未來趨勢
1970年代羅馬俱樂部認為石油即將在21世紀就耗盡,但諷刺的是,當時的專家學者萬萬沒想到,人類解決這件事的方式,不是透過節能減碳,而是升級挖油技術,讓石油潛在蘊藏量大增,其中開花結果的技術就是頁岩油(shale oil)。
其實世界上很多地方都蘊含頁岩油,但美國特殊的環境,才得以開花結果。
頁岩油開採技術,早已在1940年出現,理論上很簡單,挖一個很深的洞,直抵含有油氣的頁岩層,然後打進一種液體,造成足以打碎岩石的壓力,把石油和天然氣釋放出來。
然而,由於頁岩普遍深度較深,大多公司不願意嘗試,或是試了也失敗收場,直到一位叫做喬治.米契爾(George Mitchell)的仁兄出現。
米契爾活脫是個我們在《世界末日》之類電影看到的鑽油狂人,他擁有地質學與石油工程學位,就像傳統的德州牛仔一樣,他認定那些悲觀論者都錯了,他花了20年在德州東北部的頁岩層拼搏,但這些年鑽探的成本遠遠超越收益,到了1990年代,他已經年近80,患有前列腺癌,妻子得了阿茲海默症,公司也搖搖欲墜......
這時候,米契爾能源公司裡面一名年輕工程師,想到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裂解頁岩:水。
在和其他獨立業者技術交流下,他們成功的用水沖裂頁岩,釋放巨量天然氣,而且源源不絕,勢頭不減。消息傳開後,眾多獨立業者紛紛跟進,不但鑽出天然氣,也開始鑽出原油。米契爾名利雙收,在2001年把公司以30多億美元賣掉,活到94歲的高壽才在2013年過世。
這個故事,體現了頁岩油技術會在美國開花結果的原因:一是美國的頁岩油離地表較淺,開採難度相對較低。二是美國政府對於開採頁岩油,多採取正面態度,且採油點多是私人產權土地,爭議小。三是美國能源市場競爭激烈,獨立業者眾多,形成頗富創意、大膽冒險與願意嘗試失敗的社群(甚至曾嘗試用核子裝置鑽油,相當成功,但鑽出的油有放射性不能用),孕育了全世界最先進的鑽油技術。種種因素,造就了美國頁岩油產業的一支獨秀。而這樣的特質,在俄羅斯、中國等同樣有頁岩層的國家並不存在。
過去 OPEC可輕鬆控制全球油價, 但自從美國有了頁岩油後,OPEC 對世界油價的掌控逐漸消退,OPEC會員國內部矛盾也不少,加入又退出的戲碼已不是新鮮事。
2007年以來,每年靠著能源產業,有一千億美元注入美國經濟,每年創造超過10萬的高薪工作機會,2016年,美國從油氣輸入國變成輸出國,大大影響地緣政治,其他能源輸出國,以能源影響、要脅其他地緣國家政治的程度開始鬆動,而頁岩油也成為美國「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的一大資本。
說到頁岩油,也要提一下頁岩氣。本來美國的傳統天然氣產量銳減,但技術突破後,有了頁岩氣這項生力軍,美國天然氣產量因此超越俄羅斯,成為世界第一,可說是「頁岩氣革命」。過去俄羅斯常藉著天然氣這項資源,掌控其周邊地緣政治,但頁岩氣革命後,俄羅斯牌桌上叫陣的聲量仍在,卻難免削弱了不少。因此,頁岩氣重要性絕不輸頁岩油。
能源就是國家安全、能源就是國家戰力、能源就是國家保障、能源就是國際政治籌碼,這點可從頁岩油革命、頁岩氣革命的故事上,充分感受這道理。雖然頁岩油產業在這波油價戰中受到重創,但美國作為能源出口國的地位,已經是OPEC+無法改變的了!
4. 世界能源供應重組,台灣戰略態勢調整
我們把話題回到台灣,去年,台灣的原油1/3來自沙烏地阿拉伯,而1/3來自其他海灣國家(大多是OPEC會員國),剩下1/3來自非洲和印尼等國。至於天然氣,1/3來自卡達,1/3來自澳大利亞,剩下1/3來自馬來西亞、巴布亞紐幾內亞、俄羅斯等國。
因為台灣沒什麼從美國買油,所以大家加油的油價,公式中也不是以西德州原油計算,最大宗的是以杜拜原油計算。
大體來說,台灣能源的命脈,仍然是從波斯灣->印度洋->麻六甲海峽->南海這條路線,這也是全球最大的「海上油路」,其中,8成的原油和98%的天然氣,都會經過南海,也是中國想要完全控制的水域。
2019年很微妙地,中國、俄羅斯、伊朗,以護油、打擊海盜為名,在印度洋和阿曼灣舉行聯合軍演。俄羅斯在中東向來活躍,中國也一直試圖深入中東,就是想控制這條「海上油路」。
而美國開始把突然暴增的頁岩氣半賣半強迫地,供應日本、南韓、英國與歐洲。也就是,這會削弱俄羅斯、中東的優勢,俄羅斯也不能再靠天然氣勒索歐洲,這會重新創造以美國為核心的能源供應網。
這也是為何,俄羅斯找到機會就要在石油戰上突襲美國的原因。也或許是,美國開始整肅親俄、親中勢力的一個引發點。
看似是能源戰,其實早已是戰爭。
目前看起來,這場戰還沒打完,減產量並不足夠,但已經能確定,「沙俄突襲珍珠港」,忘記炸掉珍珠港的油庫,或許這就是一個注定好的命運,終究無法打垮美國頁岩油氣的崛起。
這場頁岩油革命,應會成為美國對戰俄羅斯、甚至間接對付中國的籌碼。
此外,我們也觀察到,美國、中國,都趁油價跌落的此時,大量購買戰備儲油。台灣目前和石油以法律訂定的方式,儲備在民營機構,比如中油、台塑等油槽。
這些戰備儲油,除國防外,還可用於調節油價失衡的狀態。曾有報導這樣說,「要想成為一個現代超級大國,就必須擁有自己的石油儲備。」
美國靠戰備儲油渡過了幾次石油危機,中國則在2007成立了中國國家石油儲備中心,未來這些戰備儲油,能讓中國在能源戰中取得部分籌碼。相較於中國,美國有地理優勢,有先天地下鹽岩洞穴可儲油,中國則必須使用價格較高、很容易在空中辨識的地上儲油罐。
那台灣在這樣風雲詭譎的情勢下要如何調整戰略?
值得注意的,中油也取得了美國頁岩氣的權益,去年以以4.75億美元(約142億台幣)購入美國路州海恩斯維爾(Haynesville)頁岩氣礦區三成油氣權益,每年約分得15億立方公尺天然氣;此案預計年底簽約,投資長達35年,預計總收入達57.6億美元(約1700億台幣)。
現實來說,台灣是能源淨輸入國,這短中期都很難改變。
但是,如果能源輸入方向從中東=>東南亞=>南海=>台灣,變成美國=>太平洋=>台灣,台灣的生命線就此劇變,也會改變台灣海上生命線的戰略。兩條路線風險不同、掌握該區域的海權勢力的國家不同,對於台灣的國防、外交、經貿傾向,從此就是滿舵迴轉的方向。這當然會影響我們的外交、國防路線,甚至海軍該買什麼武器,該做什麼演訓,其實都和台灣對外的生命線息息相關。
戰爭,從來就不只是拿槍拿砲,也不只是比誰的人多。
戰爭,早就在你我生活之間,就在柴米油鹽醬醋茶裡。
超前部署,就是台灣掌握命運的唯一法門,公衛醫療如此,國防外交亦是如此,資源經貿更是如此!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1)日林佳龍委員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天然氣事業質詢退輔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能源會及中油。林佳龍表示,退輔會轉投資16家天然氣公司過去3年之平均獲利高達10.57%,能源局明顯失職,縱容退輔會持續向人民卡油。林佳龍也強調,打破分區壟斷,必須進行上中下游的改革方案才能打破價格訂定的黑箱作業,退輔會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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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電價的成本,是百倍的辛苦與無奈】
關於漲電價,民進黨是這樣回覆的:
第一,檢討他人,不能反省自己。
民進黨立委說,馬英九時代漲了更多。
比爛?國民黨時漲電費是因為陳水扁執政末期的凍漲(詳見附錄)。國民黨選前沒有承諾不漲電價,而民進黨有,因此錯在違背承諾。而當年民進黨痛批國民黨漲價是土匪,現在何不同樣標準先自我檢討自己是土匪?
第二,算數作弊,企圖掩過飾非。
經濟部長說,電價平均漲幅3%,僅會影響CPI年增率上升0.08%。
卻不知,主計處的計算方式,早在半個月前被揭穿是作弊行為。主計處調整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公式,電價在物價指數的權重從現行2.2%,降低為1.27%。因此電價上漲,套入公式卻看不出物價有漲。民進黨的作為,不啻掩耳盜鈴。
第三,混淆數據,不知民間疾苦。
經濟部長說,電價調漲3%,如果用電量2千度,1個月影響的金額是113元,除以30天,1天影響的電費大約4元。因此商店影響不大。
首先,3%是平均的結果。住宅的電價上漲1.95%,但是1501度以上的小商家用戶,非夏月每度調漲0.2元,調漲幅度約為4.12%,夏月每度調漲0.28元,調漲幅度約為4.55%。因此,非夏季每度調漲0.2元,2千度電就上漲400元,怎麼可能是經濟部長口中的113元?就算我們只拿平均後的3%,每度電上漲0.0765元計算,2千度用電影響金額是153元,也非經濟部長所說113元。
其次,商家用電量只會兩三千度?經濟部長恐怕不食人間煙火。
小型製造業、代工,氬銲機、馬達等高溫環境下,冷氣不可少,萬度電是常態。餐廳的照明、冷氣、烤箱、冰箱、製冰機、冷飲機、洗碗機等設備樣樣都要用電,冷藏庫、冷凍櫃等固定耗電24小時必須隨時開,一間餐廳月用電從一萬度電到數萬度電都有。而且別忘了,店家有時候還必須提供客人充電的服務。
第四,推諉卸責,要求共體時艱。
經濟部長說,「若是利用這個藉口會影響物價的話,覺得可能希望大家要共體時艱。」
首先,「時艱」真是大環境影響嗎?說到底,是民進錯誤的能源政策造成。核四若在,台灣電價不至上漲如斯嚴重。
其次,成本是真實上漲,豈會是「藉口」?假設一個小吃店,保守估計一個月用一萬度電,成本上漲2000元,賣一份餐可能只利潤十幾元二十元,一個月要多賣一百份才能把電費補回來。這份努力百倍才僅只打平損益的辛勞與無奈,經濟部長無法同理心,反倒搶先說漲價是藉口,讓商家只能強硬吸收成本,不是另一種的推卸責任嗎?
商家「吸收成本」,苦。如不吸收,或反應物價,消費者苦。或削減員工,則勞工苦。薪水不增加,物價越來越高、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人民苦。
而四苦的局面、產生的連鎖反應,民進黨不會想不到,因為當年民進黨就是這樣罵國民黨的。
※※
附錄
回顧台灣的電價歷史
根據台電的「歷年電價一覽表」,2000年電價平均每度電2.1133元,2008年為2.3010元。2016年3月,台電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每度平均電價為2.5488元。而到2018年,經濟部決定,電價由2.5488元調漲為2.6253元,調整幅度3%。(https://goo.gl/4yufKX)
台灣電價上漲,可分為幾個因素。
短期因素,例如反應國際價格上漲。2007年以來國際油價大幅上漲,但台灣由於漲價會得罪選民,陳水扁後期實行「凍漲」政策,拿財政赤字和債留子孫補貼連續虧損的台電,補貼的價差,最得利者是台塑、台積電、鴻海、太平洋百貨等用電大戶的口袋。馬英九執政取消凍漲,符合國際價格,依照使用多寡付費,被民進黨罵「土匪」。不過當國際燃料價格下跌,台電也相應調降電價(如2015年),在2014年曾退給民眾800元電費。(https://goo.gl/U740zt)
結構因素,是台灣自從1999年開放電業自由化,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售價格向民營市場買電,一簽就是25年的合約,造成台電長期虧損,電價如何不漲?2012年由於電價上漲太厲害,能源局及台電希望九家民營電廠調降購電費率,被拒。當時公平會認定涉及聯合行為,重罰60億,2017年高等行政法院判免罰。(https://goo.gl/U740zt)
近年造成台灣電價上漲的元凶,是民進黨的能源政策。台灣的能源八成仰賴進口,也就是價格高低操之在國際,而非在我。但能夠操之在己的、便宜的核電民進黨棄而不用,先廢核四,未來要以綠代核,以氣代媒,成本每年憑空增加兩千五百億。(https://goo.gl/TPbwCi)
其他關於能源、核電等文章、書籍、影片請看:
https://goo.gl/P3RB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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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的抗爭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
「黃宏順的論點」
看大埔農地案有感
2013年7月30日 13:26
我是都市計畫的專業工作者,
也是工程顧問業中少數主辦過
區段徵收土地配地的實務工作者,
我說我熟悉區段徵收作業,
是想表達相對我在就學時期
對於區段徵收的一知半解,
即便我在大學及研究所就讀都市計畫學系,
教授有在教,考試也有考,
畢業時對區段徵收仍只有模糊的概念,
這些年有機會到大學帶規劃學系大四的實習課,
發現學生仍然對區段徵收
一樣沒有清晰的概念,
看到最近社會又為大埔案而紛擾,
發現許多的論點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
從我的來時路,我可以體會誤解為何會存在,
因為,即便是學規劃甚至是學地政的專業者,
不見得深入瞭解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不是完美的,
但卻是能兼具政府、地主、社會
取得較公平的開發方式,
廣泛採用這種開發方式
是民國79年經全國土地問題會議後,
及八十年行政院當前重要土地問題
專案小組研議之重要結論,
也是被學者高度肯定之做法。
反大埔案者,揪雜許多因素,
有從最根本就反對擬定大埔都市計畫本身者,
有反強制徵收土地者,
有反農地變更者,
但很像都主張站在農民的一邊。
其實,反對者恐怕搞錯了,
本文分二部分,
一是從區段徵收範圍內農民的權益
看反對者是站在那一邊進行分析,
其次是澄清反對者對區段徵收的錯誤認知。
壹、從農民的權益看反對者站在那一邊
一、反農民還是反農地變更
當大埔案大家把關注
聚焦在四戶拒拆戶被拆除後,
有一股力量,正把區段徵收妖魔化,
模糊徵收與區段徵收的不同。
大埔案如果真那麼不公不義,
真那麼掠奪與欺壓農民,
正如王健壯在「四比九百的荒謬」的文中提到:
『四比九百,這就是苗栗縣政府的民意依據。
但「政府必須作弱勢者的保護人」,
即使是一人一戶的利益,
政府也應窮盡可能予以保護,遑論四戶?
四與九百祇是冰冷的數字,
並非政府依法行政的依據。』,
我在想,
在一群學者與團體的極力支援抗議下,
為什麼是九百戶接受,抗議的只有四戶。
以台灣現在之教育水準、資訊透明度
及公民社會成熟度,
這不是以順民、無知、
不敢抵抗公權力就可以帶過的。
抗議的團體如果視角
是從國土使用、環境資源、農地政策…,
我是接受的,這確實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但是如果硬要說是為當地農民發聲,
我會說:它被九百比四否決了。
讓我們從農民的角度思考一個課題,
如果認同:把農地變建地是暴利,
可以賺大錢。
那農地變更為建地案,
擁有農地的農民應該是最大的受益者,
黑道或地方政客再厲害
也不可能事前把農地全買光的,
那阻擋變更的人,
是反對農民得利囉!
有沒有人去好好研究與調查,
多少農民對於自己的土地
不能像建地蓋房子,
是多大的痛與恨?
我實際辦理過區段徵收的土地分配案,
也接觸過被區段徵收的農民攜家帶眷
來選配抵價地的喜悅神情,
土地面積縮減了大半,
但身價上升數十倍,
寫這麼多,主要想告訴大家,
大部分的農地地主,
恐怕是恨不得有機會參加區徵的,
大部分爭議的,
其實是希望提高分回抵價地比例。
如果大家認為農民的意願很重要,
那又憑什麼規定特定農業區一定要堅持農用,
農民無法選擇嗎?
不信,如果你開放所有農地調查,
只要所有權人現在就來向政府登記,
聲明我的土地(包括以後有繼承或移轉)永遠農用,
政府在辦理開發計畫選定區位時,
就有責任避開這些土地,
你認為會有多少人來登記,
我猜,不會超過一成。
大部分的反對,
都是當政府確定在這開發時,
再反對,為什麼?
所以,你可以說主張反農地變更,
但請不要說你是站在農民這一邊,
畢竟,你是站在絕大多數農民的對立面。
二、反「徵收」還是反「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是「徵收」的一種方式,
兩者的共同點是地主沒有拒絕的權力。
因此,如果地主反對就不能徵收,那還叫徵收嗎?
世界各國都有類似的方式,除非該國土地是公有的,
否則道路、公立學校、公園等等公共設施將無從興闢。
而台灣的「徵收」與「區段徵收」的主要差異:
1.「徵收」限於公共設施
(臺灣只有工業區及都市更新
因另有法令規定者除外);
「區段徵收」則一定包括公共設施
與可建築土地(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
2.「徵收」只針對公共設施土地,
地主只能領回土地補償費;
「區段徵收」地主
除可選擇領取土地補償費外,
因為「區段徵收」的範圍包括可建築土地,
政府可把該等土地以抵價地方式供地主領回,
即地主將原該領取的土地補償費,
改以用領取可建築土地來換算抵付。
「區段徵收」還有一特色,
針對原合法建物所有人,
可以選擇配給一個單元的安置建地,
一般是以30坪為一單元。
3.公共設施用「徵收」方式開闢,
該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皆由政府負擔,
也就是全民負擔,
鄰近土地因而土地增值或搭配變更為
可建築土地之地主,完全獲利。
以「區段徵收」方式開闢者,
該範圍內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皆由該區段徵收地主負擔,
地主不能完全取得土地變更之增值利益,
必須提撥部份利率來負擔
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區段徵收」能兼具政府、地主、
社會取得較公平的方式:
1.地主間不因其土地被劃定
為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
而權利天差地遠。
2.地主除享受土地變更利得利益外,
也負擔開發成本
3.政府及社會不必負擔
公共設施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以張藥房為例」
至於大埔案爭議的四戶,以張藥房為例,
雖然本案開發方式為區段徵收,
但因為他不願意參加,
所以等同他放棄土地補償
以用抵價地方式申請領回,
就變成他的土地與建築物是
變成被政府徵收,
而非像其他地主的區段徵收,
他的損失有:
1.採區段徵收開發的地區,地價補償按公告現值,
一般不再加成補償,補償費偏低。
2.按規定屬原合法建物所有人
可以低價選配的安置建地(一般約30坪),也自動放棄。
3.按建築物補償費加計50%的自動拆除獎金也放棄了。
4.放棄用抵價地方式領回土地補償費,
也放棄了區段徵收抵價地具有放大補償的效果
(請參考本文誤謬四的說明)
因為他放棄了以上的權利,
所以他的補償費讓人覺得偏低不合理。
尤其他沒有善用前面2及4款的權利,
否則,他原來5坪的建地,
如果加上地上物補償費的錢,
應該足夠換得30坪的安置建地還有剩餘,
甚至只要再投入百來萬元,
就可以由建地五坪的小房子
換成建地有30坪的標準房屋。
不知道反對者,知道他們的損失嗎?
起鬨者,有認真為他們分析利弊得失嗎?
三、反大埔開發案還是反開發方式?
大埔案應不應該推動,
這有許多角度與面向可討論,
但如前所強調,
本文純粹從農民的權益著眼,
不渉及國土政策、農地政策、產業經濟
及個別農民對其農地的特別感情等。
大埔案之規劃被質疑最多的其中之一,
在於為二十公頃之工業區土地,
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
其實就農民權益而言,
如果只辦理工業區土地之開發,
只能有一種開發方式,那就是徵收土地,
農民只有領取公告現值再加成之地價補償費後,
真正的被掃地出門,無法享受土地增值利益。
這次因為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
先不論它的立論或目的為何,
正因為劃設了許多住宅區與商業區,
讓開發方式改採區段徵收。
如此,農民就可以享受
區段徵收的種種好處。
所以有些反對意見認為,
多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
是犧牲農民的權益,
事實卻是正好相反的。
貳、澄清反對者對區段徵收的錯誤認知
前面對於反大埔案者,從三層次加以探討,
希望能釐清一些問題,
下面則對反對之觀點經常提及
又與事實有誤謬的地方,
提出說明:
誤謬一:區段徵收後農民被掃地出門
區段徵收後土地分配的基本架構是:
1.政府無償取得公共設施土地,
如公園、道路、國民學校、停車場….,
約佔區徵面積之45%。
2.政府取得約佔區徵面積15%之可建築土地,
政府用這些土地標售價款,
以抵付區段徵收總開發費用,
包括公共設施之建設費用。
3.政府將區徵面積40%之可建築土地當抵價地,
做為政府抵付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價款。
因此,區徵後,
扣除45%公共設施土地後,
55%的可建築土地中,
土地所有權人(農民)佔40%,
也就是開發案之全部可建築土地中,
土地所有權人(農民)佔約七成。
農民沒有被掃地出門,
而且掌握全部可建築土地之七成,
享受大部分的土地增值利益。
誤謬二:區段徵收是為了財團、建商、
黑心政客炒作地皮。
區段徵收是提供財團、建商、
黑心政客炒作地皮的”素材”,
請注意,只是”素材”,
因為政府釋出大量的建地
及建設完善的公共設施,
但是,誠如前所言,
農民一開始就掌握
全部可建築土地之七成,
而財團、建商、黑心政客
卻是一開始是沒有土地的,
他要取得建地,不是跟農民買,
就是必須透過政府公開標售的方式取得土地,
他們可以辛苦把地價炒高,
但得利的不是擁有70%建地的農民嗎?
舉個例子,
如果大埔農民擁有一公頃的農地,
他可以分回四成的建地,
所以區徵後,
他可以取得約1200坪(4000平方公尺)建地,
以劉縣長或報導說未來建地每坪將8萬元以上,
或者經過炒作後達每坪8萬元以上,
則被宣稱可憐的農民,
他原有一公頃的農地,
因為劉縣長的糟蹋與惡搞,
他的資產至少將變為9600萬元;
如果經過炒作後達每坪10萬元以上,
該農民的資產將達1.2億元以上,
我想,在苗栗其他的鄉親農民,一定在想,
劉縣長,你怎麼沒想到也來糟蹋與惡搞我的農地;
財團與建商歡迎來這裡把土地炒高點吧!!!!
(((再次強調,這只是完全由農民的權益角度分析,
不涉及國土合理性的使用探討)))
誤謬三:用徵收來簡化稱呼區段徵收。
反對者經常用「徵收」來簡化「區段徵收」,
沒錯,「區段徵收」是「徵收」的一種,
但那不是社會集體記憶的那種徵收。
因為區段徵收的原地主不會被掃地出門,
區段徵收的地主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的利益,
區段徵收的地主要”平均”負擔開放成本。
而且,大型開發案採區段徵收,
是民國79年的全國土地會議,
由與會的專家、學者及政府代表
經討論後達成的共識。
誤謬四:土地所有權人被區段徵收後,
以偏低之公告現值領取地價補償費,
卻要以高價之市價購買回抵價地,
對地主權益極為不公
區段徵收後所有可建築土地之總地價,
主要是反映區段徵收的開發總成本,
而各宗建地之地價,
則在此基礎下,
依各個街廓之使用分區(住宅區、商業區或其他專用區)
、可使用強度、道路寬度及與公園、學校等
公共設施鄰近度等計算出來,
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討論通過。
按此評定的各宗建地地價,
才是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核算基礎,
通常,該等地價遠低於市價。
其次,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要以抵價地方式領回時,
雖然是以其土地之地價補償費為基礎,
但不是直接折抵,
中間有一重要且巧妙的轉換設計,
它把每個地主的地價補償費
轉換成權利價值金額,
再以權利價值金額做為
買回抵價地土地之金額計算基礎。
在我辦理區徵土地分配時,
我把法規複雜的公式,
創造出「權利價值係數」概念,
把它簡化成:
各個地主的權利價值金額=
權利價值係數×各個地主的地價補償費
權利價值係數=
所有抵價地之總地價÷區段徵收前總地價
各個地主可以領回抵價地的面積=
各個地主的權利價值金額÷抵價地評定地價
由上式中,
決定「各個地主可以領回抵價地的面積」
大小的算式,
其分子的「各個地主的權利價值金額」,
等於地主的地價補償費×權利價值係數,
而通常權利價值係數會有好幾倍,
因此,分子會放大好幾倍,
代表地主可以領回的建地面積
則會遠高於其所擁有地價補償費
所應領面積之好幾倍;
至於算式分母的「抵價地評定地價」
則遠低於市價,
也代表地主可以領回的建地面積價值
則會遠高於土地的市價甚多。
因此,當決定地主可以領回
建地面積算式的分子與分母,
同時對其都有放大效果時,
就可以理解,
區段徵收地主領取抵價地的機制
為什麼會對地主有極大利益之原因。
因此,放棄領取抵價地而領取土地補償費,
也放棄了區段徵收放大補償的效果,
大埔四戶抗議戶堅持反對,
也放棄了領取抵價地的機會,
他們,真的虧大了~~~
誤謬五:區段徵收抵價地分回比例為四成,
農地者因為土地變更為建地,土地縮小了,
但土地卻有增值,
但是對建物所有權人就不公平了,
本來就已經是建地了,
但是面積卻變小了,非常不公平
前面已提到,
區段徵收是以土地之地價補償費為基礎,
農地與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本來就有差距,
因此,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
若等於區徵土地平均地價之2.5倍者,
大約就可以領回100%之原始面積,
我曾經辦理的案例就是
因為大於2.5倍,所以領回超過120%。
如果再加上建物補償費
(計算以重新蓋之造價基準補償)
及加發自動拆除獎金
(按建物補償費的50%計算),
建物所有人雖然獲利不如土地所有權人,
基本上足夠讓自己換一間
比之前更大而全新的房子。
另外,對於區段徵收內
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之另一項優惠是安置建地分配,
可以有償換得一塊約30坪
(按個案之安置計畫)之建地,
該建地之地價也是
依前面所述之開發成本及宗地條件所評定,
權利人也是以其土地補償費
換算成權利價值金額計算,
不足者,可繳交差額地價。
張藥房雖然只有五坪土地,
但是透過較高的建地土地補償地價,
乘上權利價值係數後,
再用以換取遠較市價為低的安置建地,
所不足者,
從建物補償費+自動拆除獎金去繳差額地價,
相信至少可以換得一塊安置建地,
而且應該還有剩餘。
參、結語
以上係依據現在法令制度
對於常聽到的謬誤講法提出澄清,
對於農民農地參與區段徵收之優惠條件,
這也不是馬政府或劉縣長的德政,
這方式已實施二十幾年,
所有辦竣區段徵收的地區,
農民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全世界土地私有化的國家,
沒有國家是不徵收私有地的,
我的重點擺在,
我國對於以區段徵收農地時,
其實有很優厚的條件,
農民因區徵而身價暴漲時,
還怕買不到耕地嗎?
所不同的是,以前是為生活壓力而務農,
以後可以為興趣而務農,不是嗎?
民主社會要包容多元價值、
社會運動者關懷弱勢族群者、
公民社會監督政府防止公權力濫權,
這些都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當人民的財產權被政府強制剝奪了,
其公益性與必要性當然可以被檢驗;
被徵收者有否獲得合理的補償,
也是被大家關注的項目之一。
大埔事件中,前者我樂見大家來討論,
但是,對於被徵收者的補償上,
我看到某些主張是建立在錯誤認知上,
而且被徵收者的權益也被犧牲了,
雖然我不確定兩者有無關連性與相互影響性,
但是,我沒看到正確的訊息被傳遞出來。
當然,也許第三者或社會運動者,
已非常清楚制度規定與遊戲規則,
也善盡分析並告訴給予你所關心的人,
但因為當事人特別看重”家”的價值與無可取代性,
所以他在所不惜。
只是,一個補償優厚的區段徵收案,
也獲得絕大數地主的支持,
縱使政府作為是有可爭議的地方,
但是,真的需要鋪天蓋地的造勢抗議嗎?
成本售價公式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今(1)日林佳龍委員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天然氣事業質詢退輔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能源會及中油。林佳龍表示,退輔會轉投資16家天然氣公司過去3年之平均獲利高達10.57%,能源局明顯失職,縱容退輔會持續向人民卡油。林佳龍也強調,打破分區壟斷,必須進行上中下游的改革方案才能打破價格訂定的黑箱作業,退輔會應全面退出公用天然氣公司之投資經營,並於一年內提出對欣隆、欣湖、欣欣、欣泰、欣桃、欣中、欣彰、欣林、欣雲、欣嘉、欣南、大台南區、欣高、欣雄、欣屏及南鎮等公用天然氣公司所持有股份之釋股方案。
而這些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董事長及總經理,根據林世嘉委員的資料,有馬吳醫事團體後援會中區招集人、國民黨新竹市黨部顧問團團長等,退輔會幾乎成了安置少數肥貓的就業。
林佳龍指出,退輔會歷年來不乏發生重大虧損之轉投資事業,包括欣欣電子和榮電公司等,這些發生重大虧損之轉投資事業以榮工公司最為嚴重,從2003年到2011年之累積虧損超過130億元。退輔會一年上繳多少錢給國庫?拿多少天然氣公司的盈餘來填補這些巨大之虧損?曾金陵表示榮工的虧損,是用政府相關預算去弭補,盈餘都放在安置基金內,明年要上繳十億。林佳龍說:「只有十億!」明顯利益被中間的利害關係人搬運而走。
林佳龍表示,退輔會轉投資16家天然氣公司過去3年之平均獲利高達10.57%,這是平均獲利率,是把全部的人加起來平均,真正規模大的在大都市都超過10%以上。林佳龍拿出「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去售價及基本收費計價準則」說,如果按照公式來第 4至8條,合理利潤是不是應該在5%左右?為什麼他們可以賺10%以上,「能源局!為什麼可以容忍他們賺這麼高的利潤?」「公企部門可以合理利潤達到10% 符合經濟部能源局應該管制的政策嗎? 」台中以北欣字頭的獲利率 18.63,在南部也高達13.72,能源局明顯失職,縱容退輔會持續向人民卡油。林佳龍舉出國際上公用天然氣公司之合理獲利率(Reasonable Rate of Return)大都在5%至7%之間,北美投資報酬率是6.6%、英國是5.6%、澳洲是6.8%。林佳龍質問原能會,有任何措施控制利潤在5%,會防止利潤會轉嫁到人民身上。
林佳龍再舉例,同樣在台北,陽明山瓦斯公司的獲利率2.38、大台北瓦斯公司獲利率3.79%,「為什麼我們退輔會轉投資的這麼高?」,分明是好康的拿去,分區壟斷,然後這些公司的賺取利潤再轉移到我們老百姓身上。
林佳龍說,南部要用比較貴的天然氣去補助北部的,退輔會講的熱值表面上都有加權過,公式中,價格等於氣源成本家供應成本乘以各類用戶供應成本結構因子,這都是先射箭再畫靶,把要轉多少錢都先算好了,如果把中間轉移到人民的也算進去,龐大的利潤一年絕對不止十億!
林佳龍也質詢中油,表面上民間可以進口天然氣,但在中油阻擋之下,變成實質壟斷。他表示,會在立法院提修法,做切割,從上游的天然氣進口,屬於油槽、輸配方面,由政府一家來做,類似中華電信固網一樣,而民間都可以進口天然氣。 中游的解決就是改革退輔會的角色,退輔會持有股份懷璧其罪,一定要全民釋股。在下游改革上,欣字頭跟民間競爭要有公平的基礎,天然氣、瓦斯價格自然會降下來。
林佳龍強調,打破分區壟斷,上中下游的改革方案才能打破黑箱作業,「現在價錢都認你們定的,都有一套公式,一番說法,你們賺他們也跟著賺!」這些人都是黨政背景的人,根據林世嘉委員調查的資料,這些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董事長及總經理有馬吳醫事團體後援會中區招集人、國民黨新竹市黨部顧問團團長等。曾金陵表示,「這些名單我們不管」。
林佳龍指出,當初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是所謂「為擴大安置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這些高層名單一公布,我們覺得安置少數肥貓就業,廣大退撫軍人哪有資格在這些公司就業?曾金陵表示,目前有一千多人在裡面就業。林佳龍隨即說:「 那把將級退出經營團隊!」。曾金陵表示,「管得這麼好,賺得這麼多,為什麼要他們退出經營團隊?」 林佳龍指出,是在實質壟斷之下才管得這麼好,如果公平競爭還可管理這麼好,那可以來經營我們的國營事業了。林佳龍也向能源局歐局長也要求過要提出真正改革天然氣的政策方案。退輔會曾金陵表示,若通過政策方案,「我們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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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售價公式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今(27)日立委林佳龍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對天然氣價格一事質詢能源局長歐嘉瑞與中油董事長林聖忠。林佳龍在委員會中提案要求修改天然氣事業規章,按季將各項成本和財務資料送立法院備查,也提出法案修正,強化天然氣費率審議委員會的獨立性、專業性和職權,並應依行政程序法召開聽証會。
林佳龍則提出,天然氣價格公式中計算的參數必須資訊透明化,並要求正確性,沒有公開足夠正確的資訊,交易成本會增加,反映在人民上付費上。能源局應該修改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要求按季將公用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價計算準則,以及各項成本和帳目、會計師簽證的財務資料,送立法院備查。林佳龍也在委員會中提出決議。能源局答覆,將會要求25家瓦斯公司履行對消費者應公開的資訊。
林佳龍也提出修法,在目前資訊不足之下,對於核定天然氣價格計算方式的審議為原會,應提升強化其獨立性、專業性和職權,讓該委員會得於審議過程中調查公用天然氣事業所有成本資訊的完整性及正確性,並應依行政程序法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團體及公民意見。能源局認為林佳龍的看法非常正確,能源局也會改善審議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天然氣或瓦斯屬於公用事業,即使是民營,因為分區獨佔權,被政府高度管制,但林佳龍表示,油電氣比次之間價格卻是精心設計,環環相扣,事實上政府跟公營事業或民營公司中間存在複雜的利害共生結構。
林佳龍長期質疑退輔會的角色,一方面可以任派董監事、總經理,立法院卻無法監督,另一方面退輔會以董監事的決定來推翻立法院的決議,就民主政治監督是有漏洞的。經濟部能源局做一個主管機關,看不出有效監督民營瓦斯公司。
歐嘉瑞表示,成本合理化是政府監督的重點,成本合理化包括固定成本、 從量成本,能源局已經成立專案小組,三個月底前就現行規定之下,檢討訂出合理成本,讓消費者享受合理價格,而公司經營效率也可以進一步提升。
針對邱毅指出天然氣採購有弊端,林佳龍質詢中油林聖芬,因為天然氣油品價格的制定有很多層的計價,行政上沒有效能轉嫁到油品的價格上?林聖芬表示,不認為中油公司在天然氣的採購上是買貴了,林佳龍要求經濟部及中油提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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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售價公式 在 還在煩惱如何定價?定價策略。黃金公式找到價值最大化! 的八卦
章節00:00 影片開始01:08 成本 定價法的問題與缺點02:23 競爭環境定價法的問題與缺點03:36 「價值」的重要性05:01 舉例-巷口小吃店07:12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