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異常無罪?!可憐的鐵警!可憎的判決!無言的社會!?既然無罪釋放,怎麼還要50萬元交保?鄭嫌已經三年未就醫、多時未再服藥,都自以為痊癒了,為何要認定他有病?【鐵警遭刺死案】今日判決被告無罪丶還故意『強制就醫5年』,萬一出來又殺人,該是『醫院』的問題?還是『法官』的問題?精神病患可以帶刀搭乘台鐵又傷害而致死無罪?是否往後只要被認定為『精神病患』應終身居家(住院)隔離,未經相關單位核准出門,則處以巨額罰款,社會才有所安寧!
#避免精神異常成為有心人的免死金牌
#應該是認定有精神異常就該防犯隔離
#不是犯案才監禁
📌 殺警無罪…
https://ppt.cc/fm8GHx
https://ppt.cc/fuf95x
📌 司法院-刺死員警案件新聞稿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206368-28db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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