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FAN, Yun 也不要怪大家笑你
今年五月二十二你才推了《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法案,你手上拿著那塊板子寫甚麼?
結果丁允恭把Y女和他的親密照片在臉書公開被媒體報導了還壓新聞(這不就是你立法對抗的恐怖情人,報復性散佈嗎?),你屁也不敢吭,不敢譴責加害人,也不敢支持被害人,那你推個屁法案?連丁允恭三個字,總統府三個字,高雄市政府五個字都不敢提,失語症嗎?
結果面對丁允恭事件,你的反應是不知道不清楚,然後臉書發了幾千字說明為什麼不該找你講話,把這件事情歸類成【在辦公室做了不該做的事情】,不該做甚麼?偷吃便當嗎?偷追劇嗎?
不知道當年跟著野百合抗爭的學運范雲,和當年抗爭民進黨的社民黨范雲,看到現在的民進黨范雲,會不會覺得羞愧呢?
所有的婦權和抗爭理念,在拿到了不分區立委之後全都是幻夢一場啊,對權力的貪婪,真的是一面照妖鏡啊
還記得你小時候說過的話嗎 【成績可以被當,理念卻要堅持】,現在是不是應該改版成【理念可以放棄,立委卻要堅持】,人都會長大成為自己當年所討厭的大人啊
性私密影像防治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八卦
#不同的數位議題共享相同的邏輯
#有了力量更要向量我們一起找方向
#集合群眾的智慧
我昨天召開「立法院數位治理委員會」成立大會,邀請 #數位政委唐鳳(aka無邊界政委) 到場分享數位協作式治理的做法。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及林楚茵、賴品妤、吳思瑤、蘇巧慧、伍麗華、陳秀寶、劉世芳、林宜瑾及王婉諭委員也到場支持,在場更有微軟、臉書、LINE等數位相關企業、民間團體及學者一同出席。
感謝創會委員推舉我成為會長,更感謝林楚茵、賴品妤、吳思瑤、蘇巧慧、陳柏惟等委員擔任副會長。
我從擔任立委以來,已在立院多次 #關心數位治理議題。包括,#影音串流平台愛奇藝、 #性私密影像防治、#防疫確診足跡 與 #個資安全 等,顯示台灣數位治理法治機制之不足。
我發起成立「數位治理委員會」,就是希望 #多方協力,包括跨黨派立委、數位產業、民間團體及學者一起找出數位治理的方向。也希望促成行政院成立院級或跨部會主責單位,來規劃、組織及統籌數位治理相關政策。
因為,#數位產業是台灣新世代經濟發展的火車頭! #數位產業與數位人權的平衡會讓台灣成為更國際化的國家。
無邊界唐鳳政委在場分享口罩響應外交成果,在半天內已超過十萬人響應。可見台灣人 #人道援助的愛心。唐鳳也提出,以此次防疫為例,政府擺脫過去威權式以上對下傳遞知識的指揮方式,藉由 #協作式的共同治理」,建立討論空間,讓會「吵」的小孩,一起「炒」糖吃。
此外,透過「幽默闢謠」將迷音化的圖文訊息傳遞出去,在無形中也讓大家有參與感。最後,唐鳳也期待,數位治理在國會的力量已經成形,應有向量,才知道往哪邊前進。
昨天現場也邀請專家發言:政大新聞系 #方念萱教授 指出,#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快速增加中,因此相當樂見數位治理的討論並希望未來能可看見更具體的成效。北大犯罪學研究所 #沈伯洋教授 針對民主及防衛機制表示,數位本身也可能成為武器,如果更早知道 ,便可以更早 #防範敵國的威脅。
數位資訊應法制化,例如歐洲設有專責機關負責資訊之應用,確保如何授權與使用。北科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江雅綺老師 表示,過去一年關心共享經濟、假訊息等問題,今天很開心可以把議題都串起來,期待在委員的帶領下有很好的成果。
【感謝以下民間團體一起出席】
COSCUP開源人年會
NII產業發展協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
台灣展翅協會
兒童福利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婦女救援基金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開拓文教基金會
開放文化基金會
數位女力聯盟
勵馨基金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性私密影像防治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八卦
#台灣不能有N號房
#立法防範虛擬強暴
如果你的前男友(或前女友)未經你的同意,把你的私密照放到網路上,你怎麼辦?
如果你和上司做愛被偷拍,還被傳給你所有的同事,你會怎麼辦?
如果你受到吸引,找直播主親密裸聊,之後發現被偷錄,還被金錢威脅,不給就會被傳播,你怎麼辦?
以上這些,不是空想。而是這幾個月內,真實發生在台灣社會的新聞事件。
這些主角有些人勇敢地訴諸法律,但法律能處理的範圍相當有限。
最可怕的是,這些未經他們同意,侵犯其個人性隱私的影像或照片,不斷地在網路上被流傳,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讓其消失下架。
你可以想像,如果你是受害者,這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今天早上我和 吳思瑤、賴品妤、蘇巧慧與林楚茵委員開記者會,提出具體法律草案,希望來解決這樣的數位困境。吳思瑤委員「虛擬強暴」來形容受害者的感受,我覺得非常貼切。
以下是我們所提出的草案「未經同意散佈成年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重點:
✅ 防治數位性別暴力已是國際趨勢,目前加拿大、日本、菲律賓都已制定相關法律,保護被害人。
✅ 這是 #性自主權的問題,不是猥褻的問題。目前刑法處理的是有沒有猥褻、對社會善良風氣不好;這個草案關心的不管你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性私密影像的自主權。
✅ 未經同意被流傳的性私密影像要即時下架:之前台灣發生類似N號房的事件時,因為臉書主動協助處理而被下架了;但如果今天不是在臉書,而是在其他影音平台,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這部草案規範了台灣境內的網路傳播平台收到通知後,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必須下架。
✅ 被害人的保護服務:目前的法律缺乏對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的處遇保護的機制。真實案例中,性私密影像被散布所帶來的精神創傷,非常巨大的,很需要社工與諮商師的專業協助。
✅ 相對人處遇計畫:相對人不僅是處罰,而應該要有教育、輔導的提供。
感謝長期救援了四百多位網路性別暴力的被害人的 婦女救援基金會、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大力推動立法,以及 #方念萱教授 #賴淑玲律師 出席發言!
方念萱老師最後提到,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緋聞案女主角當事人陸文斯基,2015年在演講中提到,當年她和密友的錄音帶被披露後,在網路上流傳,讓她成了全球千夫所指的蕩婦。她說:
I was seen by many but actually known by few!
我裡裡外外都被大家看透了,但卻沒有人理解我是誰!
如何在數位時代保護被害人,這個草案只是開始!我會努力在立法院推動,讓草案通過,讓這個社會學習尊重每一個成年人的身體自主權與性私密!
#數位性別人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PS. 以下是我所說的社會新聞:
被前男友惡意散播裸照 https://bit.ly/2WObWIt
男大學生被女直播主威脅 https://bit.ly/3fzQzDz
與上司做愛被偷拍並傳給許多同事 https://bit.ly/2Lhru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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