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樹種電不是事實!農委會確保農地農用、支持綠能發展】
近期有不少關於農電共生、漁電共生的流言在坊間流傳,例如「砍百萬棵樹種電」的聳動說法,我要跟大家說,這些資訊大部分都不是事實。關於太陽光電與農業發展的關係,我有以下幾點要向大家說明清楚:
1.農業部門很樂意配合國家的能源轉型目標,前提是不能傷害到農漁業的永續發展、整體農漁民的權益及生態環境。
2.我們建議太陽光電與農業結合,應該優先利用各類設施的屋頂。目前我們推動畜禽舍屋頂配合裝設太陽能板,已經達到將近1GW的規模,未來我們會持續優先推動,讓農業部門可以達到4GW的目標。
3.國家的能源轉型政策如果需要用到農業部門的土地,我們建議應優先利用2千多公頃的不利耕作地、魚塭、地層下陷區、農作生產力極低地區等,符合相關標準下的土地,而且我們建議以不破壞地形地貌的容許使用方式為主,不鼓勵採取農地變更的方案。我們將著手修正相關法規,2公頃以下除零星夾雜外不允許變更,2公頃以上須由中央審查出具同意函。我們也會建議內政部不再受理農地660平方公尺以下的非農容許。
4.我們已經主動盤點使用及所有權屬較無爭議、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魚塭土地,以及農業生產力極度低落的地區,例如部分沿海地區農業生產條件相當不佳的土地。未來太陽光電要使用農業部門的土地必須以此為優先,同時還要通過相關的環境、生態及社會檢核,不能影響到農漁民的生產,而且要讓農漁民能從綠能政策中增加收入。
5.高金素梅委員在3/20立法院的質詢中,說政府要砍百萬棵樹來種電,甚至說光電業者可以得到農保資格,領老農津貼,我要告訴大家,這不是事實。首先,光電業者無法符合「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2條的規定,不能取得農保資格,當然也就無法依照「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領取老農津貼。其次,農委會對於營農型光電,有嚴格的審查程序,要求業者必須進行包括產業、生態、景觀等等的評估,屏東萬巒的造林地個案,至今尚未通過,且已於3/23建議台糖重新評估是否執行;其他5個造林地個案,更已於5/21退還計畫書。屏東造林地的個案至今仍無通過案例,何來砍百萬棵樹?
6.上下游在2/27以「毛豆外銷專區也要蓋光電板」為題報導,但事實上本案從未通過。農糧署在2/3收到台糖的計畫書,2/4就發文請相關單位提供意見,2/15更到高雄直接就教毛豆業者,最後於3/16的審查會做出「不具產業發展可行性」的結論(同審查會另案的有機蔬菜農場光電案亦做出相同結論)。換句話說,本案自始至終,都沒有進入實質的開發階段。
能源轉型是國家的重大政策,在共存共榮、互利共生的前提下,我們一定全力以赴。我相信只要按照上述的原則去推動,一定能夠達成綠能發展的目標,同時確保農地農用及生態環境,促進農漁民權益,提高農漁民收入。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在 黃秀芳 Facebook 八卦
汙染控制場址的農地申請參加農保權益說明會
秀芳要求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召開汙染控制場址的農地申請參加農保權益說明會,魏明谷縣長與會,農委會李退之副主委、輔導處農民組織王東良科長、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林素珍科長、環保署陳峻明副執秘等與會彙整農民意見,並說明農民農保保權益、污染整治進度;12/11秀芳也請衛環委員會來彰化考察,農地汙染整治工作進度以及農民權益。
彰化縣部分農地遭重金屬汙染而列管,因受公告為汙染控制場址農地,需停耕進行整治工程,農民因停耕而未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及「以農作維繫生計」二原則而遭審查退農保資格,非屬農民之自願性停耕且農地因整治受限制,損及農民權益。
秀芳得知立即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要求維護農民權益,並辦理說明會,讓農民能維護權利以及了解目前整治進度;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在場承諾最短時間內函釋,函頒汙染控制場址農民續保緩衝期間3年,汙染農地遭退保者亦於該函內併同恢復農保資格,不影響已在保之農民保險資格。
秀芳也要求行農委會要立即著手檢討「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增加因此情況暫時無法耕作之特別條款,保障已在保中之被保險人權益不受影響。
環保署在場說明,彰化縣之控制汙染址場係為重金屬汙染(銅、鉻、鎳等),並非「鎘汙染」,經農業試驗單位一年以上試驗結果顯示,重金屬之汙染僅會存留在稻桿上,食用之稻米皆未殘留(零檢出),民眾不用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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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秀芳。用心聽,認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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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在 林岱樺 Facebook 八卦
#保障農民 #解決民瘼 #地方嗡嗡嗡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83172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農民的辛苦,大家來幫忙!
岱樺每次跟農民朋友接觸,都能深深感受到他們的
真誠、厚道與忍耐力。政府很多關於農民的政策往
往沒有顧慮到他們真實的需求與狀況,導致政策一
做,農民就直接受害,但他們常常是先忍耐,等到
覺得受不了才會反應,所以,往往我們接到陳情時
,農民已經是受害一段時間了。
也因此岱樺比較心疼農民的處境,除了在國會先幫
他們把法令面、政策面的問題先找主管機關協調外
,也特別把農委會官員直接找到在地來第一線傾聽
農民心聲。所以昨天借大寮農會的場地邀集了岱樺
選區鳥松、仁武、林園及大寮的農民朋友及農會代
表一起跟農委會及台肥公司座談,一起討論解決問
題的方法,希望直接對農民有幫助,會中當場做成
會議結論,由農委會及相關單位共同來執行。
特別是農保資格的問題,農委會也同意修正相關不
合理及不完備的規定,另外攸關農民生計的肥料價
格問題也都有具體結論及作法,期待能替農民解決
問題,讓他們不要只是看天吃飯而已,還有人可以
共同幫忙!
會中的具體結論如下:
(一) 農保資格問題:
1. 加保農地因都市計畫變更而成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而喪失農保資格者,農委會已應本席訴求於7月13日預告將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讓確實從事農耕者,仍能保有農保資格,會銜內政部朝向8月31日(一)前實施為目標。
2. 因農會會員與非會員所造成之農保權利差別,農委會已經請內政部修正農保條例,朝向農保資格與農會會員資格脫鉤方向辦理,已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議中。
3. 老農津貼發放之排富條款之門檻(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500萬上限)農委會已提案修正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對於單純因土地公告現值調升而造成超過門檻之情況,得不受排富500萬元門檻之影響,目前已報行政院審查中。
4. 老農(65歲前)將農地過戶予不同戶籍子女而喪失農保資格之情況,農委會同意將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朝放寬規定辦理。
5. 租地耕作之老農面臨清查後,造成突然喪失農保資格問題,農委會已於7月13日預告修正之「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農會為公正第三人,查證確認該租賃契約存在並經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後,即可保有農保資格,並請農委會提供租約範本予各農會及地方政府供參(於一個月內8.17(一)前完成)。
6. 針對農保資格中農地面積因繼承關係導致農地面積小於現有門檻者無法投保農保之情況,應於一個月內(8.17(一))研議放寬可行性並送本席辦公室。
(二) 肥料因運費因素導致價格漲價問題,農糧署及台肥公司已應本席要求先行輔導協助高雄市農會改善運輸方式降低成本已調降五元,並於高雄市農會辦理八月份運輸契約重新簽定後,朝向至少再降價以不高於鄰近縣市價格為目標。
(三) 農委會應於一個月內(8.17(一)前)協調經濟部及台糖公司,對於需要收購濕穀所需之乾燥設備及倉庫土地,協助穩定農民收益。
(四) 請農委會於一個月內(8.17(一)前)評估重新辦理離牧程序之可行性。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在 無農保實際耕作者14萬人須赴農會申請 -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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