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斯懷這件事讓我有點感觸。
我在2003年7月,律師訓練所結業之後入伍,經過了成功嶺、國管院的訓練,12月分發到國防部台南監獄,擔任軍法預官。
這個監獄的特色,就是收容人都被判得很重。在嚴厲的軍法伺候下,連”公然侮辱長官”,都可以判到要關,逃兵幾天判個一兩年,就更不用說了,實在讓我大開眼界。
這裡的憲兵都是荷槍實彈,老實說,戒護犯人這樣的工作壓力,也是很大。白天我負責處理收容人的新收、釋放、借提、借訊等多項行政業務,晚上,我必須要去查哨。
監獄的衛哨設在高牆上,有好多個,深夜,我必須爬上很高很長的鐵梯,到達崗哨,然後跟獨自拿著步槍,帶著鋼盔的憲兵交換簽哨簿。
冬天的晚上很冷,這些年輕的哨兵,獨自一人,面對長夜,執行國家交給他們的任務。
在這個深夜,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跟他們說,
“辛苦了”。
“監獄官,辛苦了” 衛兵常會這樣回我。
有一回,我照例爬上鐵梯,交換簽到簿的那一秒,看到一位衛兵在流淚,
“怎麼了?” 我問。
“報告,沒事,女朋友跟我分手,跟別人在一起了。” 他回。
我只好跟他說,
“加油!一切都會好的。”
我常常想起這些年輕人,為了國家,犧牲了寶貴的時間、自由,甚至愛情,進入了這個軍法環伺的”特別權力關係”裡面,無非,就是希望能夠保衛這個共同體的安全與尊嚴。
然而,像吳斯懷這樣的退役中將,居然可以到敵國去聽唱國歌,教解放軍如何的強大,到底是我國的中將,還是敵國的中將?實在是令人憤怒。
我在退伍時,領到國防部的獎狀,到現在我還把他掛在我老家的客廳上,這是一段我與這些年輕的夥伴們,一起捍衛我們家園的歷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麻煩不煩 #張宗憲 #臺北酒吧 《大麻煩不煩》訂閱集資中,喜愛我們的節目? 請支持我們: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26a30112a4 今天,一位不要臉的男人來向 Zoe 下戰帖 了! 如果你覺得這男人還可以聽,請五...
律師訓練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八卦
剛看到令人沈痛的新聞,一位律師同業協助當事人調解離婚結束,在法院外被對方開車當場撞死。其實這不只是個案,沒有鬧出人命的各種遷怒的情緒反應,一直都在台灣的各個角落上演著。
訴訟律師這個職業的潛在風險很大,因為在法庭上的訴訟攻防引起的對立感很強,兩邊都要盡可能地去影響心證,盡量去凸顯對方說詞的漏洞。
#律師 的立場是在法律上幫助自己的當事人爭取他想要的結果,所以其實重點會擺在說服法官、檢察官,不是一定必須攻擊對造、窮追猛打、咄咄逼人,其實沒有一定要製造對立感,沒有一定要在法院互罵吵架,重點是紛爭有沒有解決,法官相不相信你的主張。
但是一般人上法庭很容易畫上楚河漢界,一定要完全對立,各據一方,甚至我也遇過一位客戶想在訴訟進行一半時,解除委任原本的律師、進而委任我,她和我說:「因為我的律師開庭結束後,走過去和對造律師打招呼,我覺得他不是完全站在我這邊。他會不會有可能跟他們串通,說服我和解?」。
我聽了之後有點驚訝,因為我們也是人,也會有同學、學長姐、學弟妹、朋友,從法律系的學校畢業考上律師,如果年紀差沒幾歲,一定有很多在學校看過、或是律師訓練同梯次、甚至現在臉書很發達,律師的臉友、同溫層可能都是律師,其實碰到面,打個招呼其實真的很正常。總不可能接一個案子就得要和對方的律師撕破臉吧!!
大家上法庭的情緒很激烈、不穩定,也是律師必須承受的壓力來源之一,遇到還算理性一點的可能頂多在法庭上酸一下、罵一下律師,遇到不理性的可能會有開完庭請黑衣人士威脅對方律師解除委任,不要繼續辦這個案子,否則就不要後悔。情緒再更失控的就像今天下午在台南直接發生撞死對方律師的悲劇產生。
我們能理解每個人都是有情緒的,情緒也都是需要出口,但往往都是發洩在無辜的第一線人員,也就是直接面對這些憤怒的人身上。
例如:廚師煮的菜不好吃,被奧客狂罵的一定是服務生 ;出車禍被撞送急診,還沒有輪到馬上治療,被家屬揍的絕對是第一線醫療人員。老婆想和你離婚,結果被遷怒的是律師。
其實認真想想,這些情緒發洩在和你無冤無仇的專業人士身上,是非常荒謬不合理而且一定會後悔的行為,希望大家情緒上來的時候,停下來看看在你眼前這個人,其實他只是在為他的工作負責,不應該接受這些情緒或肢體上的暴力。
律師訓練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八卦
<過度努力的鏡面,照出不放過自己的你>/賴芳玉
努力,還要再努力,是為了自我挑戰,超越別人,也是自我期許;完成夢想,達到人生成功的巔峰,這已是許多勝利組的菁英案桌上的座右銘,也是我們追求的模範。
但這本書竟是探討「過度努力」是為了逃避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幾乎翻轉努力的定義,前者是堅毅,後者則是脆弱的語意表達。
這就是心理師觀察到人性最幽微的地方。慕姿既溫柔又直接地點出堅毅背後的脆弱。
「不夠好」,這句話很傷人,也很毒,可惜的是我們很少有防疫措施。
「不夠好」是自我要求完美的焦慮,還是外在造成的壓力?很難說清楚,畢竟整個追求成功的文化裡,哪個不是從小就被父母、師長們以各種形式來告訴你「不夠好」,我們更常被這三個字體罰、辱罵、嘲諷或貶抑。長大後,被職場主管、老闆、客戶,甚至情人或伴侶嫌棄不夠好。男人被唾棄錢賺得不夠多、成就太低,女人被嘲諷不夠溫柔體貼、賢妻良母。好吧,這個社會沒放過任何人,就是指著你的鼻子直言:「你不夠好」。
整個社會,不是虎爸或虎媽當道而已,而是已經建構出隱形的「虎社會」。所以當你有童年逆境,就如雪上加霜,所有的逆境都指向一個原因:「因為我不夠好,所以父母才不愛我」。當這個觀點內化成自我價值時,再優秀的菁英都還是與自卑情結相伴,形塑出各式各樣的創傷因應措施,就像這本書提到的購物欲、冷漠疏離、自戀、暴食症及恐慌症等。
記得,某次在律師訓練所講授家事課程時,我提到許多菁英都帶著童年逆境的創傷,不斷追求學業成就,只為了證明自己是值得珍愛的人。這段話,讓台下不少年輕律師都紅了眼眶。
童年逆境創傷經驗是多樣性的,例如面對高衝突或離異的父母,孩子總是覺得自己不夠好,才會讓父母不幸福,或覺得再努力一點,父母就會變好了;又如假性孤兒的家庭,明明父母都說愛你,但你就是感受不到,父母明明都在,卻無法和父母的愛發生連結,感到難以言喻的孤寂和自卑,只有不斷努力尋求肯定和愛。
我周遭很多優秀的年輕朋友都有過度努力的情形,我總是感到不捨,雖常常告訴他們:「你已經夠好了,可以了。」但這句話的撫慰,往往只能讓他們停留在:「謝謝你看到我的努力」,卻還不到:「是的,我已經夠好了」的感受。
所以,真的很感謝慕姿再度為這群「過度努力」而受累的朋友寫下這本書,提供「不夠好」的治療與防疫方法。她不同以往的書寫,改編真實案例,呈現諮商室的對話,透過個案描述過度努力的情境,讓讀者更貼近自己的經驗,進入自我探索的可能。
大家或許不太明白這本書的切入觀點和書寫方式有多重要,但對於我這個長期從事性別、兒少及家事工作的律師及社會工作者而言,真心感謝她以這方式幫助更多的社會大眾。因為創傷的第一步,就是要覺察它的存在,但我們往往在過度強調「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或其他許多成功勵志語言中,忽略過度努力背後的創傷;也因成長中許多「不夠好」的印記深深烙在骨血中,而難以分辨創傷的存在和影響,以致必須反覆嚴厲鞭策自己努力的因應模式,才認為自己值得被珍惜、被愛,直到疲憊不堪,也很難找到生命的出口。這本書透過個案與諮商師深入淺出的對話,幾乎提供完整的創傷復原地圖,從探索、抗拒、覺察到行動,讓每位讀者透過故事中個案的諮商經歷,找到自己復原力的可能。
這本書還有個很特別的書寫,就是諮商師和當事人的關係,「她希望,我假裝不知道;而我,沒有戳破。只是和她一起,浸在屬於她的悲傷裡。」「雅文哭得唏哩嘩啦,幾乎岔氣。在旁邊的我,跟著不停掉淚。」「美惠笑了,但是淚如雨下。」「『所以,我本來就是她不要的孩子』……這個痛被挖開了。我們一起待在這個痛楚的洞裡,很深,很深。」
我很喜歡這些描述裡的「一起」。
總有個說法,為避免替代性創傷,或專業者形象,專業助人者要把自己的情緒離個案很遠。但有次半年內發現罹有兩種癌症的平路老師在一場醫療座談會,分享醫病關係時,她說即便只有三分鐘的就診期間,也希望醫生的眼神能望著病人,讓病人感受到醫生的溫暖。有次某醫生看著檢驗報告說:「這樣我就放心了。」她對醫生那句喃喃印象深刻,那意味著醫生和病人是「一起」。她認為如果能夠「一起」,就連疾病都不可怕了。所以我猜想諮商心理師能和個案「一起」,個案應該也會很安心,算是專業者願意付出工作以外的溫柔。
人生總有很多的困境和挑戰,沒人可以無傷無痕地全身而退,俗稱「人在江湖走,哪個不挨刀」,正是這個道理吧。只是,我們如何和自己的創傷安然相處,帶著自己獨特的復原力活著過每一天。不必是成功,只是簡單也活著而已。
(全文刊載於周慕姿新書"過度努力:每個「過度」,都是傷的證明"推薦序/寶瓶文化出版/博客來預購中)
律師訓練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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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位不要臉的男人來向 Zoe 下戰帖 了!
如果你覺得這男人還可以聽,請五星吹捧,留言鼓勵,
如果你覺得這男人很欠扁沒關係,但請不要給一星,這樣會算在 Zoe 頭上。
踢館男子背景:Zoe 的大學同學、被疫情困在台灣的美國拉斯維加斯商業律師
1) 台灣噴射機的破事
2) 律師這條路
3) 律師多愛喝? 推薦幾個 CP 值滿點的酒吧(還配陷阱妹?)
聽到最後,這男人真的很愛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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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廣告聲明:在台灣大麻還是超級違法,但!買張床來試睡 100 天可是超級不違法喔!(眠豆腐 100 夜試睡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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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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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剪接混音 - 育辰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KMGFKTZTS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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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訓練 在 [分享] 律師證書與律訓- 看板Lawy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最近在生涯規劃,自己整理出一些規定,供有需求的朋友一起參考。
如果以下的理解有錯誤,煩請幫忙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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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及格證書
通過律師高考之後,就會取得律師及格證書。
律師及格證書除非被註銷,否則現行法下似乎無時效限制。
->去工作十年後,再回來參加律師職訓是可以的。
(二)律師職訓練合格證書=基礎訓一個月+實務訓五個月
基礎訓:由全聯會舉辦,利用白天上整天課,時數上滿即可
實務訓:去事務所應徵實習律師,累計滿五個月即可
1)基礎訓未開始前之實務訓訓期,一樣可以折抵實務訓的訓期。
->也就是實務訓和基礎訓沒有一定順序。
2)基礎訓和實務訓之間間隔不能超過三年。
從先完成的訓練結束之後隔日起算,三年內要完成剩下的訓練。
否則超過三年,先完成的訓練成績會被註銷。
(ex:先在事務所實習完取得成績,但四年後才參加基礎訓,
則實習訓的成績會被註銷,要重找事務所實習。)
->這裡是我剛剛打電話問過周小姐確認過的。
3)實務訓的訓期不可以折抵基礎訓的訓期
->所以請假去參加基礎訓,實務訓的時間就要從回來之後再接著繼續算。
4)實務訓訓期採累計制,不一定要在同家事務所實習。
5)實務訓之實習地點,僅限法律事務所或是法扶基金會。
->一般公司行號不算。
(三)法院登錄(律師法第7條1項、9、11條)
1)取得所有證書之後,各地法院都可以登錄。
2)登錄之後要加入該地公會,才可以在該地執行職務。
3)律師公會加入數目無限制。
->可以全台跑透透。但是銀彈要夠,加入公會要繳會費。
(四)公務人員(爬精華區的整理)
1.公務人員是不能請假去參加基礎訓,會違反兼職禁止之規定。
->有案例是法務人員請假去參加受訓,結果被懲處。
2.公務人員有律師執業資格者,每年都要接受追蹤。
3.公務人員有律師執業資格者,除非是法務類或有特別規定,
才可能可以幫自家機關上場辯護。
(五)律師訓練相關問題要去哪問?
全聯會:02-2381-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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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82.74
※ 編輯: j603332002 來自: 125.231.82.74 (01/27 16:56)
我查到有論者說,只要後來的事務所願意接收先前的實習期間就可以。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十一條一項僅表明:
「學習律師於實務訓練期間遇有指導律師不能繼續指導訓練情事者,
得陳報受委任(託)辦理本訓練之機關或公會准其更換指導律師。」
目前我尚找不到相關之法務部見解(還是我關鍵字有誤?)
要先打電話去全聯會通知,他們之後才會寄訓練意願調查表給你(選梯次)。
※ 編輯: j603332002 來自: 125.231.89.127 (02/0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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