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約聖經裡,有一段預言耶穌誕生的經文:「我必由達味生出正義的苗芽,在地上施行公道和正義。」
今天是一個彼此相愛、互相祝福的日子。我們都知道現在的社會有很多問題,要仰賴制度性的方式解決;而制定制度的出發點,應該是「愛」,因為我們愛生活周遭的人們、因為我們愛這片土地,透過愛,我們試圖去找出造成困境的原因,設法藉由制度改善問題。
缺乏愛的制度是沒辦法解決困境的,我們提出「五大社會安定計畫」:重建食品安全、完成社會住宅、建構社區照護、保障年金永續、維護社會治安。目標就是讓整個台灣社會能夠串連起來,讓台灣社會能夠互相扶持、彼此照顧,不只是在今天彼此相愛,而是在未來的每一天都能夠相互關懷、彼此疼惜,創造出一個更公平正義的台灣。
祝福大家聖誕佳節愉快、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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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革新・台灣好政-蔡英文的五大社會安定計畫」http://iing.tw/policies/fssp
彼此扶持經文 在 【 人妻。倫敦。習作簿】 Facebook 八卦
【 結婚。7週年快樂 】莫忘婚姻的 神聖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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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不善於言詞的老公,剛剛準備睡覺前,突然神秘兮兮的叫我乖乖坐在電腦前,我心想,又要給我看什麼網紅影片了,還翻了白眼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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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播放了這段影片。前30秒,我邊看邊碎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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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你整我喔!我這張超醜的啦!」
「你看,外公戴著爸爸的領帶,牽著我走紅毯。」
「哈哈!史上哭最慘新郎、新娘!」
「吼~你怎麼放這個啦~也太害羞。」
「你看~那時候我還有鎖骨耶~」
「好懷念小吐司baby的時候呦!」
「哇~~你看他們兄妹以前好無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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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繼續播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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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到最後結束,我整個無法自己,在電腦前抱著老公,放聲大哭!回首婚姻這七年,光陰用飛的一樣,好多事情一幕又一幕呈現在我腦海中。有悲傷、有絕望、有盼望、有疑惑。但,終究,我們都一起熬過來,因為有神的愛在我們當中。只要彼此都在一起,哪裡都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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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起當初我們結婚時,喜帖上放的一段經文,也是我們共同非常喜歡的歌曲,當初還特別安排在喜宴上演唱,還請來專業的弦樂團現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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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 你和我是天父愛的創造,每個人有最美的夢想,#一路上彼此照亮,#扶持擁抱,我們的愛讓世界不一樣。雖你我不一樣,我們一路唱,走往祝福的方向,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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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段是:
” #心再堅強也不要獨自飛翔,#只要微笑只要原諒,#有你愛的地方就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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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來就不是一帆風順之路,而是需要兩個人一起用心維護。婚禮,只是一天的快樂。婚姻,是一輩子要學習快樂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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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高齡95歲的外公、外婆,才剛剛完成了一場他們結婚66年的鑽石婚婚禮!看著外公、外婆堅定不移的愛,外婆第一次披著白色婚紗,嬌羞的像小女孩依樣。讓我又更加堅信,只有讓愛與包容在當中,才是讓一個家,真正幸福長久的唯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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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老公,祝我們進階到比鐵(iron wedding)還要堅硬的銅婚(copper wedding)。一起朝著阿公、阿嬤的模範鑽石婚(Diamond Wedding)前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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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7th Wedding anniversary:)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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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下一秒,妹妹哭著進來房間討抱抱。我們今晚的床,中間又卡了個無敵小三 XD 這就是,#真實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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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原處:https://vimeo.com/30272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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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偶而放閃一下,被出賣在影片中的朋友請見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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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扶持經文 在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 Facebook 八卦
從前從前有一個醫生,他說他對病人很好,很會治感冒。有一天有一位病人身體很不舒服找他求診,他看了一下病人,跟他說,我對病人很好,但是你現在的症狀跟一般感冒不同,已經不符合感冒的定義了,所以你這個不是感冒,我沒辦法治療你。
這個世界是先有疾病,還是先有疾病的定義?病毒會隨著時間演化,產生不同的症狀,醫生應該隨著病毒演化去找治療方式,還是應該堅守疾病的定義?這個我相信你用膝蓋想都想得到。
最近有些人跑出來說:「我非常重視人權。憲法是人權的保障書(憲法還有很多其他功能啦,我們先講人權部分就好),但是憲法沒有規定「婚姻」是基本人權。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去保障同志的婚姻,因為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我們先問一個問題。是「先有人權」還是「先有憲法」?我們是因為要「保障人權」才需要訂定「憲法」對吧?
我們看一下人權的定義,姑且就用維基百科的版本好了:人權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賦權利。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沒有人權,就沒有自由、平等、民主、憲政和博愛。
有看到「追求幸福」四個字嗎?你覺得「追求婚姻」不是「追求幸福」嗎?還是你覺得你的婚姻很痛苦,不希望同性戀跟你一樣痛苦?
憲法是妥協下的產物,不是人權的定義。如果每個國家的憲法寫的就是「人權」的真理,那每個國家憲法應該長得很像,但實際上卻有很多不同,不是嗎?憲法保障的「人權」只是在憲法修訂的那個時代,對「人權」這件事情多數人共同覺得應該保障的「底線」而已。把憲法當作人權的定義四處賣弄,那真的是秀下限了。
不要講到憲法,光是民法就修改過九次了。一位律師就整理過:
1985年以前,表兄妹可以結婚,堂兄妹不行。
1985年以前,除了繼承、贈與跟婚前財產外,妻的所有財產都是夫的。
1985年以前,孩子一定跟父親住。
1998年以前,原則上妻要冠夫姓,例外可以書面約定不用。
1998年以前,原則上妻以夫之戶籍為住所,例外才可以自行約定。
1998年以前,因為通姦被判刑的人,永遠不能結婚。
1998年以前,女人在離婚後,六個月內不能再婚。
2007年以前,原則上孩子從父姓,除非母沒有兄弟,而且父同意,才可從母姓。
2007年以前,生母於受胎期間內,曾與他人通姦或為放蕩之生活者,無權讓孩子跟生父認領。
這些修法,你看到的是什麼?我看到的是這個社會逐漸重視平權的過程。而作為這個民主多元社會的一份子,看到這樣的過程,我感到很高興。
我知道修法可能會改變很多人的「固有的信念」,會產生這麼大的衝突,我完全可以理解。我在唸醫學院之前也不覺得同志婚姻應該合法,是經過很長的時間大量閱讀跟思索才覺得應該支持同志婚姻的。婚姻是兩個人合意要互相扶持一生的契約,不應該是「所謂的社會傳統」設下的枷鎖。更何況,你的傳統不是我的傳統,回教徒的傳統不是基督徒的傳統,客家人的傳統不是原住民的傳統啊!這是一個民主國,不是一個政教合一國,法律的訂定,是要讓所有不同信仰不同價值的人一同順利生活,追求各自的幸福,而不是要讓特定信仰者、特定價值觀者去要求法令只能按照教義或他自己的價值觀去訂定。在這樣的基礎下,我們才是一個幸福的國家。
這兩週我們可以看到,原本最反同志的團體突然說,我們很尊重同志,可以接受給他們訂定同性戀婚姻專法的底線。這凸顯出的就是,「我尊重你,我賞給你跟我一樣的權利,但是你們的婚姻不能跟我的一樣。我們的婚姻才符合神聖的定義。」
看完之後,我深深覺得自己需要被訂定「異性戀不神聖婚姻專法」。居然活到這幾週,在某些人口中我才發現民法規定的婚姻這麼神聖,神聖到我覺得我這種罪人根本不配擁有。如果到時候同性戀有同性婚姻專法,那像我這種思想不符合某些人神聖定義的髒髒異性戀怎麼辦?如果要訂同性婚姻專法,拜託也請幫我這種不神聖的邊緣人也訂一個異性戀不神聖婚姻專法吧QQ
那麼神聖的婚我是沒辦法結的。我髒髒,我有罪。我以為這個世界只需要有愛、有互相關懷、有同理、有犧牲,不需要每個人想像的「神聖」被強加諸在任何一個信仰價值與你不同的人身上。如果這個社會不能盡力保護每一個人,那麼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在爭執事情的時候,請回頭想想「為什麼」吧。經文、法條都是人寫的,都是人解釋的,都不是真理。我有一位好朋友也是醫師,但他始終不敢出櫃,他有過幾段感情,但都因為現行的法令無疾而終。他是那麼優秀,我的才能遠不如他,但憑什麼只因為我是異性戀,我就能得到他再怎麼努力也得不到的幸福?
吵架吵累了嗎,請你走出戶外,抬頭看看星空吧。我們在這個宇宙是多麽渺小。不管是基督教、回教、佛教或各種文明,最長不過數千年的歷史。但在這短短數千年中,人類就可以搞出這麼多次的宗教戰爭跟慘絕人寰的屠殺,而且每一次都是高舉正義之名,行多數人霸凌少數人之實。
也許在性傾向上,你是多數人,但在族裔、語言、身高、體重、興趣、才能,總有一個面向的你會是少數人。正因為我們都是如此脆弱,所以更要互相保護、欣賞彼此優點。
即便在宇宙、銀河的維度下,我們都那麼微不足道,但我還是期待有一天,在看似沒有邊際的銀河中,最美麗的那顆星球上,有一個小小的島嶼。島上居住著勇敢而有愛,互相扶持的可愛人們。這個島嶼有個最美麗的名字,叫做台灣。
如果黑人投票權要等白人情感上同意,那黑人現在還在當奴隸。如果孩子跟媽媽姓必須要男性情感上同意,那你媽媽現在還必須冠夫姓啦!
理性思考、認真辯證問題後的你,不必再沈默了。這個國家需要你的堅持跟倔強。就在今天!
彼此扶持經文 在 聖經中的大智慧-點亮你的心 的八卦
每個文案都是由我們親自撰寫的原創內容,引用的經文都是嚴格按照和合本聖經中的經句。 ... 我們都是信主道路上的同路人,願我們彼此扶持,以上帝為中心,不只是在世路上奔跑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