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看到三個標點符號連用,你會不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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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三個以上的標點符號連用,通常是誤用;其中,百分之九十的情形出現在下引號結束前後。錯誤的符號形式為:……。」,……。
錯誤的例句如下: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這句話很能代表她擅長的「嘲諷」修辭風格。
正確應為: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這句話很能代表她擅長的「嘲諷」修辭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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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引言常見的標點符號錯用,是引號的結尾出現問號或驚嘆號時,連用了問號(或驚嘆號)、下引號,以及逗號。
錯誤的例句如下:
張愛玲曾說:「成名要趁早!」,她發表《傾城之戀》時才二十三歲。
正確應為:
張愛玲曾說:「成名要趁早!」她發表《傾城之戀》時才二十三歲。
上例中,下引號前後的標點符號應該只有二個(含下引號),卻常被誤用為三個。相反的情形則出現在書名號的連續使用上,應該連用三個標點符號(下書名號、頓號、上書名號),反而只用兩個(下書名號和上書名號)。
錯誤的例句如下:
李喬的名著《寒夜三部曲》包括《寒夜》《荒村》《孤燈》三書。
正確應為:
李喬的名著《寒夜三部曲》包括《寒夜》、《荒村》、《孤燈》三書。
同樣的誤用也出現在引號的連用上:
我們和記錄片導演一樣,總是會對這個所謂「冤案」抱持著懷疑:「他真的清白嗎?」「他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誤)
我們和記錄片導演一樣,總是會對這個所謂「冤案」抱持著懷疑:「他真的清白嗎?」、「他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正)
順帶說明一下,上兩例,簡體字的規範用法與台灣剛好相反,不用頓號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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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引號和書名號容易出現三個標點符號的誤用外,夾注號的使用也經常會有這樣的困擾。
句內夾注的句子結尾,句號應該被省略,所以不能出現如下的形式:
……(……,……。)。
……我在尖沙咀樂道的「辰衝書店」總店找到許多社會科學、文學歷史的好書,都是當時台灣不易見的(現在看來,香港這個優勢似乎是逐漸失去了。)。(誤)
……我在尖沙咀樂道的「辰衝書店」總店找到許多社會科學、文學歷史的好書,都是當時台灣不易見的(現在看來,香港這個優勢似乎是逐漸失去了)。(正)
但例外的情形是,如果夾注號內的句子結尾是驚嘆號或問號,則不能省略;因此,就會出現三個標點符號連用的情形。句法形式如下:
……(……,……?),……
……(……,……!),……
異文化有時候就是新選擇(不然,為什麼有考察或觀摩的旅行呢?)一種與我們自身世界的「對照性」,我們的人生也因而就隱藏了一種新選擇。(誤)
異文化有時候就是新選擇(不然,為什麼有考察或觀摩的旅行呢?),一種與我們自身世界的「對照性」,我們的人生也因而就隱藏了一種新選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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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況下,句內夾注甚至會出現四個標點符號的連用:
地球中空理論由來已久,遠的神話不說(很多古人相信地底另有世界,不然怎麼會有「十八層地獄」?),近代科學家當中最早提出地球中空理論的,是英國數學家兼天文學家哈雷。(正)
地球中空理論由來已久,遠的神話不說(很多古人相信地底另有世界,不然怎麼會有「十八層地獄」),近代科學家當中最早提出地球中空理論的,是英國數學家兼天文學家哈雷。(誤)
引號句號用法 在 康Sir的編輯七力 Facebook 八卦
【標點符號】提引引句要用冒號,還是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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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號之前連結說話者的標點符號,應該使用冒號還是逗號,是編輯工作上常見的困擾。
市面上各式主流刊物的用法也是十分混亂:有以冒號提引「直接引句」,也有以冒號提引「間接引句」;更有以逗號提引「直接引句」,或以逗號提引「間接引句」。各種用法,莫衷一是。
其實,第一原則很簡單:以冒號提引「直接引句」;以逗號提引「間接引句」。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正)
張愛玲說,生命就像是一襲華美的衣袍,但上面卻也爬滿了惱人的跳蚤。(正)
因此,以逗號提引「直接引句」,或以冒號提引「間接引句」,都是一種誤用。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誤)
張愛玲說:生命就像是一襲華美的衣袍,但上面卻也爬滿了惱人的跳蚤。(誤)
第二原則是,使用雙重引句時,說話者與後引句之間只能使用逗號。
「我們不可以太自私,」老師說,「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因此,以冒號提引後引句就是一種誤用。
「我們不可以太自私,」老師說:「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誤)
逗號的語氣停頓比冒號短,後引句若以冒號提引,會使語氣結構失衡,而有「重後不重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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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實務上,倒裝式的單一引句結尾,除了驚嘆號和問號外,一般陳述句末應該使用句號還是逗號,也一直是十分混淆的問題。
正述句型的用法較沒有爭議,直接引言的結尾應使用句末點號(句號、問號、驚嘆號)。
王爾德說:「年輕的時候我以為錢就是一切,現在老了才知道,確實如此。」
倒裝式的單一引句:
「年輕的時候我以為錢就是一切,現在老了才知道,確實如此。」王爾德說。
不過,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報導寫作使用了下列的體例:
「年輕的時候我以為錢就是一切,現在老了才知道,確實如此,」王爾德說。
我想,這種用法的主張者應該是認為:雖然是倒裝句,但這也只是一個句子,而不是兩個句子;因此,除了問號與驚嘆號外,分句的結尾就不應使用句號。
這樣的主張自有其道理,但考量它的缺點,則只能棄而不用了。這樣的用法除了結構有失衡之虞外,最大的問題是,無論在語意或語氣上,逗號的用法都給予讀者一種「言猶未盡」的感覺。
對讀者而言,當他讀到「『年輕的時候我以為錢就是一切,現在老了才知道,確實如此,』王爾德說。」時,會本能地認為說話者的話沒講完,並認為下文中,該說話者會繼續出現,並再度就此表示意見;但結果,該說話者卻往往就此消失得無影無蹤。其實,這是一種十分不快的閱讀經驗。
引號句號用法 在 康Sir的編輯七力 Facebook 八卦
【標點符號──番外篇】當中文寫作遇到英文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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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寫作夾雜著英文,已是常見的寫作形態。文稿中,英文字母的大小寫、英式句號的使用與否,以及英文與中式標點(特別是夾注號與引號)的關係,也就成了工作上經常遭遇的小小困擾。趁著冬雨煩心,試著靜下來整理一下我的想法。
必須說明的是,就我所知,目前有關上述的問題並無統一的規範用法,所以以下說的並不一定對,只是作為有興趣者討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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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文的夾注、說明、引用,應該置於引號之外。
例1──很明顯,這是一套給「信徒」(believers)看的電影,因為只有信徒,才可以在黑暗中看見光明。
不寫(例1A)──很明顯,這是一套給「信徒(believers)」看的電影……
書名號也是如此:
例2──英國詩人彌爾頓寫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強調,人類的始祖亞當與夏娃「有足夠的能力循規蹈矩,但也可隨自己的意願沉淪墮落。這不是上帝的疏忽,而是上帝的方法。
不寫(例2A)──英國詩人彌爾頓寫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強調……
不只是短詞語,句子也是如此:
例3──馬克吐溫說「真相穿鞋子所需的時間,足夠謊言繞著地球跑半圈」(A lie can travel halfway around the world while the truth is putting on its shoes),指的就是人類喜惡厭善的本性。
不寫(例3A)──馬克吐溫說「真相穿鞋子所需的時間,足夠謊言繞著地球跑半圈(A lie can travel halfway around the world while the truth is putting on its shoes)」,指的是……
二、英文的句子句首字母須大寫,如「例3」。
三、比較複雜的情況是英文句子的句號使用。
作為一個句子局部成份的英文夾注句應省略句號:
例4──痛苦比快樂教會我們更多(Pain teaches us more than pleasure),這個事實,每個成年人都有深刻的感觸。
不寫(例4A):痛苦比快樂教會我們更多(Pain teaches us more than pleasure.),這個事實,每個成年人都有深刻的感觸。
間接引語的英文句號應省略:
例5──馬克思說,哲學家以不同的方式解讀世界,但世界需要的不是解讀,而是改變(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
不寫(例5A)──馬克思說,哲學家以不同的方式解讀世界,但世界需要的不是解讀,而是改變(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
也不寫(例5B)──馬克思說,哲學家以不同的方式解讀世界,但世界需要的不是解讀,而是改變。(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
注意,只有完全直接引語的句式,因為中式句號(。)必須在下引號(」)之內,所以夾注的英文必須使用英式句號(.)。當然,英文句末若是問號或驚嘆號,則都必須保留。
例6──馬克思說:「哲學家以不同的方式解讀世界,但世界需要的不是解讀,而是改變。」(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
例7──鮑勃‧迪倫傳頌一時的〈風中飄揚〉(Blowing in the Wind)有一句「面對不公不義,一個人可以假裝沒有看見,掉頭就走多少次?」(How many times can a man turn his head and pretend that he just doesn’t see?),不知鼓舞了多少義憤填膺的人挺身而出。
四、如果中文作為英文的夾注?
因為句型還是中文句,所以英文句的引號應用中式引號(「」);同時,因為句型是中文句,英文句未的英文句號也應省略。
例8──小說《老人與海》有一句話傳頌一時:「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真漢子寧死不屈)。
不寫(例8A)──小說《老人與海》有一句話傳頌一時:”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真漢子寧死不屈)。
也不寫(例8B)──小說《老人與海》有一句話傳頌一時:「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真漢子寧死不屈)。
#不過,「例8」是值得商榷的,因為這違反中文句式直接引語的句號必須在下引號之內的規範。
或許可以改為(例8C)──小說《老人與海》有一句話傳頌一時:「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真漢子寧死不屈)。」
但這一來又違反夾注號不應在引號內的規範,見「例1」。這問題的確有點麻煩。
五、如果是整段或多段英文引用,因為句子是英文句,所以英文應使用英式引號(””),並加英式句號。
例9──美國作家懷特(E.B. White)在《這裡是紐約》(Here is New York)寫到城市與個人的命運,文字簡潔流暢:
“Many of its settlers are probably here to escape, not face, reality.”
(很多移民來到這裡是為了逃避,不是面對現實。)
“It can destroy an individual, or it can fulfill him, depending on a good deal on luck. No one should come to New York to live unless he is willing to be luck.”
(紐約可以毀掉一個人,也可以成就一個人,視乎運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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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次搞懂標點符號》書中沒有的,為讀者作一點補充。
《一次搞懂標點符號》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01802?sloc=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