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行政週記 | 2020.09.21~2020.09.27
一個星期以來,陸續發生內湖公車開上人行道撞倒死行人、撞傷員警,康寧路一段未立案違法收容老人處所大火燒死三位長者,也都發生在我最熟悉的內湖區,我分管消防局、警察局與衛生局,所以這些都是我的事!
我到市府快滿周年,一年來的意外事件很多都牽涉到人命,包括錢櫃大火,已經有十個破碎的家庭,每一件都讓我輾轉難眠!一個人一時的自私及大意,影響的是別人的生命與安全,管理制度不可能百分百完美,但政府要盡力改善每一個漏洞。
建立一個安全的城市,要做的事很多,從錢櫃大火之後,我們做了幾件事:
1. 修正公安稽查作業:簡化繁雜程序與減少頻繁的稽查次數,提升稽查強度與稽查層級,雖然檢查的不合格率明顯提高,但是能真正找到問題,市府是找安全不是找麻煩!很多業者很不習慣並有很多抱怨,但是站在市民安全立場,我們不會讓步!
2. 清理常年違規案件:最近像和碩與高記案,多年還一直開罰單卻不見改善,我們改進了處理流程與裁罰基準,違規處分三次以上未改善者就斷水斷電,原來有五十六件違規多年的案件,現在只剩幾件還在改善,像銀翼餐廳是可以改善的,我們就積極輔導改善,高記也在尋找其他據點,我們也盡力協助幫忙,其他違規者不是拆除改善完畢或是都已經停止使用。
3. 從"合格申報"改採"現況申報":名實相符的申報才能真正看到營業場所的全貌,不合格的地方我們啟動專案輔導或以替代方案,避免業者為了申報而作假!
4. 違規未立案採重罰勒令停用:違規未立案經營樣態很多,現行很多法規都有改善期,所以未立案的比立案處罰還要輕,我們修正相關作業方式,未立案經查獲即重罰並勒令停止使用。
5. 商業登記預審制:有很多業者在申請商業登記並大肆裝潢以後才發現土地使用分區或建築物用途不能做相關行業使用(因為商業登記不限地點),開始營業必須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變更登記又受制於房東,或因建築物老舊無法改善或加裝電梯,造成違規使用,台北市政府率先讓業者可以提出預查,市府協助查詢是否可作相關營業項目,避免業者浪費錢或不得已違規,這個制度上路後,至少可以確保新設立登記的業者可以清楚了解在台北市經營商業的相關規範,或許登記時程較長,但更能保障市民權益!
未立案是社會上存在的黑數,合法掩護非法、更是城市治理最頭痛的問題,建立公開透明而且直接的反應管道,鄰里間通報、市民檢舉、市民警覺性(查詢是否合法立案再決定要不要去消費或使用服務),這些都需要公私協力一起努力,台北市基層同仁都非常認真,我們會一起努力做到更好。
建築物使用執照查詢 在 潘孟安 Facebook 八卦
«土壤液化潛勢區,單一窗口供諮詢»
據今天中央公告土壤液化區圖資顯示,屏縣位於紅色高度潛勢區範圍為潮州鎮及新園鄉,影響人口數約6萬多人,老舊建物共3千9百多棟,縣府設置土壤液化工作站,協助民眾了解住宅安全,提供專業諮詢服務。
此外,自今日起成立單一窗口,委請大地技師公會駐縣府建管科,提供諮詢服務,服務窗口電話為08-7320415#3360~3365,民眾可多加利用。
中央地質調查所已完成土壤液化潛勢區查詢系統的架設,系統提供套疊完整的街廓圖,民眾只要輸入地址或手機定位,即可顯示所在位置土壤液化狀況,民眾可利用下列網址查詢。(網址:http://www.moeacgs.gov.tw/2016.htm),此外,內政部營建署設立「土壤液化防治專區網站」,提供相關配套措施及完整資訊供民眾瞭解,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查詢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9652&Itemid=53,
不過,請位在土壤液化高度潛勢區的民眾無過度擔心,只要沒有大型的災變,對建築物不會產生立即且顯著的影響,建議大眾可利用簡易自主檢查表作初步自我檢視(自檢表:http://www.cpami.gov.tw/…/f…/chinese/dept/br2/br10503102.pdf),了解自家的屋況,只要建築物符合表列任一種狀況,就不需要過度憂慮土壤液化問題。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研擬補助老屋健檢計畫,凡88年12月31日前領有使用執照合法建築物得申請每件8,000元初評費用,目前營建署已核定屏縣50件共40萬元補助經費,現正積極辦理相關程序,一旦完成作業,會立即公告相關檢測計畫,協助民眾辦理老屋健檢。
建築物使用執照查詢 在 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 Facebook 八卦
今年住宅補貼的申請日期已經公布,租屋族們千萬別錯過!美燕服務處有提供郵寄申請紙本文件,歡迎至南區國民路189號服務處索取。
#申請租金補貼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
2.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3.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每人動產限額及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需低於一定金額。(台南市:每人平均所得33,260元/每人動產限額225,000元/家庭不動產限額530萬元)
4.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5. 除了上述四項符合以外,還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其中一項:
■ 已成年 (滿20歲)。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在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備註: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租屋補助申請時間:110/08/02 (一) ~ 08/31 (二) 17:00止。(今年因疫情影響,110年度第1次住宅補貼申請不接受現場收件,請多加利用 #線上申請或郵寄。)
#申請項目: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線上申請: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
#準備資料: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8.aspx?KeyID=HS202124
1.申請書。(經由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者免附)
2.申請人及其配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租賃契約影本(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
5.擇一檢附: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如未提供以上任一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書上所載門牌或建號查詢內政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作業查詢系統」之建物登記資料確認。(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
6.符合加分條件為住宅法第4條第2項所定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應檢附最新且有效之證明文件
7.其他符合加分條件應檢附最新且有效之證明文件
8.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9.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郵寄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 (尚未租屋者,向欲租屋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
永華市政中心: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06)299-1111轉1347、7801~7803
❤️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
民治市政中心:730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06)633-4251(06)632-2231轉6576~657
另外提醒,只要有讓房客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根據2018年已新增「公益出租人」之規定。即可享有3種稅賦優惠,包括:房屋稅、地價稅都可以比照自住稅率以外,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還有1萬元免稅額度,希望藉此鼓勵房東放心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哦!
若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辦公室電話 (06) 2881698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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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林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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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照#使照網路連結:https://building-management.publicwork.ntpc.gov.tw.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