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時候問我:老公我老了嗎?老公你覺得我之前比較漂亮嗎?等等這些問題😄
請問,誰不會老?我也慢慢變老,大家都在變,而且我確定娶她,也不是因為外表,而是心裡面看到對我的信任與支持。
我一直覺得我老婆以前很漂亮,現在更漂亮,年紀多了一點也無所謂。心是不變,而且她一年比一年成長,累積更多智慧,我們一起有共同夢想,這不是真正的財富嗎?
如果一個男人怕女生有一天變老,那我建議他們娶比自己年輕10幾歲的女生,我不是卡在年齡上。人會老,人會生病,人會死... 重點是在一起的時候臉上有沒有笑容,心裡有沒有溫暖。
女生當然喜歡漂漂亮亮的,這很正常,尊重自己的可以運動,盡量照顧自己,也懂得享受人生。如果有一天我老婆真的胖了,那就我陪她多運動一起減肥就好!愛情不就是互相修正缺點嗎?
我在萬華登記結婚的時候接受一切,相當滿意我的決定。如果下一輩子再來世界的話,我跟老天爺先預訂一下,把我老婆再一次給我當我的女人,因為有這麼好的女人,好像我想要好幾輩子都跟她在一起❤️
Rifat & Rynne 的鳳花雪月
PS:左邊👈的照片10年前拍的,右邊👉的照片老婆生了兩個寶寶之後😍
幾歲可以結婚登記 在 漢娜在翻譯 Facebook 八卦
一直很猶豫要不要把這篇寫出來。
每次提筆要寫,就覺得好沉重。
持續思考沉澱了許久,後來我想,如果我都可以把平常跟大叔的趣事分享出來,為什麼不能把另一面現實的苦惱也寫出來?
這都是我們,都是真實。
跟很多朋友討論過,有朋友好意勸我不要寫出來,怕我受到更多傷害。
但我覺得,與其只寫出一個結論,讓粉絲們擔心和猜測各種情況,不如讓我直接把事情說明清楚。
也算是我對粉絲們負責和感謝的心意,感謝粉絲們一路守護著我們走到這裡。
先講結論:
我跟大叔可能會離婚。
這件事情還沒有確定,只是我們討論到了這樣的可能性。
也請不要為我們擔心,我們之間沒有第三者的介入。
(這是我對大叔最放心的地方,花心的問題他沒有讓我操過心。)
純粹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我們都嘗試過了各種努力,所以我也不是沒有心理準備。
對我來說,我跟大叔都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了四年。
就算最後的結果是分開,我也不會後悔結過這次婚。(我也跟大叔強調了這句話)
悲傷和痛苦的事情當然很讓人難受,可是中間甜蜜和愉快的回憶也很珍貴。
都是我的人生重要的養分,我不會因為發生了不好的事情就否定那些好的過去。
我曾經不明白發生這些事情的意義,後來覺得每件事情都有意義,只是當下看不見答案。
很多人一定會覺得,我跟大叔那麼完美的感情也會結束的話,世間還有愛情可以相信嗎!?
但感情本來就沒有完美的,只是我平常只把有趣的部分寫出來,不有趣的部份自己消化。
而我們的問題,正是出在這個「太完美」的愛情。
大叔真的對我非常非常的好,他大我非常多歲,自尊心又強,所以他可能出於想要保護我、加上愛面子的心情,一開始隱瞞了他有債務的問題。
我們結婚以後,為了繼續隱瞞,難免又說了很多的謊。
一直到後來我跟婆婆談話時,婆婆無意間說出口。
(婆婆以為我知道,因為婚前她就叮囑大叔一定要讓我知道,我願意才能結婚,但大叔卻騙婆婆說已經告訴我了,我OK。)
那個時候我們才結婚不到半年,我想很多人應該發現的當下就果斷離婚了吧。
但對我來說錢並不是問題。
(如果錢是問題的話我應該也當時就立刻離婚了。)
我很單純的覺得只要兩個人有共同的目標,一起積極解決,未來就有希望。
所以我並沒有生氣,我上網查了很多資料,帶大叔去法律事務所,辦了手續,買了家計簿,開始精打細算。
我說,我們一起努力把錢還清,再重頭開始。
(我們沒有辦婚禮也沒有蜜月,只有登記入籍,就是為了等還清債務再來辦,沒想到一等就是四年多,還沒有等到。)
然後我開始一邊打工一邊接案賺錢,最忙的時候是早起到車站站一整天、傍晚回家趕稿子趕到早上,早上再回去車站站一整天,假日就去採訪拍照。
當然我也跟大叔約定,希望他以後不要再隱瞞和欺騙,也不要再借貸。
大叔也答應了。
然而,事情還是發生了第二次。
同樣的為了隱瞞這次的借貸,大叔又說了其他的謊。
我開始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問他,一問再問,還是會覺得,是不是還有其他我不知道的事情?除了這些是不是還有更多?
我的努力在哪裡出了錯?我從哪裡修正可以不發生這樣的事?我該怎麼做他才願意不再說謊?
太多的問題找不到答案。
於是那一年我得了憂鬱症。
我印象很深的是,那時大叔欠的其中一家卡債來自某間銀行,那間銀行從我們家下山的轉角就有一家分行,是去車站必經的路。
每次我騎腳踏車經過,看見銀行名字的幾個大字映入眼簾時,眼淚就會不自覺的撲簌簌流下來。
但我必須幫大叔說幾句話(不然在這裡沒人幫他說)。
後來在我不斷的不放棄的跟他溝通之後,理解了一件事情:
以他的角度來說,他的每一個謊「都是為我而說」,例如他覺得「不希望我擔心」「怕我太辛苦」「不想讓我承受」等等才說的謊,但對我來說卻感覺到背叛,失去巨大的信任。
這就是他「愛我」的方式,我不說對錯,只覺得不適合我。
至於為什麼每次已經答應我不再說謊,後來又還是騙我?
大叔就覺得「就是已經答應你了,怕你更難過,所以不敢說。」
後來我們歷經了各種溝通的方式,也曾經吵架冷戰,也曾經抱頭痛哭。
婚後第三年,我的精神狀況穩定多了,工作也上了軌道,風風雨雨之後我們反而比以前感情更好。
那時候我以為一切都會這樣順利下去。
大叔一方面本來就非常愛我(他常說會這麼晚結婚是因為他標準太高,直到遇到我),經過了這些事情,更是很努力地想補償我。
但我後來才知道,這樣的愛,卻造成他有更多不敢讓我知道的事。
尤其我曾經因為他的事情罹患憂鬱症,大叔深怕一點小事又讓我崩潰,所以更小心的隱藏各種「擔心我會不開心的事」(都是他自己揣測)。
不知不覺反而形成了一個不健康的關係。
今年回奈良過年的時候,我無意間又發現了大叔的秘密。
我本來以為大叔這幾年已經脫胎換骨改變了,不會再騙我,所以當時非常的震驚。
但這次我思考了很多,並沒有拆穿他,也沒有像以前一樣情緒失控。
我突然明白大叔只是為了我在忍耐,而不是真的改變了。
這樣的形式只是讓我們兩個都辛苦。
回到東京以後,我跟大叔電話長談了很多次。
我不是跟他說我發現的秘密,而是信任的問題。
我透徹的了解到,如果我選擇待在他身邊,我就必須與懷疑和不確定相伴。
我這一生注定都得活在疑神疑鬼的猜疑裡,我永遠無法知道他是不是又騙了我什麼,即使他跟我解釋了,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是真的,或是有多少是真的。
我問自己能不能全盤接受這樣的他?
例如債務的問題。
我本來預計東京打拚賺錢兩年,明年我回大阪或是他來東京。
既然要重新一起生活,就要重新正視經濟狀況,但是當我想問大叔償還的進度時,大叔卻好像不太想給我看。
他先是說信用卡公司不給申請明細,後來又說一個歐吉桑很不情願地答應了,已經在申請中。
過了一陣子又改口說另一個負責人跟他說還是不能申請。最後竟然突然說已經收到文件了,傳給我看,卻是當年簽約的償還計畫書,看不到已經還了多少的明細。
我覺得到底是不是真的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當你需要去懷疑是不是真的的時候,這個關係本身就不對勁了。
大叔對我的愛其實是顯而易見的,他就像一隻單純的動物,所以才會容易被我發覺。
花了幾次時間長談,我終於挖出了大叔的內心話。
他說,他人生中就只有兩個興趣,一個是買名牌,一個是抽菸,都是他不能放棄的事情。
只要我能讓他享受這兩個樂趣,不給壓力,他從此就絕對坦白,沒有任何需要對我說的謊。
一直以來就是因為他知道這兩樣都是我不喜歡的事,所以不斷的說謊和圓謊。
我也想通了。
其實,他要買一件幾萬塊的褲子,絕對是他的人生自由,只要他的收入能夠負擔,那是他選擇的花錢方式。
(問題在於他不能負擔,所以去借。)
至於債務,他如果能夠一邊還債一邊過得好,跟債務和平相處,那也是他選擇的生活方式。
畢竟他長期以來都覺得那是生活的一部分,不夠花,那就分期付款滾利息,還不了,就再去其他地方借,晚點再還就好。
他沒有想到對他來說稀鬆平常的事,我的反應卻那麼大。
這就是價值觀的不同。
當然,如果要共同生活還要生養小孩,就不是他的自由這麼簡單的事情。
而抽菸,我後來跟他說,「我希望你戒菸,是因為我們年紀差很多,我希望你活久一點,我們可以在一起久一點。
可是如果你寧願承受可能早死的風險,也想要在比較短暫的人生裡有菸抽的話,那你就抽吧。
我希望你可以過你想過的生活,不要為我忍耐。」
另一次長談中,大叔說了一句:「〇〇(我的小名),你是不是已經很累了?」(もうしんどいのかな?)
我聽到這句就悲從中來。
我開始理解到,因為閃婚的關係,我們並沒有足夠的相處時間去了解對方,我們光靠著愛就結婚,忘記相處是比相愛更難的事。
(舉例來說,大叔在長談時說到,他人生中「沒有存過錢」,從小到大都是領到多少錢就全部花光,他沒有過「儲蓄」的概念。而我居然結婚四年多才聽到這件事。)
始終找不到解答的我,最後哭著說:「是不是我們無緣呢?」(ご縁が無いのかな)
大叔沉默了一下,說:「⋯⋯其實我也想過這樣的可能性,只是我情感上不能接受,捨不得分開。」
我很驚訝,我以為大叔不曾考慮過。這是我們第一次提到分開的可能性。
我說,「如果真的分開,我最擔心的是婆婆,她一定不希望我們分開,她年紀那麼大了,我不想她難過⋯⋯」
大叔想了想,說,「如果這條路會讓我們兩個人過得更好,她一定會希望我們做好的決定,你不用擔心。而且以她的個性,就算我們離婚,她也一定會繼續打電話給你說『漢醬~』聊天的好不好!」
後來大叔又說:「如果你哪天真的再婚了,我感覺可以跟你先生當很好的朋友,歡迎他來跟我抱怨,我一定都超能理解的!」
我說:「如果再婚的話,我先生才不願意吧!!」
大叔:「也是吼!」
然後我們兩個都破涕為笑😂
現在,我們兩個依然每天都會講電話,日子依然繼續在過。
我們的感情並沒有不好,只是雙方都看清楚了重新一起生活時會遇到的困難。
如果哪一天事情漸漸有了轉機,我們的感情一定會比以往更堅固。
如果最後發現分開還是最好的答案,我們也已經說好,在有新對象之前保持聯絡,畢竟對我來說他已經是重要的家人。
也許對大家來說很驚訝,但對我們來說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所以都非常平靜。
如果有有趣的事情,我依然會分享。
(今天就有在個人頁發了一篇:Hanna Komatsu)
https://www.facebook.com/komatsu.hanna13/posts/10220416578818253
關於未來如果有進展,也會跟大家報告。
最後,我衷心希望大家不用給我們任何建議。
因為無論大家給予什麼樣的建議,最後必須承擔這個人生的還是我們兩個人。
沒有人能代替我(或我們)去過接下來的日子。
四年的事情也無法全部都寫出來,在不知道全貌的狀況下給予建議可能也就沒有任何意義。
我一直覺得感情沒有對錯,只有接受不接受。
我相信一定也有發生一樣的事情,但相安無事的人。
我自己也跟大叔說過,如果是個跟你一樣熱愛名牌的人那你們一定會很幸福啊。
感情就是這樣,
如果兩個當事人可以接受,那就好了。
即使大家都反對,我們也會過得很開心。
如果兩個當事人不能接受,就是不好。
即使大家都樂見其成,我們也不會快樂。
所以無論最後小松家做了什麼樣的決定,都希望大家默默守候,支持這個決定,就像你們一直以來的樣子。
然後,還是要向催生團的團員們說一聲抱歉。
我知道你們都很期待小漢娜和小大叔,我曾經也是最期待看到的那個人。
希望你們能諒解。
幾歲可以結婚登記 在 陳佩琪Peggy Facebook 八卦
這些日子陰冷的天氣,讓我不自主的陷入十多年前的某個寒冬的夜晚,那是我醫生生涯無法抹滅的「生死之間」的記憶…
那時健保剛開辦幾年,我是一個剛昇上去不久的菜鳥主治醫師,某月恰好輪值到ICU,一個寒冷的冬夜, ICU收治了一個出生三天,在病房發生腦部缺氧的女嬰,根據過往經驗,嬰兒缺氧通常是發生在周產期的產房內, 像胎盤早期剝離或前置胎盤或cord around neck等等的,小女嬰出生時情況良好,全無上述狀況,不久就被推去和媽媽母嬰同室了,出事當時只有媽媽一人在房內,媽媽很傷心地說是她餵奶太累, 不小心壓到小孩的口鼻部了,雖然覺得有點離奇,但絞盡腦汁,也想不到到底是發生何事,是嬰兒猝死?但年齡也太小了;突發性心律不整?沒證據,先前TPR sheet 也沒察覺有異樣;還是小女嬰真的有神經肌肉疾病嗎? 但前幾天也沒見呼吸喘或允吸困難啊?
印象中這case父母沒結婚, 但據主護護理師描述40出頭的父親下班後都有來探望母女, 看似也一家溫馨啊。
此後小女嬰在ICU住了兩個多月, 眼皮再沒有張開過,肢體也沒任何有意識的活動,那時沒cool cap,只能做支持性療法, 腦波幾次都是平的 ,超音波只見腦容量越來越萎縮 ,我本身是小兒神經和新生兒專科,專業告訴我一星期神經意識沒進展, 小女嬰醒過來的機會是極其渺茫, 就算脫離呼吸器,最終也是深度植物人。
那段日子每天去ICU 看她,也真不知道能做些什麼, 護理師在醫生的order下,盡責的照顧病人,我只能把爸爸叫來(因為沒辦婚姻登記, 所以媽媽是法定監護人, 但她已簽委託書交由爸爸全權決定,這位媽媽五天後出院到南部作月子, 往後幾乎沒再見到她),親自跟他解釋病情,當我強烈的暗示嬰兒可能的預後後, 爸爸仍很客氣的跟我說,希望醫生再拚拚看, 他有聽過植物人醒過來的案例,他說他不願意放棄、也不同意放棄 。當時的法律,小孩五歲以下無腦死判定, 台灣當時在對於沒希望的病人這一領域,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到底醫生可以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於是我只能擺著病人,直到有一天…
一位跟我很要好的、白班專門照顧她的護理師, 有天兇巴巴的跟我說:「佩琪, 妳難道不知道嗎,小孩沒希望了, 我每天幫她洗澡, 感覺她循環差到都有股怪味道了,她真可憐耶,你還要keep 她多久?」
我低著頭, 實在不忍看她,也無法回答護理師的質疑, 難道我去拔掉她點滴, 讓她脫水而死? 還是拔掉呼吸器, 讓她呼吸衰竭過世?但是所有的決定在沒有家屬的同意下,都是違法的…
或許吧,我今天敢講出來, 是因為我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和家屬的意願,但我常想小女嬰若有知,真的希望人家如此待她嗎?
台灣ICU 的照顧品質,真的沒話說, 在我完全不使用抗生素之下,小女嬰足足插了呼吸器兩個多月,因家屬拒氣切,最後可能還是因感染敗血症而離世。
後續所有的通報程序我都有走完,甚至住院中還幫她做了肌肉切片,但一切都沒有結論…
台灣兒科醫學會有這麼一 段衛教文字,節錄一些於下:
《嬰兒猝死症候群在一個月以下新生兒並不常見,其發生率在2-3個月大時達到高峰。根據美國兒科學會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嬰兒猝死症候群的定義是:「一歲以下嬰兒突然死亡,且經過完整病理解剖、解析死亡過程並檢視臨床病史等詳細調查後仍未能找到死因者。」
《以下事項強烈建議:
1.一歲以下嬰兒每次睡眠都應該仰睡,側睡並不安全,趴睡一律禁止。
2. 床鋪表面必須堅實。
3. 嬰兒不建議與其他人同睡,但建議與父母同室
睡眠。父母可將嬰兒抱在床上餵奶或安撫,在
父母要入睡前即應將嬰兒放置在其嬰兒床
上。
《下列情形是引起嬰兒猝死的高危險因素,隨時都要避免:
■父母與小於三個月的嬰兒同床睡眠。
■ 嬰兒與很勞累的成人同床。
■ 嬰兒與其他人在鬆軟表面家具上同睡,例如水床、老舊床墊、沙發、扶手椅等。》
(我不了解詳細在對岸就學就業的人口有多少, 或許記憶有誤吧,把昨天臉書的數字改掉了,但數字這不是我說的重點,我只是想說厚植國力應在國防和經濟,而不是喊口號、賣芒果干、挑對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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