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台灣失去的清廉》
這三年多來,不少人明顯感受到台灣政治氣氛的改變。人民愈來愈重視清廉、政府肅貪的決心與行動愈來愈強,政府官員的廉潔程度也有提升,並受到國際反貪機構的高度肯定。這當然是正面的發展,值得欣慰。但在我們上任以前的八年,情形卻不是如此。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總統就職,但不到三天後,當時副秘書長陳哲男就要求會計處的一位專員為他設立個人帳戶,開始炒作股票,時間長達四年;無獨有偶,我現在住的「中興寓所」,以前稱為「玉山官邸」,當時政商名流穿梭其間,成為密商二次金改、收受政治獻金的中心。各位想一想:部長級的總統府副秘書長居然動用公務員在辦公室長期炒股票,第一夫人居然介入金融決策與人事並收受業者獻金,真是駭人聽聞!這幾年,我有時在書房靜思,真有一種做夢的感覺。這麼荒誕的事,居然曾經發生在我的辦公室與我的職務寓所!
「上樑不正下樑歪」,古有明訓。這就是為什麼民進黨執政的八年,除陳水扁總統和他的夫人外,民進黨還有20位政務官涉嫌貪瀆被起訴、被判刑,有的現在已經坐牢了。
蔡英文主席和民進黨常說:「你們國民黨就是走不出扁案陰影,老是拿陳水扁來當提款機」。我要告訴蔡主席,我對陳前總統並沒有情結,但是歷史就是歷史,歷史上犯的錯誤也許可以原諒,但歷史的教訓絕不能遺忘,否則犯錯的歷史就可能重演。過去發生在總統府與官邸裡的貪瀆濫權,對台灣造成的衝擊與傷害是空前鉅大的,只不過是五年多前,曾有近百萬忍無可忍的人民走上街頭長期抗議。這段歷史我們如何忘得了?
令人遺憾的是,對於民進黨過去的貪腐問題,蔡英文主席一直沒有表態切割、一直沒有表示歉意,也從不關心政府清廉問題。直到去年12月30日第二次政見會中我提出「清廉是一種態度,更是一種習慣」,並指出蔡主席五萬字的「十年政綱」中,一字不提清廉之後,蔡主席才在今年元月6日第三次政見發表會中回應說,未來「要將清廉當作習慣」。蔡主席總算想到清廉了,但是清廉的習慣何必等到未來,現在就要立刻養成,不是嗎?如果一個總統候選人,在面對利益的時候,不知迴避;面對質疑的時候,卻拼命逃避,我們怎能相信等她當了總統,就會養成清廉的習慣呢?人民敢冒這個險嗎?大家想一想,比一比,蔡主席最近的作風,是不是似曾相識?是不是像極了當年的陳總統?蔡主席當了三年多民進黨主席,果然還是被民進黨改變了!
相反的,十多年來,我常常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代向受難者、家屬與人民道歉。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民國36年,我還沒出生;白色恐怖出現的民國40年代,我也還是個小孩子。但是一旦我担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或中華民國總統,我就從不迴避認錯與道歉。我的理由很簡單:第一、雖然這些事件都發生在我從政之前數十年,但我既然從政,就必須概括承受同一個政府與政黨過去所犯的錯誤,不能迴避。第二、不論是二二八或白色恐怖,未來都絕對不容許重演,因此政府有義務時時提醒官員必須保障人權、廉潔自持、親民愛民。
「國際透明組織」2011年評比結果,我國清廉度排名從2008年的第39名,提升為第32名,成為去年183國家中,五個進步最多的國家之一。台灣已經改變了,我們一定要找回台灣失去的清廉,不要再回到民進黨執政那個弊案連連的時代,因為台灣必須繼續向上提升,不能向下沈淪。
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陳前總統團隊的貪腐,都是臺灣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對於當時執政者所犯的錯誤,我選擇面對與承擔,蔡主席卻選擇逃避與推卸,這就是我和蔡英文主席最大的不同。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博雅 #質詢 #台北市 今天的質詢,是我就任一年多以來,最感到悲傷遺憾的一次。 426發生林森錢櫃惡火,吞噬6條寶貴生命,造成89人受傷。站在監督市府但體恤基層公務員辛勞的立場,我認為應該給市府充分時間進行調查。因此這一星期,我安靜地做自己的調查,沒有給市府過分的壓力。 昨天晚上九點多,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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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苗博雅 Youtube
- 關於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林佳龍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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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課業] 行政法選擇- 看板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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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駁落跑選舉陳時中說「政務官是自由業」 柯文哲氣到「這樣說」 的評價
- 關於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新聞] 柯文哲開了8年「7點半晨會」 財經網美罵 - PTT評價 的評價
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陳佩琪Peggy Facebook 八卦
最近半年, 就算去年底選戰最激烈的時候, 我也沒放下門診病人, 請假跑去做自己的事, 今天是我在有門診公務的情況下, 第一次向醫院請假…
今早出席這個官司唯一一次的辯論庭,對於該節目指稱我們財產申報不實, 財產來源不明一事,我已經把這些錢的來源,用報稅憑證和基金股票賣出所得的存摺影本,逐筆向法院交代了!
就我個人的司法認知,監察院陽光法案是規定夫妻應合併申報,先生之前也多次在媒體表示, 家中一半以上,近2/3 的財產是太太賺來的,他也說結婚第一天, 就把印章存摺交給太太管理, 往後理財、報稅跟財務支出也是太太處理, 我也當庭承認,先生兩次競選市長,向中選會登記參選的申報財產,和擔任市長後數次向監察院陽光法案的財產申報, 都是我上網填寫的,包括申報書上詳載之備註欄,也全是我寫的。
我們常掛在嘴邊說,公眾人物的一切,包括財產是可受公評的, 我在庭上也回覆,我百分之百同意他們的看法,但可受公評, 不代表可受污衊, 既然對方法務代表也都堅持可受公評,那就該回到這節目所講的這些是否為事實, 而不是糾結在配偶是否有權提告,或「我們在講柯文哲不是在講陳佩琪」,這種枝微末節上。
一個節目製播出去, 應該想成潛在所有人都看的到 ,除按一般人的觀念,想想主打的題目是否符合社會邏輯外,理當要事前詳細查證, 特別是主持人是有財經背景,來賓也有檢察官和律師身分,更當如此, 若經查證後尚有疑問, 應向當事人求證,但我知道這位主持人是我上她臉書抗議後,她才半夜發簡訊,說她要給我充分時間,邀我上她節目講清楚, 來賓曾先生也是我發存證信函後,才匆忙向中選會申請他節目講的2015年那份申報不實的財產之前的申報資料(2014年9月向中選會繳交的)。
就社會觀感, 我們夫妻在醫院工作將近30年,夫妻名下有2200萬現金,是很離譜的事嗎?還是柯文哲是台灣政務官裏頭,財產來源最不清楚,申報最離譜的一個?所以這節目才刻意拿我們來批判?我真的不知道。
他們在節目中所講的那份2015年3月的監察院財產申報書, 他們是否上網看過, 我無從得知(中選會的要具名申請,監察院的上網就查得到) , 但我強烈懷疑他們根本沒看, 否則來賓為何把申報後的支出,講成申報前的支出, 然後說我們的財產不該有這麼多,我不知道這些人是看不懂財報,還是刻意扭曲?
我也跟法官說明,我們這種年紀的醫師,當初進入公家醫院服務時,大多考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所以我們都具有公務人員資格,先生後來是轉當政務官, 但不論是公務員或政務官,若有財產來源不明 ,應該都是很重的罪名,有證據就應該去告,或去監察院檢舉就好了,這些人不思此途徑, 卻利用政論節目,每天對我們按三餐侍候,有時還嫌不夠,偶爾再加送「飯後甜點」和睡前消夜,真的是含沙影射, 殺傷力最強。
這節目說我們2015年3月申報有問題,很納悶此份申報書當年6月就由監察院公布了, 要告財產不明或要做節目汙蔑, 當時為何不為,偏偏要等到3年後(2018年5月25)才做這節目?我曾在法院詢問對方這些問題 ,不過因當事人沒出庭, 法官問出席代表他們委託人的學經歷和大致財產狀況, 代理人都回答不出來了,所以開完庭後, 我的疑問仍是無解!
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八卦
什麼是理性問政、良性監督?
先胡亂貼一個標籤,例如白色恐怖。
舉不出準確的實質內涵,被罵亂講話之後,再臉書貼文如下:
「爭論什麼是白色恐怖的定義,沒有意義。
民眾關心的是:說好的八年五萬戶公宅呢?政見寫的「網路投票任免政務官」呢?半年內悠遊卡殲滅敵軍呢?Youbike2.0和1.0搞到不能相容?說好的都市計畫委員會直播呢?廉政委員會為何從2016年9月7日後再也沒有主動調查任何弊案?徹查五大弊案?停工的大巨蛋蓋好了?
重點不是白色恐怖之名,是白色恐怖之實。只要批評白色,就會遭到網軍圍剿,被貼蟑螂、側翼的標籤。把不同意見者,打成側翼、1450,這是你要的民主嗎?還是你的民主跟大家不一樣?」
先亂貼一個標籤,後轉移焦點,也不用提基本的主張和解決方案,就有一堆粉絲來叫好。
這是理性問政、良性監督嗎?
「監督制衡」有這麼簡單嗎?
如果在野黨有這麼好做,那我何必每次質詢都用「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呢?
我們當議員的,質詢時講錯一個名詞,就會有一堆人來「提醒改正」。
就算議員確實指出市政缺失,也會有人來說「不能只有揭弊,還要提具體解決方案」。
這些加碼的高標準,大多數來自市長的支持者。
身為全國只有一席、每年政黨補助款0元的在野黨議員,我坦然接受市民的高標準,盡我所有的力量去完成。
有一個直轄市長、五席國會議員,每年政黨補助款七千多萬的政黨,黨主席發言,不是應該比我更高標準嗎?
當臺北市的執政黨,搖身一變成為國政的在野黨,是不是也該做到「實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呢?
我以一個市議員的立場,認為市長講話不該亂用名詞、亂貼標籤,這樣就是綠營側翼、1450嗎?
藍的只要說「阿扁貪腐、蔡英文一黨專政」就能鞏固基本盤。
綠的做錯事,只要說「國民黨更爛」,就能把批評的人都打成藍的。
這種「他比我更爛」的套路,就是人民討厭的比爛政治。
而人民曾經寄與厚望的白色力量呢?
柯文哲主席很聰明,智商很高,很快就嫻熟「比爛政治」的操作。
白色力量做錯事,只要說「你看民進黨好壞,一黨專政」,就能把批判柯文哲的人都打成綠營側翼1450。
白色力量曾經豪言「推倒藍綠的高牆」。
然而,今日的白色力量,卻已經圍起高高的城牆,用「敵我政治」,把所有善意的提醒和批評,都標籤為綠營網軍側翼。
這不是我所想要的「第三勢力」路線。
人民寄望的第三勢力,應該實事求是,不該操弄比爛政治。
人民想要的新政治,應該先看事實,再談立場。
堂堂正正的臺灣人,講話憑良心。任何事情,如果我有講錯,歡迎指正。
但若講不出我哪裡錯,就請勿東拉西扯,扣一堆莫須有的帽子。
如果「批白色=綠側翼」的神邏輯可以成立,那請問批評我的人,您是誰的側翼呢?
該不會,您認為自己都是理性監督,別人批評你的偶像就是綠色側翼吧?
藍綠是顏色,白色也是顏色。人可以有顏色,但不能沒是非。
以前批評藍色,就會有人來說我是綠色。在藍色的眼中,臺灣本土=綠色,我也坦然接受。
後來批評綠色,就有人來打我中共同路人,也不是沒有過,但我也不曾畏懼過。
現在批評白色,有人來圍剿我綠營側翼1450,只是故技重施,老套了。
築起高牆,把批判者都歸類為非我族類的敵軍,就是墮落和腐化的開始。
這些文字提醒我自己,也提醒所有高舉「新政治」理想價值的人。
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評價
#苗博雅 #質詢 #台北市
今天的質詢,是我就任一年多以來,最感到悲傷遺憾的一次。
426發生林森錢櫃惡火,吞噬6條寶貴生命,造成89人受傷。站在監督市府但體恤基層公務員辛勞的立場,我認為應該給市府充分時間進行調查。因此這一星期,我安靜地做自己的調查,沒有給市府過分的壓力。
昨天晚上九點多,收到市府的專案調查報告。我馬上從頭到尾讀完。但說老實話,失望。
市府的調查報告,花了很多篇幅指責業者違法。業者違法,這點固然要追究到底,檢調也已經在追究。
但議會邀請市長來做專案報告,更重要的是,要告訴市民,這麼多層不同的安檢機制,這麼多片乳酪疊在一起,怎麼就這麼剛好每個洞都對齊了呢?
系統性的因素在哪裡呢?要開什麼藥方改善呢?
這些事情,不是檢調調查的範圍,檢調不會告訴市民。公共安全,也不能等監察院介入調查。
市政府有百分之百的責任,自我檢討,告訴市民系統的漏洞到底在哪裡。
林森錢櫃惡火造成這麼多傷亡,跟業者違法施工,打破樓地板防火區劃有絕對的關係。業者要負責任。
而市府的公安稽查,有兩次只差臨門一腳,就能破獲違法施工,卻過門不入,同樣也需要檢討。
依據現行法規,林森錢櫃開工前三天,就應該繳交「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若違法未交,被查獲輕則限期改善,最重可以「立刻處停業」處分。
不管是限期改善或立刻停業,都可以在門口張貼消防安檢不合格,並公告在網站,讓消費者避開危險場所。
依照現行法律,抓到違法施工,絕對「有法可管」。
災後市長曾公開說「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
這顯然是卸責之詞,因為,政府曾經兩度,在3月30日、4月22日,只差打開一道木板門,就能抓到業者偷施工。
但因為現行的消防安檢,以文書作業為主。現場人員即使看到木門隔板,卻沒有要求業者開門受檢。
台北市政府因為消防安檢制度的缺陷,兩次錯過將林森錢櫃立刻停業的機會。
但在這次的檢討報告裡面,對於這兩次安檢「明明已經看到施工隔間」卻「能作為、不作為」的缺失,並沒有提出檢討。
相反的,市府認為這兩次安檢過程沒問題。市府開的檢討藥方,是消防法規範不足,要中央修法,台北市要做E化。
但現在明明就有法可用啊!是市府沒有充分運用法律提供的空間。
把法律修得更嚴,固然更好。但法律再嚴,有法卻不用,那有什麼用呢?
柯市長說,責任要等政風處調查釐清。但這是用行政責任來掩蓋政治責任。但政風處只能調查行政責任,屆時所有的申誡、記過,都會落在基層頭上。
林森錢櫃案反映的問題,是消防局長期缺額過多,消防檢查人力不足、時間不足,導致因陋就簡、因循成習的積弊。這些問題不改,修法照樣不執法。這些問題不改,E化後照樣有20分鐘查完10層樓的弊病。
如果沒有認清問題所在,就開不出正確的藥方。
良藥苦口,批判的聲音總是不悅耳。但議員的工作就是監督市府,市民的安全不能鄉愿。
消防局人力缺額補齊、消防安檢澈底落實,這是政務官的責任,是市長、局長的責任。
系統出問題,責任不能只讓基層來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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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6)日在立法院進行總質詢。林佳龍委員質詢陳陳冲院長何時下台?何時向總統提內閣總辭?陳院長表示將在520之前向提總辭,給馬總統重新任命閣揆的空間。
陳冲院長於二月六日就職至今剛好滿二個月,林佳龍委員詢問「陳院長,對內閣施政滿不滿意?」陳院長表示,「主觀認為是有改進的空間...從來沒有對自己滿意過」。林佳龍委員再問陳冲院長瞭不瞭解外界人民對政府施政的滿意度?林佳龍委員以行政院研考會三月底針對行政院重大施政進行民意調查,事隔超過十天,陳院長卻不知道政府所做的民調對施政的評價如何?如果是研考會隱匿民調則是失職,如果是還沒送到院長則是反應遲緩,對民意無感。
林佳龍委員拿出遠見雜誌三月底公布的「2012幸福感調查」,國人個人幸福感分數為64.2分,但是台灣社會的快樂指數僅有48.9分;陳冲院長上任時標榜的「安心內閣」、「富民經濟」,執政二個月後,人民是更安心還是更不安心?富民經濟是讓人民更富有?還是更辛苦?在同分遠見雜誌民調中心「個人的財務及收入滿意」、「個人的未來生活保障信心」兩個面向,只達5.42分與5.69分,是12個面向的倒數兩名,相較馬總統存款高達7372萬,民生物價卻飛漲,人民在受苦,讓人民感覺現在是富「官」經濟。林佳龍委員並指出,諷刺的是,同分民調中竟有超過九成二的行政院官員卻認為人民是幸福的。
林佳龍委員詢問陳冲院長馬總統對陳內閣的表現滿不滿意?陳院長表示,「幾乎是每天跟總統見面,但馬總統從來沒有說他滿不滿意」。林佳龍委員進一步問陳冲院長:「你快樂嗎?」陳冲院長支吾其詞,不願意正面回答,直說要看對快樂的定義是甚麼?
林佳龍立委詢問陳冲院長,甚麼時候向馬總統提內閣總辭? 林佳龍委員以游前院長錫堃為例,在2004年四月底向陳前總統請辭,應該給新任總統重新組閣的空間。陳冲院長之後才答覆,將在520之前向馬總統提出辭呈,至於何時?還要跟馬總統商量。
林佳龍委員當場念了一段文建會龍應台主委的著作「當權力在手」一文中提到「誰有權力,誰就要負責任;誰的權力愈大,誰就要負愈大的責任。權大責小,造就虛偽怠惰的政務官;責大權小,培養推諉避過的事務官。」而權大責小、怠惰的政務官像是馬英九總統,責大權小、推諉避過的事務官則猶如陳冲院長,陳院長連自己快不快樂都不敢講,對施政滿不滿意也不敢講,12年國教實施在即,正好反映出陳院長是典型文官體系中受聯考教育制約下的人格,沒辦法把心裏真正的感受表達出來。林佳龍委員接著說,做為一個憲法53條賦予權力--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首長,以及憲法第57條賦予責任--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竟然連甚麼時候要總辭都要問馬總統,難怪會被外界認為是「過渡性內閣」、「犧牲的內閣」,甚至是「小媳婦內閣」。林佳龍委員為陳冲院長的處境抱屈,過去陳院長在專業上的表現讓人敬佩,但擔任一個最高行政首長卻顯得沒有擔當,導致12年國教不是陳院長到現場,而是馬總統越級指揮,不但參加座談會而且政策指示「特別招生不一定晚於免試入學」,結果教育部的報告馬上政策急轉彎,認為特色招生要與免試入學同時進行。
林佳龍委員表示,馬總統最應該管的是一國兩區而不是主導內政事務,陳院長說外勞、本勞薪資可以境外脫鉤,馬總統馬上說外勞、本勞薪資不准脫鉤,陳院長指出陳以真主委表現還有改善空間,馬總統就誇說陳主委是小龍女,12年教改不見陳院長主導卻見馬英九下場指揮,應該是院長召集的財政健全小組卻不見陳沖院長蹤影。種種違反憲政體制,都造成當今總統神隱、院長虛擬的現象,我們的國家變成有一個藏鏡人的總統與稻草人的院長。
林佳龍委員援引龍應台主委的文章送給陳冲院長,「一個市長要把歷史街區交給地產商開發的時候,文化部長可以把厚厚的文化法規拿在手上,說,不可以」這就是有理念、有堅持、有方向,林佳龍委員並以孟子的話送給陳冲院長,政務官要把握黃金時間進行改革,否則「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修身見於世」。民意跟總統的意思有衝突的時候,應該摸著良心做決策這個才是對得起歷史。
更多內容請至官網: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2-meeting/312-2012-04-06-12-33-10.html
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評價
國小主任評市政被罰寫 林于凱:韓國瑜才該寫檢討報告
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今(7)日於高雄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批評高雄市政府出現各種打壓基層公務人員、不尊重專業的敗壞風氣,像是把依法執行勤務的救護員調職、要求假日評論市政的國小主任罰寫等,更打算把政治黑手伸入文化界,研擬修法要求文化行政法人董監事與市長同進退。林于凱認為,尊重基層專業,基層才能為市民帶來好的服務,若市長自己帶頭做亂、高層卻一再打擊基層士氣,恐怕市府團隊自己都難以信服。
一位國小人事主任在公民假日論壇活動中,批評「韓國瑜每天都在那邊講幹話」,後來竟遭到教育局秋後算帳,要求罰寫三千字報告,而且局長還放話除了罰寫外,年底再依考績去「處理」。林于凱質疑:「難道是回到戒嚴了嗎?還是在預演九二共識一國兩制之下的言論自由?」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表示,為了讓該主任了解教育局施政,才依據教育的理念,請對方閱讀教育局施政報告後撰寫心得。
林于凱反問,韓國瑜遲到卻反推給日本的外賓、承諾會備詢卻跳票、承諾市長做滿四年卻落跑選總統,出現各種說謊行徑,「依據局長的理念難道是好的榜樣嗎?韓市長該不該對市民寫報告?」吳榕峯僅以「你知道公務員不能隨便批評長官」迴避正面答覆。
林于凱指出,自己是竹科實中校友,吳榕峯曾任竹科實中校長,彼此應該都很清楚校風自由對學習成長的重要,若只有上對下的指示,那是舊時代的官僚思維,現今時代講究的已經透過下對上的反饋來改善服務,然而教育局卻背道而馳,透過罰寫、處理考績等方式威脅意見不同的基層言論,已對公務人員形成寒蟬效應,未來恐怕聽不到真實的基層心聲。林于凱要求教育局應包容多元聲音,吳榕峯則回覆,撰寫心得報告與否尊重當事人意願,不會強制。
對於市府傳出修法,打算要求文化相關行政法人的董監事與市長任期同進退,林于凱質疑這完全違背尊重專業的施政倫理。林于凱指出,行政法人董監事並不是政務官,可能只有領車馬費而沒有報酬,而且行政法人對市政府而言是受監督關係而不是從屬關係,是董監事行使職責出問題的時候,才行使監督職權,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沒有必要隨市長任期同進退。
對於救護爭議,林于凱認為再放任沒有限度的指定院所就醫,會讓緊急醫療救護車淪為119大車隊,因此建請修正《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對於「不接受指定」之緊急救護案例正面表列,讓第一線人員有所依據。
市長是政務官嗎 在 #詢問政務官跟事務官的區別 - 公職板 | Dcard 的八卦
每次讀到這裡的時候真的是會頭昏,還是很不會分,政務官、事務官、政務人員、事務人員,這些是有重疊到嗎?政務官就是政務人員嗎?縣市長是哪類?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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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最近看課本習題發現似有矛盾處
不知答案是否有所出入?
1.在我國行政院內之各種公務人員中,下列那一類人員並不屬於行政法學理中之
「政務官」?
(93原五-32題)
A 各部會首長
B 各部政務次長
C 各部常務次長
D 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
2.下列人員,何者為學理上所稱之政務官?
(A)交通部政務次長
(B)大法官
(C)台北市長
(D)審計長 (97原住民四等-14)
3.依我國現制,以下何者非屬政務人員?
A副總統
B高雄市長
C交通部長
D法務部常務次長 (95地四-40)
解答 CAD
若市長屬事務官
第三題的D法務部常務次長 應為事務官沒錯
但答案B高雄市長 卻未列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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