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重,他是我們的小孩。
♥️用這篇很長的文,回憶記錄我們走過長照十多年的這一條路。
昨天晚上阿芳跟劉爸都失眠了,兩個人都沒有睡好,原因是因為昨天蘇比姐姐告訴我,她和三叔的房間冷氣不涼,阿芳進到房間把遙控器重新再設定過一次感覺有涼一些,但是過了一會兒冷氣的感覺就又不見了,傍晚的時候劉爸把冷氣機的網子全部拆下來再清洗過一次,重新再開機依然是涼一下就不涼,看起來這一台從民國99年就生產已經用到現在的冷氣應該是壞掉了,覺得再修也是無意義,所以劉爸立刻請我們熟識的裝修包商,盡快幫忙來換新,但是因為正值暑假還有今年疫情的狀況很多人多半在家所以冷氣安裝及維修幾乎都是滿載的狀況,是不是能夠盡快來裝還得看看機器是否能夠有貨,就這樣擔心三叔跟蘇比少了空調的舒適性會睡不好,加上三叔最近有咳嗽的現象,半個多月前大動干戈帶他到醫院就診,劉爸又幫他再做了一次回診,除了做快篩核酸檢測讓我們比較安心,因為長期躺臥,咳嗽也就沒那麼容易好,我跟劉爸留意他們的動靜,也就跟著一夜沒有睡好。
如果大家在看直播的時候,發現阿芳就算在炎熱的夏天,做菜好像也不會大汗淋漓,這是因為4年前我們為了把因為中風而全癱不語,住在醫院跟護理之家7年多的三叔帶回家照顧,把家裡做了一次改造盡量設計成無障礙空間,加上因為三叔當初就是在暑假發生了熱中風的狀況才病倒,在醫院和護理之家的7年多來,都是一個恆溫涼爽的空調環境,所以我們在家裡的不同空間都裝上了空調,三叔房間的空調整個夏天是不太會關機的,只要三叔會到的空間,在炎熱的夏天,我們都希望能跟醫院一樣有舒適涼爽的環境,我們廚房跟客廳的空間整個是連通的狀況,早上下午三叔各會有一段時間到客廳坐著,也因此多年來,我們已經研究出一套既想要有涼爽的條件,又盡可能的省電冷氣操控模式。
這個模式就是一到夏天,不管家裡誰是第一個起床的人,在清晨室內空間還沒有升溫之前,就先把裝設在廚房最角落上頂的冷氣打開,從廚房可以涼到客廳,不需要一個小時的時間,整個環境就已經非常涼爽,在距離冷氣的吹涼動線處,我們放了涼風扇,一扇往客廳吹,另一個小循環扇,再從客廳的角落往廚房冷氣的另外一側方向吹,讓冷氣的氣流成為對角式的循環,大概一個半小時整個屋子非常涼爽後,就可以調成除濕模式,基本上像這樣子,如果不是在人多的狀態下,可以維持一整天到睡前整個客廳跟廚房都是在有空調冷氣的感受下,當初我們在調整這個方式時,劉爸的科學精神,還會用電費的帳單做記錄,這種先開冷氣後調除濕減少冷氣開開關關的技巧,真的比較省電也能省到電費,而這麼多年下來,阿芳也就託三叔的福,連做菜都有很舒適的環境。
天快亮的倆夫妻,想著想著該怎麼解決冷氣壞掉一時半刻可能換不了新機的問題,我們決定把豬妹的房間整理好,今天起這些豬妹在疫情發生後還來不及搬走的皮卡丘,就跟三叔成了室友了。
劉爸忙進忙出,在等待的過程中,無意間發現坐在客廳等待的3叔,竟然用他會動的那一手,想要逗弄阿肥,表示3叔的腦部又修復了一些些,於是阿芳坐到三叔身邊,想幫他跟阿肥拍張照片,但是才拍完一張阿肥的特寫,阿肥就跑掉了,於是拍到了阿芳跟三叔,發現3叔還會看鏡頭,趕快叫上劉爸跟蘇比姐姐,拍下這一張我們四個人的合影。
11年前的8月16號,炎熱的暑夏,那一天3叔沒有依約到工地工作,工地主任是劉爸的好友打電話問劉爸,阿芳跟劉爸到三叔的住處發現房間門反鎖,劉爸找了一把斧頭,用他拆除大隊的功力,兩下就把門鎖給砍了,我們發現三叔躺在床上嘴角流著唾沫,雖然還有氣息但是眼神十度煥散,這也是阿芳人生第一次坐上救護車,三叔被我們救回來了,在加護病房的3天後3叔醒過來了,那時的中風還不是最嚴重的狀態,我們都還能夠照著加護病房的探病時間,餵他吃一些東西,在加護病房一個星期後的中午,阿芳在早上的一個節目結束後,帶了一點粥品,趕著加護病房的時間,餵了三叔吃一點點,但是就在傍晚6點多,劉爸再次接到醫院的電話,三叔發生了二度中風的現象,而且是爆裂式連爆兩點,那天起,3叔就在加護病房中,躺了40幾天才醒過來,從那一年起,劉爸跟阿芳從完全不熟悉醫院就醫的過程細節,就這樣從天天有時候甚至一天兩三次,跑醫院跑到熟門熟路,這一條漫長的路我們經歷過,三叔在兩年內腦部開了七次刀,裝在頭上腦部內的那條管子,用自費的一條要7萬,但是只裝了10天三叔就發生了自體感染,感染的嚴重性,讓阿芳看著三叔,體會到生命的形容,弱到像吹熄的蠟燭,只剩下綿線上一點點微微紅光的餘燼,但是3叔的生命力還是挺了過來。主治醫生ˉ評估三叔的狀況不適合我們帶回家,卻又礙於健保制度一個醫院住院不能夠超過30天的不成文規定,阿芳總要帶著三叔的病例,轉換醫院看診,讓他能夠在固定的兩三個醫院輪替做照顧,等排到醫院的護理之家後,才轉入護理之家,就這樣三叔成了護理之家最資深住民,因為三叔全癱不語,並不好照顧,所以劉爸又多申請了蘇比姐姐,在醫院陪伴照顧,知道我們發現三叔的腦部嚴重損害,隨著時間,人的腦部還是會自體慢慢修復,在蘇比姐姐回印尼探親時,三叔因為缺乏安全感而鬧脾氣,那一整個月阿芳跟劉爸每天都買便當到醫院坐在三叔面前吃便當安撫他的情緒,也因此我們先徵詢了醫生的意見,等蘇比姊姊從印尼過完印度年回來,再詢問過她的意見後,我們開始了家裡的裝修工程,10月左右裝修好,11月就把他們接回家,就在把他們接回家之後的一個多月,他們居住了7年多的護理之家,就在一場火災之中燒毀了,同時也帶走了許多住民及人員的生命,看到電視新聞的快報,那個當下阿芳寒毛豎直雙手發抖,那個晚上我跟劉爸同樣也失眠了,天亮時,倆夫妻聊著這一件事,劉爸對我說出了他的感謝,願意把他的弟弟接回家,阿芳說,其實這麼多年了,他的弟弟阿志已經不是當年他的弟弟,他的新腦袋瓜裡,我們三個人就是他最熟悉的三個人,至於我們是他的誰,我覺得他根本不知道,但是在看到護理之家火災之後,阿芳的心裡,突然就覺得,那個住在醫院的三叔,已經重新變成了我的小孩,蘇比姐姐就是協助我照顧這個小孩的奶媽,所以拍到了今天的這一張照片,阿芳是很開心的,拉拉三叔的手,拍一張照片,可以看到他的指甲又光又亮,這可是阿芳日常判斷三叔健康狀況的小地方。
這一篇文很長,但如果不是這一場疫情,可能不會讓阿芳還有劉爸失眠還能夠如此從容不迫,因為少了隔天必須上緊發條工作的緊繃,所以
阿芳用很自然的思緒文筆,綿綿長長的寫下了這一篇我們走過長照之路快要12年的心情點滴,為我們自己,也想鼓勵在這個逆境之下的所有朋友。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發生在今年四月的台鐵太魯閣事故,造成49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運安會今天公布事故事實資料報告,揭露台鐵在工地管理上有違規施工、沒有門禁、缺乏防護等六大缺失,並且還原事故現場。當時,除了工地主任和移工駕車進入工地掩埋廢棄輪胎,旁邊明隧道還有四位工作人員在施工,明顯沒有遵守連續假期停工規定。施工貨車...
工地主任 規定 在 Facebook 八卦
台鐵太魯閣號是人禍
太魯閣號出軌是台鐵40年來最嚴重的事故。
1
這悲劇裡,火車無從躲避,發現鐵軌上的工程車時,煞車已然不及。
鐵道迷巧合拍到出事前10分鐘的那班車。
鏡頭下,戴著工作帽與口罩的司機員,火眼金睛的注視著前方鐵軌。
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袁淳修和助理司機員江沛峰都盡忠職守。
2
沒有座位的夫妻,丈夫用身體護住妻子,從此天人永隔。
在大難之際,看見台灣人的溫厚善良。
看見對於罹難者的不捨,和對傷者的溫柔。
倖存者並不是爭先恐後,而是幫忙彼此脫困,奮力搜尋可能的生還者。
沒有爭搶,而是互相傳遞救難物資,互相詢問缺乏什麼。
是的,這是我真切知道的,善良溫厚的台灣人。
可是,為什麼台灣人卻總是得不到政客合理的對待?
為什麼這原本絶不該發生的悲劇,卻總是一再重複?
3
知道事件發生當下,我悲傷的説,是人禍,而政客是不會真正在意的。
當然知道會被台獨出征。
可是,沒有地震颱風暴雨,沒有天崩地裂,工程車造成太魯閣號傷亡慘重。
如果這不是人禍,什麽才是人禍?
4
2018年台鐵普悠瑪號因為機件嚴重瑕疵,和要求班次準點,明知機件故障,卻無法立刻停駛。
最後在新馬站彎道出軌,18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
事件後,我們看到日本零件瑕疵,台鐵在安全和班次準點的猶疑,以及組織管理的嚴重問題。
最後,卻由司機和低階官員承擔罪責。
日商至今不承認自己有錯,台灣也無心追究。
當時的交通部長呉宏謀,是陳菊愛將。
雖然下台,但轉身卻
被民進黨發表為資產雄厚,高達台幣7兆以上的中華郵政董事長至今。
罹難者家屬要求改革台鐵的悲願,不過是鏡花水月一場,無疾而終。
5
從2018年到太魯閣號之前,台鐵發生了好幾起嚴重事故,只是死亡者都是台鐵員工。
交通部長林佳龍是民進黨派系正國會大師兄,過去也與交通或工程專業沒有關係。
只是因為台中市長連任敗給盧秀燕,所以蔡英文給了他交通部長位子。
今年1月,台鐵局長退休,林佳龍讓常務次長代理,説要以穩定為優先。
台鐵是事業單位,也公務機關。
上級單位是交通部,交通部是管理、監察者。
交通部卻又代理局長,那,誰是球員?
誰是裁判?
6
台鐵負有滿足民眾交通需要的責任,所以,不會賺錢的班次和站點,也要營運。
然後,又要滿足許多政客的選舉支票,賠錢的路線就更多。
工程標案,弊案累累製造更多成本。
面臨高鐵的優勢競爭,卻要自己扛著幾十年的財務和人事包袱。
但,台鐵缺人、缺錢、缺管理,只是結果。
原因是台鐵內部,充斥著政治掛帥,敷衍的差不多主義,而不是鐵道專業的文化。
為什麼?
因為專業無法升官發財,只有政治才能榮華富貴。
7
於是,台鐵竟然可以成為,完全沒有任何安全意識的存在。
台鐵不會不知道,鐵軌是何等脆弱,不能容忍任何異物入侵。
結果,從現場空拍,清楚看見,工程現場就在鐵道邊,卻竟然沒有任何安全圍離。
8
邊坡防護工程,本來應該在1月20日完工,卻延期到4月20日。
台鐵因為清明假期而要求停工,可是李義祥身為工地主任,卻跑去工地,還開動工程車。
他竟然還可以把工程車停在斜坡上,人離開車子。
是不是平常就這樣停慣了?
不管他有沒有拉手煞車,結果就是工程車一路滑落到鐵軌上,造成慘劇。
李義祥説,他的人生結束了。
自私的他,可知道51個人生,因為慘劇而被殘忍終止?
9
這個邊坡工程,是台鐵發包的“行車安全改善工程”。
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設計監造,東新營造施工。
可是,是層層轉包下,變成了小公司義祥工業社在做?
還是得標的東新營造,根本就借牌給不夠資格承包工程的李義祥?
老闆李義祥自己還就是工地主任。
他在停工日進出工地,來去自如,又是什麼道理?
而李義祥曾是民進黨黨代表,跟他前科累累的小公司,可以多年得標工程,只是巧合?
負責設計監工的大地聯合,去了哪?
台鐵身為業主,完全不管安全?
10
事故第一時間,台鐵的危機處理竟然是,想定調“將責任導向監造方,降低本局負評”。
更可怕的是,台鐵記者會證實,台鐵的合約,只規定外圍設圍欄,出入要管制。
但邊坡就在鐵軌上方,竟然沒有明文要求做邊坡圍籬。
11
工程界最傻眼的,
是”安全計劃書”跟“”交通維持計劃書,”不是任何工程基本的標配嗎?
台鐵這個工程,竟然沒有。
這兩個計劃書,不是應該交由外部審查,由外部工程專家檢驗,看計劃書是不是可以保護鐵道跟安全嗎?
這個工程,現場緊臨鐵軌,更有安全隱患。
可以沒有防範異物掉落鐵軌的任何措施,就搞一個工地在鐵軌上方?
這次工程車沿著施工便道滑落20公尺,就衝到鐵軌。
如果按照正規的安全計劃書,建立鋼筋工程圍籬,工程車有可能衝到鐵軌上嗎?
什麼都沒有,一切隨便做。
是放水還是勾結?
全台灣還有多少這種草菅人命的工地?
政客還在製造多少家庭的妻離子散?
12
這個慘劇,讓我們毛骨悚然。
政客滿口唬弄。
高科技、半導體、AI、大數據、、、。
但是高雄氣爆、台鐵普悠瑪出軌、太魯閣號出軌、F-5E失事,都是低級錯誤。
都只證明了官員的顢頇與草菅人命。
便宜行事,敷衍了事就好。
完全沒有按照起碼的標準作業流程走。
按部就班,不偷工減料,就可以系統性的預防危險,防止人禍。
可是,怎麼就這麼難?
13
因為無法就事論事。
因為專業完全不重要,政治是唯一標準。
因為是非對錯,不敵意識形態跟政治靠山。
因為網軍帶風向,就可以保護政客順風順水,登上天梯。
我只哀,善良的台灣人,怎麼只值這樣的政客?
工地主任 規定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八卦
【太魯閣事故第一份調查報告出爐:大貨車事前已故障、49死中30人是站位、台鐵招標與細部設計均未設置防護措施】
發生在今年4月2日的408次太魯閣號撞擊工程車,造成49死、213傷的重大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運安會)今天公布第一批「事實資料報告(https://bit.ly/3kktmsb)」的調查結果,並全文上網公布。但運安會仍會持續進一步進行科學模擬測試等調查和研究。
當天事故發生時間為9時28分,但運安會調查發現,翻落邊坡的工程車竟然在8時以前就因電瓶沒電無法自主發動,必須仰賴其他車輛接電發動;49死中,經過逐一比對,總計有30人是站票;檢視台鐵標案與細部設計均未設置防護措施,預計明年4月公布最終調查報告與改善建議。
■事發前1個半小時即發現大貨車電瓶沒電,清明連假也未依規定停工
運安會鐵道專業小組召集委員李綱指出,工地主任李義祥在事故當天8時以前,準備開大貨車載廢輪胎前往工地時,大貨車就因為電瓶沒電無法發動,由機電廠商協助接電才發動,並告知電瓶狀況不佳,進入工地後,進行「輪胎緩衝層工程」,根據監視錄影器與行車記錄器等資料確認是在9時11分完成工作,當時408次太魯閣號即將進入南澳路段。
當大貨車準備行駛於施工便道彎角時,突然熄火,但因為電瓶狀況不佳無法自主發動,開來一台怪手試圖要將大貨車拉近一點,並靠著怪手電發,經過兩次拉動仍無法將大貨車脫困,吊帶脫離時貨車就因此滑落邊坡直接掉在軌道上,此時距離事發9時28分僅剩1分鐘,司機員煞車已經來不及,以時速123公里的時速撞上。
根據運安會的調查,當天是清明連假,台鐵以「行車電報」通知所有工地在連假期間全面停工,聯合大地也以LINE工作群組通知負責工程的東新營造,可是運安會發現,除了李義祥與移工兩人之外,竟然還發現有4名綁鋼筋工人正在西正線的明隧道內進行工程,顯示根本沒有遵照電報停工。
■49死中有30人是站票,運安會將會透過碰撞模擬研究相關性
這次事故共造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運安會逐一比對每一個乘客搭乘的位置,甚至逐一清查所有行李來確認所在車廂,李綱表示,扣除兩位殉職的司機員以外,47名乘客死者中,座票僅有13人,其餘30人都是站票,並集中在第8至第5節之間。
根據運安會公布的資料,愈接近撞擊點的第8節車廂死傷最慘重,第7與第6節車廂間的潰縮區(車廂與車廂之間的空間)內就有8人死亡,第8至第5節車廂的死傷人數就佔了全部的82.1%。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目前還不能輕易論斷站票是否是造成嚴重死傷的主因,但接下來的分析過程將會透過模擬,不同的車速條件下的碰撞,對於站票的影響狀況,並會再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
李綱表示,高速運行的列車與區間車車速不同,各種廠牌的車輛都會進行速度模擬,並以歐盟的標準來檢視日本製造的車輛對於「潰縮區」的設計,結果與調查結果一併在明年4月公布。
■工地邊坡安全防護,台鐵與設計廠商都未明訂與設置
由於這次事故主因是大貨車翻落軌道,遭到高速行駛的太魯閣號撞擊,工地的邊坡防護成了這次運安會調查的重點,根據事實資料報告,台鐵局在招標須知中並未說明邊坡防護,也未在開工前告知廠商危害風險。
至於負責設計與監造的聯合大地,細部設計圖與預算書設計與審查,都沒有針對施工便道說明設置邊坡防護措施。負責施工的東新營造則是未施作瀝青混凝土、工程車違規停於便道斜坡。
運安會也發現,在施工期間未設置安全防護措施與管制措施,施工期間已經有混凝土預拌車打滑兩次的紀錄,但檢視台鐵工務處、勞工安全衛生室、交通部與台鐵工程施工品質督導小組等,都沒有針對相關設施設置有缺失紀錄。
■台鐵回應:尊重運安會調查
針對運安會的事實資料報告,台鐵局表示,尊重運安會的調查,已經針對204件臨軌工程標案全面停工,檢視安全性,並由工程會、職安署及鐵道局確認相關施工安全管制到位,完成查核改善後始能復工,後續將持續落實各項工程管理措施。
台鐵局表示,5月7日已頒布「臨軌工程施工安全管制規定」,由台鐵局雇用保全人員及門禁設施,嚴禁不符合規定人員及機具進入工地。全面盤點鐵公路鄰近可能有車輛等異物入侵之處所,優先設置永久性之阻隔設施或採類似高鐵天然災害告警系統(DWS),預定 10 月提出改善計畫爭取預算辦理。
(文/嚴文廷;攝影/楊子磊、余志偉、陳曉威;圖片來源/運安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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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調查|台鐵工地與安全管理長期鬆散,太魯閣號事故只是冰山一角】https://bit.ly/2XELzsE
【台鐵近60年最嚴重意外:太魯閣號事故49死】https://bit.ly/3moJAD7
#台鐵 #太魯閣 #運安會 #工安 #報導者
工地主任 規定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發生在今年四月的台鐵太魯閣事故,造成49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運安會今天公布事故事實資料報告,揭露台鐵在工地管理上有違規施工、沒有門禁、缺乏防護等六大缺失,並且還原事故現場。當時,除了工地主任和移工駕車進入工地掩埋廢棄輪胎,旁邊明隧道還有四位工作人員在施工,明顯沒有遵守連續假期停工規定。施工貨車滑落邊坡後,移工跑到隧道口揮手向火車示警,不過太魯閣號駛出隧道到撞上貨車,只有有七秒時間能夠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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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承包商工程車造成大事故,負責邊坡整治工程的監造商「聯合大地」工程顧問今天表示,台鐵要求清明連假期間停工,公司也派員確認,想沒到會有人違規。外界質疑李義祥為何違法兼任工地主任?聯合大地回應,他們只負責書面審查、確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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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主任 規定 在 hulan Youtube 的評價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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