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伯颱風救災紀實】
今天有媒體報導前監察院長錢復所著《錢復回憶錄卷三:台灣政經變革的關鍵現場》中提及「李前總統是因賀伯風災,對宋失去信任,下令凍省……。」對此,我認為:該內容邏輯不通且有違事實。凍省,自始至終就是政治動作,救災不力換人就好、哪有機關裁撤的道理?更何況省府團隊認真盡責,在我任內不只賀伯重建經費,凡省政建設有迫切需求,省府必先籌款支應、哪有坐等中央補助、否則就拖死狗不重建的情形。
賀伯風災、林肯大郡與大園空難,是台灣民眾對於省府救災應變最肯定的三大案例,如果當年面對賀伯風災重建是如書中所言不把人民放在心上那般不堪,怎可能團隊戮力一心不到兩年將賀伯風災重創台灣八縣市、全省列管的7,349件的大小工程完成7,269件,完成率達99%?
有關旁人所言李前總統對我的批評,我不想多評論,過去幾年間在媒體報導中,也看到過李前總統說我是最好的行政人才(請參2011年7月18日《蘋果日報》A7版報導:李登輝還豎起大拇指稱讚:「台灣行政方面要工作,只有這個人(宋楚瑜)最優秀,沒有人比他優秀。」)、肯定他擔任省長期間,做事非常拚命、認真,表現優秀(請參2013年6月21日《中國時報》報導:「李登輝強調,宋楚瑜擔任省長期間,做事非常拚命、認真,是很優秀的人才,這些貢獻,都應該獲得歷史公允的評價;當時他也應該親自告訴宋楚瑜:你做得不錯、很有架勢。」)。
面對天災,我們要記取教訓、學會在大自然前謙卑;面對回憶,不也該反覆辯證、追求真實,才真正帶給人們一些省思與正確認知!
1996年7月底,李前總統當選首任民選總統就任兩個月又十天,政壇人事未定、天來橫禍就發生了。 強烈颱風賀伯於1996年7月29日至8月1日侵襲台灣,是我和省府團隊面臨最大的救災考驗。
颱風過後四天,我就跑足15縣市,了解嚴重的災患程度。颱風來襲當天我在永和訪視瓦磘溝抽水站工程,8月1日沿線勘災,深夜隨即在嘉義市與省府一級廳處首長及相關單位首長召開「省政府賀伯風災處理緊急會議」;8月4日先走宜蘭、再走花蓮,在天色全黑前又搭直昇機奔赴南投縣水里鄉,從清晨出發到回到中興新村辦公室,時間已至午夜,整整17個小時,沒有休息。
災後,我來來回回搭直升機深入災區角落;我聯繫軍方動員陸軍還有空軍,協助物資運補與復健工作。我也要求相關部門一個月內,在全省山地、離島地區超過一千人聚落,設置臨時直升機停機坪的緊急規劃工作,以備救災緊急之用。
8月14日,我在台灣省議會臨時大會提出一份完整的災情及復建報告,針對災害原因、創害災情、搶修搶救、災後復建作為,以及行政疏失、造成洪災的人為因素等檢討,做了一番鉅細靡遺的分析。這份文獻在台灣省議會(現為台灣省諮議會)還可查得到,很少官方報告能像這樣,在短短時間內如此掌握一個重大災情,因為那裡頭的字字句句,都是我與團隊同仁雙腳行走出來的。
若與1959年的與八七水災相比,是當時降雨量500公釐的四倍。當年八七水災,政府集全國的力量,花了將近10多年的時間才恢復舊觀,而賀伯颱風造成的嚴重災害,在省府團隊和縣市政府通力合作下,經過列管追踨考核,完成7,269件,完成率達百分之九十九,並在我離開崗位前完成一切復建工作。這其中,尤其要感謝負責督導管考的夏龍主委。
這7千3百多個項目中,大者到好幾億餘的大橋梁,包括南投的陳有蘭溪的橋樑,和高屏地區重要的大橋樑,所有的道路、河堤與山坡地的修護工作,都按照進度順利完成。
賀伯不能白來,災害不能重演,我們既然碰到這個頑固的災害,就要讓這個災害教訓,多少能帶給人們一些警惕與預防的作用。
就在各項復建展開的同時,副省長吳容明擔任起總召集人,特別就政策面、執行面、技術面及制度面的問題,組成八個小組詳加檢討。
這些小組分別就平時防災體系、防災整備、災害防救能力、統合性防洪計畫、洩洪預警制度、災情通報系統、防災救災準備工作、災區宣布條件、範圍及救濟的標準,以及公共工程建設品質化、規格化、制度化的採購規範、水土保持與民眾生活並重的建築及開發規範、砂石管理制度、整體水系規範防洪、整治等等,確實加以檢討整合,建立制度性的防災救災作為。
省政府府本部也由秘書長蔡鍾雄召集相關廳處,就有關自然資源開發與生態平衡如何兼籌並顧、環境倫理如何界定、救災體制的作為與檢討、災後復建如何有效展開及如何克服困難,集成《賀伯颱風紀實》(共九大冊)付梓,供為日後救災復建參據,現今在立法院及各大圖書館均可查閱。
也因此,若有人質疑省府在處理賀伯風災災後重建不力、置人民於不顧,我無法接受、更不能忍受整個省府團隊竭盡心力的付出被扭曲、漠視!這已不是「打臉」,根本是「毀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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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案例 在 柯志恩 Facebook 八卦
語焉不詳、迴避民意監督的「新故宮計畫」!
今天質詢百億經費的「新故宮中程計畫」,首先問陳其南是否承諾不閉館三年、文物不南遷、也不支解故宮?他回答閉館待未來二、三年後再評估,之前接受專訪「三階段完成故宮轉型」只是以學者身分發言。提醒院長不要再說閉館三年是在野黨因選舉要打擊政府,明明是故宮內部會議公告,11月12日我質詢後,政院發言人Kolas在記者會上說:「北院閉館已是確定方向,包括文物移轉和搬運的計畫已經擬出來了,目標就是『從北院改到南院』」。顯然,閉館三年絕非空穴來風,今天院長卻還抝說是因選舉要打擊執政黨,只能說死鴨子嘴硬、堅不認錯!
馬政府之所以提出大故宮計畫是因為103年故宮參觀人數達540萬高峰,因此仿效「大羅浮宮計畫」、以一千萬遊客為目標,但蔡政府上台兩岸關係急凍,大陸團客不來,今年北院還不到350萬,南院則人氣低迷,參觀人數節節下滑。今年一月林正儀說2024年新故宮將可創造南北兩院區800萬的參觀人數,但若兩岸關係搞好,以北院540萬基準,加上南院好好維持可接近700萬人次,如今砸百億只增加100萬人次,效益會不會太低?南院好好提振,兩岸關係維持好,北院加強維護整修,共創800萬參觀人次非夢事,何須砸百億呢?
新故宮縮小開發規模迴避環評,但不該迴避民意監督!當年綠委們反對「大故宮計畫」,堅持必須舉辦公聽會、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變更、及社區共識等。而新故宮計畫預算已執行一年,卻從未召開過一場公聽會,「新故宮中程計畫」所列公聽會及說明會都是101~104年9月,拿前朝的溝通紀錄來塘塞,實匪夷所思!
此計畫最有問題在於北院擴建部分,入口意象門廊、華表廊道、新辦公大樓,共約10.5億,僅在p5用22個字帶過。最爭議的是要將正館賣場及公共服務空間遷到廣場新建玻璃廊道,但台灣氣候炎熱,有颱風、地震、廊道內密閉空調,不符合環保與節能減碳,未來電力成本、風險管理與維修不易!且台北花博「台灣精品館」玻璃廊道就是失敗案例!再者,此處已被居民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提報為古蹟「列冊」,將來能否如期施工都是問題。
再者山坡地新建行政大樓,靠近後山猴峒溪,這是土石流潛勢危險區,當年故宮反對"保變住宅區25"開發的理由是:有落石、有土石流、有颱風地震、強降雨、會影響故宮的安全!!如今故宮蓋新辦公大樓的位置和保變住25基地平行。保護區要變更為住宅區,故宮曾大力反對,如今故宮自己蓋,難道就無安全疑慮?
故宮如要做必要修繕,舉雙手贊成,但故宮卻將防漏水整修的期程置後,為何不先做?
故宮最珍貴的就是所典藏的文物,「改善臨時庫房環境」只有短短2行字,依規定庫房必須"養庫",目的是去除油漆等化學物質、除蟲害、及溫溼度調整,南院庫房花了3年"養庫",但計畫中的「臨時庫房」半年可以完工,符合標準嗎?擴整建施工在即,但故宮對文物搬遷計畫卻無任何具體規畫,然光文獻大樓要清空60萬件清代檔案、古籍、奏摺,以及60萬冊圖書,請問如何登錄、裝箱、搬運?杜正勝時期實施"改箱為櫃"政策(即把典藏器物從箱中拿出上架),花了好久時間,直到石守謙時代才完成。故宮表示有「公共監督與清點審核機制」,公正人士組成委員會是由哪些人?「文物移動介面複雜」,請問到底誰來執行文物搬遷的工作?當年"改箱為櫃"就曾遺失物品,如今搬來搬去更複雜,故宮如何保證不會出錯?監守自盜又有誰知?知道也是多年以後的事了!萬一國寶文物有損傷或遺失,有誰知道、又有誰能負責?!
之後審查該筆預算明年編列8億多經費,在我堅持下,減列2億、凍結2億,同時要求故宮必須提出有關文物於院內搬移之具體規畫,並於明年上半年召開公聽會取得社區共識後,始得進行北院北側擴整建工程之經費。守護故宮國寶,期盼善盡監督之責!
🔸相關新聞:
文資環境問題多、副院長又退休 新故宮計畫處處卡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54606
「新故宮計畫」專案報告 立委疑慮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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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之所以提出大故宮計畫是因為103年故宮參觀人數達540萬高峰,因此仿效「大羅浮宮計畫」、以一千萬遊客為目標,但蔡政府上台兩岸關係急凍,大陸團客不來,今年北院還不到350萬,南院則人氣低迷,參觀人數節節下滑。今年一月林正儀說2024年新故宮將可創造南北兩院區800萬的參觀人數,但若兩岸關係搞好,以北院540萬基準,加上南院好好維持可接近700萬人次,如今砸百億只增加100萬人次,效益會不會太低?南院好好提振,兩岸關係維持好,北院加強維護整修,共創800萬參觀人次非夢事,何須砸百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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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山坡地新建行政大樓,靠近後山猴峒溪,這是土石流潛勢危險區,當年故宮反對"保變住宅區25"開發的理由是:有落石、有土石流、有颱風地震、強降雨、會影響故宮的安全!!如今故宮蓋新辦公大樓的位置和保變住25基地平行。保護區要變更為住宅區,故宮曾大力反對,如今故宮自己蓋,難道就無安全疑慮?
故宮如要做必要修繕,舉雙手贊成,但故宮卻將防漏水整修的期程置後,為何不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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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審查該筆預算明年編列8億多經費,在我堅持下,減列2億、凍結2億,同時要求故宮必須提出有關文物於院內搬移之具體規畫,並於明年上半年召開公聽會取得社區共識後,始得進行北院北側擴整建工程之經費。守護故宮國寶,期盼善盡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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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案例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評價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下雨,就擔心會有土石流的災情,更擔心現在的颱風季節,如遇大雨恐引起更大的土石流,讓山坡下居民人心惶惶擔心受怕。
依法條規定,山坡地要做任何開發(動工),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如屬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並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一併送核…」。「水土保持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可。」,如果沒有經過上述合法申請就開挖,將可依第32、33、34條處罰;但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的水土保持技士為讓市府卸責,竟可說這樣不經申請大肆開挖山坡地,沒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只是程序上的疏失,沒寫到水保計劃而已,雅芳立即質問一般民眾也可以沒有水保計劃濫挖山坡地嗎?水保技士馬上說「當然不可以」,又是一個市府兩套標準的案例,依市府這樣的邏輯,市民殺人是違法的,市府殺人就不違法,只要掛上新竹市政府這個招牌,做什麼都可以?!
雅芳今天又再次去現場勘查要施作擋土牆的位置,並與科長聯繫溝通,第一這個山坡地是因為市府工程破壞的,就應該盡快確認擋土牆的施作,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二要擬定後續水土保持復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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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議會在審提案,雅芳函請竹市府會勘,卻因市府無事先跟雅芳確認時間,就自訂此次會勘時間,還訂在議會開議的時候,而讓雅芳遲進議會,錯過很多提案審議的機會,讓雅芳不得不說到底是怕我去會勘幫人民發聲,還是怕我進議會審提案,所以故意約同一個時段,令人匪夷所思。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我需要預約服務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水土保持法
第 3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或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二、違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或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前項各款情形之一,經繼續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並令其停工,得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
第一項第二款情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4 條
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僱用該行為人之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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