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勇敢前行》
這個週末到花蓮,參加第三屆全國高中職、大專學生小型水力發電比賽。今年主辦單位在舉辦比賽的同時,邀請日本小水力推進協議會的成員來分享日本經驗。
日本在311核災之後,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小水力發電也備受重視,除了發電之外,也是帶動偏遠山村的社區發展。日本政府用每度電20-30日圓的價格來收購小水力發電,許多農村因此得到地方創生的契機。
我擔任立法委員以來,致力推動能源轉型工作,雖然支持再生能源、也監督再生能源可能帶來的一些問題,完全與廠商沒有利益往來,最近遭受不實的影射。推動農村小水力發電的先驅、花蓮南華村的朋友,特別贈送社區自產的蓮花,鼓勵我們不要被淤泥抹黑。
小水力發電 廠商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八卦
[ 大選前三天 台電大動作宣示:15年內台電將投入4000億發展再生能源,離岸風力、地熱明年啟動!!! 情勢改變,台電最新估計限電風險大減!!! ] (01/12/2106 中國時報、風傳媒)
(中國時報 王玉樹/台北報導 01/12/2016)再生能源動起來。台電今宣示未來15年投入4000億元發展再生能源,超過8成經費投入離岸風力發電,首批22支後年正式啟用。其他像地熱發電明年將在綠島進行首部試運轉、小水力發電挑中鯉魚潭水庫設置,4年後商轉。(★編按:新聞中所提到的所有數據都只是台電的部分,其他民間再生能源業者新增的部分並沒有包括在內,因此再生能源發電的佔比會比新聞中所提到的比率高出許多。)
台電表示,為了達成能源局的再生能源設置目標在2030年占全台發電比重1成5目標,預計投入超過4000億元,在2030年設置180萬瓩離岸風力、太陽光電100萬瓩、陸域風力及地熱共70萬瓩,總共350萬瓩。
台電再生能源處處長陳一成指出,光是離岸風力發電就占3300億元,也就是超過8成經費都投入在此,到2030年時,離岸風機總數要達300支,完成後提供當年度全國2.5%用電量(★編按:這些數據單指台電公司的部分,其他民間發電業者的離岸風機發電量並沒有包括在這數據之內)。陳一成說,8成風機會選在彰化芳苑外海,2成在澎湖外海,「主要是彰化海床較平緩。」
在彰化芳苑外海離岸風力第一期計畫,預計明年就可動工、後年底電力可上來,22支風機能增加全台11萬瓩發電容量。
地熱發電部份,陳一成強調,綠島淺層地熱發電試驗機組今年下半年進行試驗井鑽掘,明年機組就可運轉測試,初期只有小小的400瓩,但未來正式設立後會占綠島一半用電量。
小水力電廠部分,台電已完成鯉魚潭水庫(4,000瓩)、湖山水庫 (2,000瓩) 及集集攔河堰(6,500瓩)可行性研究,其中鯉魚潭計畫明年開工、2020年商轉,台電也已開始篩選全台潛在開發地點,預計今年可完成初步評估。
至於太陽光電部份,台電去年7月開放屋頂型太陽光電「免收併網工程費」,50瓩以下申請案件數遽增3倍。今年將再放寬至100瓩,預估可吸引超過450億元相關投資。
台電砸4000億 發展再生能源 離岸風電占8成
(中國時報 王玉樹/台北報導 01/13/2016)台電宣示未來15年將投入4000億元發展再生能源,其中離岸風力發電是重點中的重點,逾8成經費將投入在此。要在彰化外海豎立300支風機,完成後提供當年度全國2.5%用電量,首批22支會在後年正式啟用。其他如地熱明年將在綠島進行首部試運轉、小水力發電挑中鯉魚潭水庫在4年後商轉。
為達成再生能源在2030年占全台發電比重1成5目標,台電昨表示,未來15年將投入逾4000億元,設置180萬瓩離岸風力、太陽光電100萬瓩、陸域風力及地熱共70萬瓩,總共350萬瓩。
台電再生能源處處長陳一成指出,離岸風力發電興建成本就占3300億元,也就是超過8成經費都在此。未來8成會選在彰化芳苑外海,2成在澎湖外海設置。陳一成解釋:「主要是彰化海床較平緩。」
彰化芳苑外海離岸風力第1期預計明年動工、後年底電力上來,22支風機增加全台11萬瓩發電容量。地熱發電部分,陳一成強調,綠島淺層地熱發電試驗機組今年下半年進行試驗井鑽掘,明年機組就可運轉測試,初期只有400瓩。但未來正式設立後,將達2000瓩,占綠島一半用電量。
小水力電廠部分,台電已完成鯉魚潭水庫(4,000瓩)、湖山水庫 (2,000瓩)及集集攔河堰(6,500瓩)可行性研究,其中鯉魚潭計畫明年開工、2020年商轉,台電也已開始篩選全台潛在開發地點,預計今年可完成初步評估。
情勢改變,台電最新估計限電風險大減!!!
(風傳媒 尹俞歡 01/13/2106)缺電危機有解?據台電主管透露,由於主計總處下修經濟成長率預估,加上新發電機組提早商轉,台電今年預估2023年時即使核一、核二除役,電力備用容量率也不會呈現負值,意即缺電風險有望縮減。
台電主管指出,由於經濟成長率偏低、用電需求大減,電力負載成長將下修40萬瓩;加上大潭電廠機組有望提早兩年擴增,今年台電有望修正預估,2023年在核電廠僅核三運轉的狀況下,備用容量率將從去年預估的負1.6%升為5%。
官員強調,即使備用容量率預估為正值也不代表不可能缺電,只是風險降低。對台電來說,合理的備用容量率應為15%,低於10%以下缺電機率風險即會提高千分之3,7.4%以下即有限電可能。
去年全台備用容量率為11.5%。今年台電預估在核一不延役狀況下,備用容量率為11%。
備用容量指的是在發電機組正常發電的狀況下可提供的最大發電容量,備用容量率則是備用容量佔每年尖峰負載的比例。備用容量率越大,供電就越穩定。
為填補供電缺口,台電12日也公布新的綠能發電計畫,預計將投入4000億發展風力、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發電,目標在2030年離岸風力裝置發電量達180萬瓩、太陽光電100萬瓩、陸域風力及地熱70萬瓩。
風力發電部分,台電官員表示現有的169台風力發電機僅佔總發電量0.6%,未來希望提升至10%。加上與民間業者合作,15年內發電量應可佔到兩成。
地熱發電部份,今年下半年綠島淺層地熱發電機組試驗性計畫將展開試驗井鑽掘工作,預計2017年裝設發電機組、進行運轉測試,初期目標發電量為一小時400度電,希望3年內可達2000度。4年後台電也將在台東、大屯山等地區開發深層地熱。
影片說明:德國西門子公司說明離岸風機如何架設組裝的工程介紹影片。每一家風電廠商都有自己的風機組裝工程技術,但是整體的步驟、過程大致上是一致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UQifpcGTrg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112005333-260410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113000630-260102
http://www.storm.mg/article/7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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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急買綠電 業者「有電賣不得」全因台電卡關?(04/28/2019 風傳媒)
蘋果公司在其最新公布的2019年度環保責任報告(Apple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2019)當中,非常清楚的展示,蘋果所說的「綠電」、「潔淨能源(clean power sources)」指的就是 「100%再生能源電力(100% Renewable Electricity)」,符合蘋果公司綠電(或再生能源電力)定義的電力來源,其項目包括:太陽能發電(Solar Energy)、風力發電(Wind Energy)、符合嚴格環保標準的低環境衝擊小水力發電(Low Impact Hydro)、Biomass(生質能發電)、Biogas(生質瓦斯發電)、Biogas Fuel Cell (生質能瓦斯燃料電池系統)。
(尹俞歡 報導)台積電買不到綠電?台積電為了預計2023年投產的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以及蘋果供應鏈要求,近期正積極「找電」中。據了解,台積電已接觸光電及風電業者探詢買電可能,但目前卻傳出因部分業者未能與台電解除簽購售電合約(PPA),因此無法賣電。
台電表示,任由低價綠電跳出、恐不利台電履行減碳義務、或抬高平均電價,仍在商討能滿足多方利益的解約方式;綠電業者則指買家探詢積極,台電應尊重電業自由化後的市場機制。
台積電在南科3奈米廠環評時,承諾將使用20%綠電,外界預估未來1年將需15至17億度綠電。此外,蘋果日前公布「潔淨能源供應商」計畫,供應iPhone處理器晶片的台積電也首度加入,承諾100%使用潔淨能源生產蘋果產品。
據了解,台積電內部已組一團隊在全台找電,希望能直接向綠電業者購電,以直、轉供方式使用綠電,並取得再生能源憑證。然而,目前儘管業者有意願賣電,卻無法與台電解除已簽定的購售電合約,交易因此卡關。
綠電賣給民間企業,可同時賣電也賣證
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建立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立法後,共有包含光電、風力、水力等2760MW的再生能源業者把電賣給台電,台電再透過電價攤提成本;另外,立法前也有495MW的再生能源與台電購定購售電合約。而所有躉售給台電的再生能源,也都無法取得再生能源憑證(REC)。
在總量逾3GW已躉售給台電的再生能源中,有210 MW 、約7%的電力躉售價格在3元以下,與目前平均電價2.6元相去不遠;且綠電業者若將電賣給民間用戶,等於同時賣電也賣證、每度電價值可因此增加,因此被視為是最有「誘因」改直接售電給企業用戶的一批電力。
台電:已簽約綠電業者若離開,恐導致排碳量無法達標
為了因應國內用電大戶的綠電需求,上周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開放綠電業者可在躉購及自售間切換,自由選擇要把電賣給民間企業或是台電。然而台電則主張,已與台電簽購售電合約的綠電業者,在「脫離」躉購系統時恐損害台電利益,若要轉出必須先與台電協商、必要時也應補償台電損失,不可「說走就走」。
台電主管解釋,台電作為公用售電業,為了配合政府減碳目標,必須持續降低每發1度電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也就是電力排碳係數;若排碳量為0的綠電業者前仆後繼離開,電力缺口得靠其他能源補足,恐導致排碳量增加,無法達成政府要求。
此外,該名主管也直言,再生能源躉購費用終將反應於電價,若讓低價再生能源「跑光光」,台電只收購高價綠電,可能拉高電價成本,恐讓利益僅流向綠電買賣雙方、對全民無益。他表示,目前台電內部仍在草擬相關規範,屆時可能依不同能源別及躉購價格、訂定不同的「分手」機制,會努力促成台電、全民與廠商三贏局面。
賣綠電給企業恐增排碳量、抬高電價?業者有不同看法
但綠電業者對台電的「公共利益」說也持不同看法。達德能源(wpd)台灣董事長王雲怡指出,電力自由化的好處,即是讓綠電可以不用再靠政府補助、自由買賣,一切以市場機制決定價格。過去由於法規限制、讓再生能源只能賣給台電,如今修法開放,應讓業者有機會自由選擇買主。
「為什麼綠能的邊際效益要獨厚台電?」王雲怡直言,綠電業者在台灣賣給企業、讓企業用更多綠電,同樣也能協助降低台灣整體碳排放量,因此不該只考量台電一家公司的電力排放係數。至於電價部分,王雲怡也說,當部分再生能源不透過台電躉售,台電將減少需納入電價成本中的迴避成本,民眾的電價負擔其實會更少。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表示,已注意到國內產業對綠電的需求,政府除了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也會持續建立合理的市場秩序;至於相關綠電規則,會盡快在今年內提出版本與各界討論。
完整文章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12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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