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沉痾代價痛,工安改革何時動?
台鐵太魯閣號遭包商工程車滑落撞擊的意外,造成台鐵史上最嚴重、目前共51死178傷的火車事故慘劇。事發至今一天有餘,第一時間全國上下都以救災為先,共同為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祈禱,也為不幸身故的死者默哀。
但國人也要忍不住質問,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
一個包商工地主任的「無心疏失」,卻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難道其中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該檢討?
檢視整起案件背後的問題以及各方提供的資訊,虹安發現這起火車事故背後實在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與原本可避免的問題:
1⃣️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
#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2⃣️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3⃣️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
#沒政府敢扛責?
相關問題可能還有很多,有待大家共同討論與挖掘。虹安在這裡想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提出簡要的建議與解方:
1⃣️ 落實廠商品管、工安品質重新檢視:
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嘗試把問責推給法律,但司法是「無罪推論」,除了蒐證不易,官員更不會積極尋找罪證,以免牽連自己的責任。最後當法院無法判罪,厰商就可以號稱「還我清白」,繼續投標、承包政府的工程標案,也持續放任工安風險蔓延。
台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內提出過去十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投標、承作政府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都應該要逐一檢視並重新審核,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以維護國家公共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職安與工安風險態度的檢討與落實:
我國已是發達經濟體,但多次的事故意外不斷發生,顯見台灣營造產業對於工安意識的輕率亟待改進,包括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當中稽核措施與罰責過輕、職安人員待遇不足且不受工地友善對待等問題都持續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營造設計法規與安全要求,到了工地現場變成一份份需要簽名與打勾的文書表格,但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實?此次意外,無論是學者專家或相關從業人員都指出 #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 是一重大疏漏。即便台鐵指出在圍籬安全和防護設計合約都有規定要做,但承包廠商就是沒做,竟還曾是有圍籬造假前科的廠商,一再知法犯法、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為何台鐵與廠商對於安全設施的落實與稽核如此漫不經心?
當年普悠瑪案提出的上百項改善計畫,今天又落實了多少?
一時貪圖方便的心態「車子停這裡一下沒關係」,在缺乏有效規劃的安全管控措施下,就輕易引發死傷如此巨大的災難。我們從工安意識的提升到相關法規的檢討落實,還有非常多要努力。
3⃣️ 安全措施的增加與落實:
此次意外後,許多人舉歐美或日本的工地安全及現場管理為例,認為台灣應可效仿,包括制度面的日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降低了一半的事故死亡率、全員責任式管理機制與重度的事故罰則,到器物面嚴格規範的現場施工設計與工地周邊安全防護等。勞動部早在2018年就有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仿效日本工程安全輔導做法,可有效改善我國營造業工程安全、降低職業災害。
回到此次意外當中的情景:
a. 台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以保障行車安全負有明確責任,那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規範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如何堆放及危險物品放置處的明確規範或禁令?
b. 台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包括台鐵與行控中心的聯絡,是否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交叉比對各項即時數據與影像,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與列車駕駛,增加風險管控程度與駕駛反應時間?
c. 對於學者建議台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政府是否願意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
d. 此次意外傷亡巨大,有意見指出可能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太魯閣號每節車廂至多15名站票,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是否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
以上種種從注重工程安全意識的重新建立、工安稽核與廠商品管制度檢討到鐵路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增強,其實有許多都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積弊陳痾。一次次的慘痛傷亡不斷提醒國人,我們還有很多事沒做,或者沒有做好。
虹安誠摯希望,我們不該一次又一次經歷這樣慘痛的教訓、付出如此多珍貴的國人同胞性命,卻一次又一次在輕忽風險、疏於做出改變當中等待下一次悲劇降臨。
願罹難者安息,也持續為生者與家屬祈禱。但在祈禱以外,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當救災告一段落,檢討與改進的腳步刻不容緩!
#文長因為語重心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Meck大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攤位名:老攤肉粥 電話:無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231號(北市大同區寧夏路口與民生路口) 營業時間:am04:00 - am11:00 古蹟名稱:建成圓環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一段與南京西路的交叉路口 歷史: 日治時期(1895~1945) 圓環歷史最早可溯及1899年日本臺灣總督府提出...
小型工程合約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八卦
#政院將宣布高鐵延伸屏東
#效益如何需看整體發展策略
今天傍晚,行政院宣布蘇貞昌院長9/10將到屏東台鐵六塊厝車站南側宣布重大交通政策,據了解,幾乎就確定高鐵將會延伸屏東了,而採用的方案,可能就是「左營案」。
#前後提四方案經多年討論
高鐵南延一案討論多年,但因BOT合約中未包含左營以南的興建契約,因而南延必須採政府自建,這樣的支出在馬政府時代是絕不可能給南部的。
屏東特別之處在於南北狹長,人口分散,最大聚落屏東市人口也僅20萬人,距離觀光客最多的墾丁約95公里,從屏東市要到墾丁,不比高雄到墾丁近多少。
因此,若屏東要設站,要設在人口密集的屏東市周邊?相對居中的潮州?還是直接為了觀光目的拉到恆春? 過去就有過爭議。後者在台鐵恆春線確定後已經出局。剩下的就只有屏東和潮州兩個選擇。
近三年,共四個南延屏東方案陸續被提出。在最早兩案中,「左營案」由高鐵左營站北側股道岔出,跨越高屏溪至屏東市,於屏東市區東側台糖六塊厝農場設高鐵屏東車站,全長約17點6公里,行車時間15分,經費約619億元。「燕巢案」由高鐵機廠分出,行車時間約8分,經費約756億元。
今年,鐵道局另外新增兩條新路線,「高雄案」是循台鐵路廊地下化,停高雄站後延伸至屏東六塊厝,經費超過1000億元。「小港潮州案」則從高鐵左營往南到小港機場增設一站,再往東延伸到屏東潮州,經費增至1500億元。
#為何左營案預料勝出?
在這幾案中,高雄、小港潮州案經費過高,涉及大量拆遷,恐遇相當阻力。燕巢案由原高鐵正線出岔,涉及原廠號誌系統變更技術,工程不確定性高,恐影響目前高鐵營運,且未來屏東左營發車列車分開,營運模式較難規劃。
在全部方案中,自償率都是負的,但經費最低的左營案自償率可達「-2~-3%」,若加入土開效益,有可能打平成本。因此,考量技術、拆遷戶、經費效益、施工難度與時程,最終「左營案」預料將勝出。
#高鐵南延真能造福屏東?
過去高鐵南延最大爭議一在興建與營運成本無法收回,二在預期外溢效益有限。
不論是台灣高鐵或日本新幹線,通車後都造成國土結構的重整,對於非主要城市而言,效應大致有幾點:
1. 「#吸管效應」:意即地方都市商機加速被核心都市吸納,年輕人流往核心都市,甚至地方居民假日也往外消費。同時因為總公司更方便與分公司聯絡,地方分公司可以縮編,出差可以不用住宿,讓地方商機萎縮。
此效益在日本一些小型地方城市早已看見,高鐵通車後,對南部而言,南北差距更擴大,似乎也部分符合此類特徵。
2. 「#一日生活圈擴大」:在運輸學中,有「45分通勤圈」的準則,也就是說多數人能接受的單程通勤時間在45分鐘左右,超過之後通勤意願就會加速降低。高鐵通車後,通勤圈變大,超長距離通勤者也會變多,可能利於地方都市形成「純住城鎮(bed town)」機能,讓部分人願意以時間換取金錢,居住在較遠處。
日本新幹線通勤族不少,目前台灣也出現此效應,北台灣短程固定通勤旅客增加,連帶也帶動高鐵台中以北幾站運量增加,這是通車時未料及的。
3.「#帶動投資與觀光」:這是地方政府最希望的結果,因新車站通車,而讓外來資金與人潮湧入,進而「翻轉地方」。然而,以高鐵過去案例,土地開發成功,和當地聚落、產業相輔相成,「強者恆強」效應相當明顯。
發展最快的竹北,受惠新竹市區與園區外溢需求,成為台灣成長最快的城市。然而彰、雲、嘉幾站,土地雖廣卻缺乏大型投資。顯然不是蓋了高鐵就有錢和旅客。
然而正如小林一三所言:「乘客是電車創造的」,要靠高鐵翻轉屏東並非不可能,但不能坐等有人來投資,而是要主動規劃,調整區域大型建設,最好在通車時就完成這些周邊計畫。
#高鐵延伸成敗關鍵在哪裡?
屏東此案,服務腹地有限,效益/成本比不高,連常被搞不清楚狀況天龍人討論的「去墾丁」都不會比較快。
屏東高鐵要成為成功建設,有賴「六塊厝高鐵特區」的定位規劃、屏東市區發展軸向的修正、產業或研究機構引入;以及透過引入高鐵,調整屏東交通網的努力。
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不是5~600億花下去就能看到結果。我們樂見中央在長期忽略南部後,近年來大幅提升高屏基礎建設投資的決心,但我們也希望投注的經費,能配套建立南部「產業自足、有效創富」的根基,而不要成為「北漂遊子」偶爾回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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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將宣布高鐵延伸屏東
#效益如何需看整體發展策略
今天傍晚,行政院宣布蘇貞昌院長9/10將到屏東台鐵六塊厝車站南側宣布重大交通政策,據了解,幾乎就確定高鐵將會延伸屏東了,而採用的方案,可能就是「左營案」。
#前後提四方案經多年討論
高鐵南延一案討論多年,但因BOT合約中未包含左營以南的興建契約,因而南延必須採政府自建,這樣的支出在馬政府時代是絕不可能給南部的。
屏東特別之處在於南北狹長,人口分散,最大聚落屏東市人口也僅20萬人,距離觀光客最多的墾丁約95公里,從屏東市要到墾丁,不比高雄到墾丁近多少。
因此,若屏東要設站,要設在人口密集的屏東市周邊?相對居中的潮州?還是直接為了觀光目的拉到恆春? 過去就有過爭議。後者在台鐵恆春線確定後已經出局。剩下的就只有屏東和潮州兩個選擇。
近三年,共四個南延屏東方案陸續被提出。在最早兩案中,「左營案」由高鐵左營站北側股道岔出,跨越高屏溪至屏東市,於屏東市區東側台糖六塊厝農場設高鐵屏東車站,全長約17點6公里,行車時間15分,經費約619億元。「燕巢案」由高鐵機廠分出,行車時間約8分,經費約756億元。
今年,鐵道局另外新增兩條新路線,「高雄案」是循台鐵路廊地下化,停高雄站後延伸至屏東六塊厝,經費超過1000億元。「小港潮州案」則從高鐵左營往南到小港機場增設一站,再往東延伸到屏東潮州,經費增至1500億元。
#為何左營案預料勝出?
在這幾案中,高雄、小港潮州案經費過高,涉及大量拆遷,恐遇相當阻力。燕巢案由原高鐵正線出岔,涉及原廠號誌系統變更技術,工程不確定性高,恐影響目前高鐵營運,且未來屏東左營發車列車分開,營運模式較難規劃。
在全部方案中,自償率都是負的,但經費最低的左營案自償率可達「-2~-3%」,若加入土開效益,有可能打平成本。因此,考量技術、拆遷戶、經費效益、施工難度與時程,最終「左營案」預料將勝出。
#高鐵南延真能造福屏東?
過去高鐵南延最大爭議一在興建與營運成本無法收回,二在預期外溢效益有限。
不論是台灣高鐵或日本新幹線,通車後都造成國土結構的重整,對於非主要城市而言,效應大致有幾點:
1. 「#吸管效應」:意即地方都市商機加速被核心都市吸納,年輕人流往核心都市,甚至地方居民假日也往外消費。同時因為總公司更方便與分公司聯絡,地方分公司可以縮編,出差可以不用住宿,讓地方商機萎縮。
此效益在日本一些小型地方城市早已看見,高鐵通車後,對南部而言,南北差距更擴大,似乎也部分符合此類特徵。
2. 「#一日生活圈擴大」:在運輸學中,有「45分通勤圈」的準則,也就是說多數人能接受的單程通勤時間在45分鐘左右,超過之後通勤意願就會加速降低。高鐵通車後,通勤圈變大,超長距離通勤者也會變多,可能利於地方都市形成「純住城鎮(bed town)」機能,讓部分人願意以時間換取金錢,居住在較遠處。
日本新幹線通勤族不少,目前台灣也出現此效應,北台灣短程固定通勤旅客增加,連帶也帶動高鐵台中以北幾站運量增加,這是通車時未料及的。
3.「#帶動投資與觀光」:這是地方政府最希望的結果,因新車站通車,而讓外來資金與人潮湧入,進而「翻轉地方」。然而,以高鐵過去案例,土地開發成功,和當地聚落、產業相輔相成,「強者恆強」效應相當明顯。
發展最快的竹北,受惠新竹市區與園區外溢需求,成為台灣成長最快的城市。然而彰、雲、嘉幾站,土地雖廣卻缺乏大型投資。顯然不是蓋了高鐵就有錢和旅客。
然而正如小林一三所言:「乘客是電車創造的」,要靠高鐵翻轉屏東並非不可能,但不能坐等有人來投資,而是要主動規劃,調整區域大型建設,最好在通車時就完成這些周邊計畫。
#高鐵延伸成敗關鍵在哪裡?
屏東此案,服務腹地有限,效益/成本比不高,連常被搞不清楚狀況天龍人討論的「去墾丁」都不會比較快。
屏東高鐵要成為成功建設,有賴「六塊厝高鐵特區」的定位規劃、屏東市區發展軸向的修正、產業或研究機構引入;以及透過引入高鐵,調整屏東交通網的努力。
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不是5~600億花下去就能看到結果。我們樂見中央在長期忽略南部後,近年來大幅提升高屏基礎建設投資的決心,但我們也希望投注的經費,能配套建立南部「產業自足、有效創富」的根基,而不要成為「北漂遊子」偶爾回來的路!
小型工程合約 在 Meck大叔 Youtube 的評價
攤位名:老攤肉粥
電話:無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231號(北市大同區寧夏路口與民生路口)
營業時間:am04:00 - am11:00
古蹟名稱:建成圓環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一段與南京西路的交叉路口
歷史:
日治時期(1895~1945)
圓環歷史最早可溯及1899年日本臺灣總督府提出「市區改正」計畫,於重慶北路、南京西路、寧夏路與天水路等四條路所匯集的空地上畫了圓圈,周栽七里香,中間種榕樹及設座椅,成為民眾休憩的「圓公園」。圓環成形於1908年,本為一圓形小型公園, 淡水線鐵路開通之後,該地成為大稻埕腹地,攤販聚集。
日治時期為臺北市最重要小吃夜市的圓環,曾於1943年台北大空襲期間,變成了防空蓄水池。
小吃鼎立時期(1945~1980年代)
1945年日治時期結束之後,圓環恢復了小吃容貌。1980年代之前,台北圓環都一直為台北重要地標之一。然而,隨著臺北鬧區東移,多為違章攤販組成的台北圓環漸趨沒落。早期圓環因各式各樣的庶民小吃、平民化的價格,逐漸成為市民們的城市記憶、典型台北市的「味覺地標」;但就市政當局而言,建成圓環並非官方心中的模範地標,而是違章攤販群集的地方,是城市破敗、落後的象徵。
完全荒廢時期(1993~2002)
1993年及1999年因為圓環兩度大火,導致圓環荒廢有近十年之久。
美食館時期(2003~2016)
2002年在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推動下, 由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耗資兩億元新建的「建成圓環美食館」,以美食小吃街型態於2003年10月重新開幕。開幕後不久,因玻璃帷幕設計不良, 造成圓環內商家生意持續下滑,而原本圓環內知名店家均已在外自立門戶、沒有進駐,故造成一直虧損, 不但二樓無法利用,原本進駐於一樓的20攤攤位僅存6攤,以致在2006年7月正式熄燈。
2008年,臺北市長郝龍斌宣布建成圓環內部將重新規劃並更名為「台北圓環」,於2009年6月22日重新開幕。 但因向北市府承租的華旭公司和實際負責經營的流水席公司在租金認知出現歧異,二房東華旭公司主張圓環新增頂棚工程費應由承租的流水席公司承擔,因而片面將租金由每月新台幣25萬調高至50餘萬,雙方因此步上法院,導致於2011年5月1日再度熄燈歇業。2012年4月9日由余湘及聯廣集團主導重新開幕。2014年12月中,圓環內因為開設夜店引發討論;2015年4月15日,台北市柯文哲表示2016年7月委外合約到期後不再續約,改由台北市政府接管。
圓環廣場時期(2017~)
2016年7月,委外合約到期後由台北市政府接管,同年11月21日臺北市市場處取得建成圓環建物拆除工程執照,11月24日開始拆除工程,僅保留1943年啟用的防空蓄水池。2017年7月20日,圓環廣場落成,廣場內有市定古蹟大稻埕圓環防空蓄水池、地崁燈、噴泉廣場等,提供民眾休憩的另一片綠地。
#Meck大叔#老攤肉粥#建成圓環
小型工程合約 在 小型工程招標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數位感 的八卦
三十條,另招標文件03-工程採購契約中第五條第二款內容更正為: 二、本合約工程.訊息中心-招標資訊-招標資訊-田中鎮109年度公共工程(含零星小型.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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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合約 在 Re: [請益] 小型工程的簽約- 看板PublicServan 的八卦
※ 引述《AJCole (AJCole)》之銘言:
: 最近我的業務要辦小型工程的採購 (第一次辦)
: 總計畫經費很少 100萬上下或更低
: 規畫設計監造案有請建築師事務所估價9萬多 所以也不用公開招標
: 內容是一個滾球場地建置 算是平面球道的鋪設 甚至沒有建築物
: 只有加照明設備、周邊綠美化、洗手台等簡易設施
: 問了採購科 他們甚至說不用會辦給他們@@ 只要上簽簽准後 直接簽約就可以
: 因為目前要先進行"規劃設計監造服務案"
10萬以下
逕洽(不簽合約也行)
但建議簽一下合約...白紙黑字有保障
: 要準備上簽給長官同意辦理後續的簽約 所以要先擬契約書
: 有去問了學校相關不到10萬的標案 跟找了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格式
: 建築師事務所也有擬好了一份契約書 (目前有三種範本)
: 但不清楚契約裡要留哪些 哪些可以刪= =
: 請問契約的內容一定要照工程會的格式嗎 還是可以在簡易些
100萬以上也沒規定一定要跟工程會一模一樣..
PS有附全責分工表的...就盡量用工程會版
對於10萬以下...
工程會版本細節太多了...(有些可以不用)
: (因為我看學校辦理的案子跟建築師擬的契約書都沒那麼複雜)
: 或者我可以跟誰請求諮詢 請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大家~~~
建議您
1.工期.標的(是否照工程會版本文字可斟酌)
2.違約處理方式(PS.考量9萬多...所以罰款的額度自己酌量)
3.勞安(委託技術發生機會不大 但還是寫一下)
4.配合查核建築師須不須派人
(有時候小案子也查核 結果合約沒強制建築師到場..雖然通常都會配合)
5.領款方式
大概以上幾點有就可以了...
至於哪個範本...
都行啦...
--
把自己當作"老闆"想規定什麼就寫什麼...
例如來機關送資料的一定要年輕辣妹!!!??....XD
其實最簡單的方式
是拿工程會版本來[刪除]不須要的
至少這個版本是工程會背過書的
10萬以下為符合市場狀況 可能會刪除很多罷了...
當然要用別機關的自有範本也行(這時考量的事要不要加東西進去)
以上兩種原則上會對機關較有利
建築師版通常是民間合約使用
不一定對建築師有利
但...一定少了很多保護機關的條款...
大概就這樣..
還有大膽一點沒關係...
契約其實不用什麼工程專業(不須規定要畫什麼工程圖 要幾張)
把自己當出錢是老大的業主就好了...
寫清楚 想要拿到什麼成果(設計圖說.何時完成)..想要對方配合什麼(查核 領款...)
對方不配合怎麼處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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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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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4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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