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誹謗?》(長文)part 2
前文提要 : 解釋了這麼多誹謗案例之後,梁振英指控別人誹謗的勝算有多少…………
未入正題之前,先引述謝偉俊在now新聞台 對梁振英的評價 :「每當委員會要求梁振英提供資料時,他就split hairs……」。
split hairs 字面意思是將每條頭髮一分為二,實際上就是「玩嘢、遊花園、阿茂整餅……」
或者我簡單舉例,有人指控他收取了五千萬沒有申報,他會即時高調反駁 :「 從來沒有什麼五千萬,我收取的是400萬英磅……」
當了解梁振英的性格之後,就可以更清晰去解構事件來龍去脈。
梁振英的facebook號稱有六萬多追隨者,但只有他認可的人才可以留言, 眼看每天留言「支持」的,來來去去都是那六七個人,其中有貌似客觀的留言 : 「 真心請教,如果梁振英覺得自己被人誹謗,他提出起訴有什麼問題? 香港的法官又公正嚴明,為什麼被人說是打壓言論自由……」
由於我不能留言,所以在這裏回答這一位小學生。
他以為誹謗官司,就像兩個小學生在校長面前你一言我一語爭辯。
只要有看前日的part 1,就知道誹謗官司每每涉及過千萬的支出,例如陳茂波誹謗案,對方在終審庭上訴得直,法庭亦判勝方支付數以百萬計的訟費,一個普通的評論員如何招架 ?( 請注意,最有錢的肥佬黎並沒有被指控誹謗。)
如果這樣仍不算打壓,大可隨便上網搜尋一下,星加坡反對派民主黨的Chee Soon Juan和工人黨的 Jeyaretnam, 如何被李光耀告誹謗而一一宣告破產。
那麼,梁振英不怕輸官司嗎?
我可以和大家打賭十個漢堡包,如果鍾劍華成功籌款,梁振英必定鳴金收兵,只需要看一看以下分析,就知道梁振英打贏官司的機會率只有0.001%
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幾日之前才指控蘋果日報誹謗,原因是其中一篇報道令人誤會胡漢清是親建制的。
看到嗎? 親建制是正面還是負面,完全因人而異。
所以,「黑社會」只是一個名詞,並無褒貶的意思,中國前公安部長陶四驅亦曾經說過黑社會也有愛國的,社團條例亦只規管「自稱三合會」人士,至於「江湖人物」,不就代表義氣仔女…… 單是雙方在庭上爭拗這些名詞含義,律師費已經令人吃不消。
再看梁振英在facebook發文反駁張達明,主題是「捏造事實不是公允評論」,聲稱梁繼昌如何捏造事實、李慧玲如何捏造事實……
但被張達明反問( 大意),「別人的事我不評論,你既然出律師信指控我誹謗,請指出我評論UGL當中哪一點是捏造事實?」 梁振英即時啞口無言。
我濃縮張達明的兩個重點 :
1. 梁振英收了五千萬有否逃稅。
2. 就任特首期間是否承諾UGL有需要時會提供服務。
與其說張達明誹謗,不如說梁振英誹謗張達明,如果梁振英有納稅,他一早已經大鑼大鼓出示證據。
至於第2點,梁振英一貫的 split hairs ,「 請指出我提供了什麼服務?我批了地給UGL嗎? 我批了什麼牌照給UGL嗎?」
最後,我以這個故事作結。
一個土豪和一個妓女在賭場相遇,雙方眉來眼去,妓女收了5000元過夜費,之後上房沖涼等待……
但土豪賭得天昏地暗、連場大捷,最後沒時間上房叫妓女提供服務,妓女白白就賺了五千元,心存感激。
有些人,就連妓女也不如……
李懂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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