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材上限真的只是影響醫師而已嗎?
為什麼醫師們這麼有意見?
簡單來講,就是可預見的幾年內,台灣的醫材衛材即將出現「願意付錢也沒有東西了以用」的情況了。
台灣人口相較周邊國家少,加上健保已經先把醫療費用定錨,藥品衛材議價空間低,市場小,根本沒有跟外國廠商大聲的本錢。(以為台灣人很有錢嗎?你知道印尼、馬拉西雅、新加坡自費市場多龐大嗎)醫材費用上限一蓋,一些本來佛心供貨的外國廠商,順勢退出台灣,本來用量就少,接著不符成本,退出剛好而已。
本國的生技生醫產業也不用發展了。
本國廠商自己研發的醫療器材研發有一定成本,即使我國廠商代理外國廠商來申請,要先通過食藥署的醫療器材證,在2019醫療器材法修法之後,終於難得可以在一年內拿到證,不然以前大概要來回公文跑兩年。
然後,還有健保這一關。
如果這個合法醫材要進入健保給付,必須申請,然後經過專家會議共擬會議等等,共擬會議一次審十幾個案子,很可能你的案子在第12案,這次審查到第11案,幾個月後就審你的案子了嗎?沒有喔,很可能重新排在第9案,結果最後審查到第7案,那就幾個月後再來。好幾個藥品都要這樣排隊經過一年以上還審不到。好,終於通過共擬會議了,可以了嗎?還要跟健保署議價,決定未來健保給付的點數(價格)。這樣大概已經經過好幾年了,如果廠商還沒有打退堂鼓的話。從此就在台灣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使用了嗎?沒有喔,未來還定期有價量調查,然後那某醫院比較低的進價,要求降低給付價格。(為什麼別人可以談這麼低的價格?其他醫院一定因此賺了健保黑洞!想想看,大醫院一次3000萬份的進貨成本,跟小診所1萬份的成本會一樣嗎?)
好,我不要進入健保給付,我直接要用自費市場!
直接要用自費販售了也要經過健保嗎?是喔,要先申請健保,然後讓健保「不通過」,才能進入自費市場;所以回到上面那題,跟健保署來回溝通,送進共擬會,等審查,等駁回。終於在來回快二年,來回一堆公文之後,健保署放過你,說「不給付」,然後就可以了嗎?沒有喔,接下來要有醫院提出申請,然後該院所屬地方衛生局和醫師公會開會核定自費價格,通過之後,才能在「那個縣市」使用。如果要全國使用,那必須每個縣市都去申請,然後通過費用。 #定價不是廠商或醫師說了算是要地方衛生局開會核定的
這樣經過重重關卡,先不論研發過程要多久、多少成本、失敗多少種類才有幾款成功,光是送進衛福部要通過證號,大概要二年,接下來再經過健保署、健保會、共擬會、專家會議,最後可能進入不斷被砍給付價格的健保市場,或者進入自費市場。
請問,今天有頂級醫材、藥品,要經過這些關卡,然後進入「反正同類應該價格要差不多」這樣邏輯的「自費上限」規範,進入只有2300萬人的台灣醫療市場。如果你是廠商,你要留在台灣,還是乾脆去別的國家發展?
如果衛福部健保署永遠在把健保資源當成自己口袋裡的籌碼,接著還要把所有健保無法滿足(健保本來就不該什麼都滿足)的項目通通蓋上齊頭平等的蓋子,我建議大家其實也不用打聽查價了,錢存一存,以後到新加坡、韓國去接受比較新比較有品質的醫療吧。
至於科技部、經濟部也不用再編預算扶植台灣生技產業、醫療新創產業了,這個市場,台灣養不起。
上面講的不是鬼故事。譬如某個婦產科已經缺好幾年的簡單醫材,外國原廠說「你們為什麼到現在都無法販售」而決定終止代理,因為代理商走上面那些政府程序走了五年。多年來婦產科病人缺少特定醫材協助她們可以有更好的治療品質,然後現在的狀態是,我知道世界上有這個醫材可以讓病人使用,但是,原廠不賣了,台灣的廠商也不要了。我只能跟病人說,抱歉,我只剩最古早的方式可以提供給你。
健保對台灣造成什麼樣的傷害,各位只是沒看到而已。
有朋友說我卸任立委才在講這些,不好意思喔,過去這四年我幫忙協調溝通過無數這類議題,公聽會、質詢、發文都一直有;也不斷跟民眾、跟政府、跟媒體溝通。只是很難過的是,改革很慢,墜落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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