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原本是政府施政的美意,除了讓學童有舒適的運動空間,學校也能有額外的收益。而光電業者獲得能源局高達6%以上的費率補助,更有責任提供最好的工程品質並兼顧校園原有的樹木生態。
近日高雄市中山國中也發生為了興建光電風雨球場,然而,將大樹斷頭修剪的事件並非個案,屏東內埔國小、苗栗銅鑼國小也都發生過類似案例。
破壞生態的再生能源不算是「綠能」,我認為能源局及教育部都應該負起監督之責,例如體育署頒布的《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作業參考模式》,內容雖規定:「案場若有樹木修剪需求…須聘請具合格證照專業修剪工」,但是卻沒有罰則或違約金。治芬認為,能源局在審查廠商提出的申請案時,應考慮納入環境檢核項目。
能源轉型要有民眾的參與和認同,才能走的穩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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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8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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