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我的小孩從幼兒園畢業了,看著他站上台領畢業證書,內心激動不已。
很巧地,昨晚也受黃校長之邀到光復實驗幼兒園出席畢業典禮。我跟台下的家長們都一樣,滿心喜悅的迎接小孩的成長。
很多比我還資深的媽媽都跟我說過,當小孩去上學後,日子會過得特別快,我也真的有這種感覺。
明明對抱在懷中,那軟綿綿、圓滾滾的嬰兒時期的記憶還很鮮明,現在卻已經能夠獨自完成一件件事情,才驚覺:「天啊,我的小孩竟然這麼有能力了!」。
原來,時間一直在走,小孩也正一天天的長大。
可以自己開鮮奶盒、完整寫下自己的姓名、勇敢的吃下從前不敢吃的食物。你們的每件小事情,對爸爸媽媽來說都是大事情。
恭喜,我們的小孩要當小學生了!
希望你能做個為自己負責任的人!
希望你能做個遇到困難,不畏縮、不逃避,要勇敢面對的人!
希望你能做個除了顧全自己以外,也能多為他人著想,願意尊重及包容每個跟自己有差異的人。
時間不會倒退,身為爸爸媽媽能做的只有祝福,願我們的小孩,都可以活出生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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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幼兒時期很短,卻是奠定性格的基石。父母親在家庭學前教育努力,政府的角色,則是該讓學前教育機構能夠與家庭互助,擔負起教育幼童的責任。
新竹市是全國生育率第二高的城市,我也很常聽聞我的朋友們在討論,要選擇哪間幼兒園。不管是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師生比等等,均得靠爸爸媽媽口耳相傳,才能了解實際狀況。
而繳納了大把的入學費後,期待孩子能得到完善的照顧與良好的伙食時,卻又發現幼兒園或托嬰中心超收、吃過期食品等等,這樣叫爸爸媽媽怎麼放心?
因此我認為政府必須整合資訊,公布園所的「評鑑、稽查、裁罰、改善」等相關資訊,讓業者負起責任,也讓家長們安心選擇。同時應該全面檢視「兒少法」,要求「只要開罰,就應公開園所名稱」,讓園所的狀況能被公開檢視,若園所事後有所改善,也讓家長們有機會理解。
此外,今年教育部也提出了「職場互助式教保實施辦法」草案,讓政府機關、公司等採職場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讓辛苦上班的爸爸媽媽,能就近接送孩子,甚至午餐時間也能陪伴孩子一起吃。這部草案我也會持續關注,讓草案的精神能真正落實,使爸爸媽媽兼顧工作及家庭照顧。
作為一名立法委員參選人,我希望中央政策能與地方議題連動,或許有人會覺得我的政策應該要聚焦在新竹市政上,但新竹市目前時代力量已經有三席議員一同把關、監督,而立法委員不應該議員化,應該更傾向於中央法規的制定與修正,配合地方所需去調整,將新竹人的聲音帶進國會內,藉以解決中央法規僵化,不能完整適用於地方的問題。
因此,我會持續研究、了解新竹市的托育問題與兒少法上適用的扞格,將新竹的經驗帶給其他縣市,進而調整或提出更適宜、更符合大眾所需的法規。新竹市政的幼保問題,目前時代力量三席議員均會認真監督,而中央法規與政策,由我來為大家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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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鈺婷簡歷:
【學歷】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所碩士
【經歷】
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程師
島國前進幹部
2016邱顯智新竹市立委選戰工程師後援會成員
【募款專戶】
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高鈺婷政治獻金專戶
銀行:005臺灣土地銀行東新竹分行
帳號:103-0010-18888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集美學村是集美各類學校及各種文化機構的總稱,位於廈門集美半島坐落於集美村。它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13年始傾資創辦,享譽海內外。學村總建築面積達三千餘畝,擁有在校師生十萬餘人,形成了由學前教育至小學初中高中、從本科教育到碩士博士教育的人才培養體系。原集美學村包括:廈門水產學院、集美航海學...
學前教育機構 在 邱志偉 Facebook 八卦
2020.12.03
永安工業區、本洲產業園區設立托嬰中心
#永安工業區托嬰中心
#本洲工業區托嬰中心
#廣設托嬰中心照顧年輕人
經濟部宣布將托嬰中心比照「學前教育機構」能在全國多數工業區設立,因此今天我邀請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及本洲工業區與永安工業區開會研商,了解在工業區中設置托嬰中心的可行性,不過開發較早的永安工業區公設用地有限,服務中心也已經沒有空間,因此設立托嬰中心機會不大。
本洲工業區內的本洲里活動中心目前二、三樓閒置,是未來可以設置托嬰中心的空間,不過閒置空間需花費不少經費整修。社家署則表示如果有相關計畫提出,可以申請前瞻經費補助整修經費,但前提是廠商有需求,因此我請本洲工業區先針對廠商進行意願調查,如果確實有托嬰中心需求,我會協助推動成案。
社家署指出,距離永安及本洲工業區不遠的永安區維新里,在明年也會有托嬰中心成立,有12名收托能量,如果供不應求也會是本洲工業區設立托嬰中心的考量指標之一。
廣設托嬰中心能讓年輕人減輕負擔,因此托嬰中心總是供不應求,舊路竹鄉公所、路科的托嬰中心在我的推動下都已經逐步成立,未來岡山87期重劃區中的公宅也會設置托嬰中心,只要本洲工業區有需求,我也會戮力推動。
學前教育機構 在 新竹水牛曾資程 Facebook 八卦
|水牛鄉民PTT Ep11 國家一起養|
完整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qV1C8O3pC0
為民眾爭取福利是好事,畢竟這是民意代表應該做的,在兒童探索館設置學前教育機構,根本就 #於法不符,將重點放在「自己的建議成為議會定期會時的附帶議決」,請問有意義嗎?請 #不要再亂帶風向了!
新竹市身為全台生育率第一名的城市,本來就應該要為育有幼兒的父母分擔育兒重擔,時代力量一再提出令人瞠目結舌、貽笑大方的問政態度,著實讓人為 #台灣的年輕人擔憂啊!不要再玩文字遊戲!
#公托議題 #育兒津貼 #托育補助
學前教育機構 在 Dd tai Youtube 的評價
集美學村是集美各類學校及各種文化機構的總稱,位於廈門集美半島坐落於集美村。它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13年始傾資創辦,享譽海內外。學村總建築面積達三千餘畝,擁有在校師生十萬餘人,形成了由學前教育至小學初中高中、從本科教育到碩士博士教育的人才培養體系。原集美學村包括:廈門水產學院、集美航海學院、集美師範專科學校、福建體育學院、集美財經專科學校(現已全部併入集美大學),集美歸國僑學生補習學校(華僑大學華文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校、集美中學、集美小學、集美幼稚園等學校,還包括福南大會堂、圖書館、體育館、音樂廳、龍舟池、航海俱樂部等設施。它既是鐘靈毓秀之地,又是凝集眾美的觀光風景區,其建築融中西風格於一爐,體現了典型閩南僑鄉的建築風格。學村中的龍舟池節假日常舉行賽龍舟。鼓樂齊鳴,南音悠揚,人聲鼎沸,把平日寧靜的校園變成歡樂的海洋,集美學村也就成了廈門旅遊的一個熱點。2016年9月,集美學村入選“首批中國20世紀建築遺產”名錄。
1894年,創辦惕齋學塾。
1913年,辦集美小學。
1917年,辦女子學校。
1918年,辦師範和中學。
1918年,成立集美師範 。
1919年,辦幼稚園。
地標性建築中學部南熏樓由主樓及兩側附樓組成,呈Y字形矗立與於潯江西岸的制高點上,1957年6月建成。樓名取自虞舜時南風詩:"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氏之慍兮",以示陳嘉庚一生興學造就後代的心願。主樓為高15層的西式建築,屋頂為中式方亭。塔樓頂部有“集美”兩字。兩側附樓似展翅的雙翼、淩雲騰飛。南薰樓全部用細紋花崗岩建造,綠瓦飛簷,無論是建築風格還是立面裝飾,都為集美標誌性建築。集美學村在陳嘉庚先生親自指導下創立,其建築融中西風格於一爐,體現了典型的閩南僑鄉的建築風格。無論是高大壯觀的校舍堂館,還是小巧典雅的亭台廊榭,無一不是琉璃蓋頂、龍脊鳳簷、雕樑畫棟,人們稱其為“嘉庚風格”。建築特點是:一是穿西裝,戴斗笠。二是三曲燕尾脊。三是彩色出磚入石。四是梁檁桁柱不油漆。五是創新嘉庚瓦。陳嘉庚先於1950年在海灘上築堤圍墾外、中、內三池。1953年,他親自督造龍舟10艘,組織村民和師生進行正規訓練和划船技術。為提供良好的競賽場地,1955年,陳嘉庚先生親自選址,在臨海風景優美之處,開闢了一個規範的大龍舟池。外池俗稱“龍舟池”,寬300米,長800米,總面積24萬平方米。池畔建有式樣各異的“啟明”、“南輝”、“長庚”及“左”、“右”、“逢”、“源”七個亭子。集美學村龍舟賽幾乎年年端午節在此隆重舉行,舉辦龍舟賽除了追思屈原、紀念屈原外,還特別是宣導“誠毅”精神,一支龍舟隊要爭取好成績,隊員之間必須以“誠”相待、誠心努力,同時必須“整齊劃一”,堅持到底。
嘉庚故居坐落於集美鎮後尾角,今嘉庚路149號,是陳嘉庚先生居住過的地方,1918年建成。故居是一座兩層小樓房,1938年被日本飛機炸毀,後重修,直到完工後才重修居宅。現故居是1980年按小樓原來格局修繕的。故居按先生晚年居住情況陳列,並珍藏有手稿、衣服及日常生活用具等遺物。二層的會客室、餐室、工作間、臥室等,均按陳先生生前原樣陳設。故居西側的一座三層樓房為“陳嘉庚先生生平事蹟陳列館”,共以“經商南洋,情深鄉國”,“傾資興學,百折不撓”,“赤誠愛國,鞠躬盡瘁”三部分陳列。
1992年,為完成陳嘉庚先生的宿願,在鼇園的北面建設“嘉庚公園”。與鼇園相連,是陳嘉庚建築風格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傳統園林自由佈局的形式。公園占地面積30000多平方米,建築面積5500平方米,投資1000萬元。於1994年10月陳嘉庚先生誕辰120周年竣工,向遊人開放。公園內紅柱飛簷琉璃瓦的亭臺樓閣,它們一個連著一個隨著曲折回廊成一條龍展布。嘉庚公園以中國式的庭院為主體,公園內還有水池、曲橋、石欄、草地,結構排列。公園西側正中有大型人物群雕《桃李芬芳》,展示了陳嘉庚先生創辦教育。莘莘學子仰望著"集美解放紀念碑",緬懷校主恩澤。園內的東邊有一個尊師重教榮譽碑,雕塑巨型蠟燭一根,石碑上鐫刻著捐資興學的個人和單位姓名。公園裡有著地毯式草坪、市樹和市花。位於集美東南海邊的鼇園原為一座小島,形似海龜、故為鼇園。1950年,愛國僑領陳嘉庚先生回國定居時,將這一島嶼擴填成園,於1961年完工,歷時十年,占地近九千平方米。園中共有650多幅青石雕,是閩南石文化的主要代表作。鼇園門廊兩側中國古代和近代史的青石鏤雕。集美解放紀念碑是鼇園的主體建築,碑高28米。陳嘉庚先生墓坐落在集美解放紀念碑正南面,1961年8月20日,國家為陳嘉庚先生舉行了隆重的國葬。1988年,陳嘉庚墓被國務院列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學前教育機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評價
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
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
議題:學前兒童康復服務規劃及不足情況
張超雄議員:首先多謝這麼多團體上來表達意見。這個議題本身我打算在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上討論,不過我覺得事情很迫切,牽涉到除了教育局、還有社署、衛生局、醫管局等,所以我提議在福利事務委員會上跟進,多謝主席、副主席的安排。
很可惜,今日只有衛生署和勞福局來到,但教育局沒有出席。我覺得在概念上是非常錯誤的,因為學前兒童的教育機會是一個基本權利,不是福利,不知為何政府在投放資源後就當是一個福利,我覺得概念上有問題,而現在的口號「及早識別、及早介入」只是口號,其實是越來越做不到。識別都要等半年,甚至有的是等整年。今日我們看到有團體的對基層兒童的調查,發現有六成這些幼童的輪候評估的時間都需要一年至兩年,這是不能接受的。要獲得服務要等一年以上,有的甚至要兩年多。有很大的比例(有的說超過三分之一,有的說八成)的兒童到了學前,即六歲之前,接受服務時已經五歲,剩下一年都不到的時間,如何稱之為黃金期呢?這些通通都是口號,只是說說而已。而且你們說未來五年增加一千二百個位,現在有七千人在等候,未來五年才增加一千兩百個位,既是說,未來五年等候的隊伍會越來越長,「及早識別、及早介入」越是空洞的口號,你打算怎樣做呢?你說用關愛基金來解決,關愛基金是給低收入的家庭的,就算符合資格,是否足夠到外面購買服務呢?而且這種做法是靠市場,靠自負盈虧,現在連資助的服務都不足。機構採取自負盈虧的做法,只會分薄服務而已,令人手不斷流失,令資助服務的質素下降。你答了等於沒答。我想問你,除了關愛基金之外,你還有什麼方法呢?
議程: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ws/agenda/ws20130610.htm
學前教育機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今(16)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上,林佳龍委員首先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關於高級中等學校建校合作及建校生權益保障等相關問題,並提醒蔣育部的主政目標應是讓教育資源成為國民的機會,拉近階級之間差距,而非是負擔,甚至造成階級偏差等反重分配的現象。
林佳龍委員詢問蔣部長是否知道《職業學校法》,蔣部長表示知道該法,卻不知其制定時間。林佳龍委員指出該法早已於民國65年立法,其中第8條規定「職業學校的課程標準、設備標準及實習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林佳龍質問蔣部長,教育部是否已訂出實習辦法?蔣部長答覆辦法尚未出爐,林佳龍委員認為該法自民國65年立法迄今卻未據以訂定辦法,這是行政怠惰及嚴重失職,今日議程所討論建校合作的保障法,其關鍵的部分本該列於職業學校法中依法行政,然該辦法至今卻付之闕如。林佳龍要求教育部必須於今年內訂定相關辦法,蔣部長連忙表示會積極改善,並承諾會盡力達成。
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大專院校學生被當作廉價勞工的情形非常普遍,教育部應一併研擬《大專校院實習實施及實習生權益保障法》。林佳龍曾接獲學生陳情,台北大學運動休閒管理系規定學生畢業前須至少專業實習500小時,98學年度後的入學生在實習過程不得支領薪資,但酌予補助津貼,如保險、交通、製裝、誤餐費,金額經呈報及導師同意後才可支領,若違反此規定之實習,該時數不予採記。
不僅如此,校方所安排的實習機構有部分竟是品質不佳的飯店、休閒農場或旅行社,學生前500小時屬於義務勞動,之後的300小時僅獲取廉價補貼,實習生的工作內容比照一般職員,必須洗床單,也沒有專業技能訓練,更無法累積經驗,與其所學根本無關;許多家境辛苦的學生必須靠打工維持生計,還被剝削勞動500小時,這種假實習之名,行剝削學生勞力之實,形同變相規避勞基法相關規定的情形非常嚴重,林佳龍詢問蔣部長是否聽聞上述狀況,蔣部長表示曾聽過其他的案例,將根據林委員提供資訊進一步去了解情況。蔣部長則回應在《大專院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學校要成立校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負責實習機構的選定等相關規劃,若有不足之處會加強規範。林佳龍強調因普設大學,目前大學已有高中職化的傾向,大學生實習的情形愈見普遍,教育部仍應著手研擬大專院校實習生的權益保障法等法源基礎,才能確實保護學生的權利。
林佳龍委員指出院版草案中第11條規定,在學生進入建校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前,學校須舉辦說明會向建校生及其家長說明受訓之內容及權利義務。而學校往往將說明會安排在九月開學前的暑假進行,一位剛滿15歲、剛由國中升高中的學生,一來他可能得靠打工負擔學費,二來也不夠成熟足以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說明會辦理的時間和流程太過匆促,致職前訓練的效果不彰。林佳龍委員認為應於開學後再辦理說明會,避免學生還未正式入學便被當作廉價勞工,違背建校合作的精神,蔣部長對於林委員的提議表達認同,建校合作是學習的一環和歷程,也需具有學習的效果,並承諾會納入檢討說明會。
另草案中第22條提到「建校合作機構應依建校生訓練契約,給付建校生生活津貼,並提供其生活津貼明細表」,林佳龍建議教育部應訂定生活津貼給付基準,要求合作機構給付不得低於此一基準,並定期檢討給付基準,保留其彈性調整空間,以保障學生權益。蔣部長表示生活津貼可因地域和產業的差異訂出給付標準,在今日逐條討論時會將委員的意見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