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最終戰 柯建銘:射下這個假太陽】
2019-02-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等法院22日更一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同時也是本案的終審,身為告訴人的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批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是「違法判決」,右轟馬英九在政治與司法上都「相公(無法胡牌)」,自詡將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今出庭前受訪表示,歷經5年多,終於又等到開庭時刻,本案事關憲政體制、終結特權治國,總統職權應建立清楚,不可以介入司法、違法亂紀、毀憲亂政。
其次,他指出,一審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援引憲法44條證明總統有「院際調解權」,判馬英九無罪是「違憲判決」,雖然高院改判刑4月,卻被最高法院以「判決事實不明」撤銷發回更審,根本是為了發回而發回的「違法判決」,因為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應介入事實認定。
他認為,本庭的重要性不亞於憲法法庭。
最後,柯建銘轟馬英九現在身上還有三中案,卻還想選總統,趴趴走發紅包,試圖拉抬自己的高度,實際上是想築起馬其諾防線轉移焦點,用可能當選總統的高度來影響本案,不敢面對;柯還嘲諷「馬英九,你一定相公,不管是政治上相公,司法上也相公,我會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的律師團主張,江宜樺雖時任行政院長,為法務部的長官,但權力僅限於監督,馬英九豈可把偵查中的機密洩漏給他,還一併洩漏給僅限處理總府府內事務的秘書長羅智強,違法無誤。
律師團還強調,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卻以認定事實不具體為由,撤銷高院的有罪判決,明顯侵害事實審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另外,撤銷的理由寫到馬的洩密屬於「公益」,律師團也駁斥,洩密被判有罪確定的黃世銘早在各審級都主張「公益」,惟均未獲採認,可知公益不足以當作阻卻違法事由。
庭訊約兩小時,馬英九一度閉目養神,交給律師答辯,審判長共列出四個事實爭點與八個法律爭點,給予兩造一個月時間具狀陳述,並曉諭下次開庭時間候核辦。
馬英九庭後對被控洩密仍忿忿不平,強調關說司法於法不容,才會採取緊急手段,呼籲總統蔡英文應立即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杜絕關說案再度發生。
引爆馬王政爭的洩密案,始於2013年8月31日,時為檢察總長的黃世銘監聽到柯建銘與王金平的關說案後,深夜進入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案情,馬隨即把偵辦內容轉述給江宜樺與羅智強聽,並於同年9月4日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說明,被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洩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等罪,予以起訴。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原不得上訴三審(三年以下輕罪),但因前年大法官做出752號解釋,指應給無罪改判有罪的被告「一次上訴機會」,最高法院遂於今年一月撤銷發回更審,讓馬保有一線生機,惟無論更一審結果為何,雙方都不得再上訴。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6460
妨害通訊自由 在 柯建銘 Facebook 八卦
【馬英九洩密案最終戰 柯建銘:射下這個假太陽】
2019-02-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等法院22日更一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同時也是本案的終審,身為告訴人的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批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是「違法判決」,右轟馬英九在政治與司法上都「相公(無法胡牌)」,自詡將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今出庭前受訪表示,歷經5年多,終於又等到開庭時刻,本案事關憲政體制、終結特權治國,總統職權應建立清楚,不可以介入司法、違法亂紀、毀憲亂政。
其次,他指出,一審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援引憲法44條證明總統有「院際調解權」,判馬英九無罪是「違憲判決」,雖然高院改判刑4月,卻被最高法院以「判決事實不明」撤銷發回更審,根本是為了發回而發回的「違法判決」,因為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應介入事實認定。
他認為,本庭的重要性不亞於憲法法庭。
最後,柯建銘轟馬英九現在身上還有三中案,卻還想選總統,趴趴走發紅包,試圖拉抬自己的高度,實際上是想築起馬其諾防線轉移焦點,用可能當選總統的高度來影響本案,不敢面對;柯還嘲諷「馬英九,你一定相公,不管是政治上相公,司法上也相公,我會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的律師團主張,江宜樺雖時任行政院長,為法務部的長官,但權力僅限於監督,馬英九豈可把偵查中的機密洩漏給他,還一併洩漏給僅限處理總府府內事務的秘書長羅智強,違法無誤。
律師團還強調,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卻以認定事實不具體為由,撤銷高院的有罪判決,明顯侵害事實審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另外,撤銷的理由寫到馬的洩密屬於「公益」,律師團也駁斥,洩密被判有罪確定的黃世銘早在各審級都主張「公益」,惟均未獲採認,可知公益不足以當作阻卻違法事由。
庭訊約兩小時,馬英九一度閉目養神,交給律師答辯,審判長共列出四個事實爭點與八個法律爭點,給予兩造一個月時間具狀陳述,並曉諭下次開庭時間候核辦。
馬英九庭後對被控洩密仍忿忿不平,強調關說司法於法不容,才會採取緊急手段,呼籲總統蔡英文應立即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杜絕關說案再度發生。
引爆馬王政爭的洩密案,始於2013年8月31日,時為檢察總長的黃世銘監聽到柯建銘與王金平的關說案後,深夜進入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案情,馬隨即把偵辦內容轉述給江宜樺與羅智強聽,並於同年9月4日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說明,被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洩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等罪,予以起訴。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原不得上訴三審(三年以下輕罪),但因前年大法官做出752號解釋,指應給無罪改判有罪的被告「一次上訴機會」,最高法院遂於今年一月撤銷發回更審,讓馬保有一線生機,惟無論更一審結果為何,雙方都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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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通訊自由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八卦
《NCC推新法箝制言論自由!綠色威權復辟!》
#網管法+通傳法 箝制言論自由無上限
蔡政府在把中天撤照以後,言論管制的政治黑手即將伸向網際網路,包括針對串流媒體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還有針對社群媒體上個人言論的《數位通訊傳播法》,通通藏有限縮人民言論自由的霸王條款!
👉網管法授權NCC可以強制要求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登記,不登記就可以按次連續處罰100萬元,完全就是逼迫所有來台的串流媒體都必須受到政府管控!
👉網管法規定只要NCC認定網路視聽內容「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就可以連續裁罰100萬,但是NCC依法根本不能做視聽內容審查,這個法條根本就已經與NCC設置初衷牴觸,完全就是在對網路內容進行言論管制!
👉《數位通訊傳播法》將箝制言論自由的範圍擴大,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平台業者,若民眾在這些社群網站發文被指稱是不實消息,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可要求平台將該內容下架,違者處以罰鍰。
#綠色威權復辟 拒絕蔡政府毀壞台灣民主自由!
過去威權時期民進黨強烈反對箝制思想、限制創作自由的《出版法》,如今民進黨執政後竟然陸續推出《網管法》、《數位通訊傳播法》等,民進黨將《網管法》包裝成防禦台灣不受外部文化侵害的必然之舉,但本質上就是想要把網路上對蔡政府不利的言論通通趕盡殺絕,該法若實施,未來台灣將沒有言論自由可言,期盼國人有所警覺,絕不能再讓蔡政府恣意毀壞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基本人權價值。
妨害通訊自由 在 【律師住隔壁】[5分鐘告訴你]網路罵人?未查證的八卦?無限上 ... 的八卦
以廣播電視、電子 通訊 、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 ... 才能獲得我們最新的法律小知識喔#刑法 #誹謗 #公然侮辱 #言論 自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