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最終戰 柯建銘:射下這個假太陽】
2019-02-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等法院22日更一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同時也是本案的終審,身為告訴人的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批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是「違法判決」,右轟馬英九在政治與司法上都「相公(無法胡牌)」,自詡將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今出庭前受訪表示,歷經5年多,終於又等到開庭時刻,本案事關憲政體制、終結特權治國,總統職權應建立清楚,不可以介入司法、違法亂紀、毀憲亂政。
其次,他指出,一審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援引憲法44條證明總統有「院際調解權」,判馬英九無罪是「違憲判決」,雖然高院改判刑4月,卻被最高法院以「判決事實不明」撤銷發回更審,根本是為了發回而發回的「違法判決」,因為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應介入事實認定。
他認為,本庭的重要性不亞於憲法法庭。
最後,柯建銘轟馬英九現在身上還有三中案,卻還想選總統,趴趴走發紅包,試圖拉抬自己的高度,實際上是想築起馬其諾防線轉移焦點,用可能當選總統的高度來影響本案,不敢面對;柯還嘲諷「馬英九,你一定相公,不管是政治上相公,司法上也相公,我會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的律師團主張,江宜樺雖時任行政院長,為法務部的長官,但權力僅限於監督,馬英九豈可把偵查中的機密洩漏給他,還一併洩漏給僅限處理總府府內事務的秘書長羅智強,違法無誤。
律師團還強調,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卻以認定事實不具體為由,撤銷高院的有罪判決,明顯侵害事實審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另外,撤銷的理由寫到馬的洩密屬於「公益」,律師團也駁斥,洩密被判有罪確定的黃世銘早在各審級都主張「公益」,惟均未獲採認,可知公益不足以當作阻卻違法事由。
庭訊約兩小時,馬英九一度閉目養神,交給律師答辯,審判長共列出四個事實爭點與八個法律爭點,給予兩造一個月時間具狀陳述,並曉諭下次開庭時間候核辦。
馬英九庭後對被控洩密仍忿忿不平,強調關說司法於法不容,才會採取緊急手段,呼籲總統蔡英文應立即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杜絕關說案再度發生。
引爆馬王政爭的洩密案,始於2013年8月31日,時為檢察總長的黃世銘監聽到柯建銘與王金平的關說案後,深夜進入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案情,馬隨即把偵辦內容轉述給江宜樺與羅智強聽,並於同年9月4日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說明,被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洩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等罪,予以起訴。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原不得上訴三審(三年以下輕罪),但因前年大法官做出752號解釋,指應給無罪改判有罪的被告「一次上訴機會」,最高法院遂於今年一月撤銷發回更審,讓馬保有一線生機,惟無論更一審結果為何,雙方都不得再上訴。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6460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0萬的網紅少康戰情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議題: ◆前瞻公聽會擋新北官員 綠委當蔡政府打手搞黑箱?柯文哲控前瞻沒內線沒辦法 黑箱綁樁畢其功於一役?馬政府4千多億推綠能 蔡政府花2百多億瞎呼嚨? ◆柯文哲2018連任最強對手 非賴清德而是朱立倫?朱立倫:做好市政工作 2018轉戰台北市不說死?民進黨最強棒賴清德不敵柯文哲 蔡英文帶衰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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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妨害自由判決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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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自由判決 在 柯建銘 Facebook 八卦
【馬英九洩密案最終戰 柯建銘:射下這個假太陽】
2019-02-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等法院22日更一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同時也是本案的終審,身為告訴人的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批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是「違法判決」,右轟馬英九在政治與司法上都「相公(無法胡牌)」,自詡將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今出庭前受訪表示,歷經5年多,終於又等到開庭時刻,本案事關憲政體制、終結特權治國,總統職權應建立清楚,不可以介入司法、違法亂紀、毀憲亂政。
其次,他指出,一審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援引憲法44條證明總統有「院際調解權」,判馬英九無罪是「違憲判決」,雖然高院改判刑4月,卻被最高法院以「判決事實不明」撤銷發回更審,根本是為了發回而發回的「違法判決」,因為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應介入事實認定。
他認為,本庭的重要性不亞於憲法法庭。
最後,柯建銘轟馬英九現在身上還有三中案,卻還想選總統,趴趴走發紅包,試圖拉抬自己的高度,實際上是想築起馬其諾防線轉移焦點,用可能當選總統的高度來影響本案,不敢面對;柯還嘲諷「馬英九,你一定相公,不管是政治上相公,司法上也相公,我會扮演民進黨后羿,射下馬英九這個假太陽!」
柯建銘的律師團主張,江宜樺雖時任行政院長,為法務部的長官,但權力僅限於監督,馬英九豈可把偵查中的機密洩漏給他,還一併洩漏給僅限處理總府府內事務的秘書長羅智強,違法無誤。
律師團還強調,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卻以認定事實不具體為由,撤銷高院的有罪判決,明顯侵害事實審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另外,撤銷的理由寫到馬的洩密屬於「公益」,律師團也駁斥,洩密被判有罪確定的黃世銘早在各審級都主張「公益」,惟均未獲採認,可知公益不足以當作阻卻違法事由。
庭訊約兩小時,馬英九一度閉目養神,交給律師答辯,審判長共列出四個事實爭點與八個法律爭點,給予兩造一個月時間具狀陳述,並曉諭下次開庭時間候核辦。
馬英九庭後對被控洩密仍忿忿不平,強調關說司法於法不容,才會採取緊急手段,呼籲總統蔡英文應立即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杜絕關說案再度發生。
引爆馬王政爭的洩密案,始於2013年8月31日,時為檢察總長的黃世銘監聽到柯建銘與王金平的關說案後,深夜進入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案情,馬隨即把偵辦內容轉述給江宜樺與羅智強聽,並於同年9月4日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說明,被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洩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等罪,予以起訴。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原不得上訴三審(三年以下輕罪),但因前年大法官做出752號解釋,指應給無罪改判有罪的被告「一次上訴機會」,最高法院遂於今年一月撤銷發回更審,讓馬保有一線生機,惟無論更一審結果為何,雙方都不得再上訴。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6460
妨害自由判決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八卦
#追求新聞自由之外 #媒體的公共責任
除了追求新聞自由,媒體的事實查核責任很重要,因為新聞言論具有公共性且影響層面大,若新聞媒體藉由本身的影響力,任意扭曲事實,很容易造成民眾誤信,有的影響民生健康,增加社會成本、引起社會恐慌,有些嚴重的,干擾介入民主政治,甚至破壞我們的自由與下一代的未來,再加上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恐怕將是國安問題。因此,身為媒體的影響力,與一般個人的言論自由,比如你我在餐廳、家裡、公司裡談論政治大大不同,所被課予的公共責任當然也不能類比。若以言論自由之名,卻讓媒體逃避應負起的公共責任,這樣的論點很容易好心做壞事,成為危害民主的推手。
#中天的重大缺失
針對中天換照一事,我在今年5月14日以及本月7日,分別質詢NCC主委,提出中天的幾項重大缺失: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大量假訊息)、獨立審查人設置狀況,以及其中我最關心的 #境外勢力對我們新聞台的影響力,如今隨著聽證會召開,與蔡衍明的微信群組對話被公開,更多了一項不予換照的新證據,那就是 #蔡衍明介入媒體壟斷行為。
在 NCC 於 2009 年許可蔡衍明併購中視和中天、形成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時,曾針對該許可案附加附款,要求中視與中天的廣告、業務、節目部門都必須獨立,也就是「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部門經理以上之人員,不得兼任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職務。其廣告、業務部門與節目部門均須獨立,應獨自設立自有攝影棚,並不得與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有節目聯合招攬之情事」。
另外,當時NCC的另個附加條款要求「上訴人中天電視法人股東榮麗公司指派於上訴人中天電視之法人董事、監察人代表,其兼任中視之董事、監察人者,應於 3 個月內變更之,不得兼任」,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此附款的理由是「要求上訴人中天電視的經營階層與中視的經營階層不得相同。」
其中,邱佳瑜在同年 9 月 28 日上任中視董事長,在10/26聽證會上,根據沃草報導,中天總經理林柏川在被王維菁追問時,#首度公開承認 邱佳瑜在 2018、2019 年間,擔任旺中媒體集團電子媒體副總裁兼中視董事長時,能夠決定中天新聞部人事、督導新聞部、參與新聞製播。在被問及中天內部是否沒有制度可以保障人事安排自主,蔡衍明仍然有權讓邱佳瑜介入督導中天新聞時,林柏川也沒有否認,僅說邱佳瑜再度介入的「可能性不大」,證實邱佳瑜對中天新聞部的涉入。
#媒體壟斷
隨後,在蔡衍明被公開的微信群組對話截圖中(成員蔡衍明、中天董事長廖麗生、中視董事長邱佳瑜、中時新聞網董事長賴岳謙、中國時報董事長王丰、中國時報社長王綽中、中國時報暨旺報總主筆戎撫天、中時電子報總編輯楊維敏),顯示中天一再以同一企業集團跨媒體造成的言論集中化情形。
NCC應該參照過去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見解,以聽證會上蔡衍明讓邱佳瑜介入督導中天新聞的陳述,以及隨後被公開的蔡衍明等人微信群組對話截圖,加強說明其造成言論集中化、阻礙言論多元性的情形,已經 #妨害新聞自由,而不予中天換照。
#試圖利用民主自由混亂國人的是非認知
我要再次強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層次不同;新聞自由在於肯定媒體業者第四權的公共性,需要有制度保障該公共性得以彰顯,這些制度包括新聞記者獲得事實資訊的自由,以及防止媒體壟斷的法律。中天一再聲稱如果NCC這次不給換照就是箝制言論自由,根本錯把媒體的新聞自由及相關的媒體法律保障新聞自由的公共性,當成是中天個人的言論自由來主張,試圖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來混亂國人對是非判別的認知,以達到施壓NCC的目的。
#真正的新聞專業要承擔公共責任
中天的四項重大缺失就擺在我們眼前: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大量假訊息)、無效用的獨立審查人機制、境外敵對勢力的介入、違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所肯認的附加條款,以媒體壟斷破壞新聞自由。希望NCC務必要硬起來!這一次,我們要讓中天走入歷史,台灣才能真正擁有新聞專業與自由。
妨害自由判決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評價
今日議題:
◆前瞻公聽會擋新北官員 綠委當蔡政府打手搞黑箱?柯文哲控前瞻沒內線沒辦法 黑箱綁樁畢其功於一役?馬政府4千多億推綠能 蔡政府花2百多億瞎呼嚨?
◆柯文哲2018連任最強對手 非賴清德而是朱立倫?朱立倫:做好市政工作 2018轉戰台北市不說死?民進黨最強棒賴清德不敵柯文哲 蔡英文帶衰選情?
◆上海派醫生專家破譯柯語錄 假獨真統?真獨假統?香港沒自由、星國籠中鳥、馬國羨慕…柯P成夜郎國市長?柯文哲敢嗆香港不敢批大陸 得罪北京不利連任?
◆聯航超賣機位強拉華裔乘客下機 美吃定亞裔族群?機位不夠暴力拖人下機濺血 美國聯航欺人太甚?聯航找航警施暴趕人下機 台警比美警小巫見大巫?
◆公民不服從不適用攻政院 法官用判決打臉法官?公民不服從護身符失靈 衝撞員警就是妨害公務?
來賓:
立法委員(民) 郭正亮
民進黨發言人 阮昭雄
資深媒體人 黃光芹
立法委員(國) 費鴻泰
資深媒體人 唐湘龍
✔密切鎖定【少康戰情室】快來訂閱➔http://bit.ly/2fXdOIH
每週一至週五21:00至22:00 TVBS 56台首播
隔日中午YouTube官方頻道/TVBS官網回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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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官網:http://2100.tvb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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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自由判決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評價
181031TVBS 見不到兒提告 傳呂安妮售8億豪宅切割王文洋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uYqtby9PlA
【TVBS記者 吳姝叡、林亞男】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先前因為看不到兒子,對女友呂安妮提出告訴,雖然昨天呂安妮獲不起訴處分,但傳出呂安妮對此相當心寒,有意要把王文洋送她的2戶豪宅出售,市價約8億元。
記者吳姝叡:「位在信義區的這棟豪宅,當初由王文洋買了2戶送給呂安妮,不過現在傳出呂安妮自從搬走後,現在還有意要賣掉。」
王文洋從2003年開始,購入御之苑當住家,2009年買下4、5樓送給呂安妮,而且陸續買下共6戶,登記在兒子、女兒和呂安妮的名下。
但自從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去年和女友呂安妮分手後,就聯繫不上兒子王銓勵,就連幫兒子申請英國大學就學許可後,也沒見他入學,所以對呂安妮提出妨害自由,還剝奪兒子授教權,另外更提民事交付子女等告訴。
王銓勵母親呂安妮(10.16):「謝謝大家關心,謝謝大家的關心。」
今年10月16日,呂安妮和兒子出庭,面對媒體似乎欲言又止,不過據傳,檢方傳喚王銓勵,他表示不懂為何父親王文洋要提出告訴,母親呂安妮也沒有妨害他的自由,至於不去英國讀書,是他的決定。因此,10月30日判決出爐,呂安妮獲不起訴處分,王文洋也撤回民事告訴。
不過王文洋對呂安妮提告,讓她相當心寒,甚至傳出呂安妮有意要出售王文洋買給她,位在信義的豪宅,市價約8億元。
房市專家陳泰源:「2012年、2013年這個時候,甚至一度傳出說總價值已經從(2戶)5.5億元漲到9億元,目前仍然一坪至少也都有喊價,至少200萬以上。」
專家表示這2戶豪宅,當時買下一戶約2億,如今身價翻倍,但傳出呂安妮連房子都不要了,也代表兩人關係恐怕也難以回歸當初。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20095
【中天記者 梁琬渝、陳佳侖】
面對詢問、快閃離開,王銓勵出庭不發一語,就像是現在他對他爸爸王文洋的態度,爸爸告媽媽讓他很不諒解。
呂安妮決定跟王文洋斷開一切連繫,傳出要把2009年王文洋以5.5億價格買入的2戶《御之苑》豪宅賣掉,以目前市價來看,會超過8億元。我們實際到場探聽,警衛不談之外,附近的房仲公司也沒聽到出售消息。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通常豪宅的銷售方式,不太可能像傳統的賣中古屋的模式,就是各個房仲網站上可能都有銷售的訊息。
有近親的朋友跟平面媒體透露,這兩戶王文洋很可能會自己買回去,但買得了房子,恐怕還是買不回兒子的心,據了解,王銓勵從去年2月就不和爸爸聯繫,王文洋想知道王銓勵的近況,還得派人跟蹤,王銓勵更說自己是19歲大人了,倫敦帝國大學是自己不去唸的,跟媽媽根本沒關係。
曾經是無話不談的父子,現在關係結冰,王文洋想要打開這個父子心結,恐怕還要花一番力氣。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8/11/181031tvbs-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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