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來還沒下床就收到非媽傳訊息問女兒名字取了沒,我說還沒。接著閒聊彼此最近的生活,雖然距離很遠,但感覺很親密。
非媽是我十幾年的閨蜜,粉絲專頁大頭貼女女吻照的女二(女一單蘭是我)。她就是那個出門前因為穿貼身洋裝使得內褲痕若隱若現,被媽媽威脅「這樣會被人指指點點,會丟家裡的臉」,神回「不然不要穿」之後當場把內褲脫掉然後衝出門的少女。(這篇有寫到:https://goo.gl/VC7sNS)
能當彼此的閨蜜這麼久,真的很不容易,需要很深很深的緣分。交朋友跟談戀愛其實差不多,一旦兩人不在同一個道上,能量不同步,就是緣分盡了。這無法強求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再怎麼捨不得仍得放手,有些人註定是來陪我們一陣子,不是一輩子。
我猜我跟非媽應該有簽下靈魂契約,所以一路走來,才能創造那麼多的共時性奇蹟。比如我失戀的時候,她也剛好遇到鳥男;比如我工作順遂的時候,她也剛好遇到不錯的機會;比如在我下定決心突破現狀的時候,遠在美國的她也下定決心要改變生活⋯⋯然後我們就能夠總是一起前進,站上各自新的位置時,依然彼此相伴。
閒聊結束後,內心一邊感激著與非媽的情誼,一邊想起第一次跟非媽提到要跟現在的老公(當時還是男友)約會,非媽回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他知道你有老二嗎?」⋯⋯這蕭查某還是殺掉好了。
#就愛非媽嘴賤
#女兒的名字八字沒一撇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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