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日抗戰始於台灣
今天是盧溝橋七七事變八十週年。八十年前的今天,駐屯在華北的日軍,假借尋找演習失蹤士兵,要求進入宛平城內搜索,被我守軍第二十九軍吉星文團長斷然拒絕,日軍乃砲擊宛平縣城,國軍被迫迎戰,因而爆發著名的七七盧溝橋事變。十天後,蔣委員長在廬山宣言中宣示:「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對日全面抗戰於焉爆發。
這八年的戰爭中,我方雖然裝備、訓練落後,實力不足,明顯處於劣勢、但在蔣委員長「以空間換取時間,抗戰到底」的大戰略下,軍民一體、眾志成城,歷經四萬多場大小戰役浴血苦戰,死傷322萬將士,包含268位殉國將領,以及將近2000萬的無辜百姓後,成功抵禦外侮。不但保衛國土、牽制日軍、協助盟軍,贏得二戰、提升國譽、尤其是光復臺澎、洗雪割讓50年的奇恥大辱,更是值得欣慰。當年這些不屈不撓、可歌可泣的壯烈事蹟,在八十年後回顧,仍然令人熱血沸騰、肅然起敬。
近年來,大陸當局主張對日抗戰並不是八年,而是十四年,要從民國20年的「九一八事變」起算,將局部抗日概括納入。如果這個主張成立,對全體中國人來說,1894年的甲午戰爭就已經是抵抗日本侵略的起點了,史稱第一次中日戰爭。而對我們臺灣人民來說,早在「九一八事變」的36年前,臺灣人更已經投身對日抗戰了。這場抗戰,發生在清光緒21年(1895年)5月至11月,史稱「乙未戰爭」。
乙未戰爭,始因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割讓臺澎給日本。當時全國各界強烈反對,臺灣人民更是萬分悲憤,居民乃在全島各地組成義軍,結合劉永福的黑旗軍,頑強抵抗入臺日軍,迫使日軍多次增兵,總共出動兩個師團兵力。從1895年5月底日軍近衛師團在臺北縣澳底登陸,穿過臺北,一路循桃、竹、苗、臺中、彰化、嘉義、臺南、打到屏東,耗費近六個月之久。戰況激烈,死傷枕藉,日軍攻臺統帥─明治天皇親戚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中將,和第二旅團長山根信成少將,均因參戰而死。日軍承認,乙未戰爭的難度和死傷,甚至超過前一年甲午之戰的陸戰─遼東之戰。
臺灣軍民將士用命,造成日軍相當死傷。日軍心有不甘,瘋狂報復,大量殺害無數英勇的臺灣軍民。當時,日軍所至之處,都採取不分軍民、男女、老幼的「無差別殲滅」,和殺光、搶光、燒光的「三光掃蕩」,使無數城鎮淪為煉獄焦土。學者估計,臺灣軍民死傷總計有十萬人之多。當時的臺灣人口不到300萬人,臺灣人在這場抗日戰爭中,死亡超過3%人口,並不亞於42年後八年抗戰在大陸軍民的死傷比例。
而日本即使憑藉優勢武力,攻佔全臺,然而在其統治之後,臺灣人武裝和非武裝的抗暴運動仍然不斷。因此到了1898年,當時日本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和他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就頒布「匪徒刑罰令」和「土匪招降策」,誘騙抗日志士「歸順」,並隨後將他們集體屠殺。後藤新平更在1921年《日本殖民政策一斑》一書中承認,1898至1903之間,誘殺近12,000名抗日志士,可見日本殖民政府的血腥統治。
不過臺灣人的抗日志業並未就此屈服,即使到1915年,日本已經統治臺灣20年了,都還會爆發像臺南「西來庵事件」(亦稱「噍吧年事件」)的抗暴活動,被捕近兩千人,866人被判死刑。如此大規模的抗日起義,足以顯示見臺灣人抗日的火苗始終不息。
在1920年代,「臺灣文化協會」和「臺灣民眾黨」等團體則以非武裝抗爭的策略延續抗日志業,要求臺灣總督府撤廢壓迫臺灣人民的「法三號」以及展開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參與其中的許多志士因此被捕入獄或是遭到嚴密監控。1930年甚至還爆發由南投賽德克族馬赫坡社莫那魯道頭目所領導、震驚世界的抗日運動「霧社事件」。其規模之大、意志之堅,迫使日本殖民政府使用飛機、大砲和毒氣來鎮壓,造成800多位臺灣人死傷。在先賢蔣渭水向國際聯盟檢舉後,國聯派員調查,東京國會質詢,在內外壓力下,臺灣總督石塚英藏總督及臺中州廳官員四人引咎辭職,轟動全臺。
也就是說,日本對臺灣五十年的殖民統治,臺灣的抗日運動從未停歇。臺灣抗日志士從早期的丘逢甲、劉永福、吳彭年、吳湯興、姜紹祖、簡大獅、柯鐵、林少貓、余清芳、羅福星等人的武裝抗日,到中期林獻堂、蔣渭水、杜聰明、翁俊明、蔡培火等人的爭取民主自治,再到後期蔡忠恕、李建興等人的地下運動,都以不同方式,進行反日抗爭。其中更是有不少志士,遠赴大陸,以各種方式投入八年抗戰。例如李友邦、宋裴如和丘念台分別領導臺灣革命同盟會及廣東東區服務隊;李萬居和謝東閔分別參加國際問題研究所及廣西日報、林正亨加入緬甸遠征軍、黃朝琴投入外交界,出任國內外要職,都從不同面向為抗戰貢獻心力。這些前輩投入抗戰,留下宛如史詩般的壯烈事蹟的同時,也都不忘光復故鄉臺灣,追求自由、平等與民主,他們意志堅定、行動積極,都令我們這些後輩熱血沸騰,感動不已。
無論在大陸還是臺灣,兩岸人民都曾因為日本軍閥的野心而被欺凌迫害,傷亡慘重,八年抗戰是中華民族歷史上規模最大、傷亡最多、影響最深的民族禦侮戰爭,為同盟國抗法西斯戰爭作出了極大貢獻。然而由於時過境遷等諸多因素,許多人並不知道當年我國到底為二戰勝利與世界和平做出了多大的貢獻。也因此,牛津大學的米德(Rana Mitter)教授,在2014年出版一本講述我國對日抗戰貢獻的暢銷書,《被遺忘的盟友》(Forgotten Allies: China’s World War II 1937-1945)。說明在八年抗戰中,那些中華民國軍民被遺忘,但卻值得流芳百世的事蹟,讓我讀來既沉痛、又驕傲。
這本書中,最令我感動的一段文字,是米德教授的序言。他說:「中國的抗戰,是在毫無勝算之下,堅忍不拔、奮戰到底的英勇故事。中國政府與人民不顧一切,抗戰到底,終於戰勝強敵,也證明各國新聞記者與外交官一再唱衰中國,認為中國必將滅亡的預言完全錯誤。直到珍珠港事變之前,中國有四年多的時間在孤軍奮鬥、抵抗日本,在這段期間, 這個貧窮、低度開發的國家,牽制住一個全世界最高度軍事化、科技先進的八十萬雄師勁旅,此後四年同盟國得以在亞洲與歐洲戰場同時作戰,節節勝利,有相當大的部分奠基於中國與日本纏鬥不休。」
這一段話,曾經讓齊邦媛教授等許多讀者因歷史平反而落淚,我也不例外。兩年前政府紀念抗戰勝利與臺灣光復70週年的活動中,我都要求國防部把這段話印在現場的牆壁、看板或海報傳單上。我為抗戰老兵頒授「抗戰勝利紀念章」時,也一定會提到這一段。
所以說,國軍為國際社會和世界和平做出重大貢獻,才是我國能從一個任人宰割的次殖民地,變成世界四大強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的原因。這才是真正讓中國人民站起來,而值得所有中國人驕傲的偉業。
戰爭,沒有贏家;和平,沒有輸家。戰爭的錯誤或可原諒,但歷史的真相不能遺忘。紀念七七事變、紀念抗戰勝利與臺灣光復的目的並不在於仇日、反日,而是在於感念先烈先賢的奉獻犧牲;在於期望中日兩民族之間仇恨終止、友誼開始,不再重蹈過往歷史的慘痛經驗;在於期許雙方能追求區域及全球的永續發展,和平解決爭端,鞏固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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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案外案:推理女王與推理男神的世紀大對決】
導演 David Fincher 的經典之作《Gone Girl 控制》背後隱藏著一個其來有據的歷史事件。而且這樁真人實事案外案還是一次偵探推理界的世紀大對決——沒有破不了的案子的推理男神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對上最會隱匿線索、誤導讀者的推理小說女王阿嘉莎克莉斯蒂(Agatha Chris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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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阿嘉莎是人類史上最暢銷的作家,只有聖經和莎士比亞總銷量在他之上。其《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謀殺案》等作品,被翻譯成103種語言,總銷售突破20億本,也被後人改編成各種影集和電影。
▉ 推理女王的神秘失蹤
「《控制》的靈感來源是什麼?」
小說家 Gillian Flynn 曾經口頭承認過《控制》的間接靈感來源:18年前轟動美國的 Laci Peterson 一屍兩命懸案。經過上萬通電話通報線索、數百位志願者和無數警力投入搜尋,失蹤4個月的 Laci Peterson 和剛8個月大的胎兒遺體才被找到。在包含刑事鑑識大師李昌鈺博士的參與之下,死者丈夫 Scott Peterson 被以謀殺罪名定罪並判處死刑(但不久前因審理程序瑕疵被撤銷死刑,正準備重審)。
看過《控制》的人都知道電影和 Laci Peterson 案相近的大概只有前半部的情節,以及丈夫 Scott Peterson 長得真有幾分神似電影主角 Ben Affleck。
作者沒說的是,和《控制》情節真的有87分像的其實是發生在1926年的名作家阿嘉莎克莉斯蒂神秘失蹤事件:
同樣距離聖誕節不遠的12月4日晚間,阿嘉莎哄女兒上床之後就從他丈夫的房子中消失。她的車被發現棄置在一個採石場的坑洞邊緣,車上只找到一袋衣物和她過期的駕照。而讓當地人議論紛紛的是附近的溫泉池同時也是奪走很多條人命的自殺聖地,大作家是生是死立刻成為大街小巷熱議的懸案。
電影《控制》中Amy 的失蹤事件和克利斯蒂的真實經歷有無數雷同處:
1.她們都是事業比丈夫成功的作家。
2.她們的丈夫都和第三者有染,並有意離婚。
3.她們的丈夫都是頭號嫌疑人。
4.她們都曾被懷疑為了賣書而自導自演。
5.而她們失蹤的真相都是......
▉ 推理男神的靈媒助手
《控制》中Amy 失蹤事件和書外的阿嘉莎克利斯蒂失蹤事件都得到媒體的廣泛報導和各種渲染,成為世界矚目新聞事件。在阿嘉莎的年代是傳統報紙,在電影中則是電視新聞。
身為人類史上最暢銷的作家,阿嘉莎克利斯蒂的失蹤非同小可。當時甚至由英國內政大臣親自督軍,指揮警方全力搜尋。小說家的照片出現在全英國報紙甚至是紐約時報的頭版,並觸發了史無前例最大規模的搜索行動:包含上千名警力、五百名民間志願者和獵狗都出動加入搜尋行動,還是英國史上第一次出動飛機來尋找失蹤人口。
緊接著,名偵探福爾摩斯也收到了通告。
不過因為福爾摩斯是虛構人物,所以代替他出席通告的是他的版權方代表兼小說作者 Conan Doyle 柯南道爾,人稱名偵探柯南(!)。
雖然很會寫偵探小說跟很會當偵探好像是兩回事,但在當時的英國社會(包含這些偵探小說作者本人)似乎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一體兩面,而柯南道爾還真的是位有破案實績的偵探:
1906年一名牧師的英印混血兒子(同時也是一名執業律師)George Edalji 被控連續虐殺鄰居的動物而遭判刑入獄。當時有超過300名律師和10萬名英國民眾先後為其連署陳情,認為該案從頭部到尾僅有一封匿名信就當成定罪證據,完全是一起冤案。然而最後真正撼動英國司法體系官僚並使 Edalji 立刻獲得釋放的,是柯南道爾的大動作親赴現場調查並找來筆跡鑑識專家提供意見,成功翻轉該案的結果。
本案甚至還催生了英國刑事上訴法院的設立。在眾多官員、法官甚至律師的極力反對下,這個新機制為當事人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救濟途徑,並且立刻就對檢察官濫行起訴的現象產生了顯著的抑制效果。而名偵探柯南居功厥偉。
為此聲名大噪的柯南道爾多年後還接獲一名犯人委託獄友夾帶出獄的求救信,隨後再次成功以調查推理逆轉另一起冤獄。
柯南道爾以這些行動證明他是貨真價實的名偵探,儼然就是自己筆下的名偵探福爾摩斯本人。可是他身上卻有一個福爾摩斯沒有的要害——對神祕主義的執迷。
1918年西班牙流感大流行,感染了全球近四分之一人口。各方估計死亡人數從1700萬到1億人的說法都有。因為活下來的倖存者在心靈支持上的強烈需求,通靈術之類的迷信開始大行其道。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畢業、受過嚴謹科學教育的柯南道爾竟也在兒子和弟弟先後因流感死亡之後,變得更加篤信他原來就有接觸的通靈術。
「親愛的告訴我,你現在幸福嗎?」
「是的,我很幸福」柯南道爾去世的兒子在1919年的一次降靈會上送出了這樣的訊息給他。
柯南道爾讀取了這個天外飛來訊息之後深深受到刺激,不僅連續寫了多本相關主題的書,還到處巡迴演說分享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精神體驗時刻」。
於是,這起《控制》案外案終於出現絕對不會出現在 David Fincher 電影畫面中的荒謬畫面:名偵探柯南本人帶著一名靈媒助手隆重登場。
▉ 阿嘉莎歸來記
名偵探福爾摩斯的好幫手是華生醫生,名偵探柯南的好幫手則是一名靈媒。這名經常跟著柯南道爾到處解決鬧鬼事件之類超自然調查的靈媒 Horace Leaf 回顧他們的特殊合作關係:
「我經常在許多場合和他合作,扮演靈媒的角色,而且因為他對於這個領域的嫻熟精通,總是會有不錯的結果。他那種非常友善、非常有同理心的態度總有辦法讓靈媒立刻進入完全放鬆的狀態。『不要太過擔心』他會說『你就盡力而為,即便最後什麼事都沒發生我們也已經是仁至義盡、問心無愧』。」
於是柯南道爾帶了一只阿嘉莎克利斯蒂的手套,希望 Horace Leaf 能感應到一點什麼資訊。
「阿嘉莎!」柯南道爾什麼都沒說,但靈媒隨即脫口而出。不過這似乎用不著太多感應能力,畢竟失蹤事件已經連續登上頭版,早就人盡皆知,用猜的也猜得出來勞動名偵探的矚目大案是哪一件。
靈媒 Horace Leaf 自己記錄下當時的感應過程:「歷經媒體、警察和社會大眾投入搜尋無果之後,我們透過這種充滿智慧和善意的合作方式,感應到了關於失蹤的小說家阿嘉莎克利斯蒂的資訊:她現在還活著,並且再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會被找到。」Leaf 說:「這個資訊最後被證實是完全正確無誤。」
這種有說等於沒說的感應結果大概跟星座運勢的命中機率差不多,對於破案或是找到人也沒幫上太多忙。不過讓名偵探欣慰的是當事人還真的按照劇本演出:
失蹤11天後,換了髮型、加了眼鏡、用假名入住在渡假旅館的阿嘉莎克利斯蒂終被尋獲,並稱她對於這段期間發生了什麼事完全沒有任何記憶。終其一生,包含日後出版的兩本自傳她都未再對這11天的失蹤之謎有任何著墨,並伴隨著她在1976年安享天年而成為永遠的秘密。
靈媒以外,科學一點的解釋近幾年慢慢浮上檯面:
有醫學背景的傳記作者 Andrew Norman 根據新的研究推測阿嘉莎罹患的是解離性漫遊症。這種近年才逐漸被認識的疾病患者會暫時失去身份感,創造一個新的身份上路,而觸發的原因經常是重大壓力或是創傷。阿嘉莎的創傷正是她的母親才剛離開她,丈夫又突然決定要永遠離開她,並準備跟外遇對象結婚。
然而長年以來更廣為流傳的論點則是《控制》中的 Amy Dunne 的版本:她想要讓不忠的丈夫難堪,想要讓這些男人為了跟第三者有染而付出代價。
阿嘉莎讓丈夫難堪的企圖既遂了,她成功讓不忠的丈夫成為謀殺案的犯罪嫌疑人,並伴隨著自己的名字成為了全世界報紙的頭條。但她挽回婚姻的企圖終究未能成功,兩年後阿嘉莎的丈夫仍與她離婚,並與第三者結為夫妻。擅長操弄小說人物生死離合的大作家還是得從現實生活經驗中學得這一課:What's gone is gone.
附帶一提,第三者名叫 Nancy Neele。
阿嘉莎在失蹤期間入住旅館登記的假名就叫 Neele;而《控制》的 Amy Dunne 入住旅館登記的假名則是 Nancy。
邊角料:【《控制》案外案的案外案——夏洛克歸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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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口撤尋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八卦
還認為中國沒有酷刑,很開放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還認為中國不會無故關押讓人消失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這是之前無故失蹤 15 天的 Simon Cheng 鄭文傑,他是英國駐香港領事館的雇員,目前的消息是他為香港居民,曾到過臺灣政大讀國際關係,現在沒了工作,並必須重新尋找居留地。
因為他畢竟是英國雇員,所以之後有機會獲釋,但造成了英國震怒,叫來中國大使罵了一頓,表達嚴重抗議。目前外交情勢仍在緊張中。
鄭文傑的英文聲明,有人翻成中文,這中文內容可以看到,即使你是英國政府雇員,都一樣被刑求與虐待,幾乎喪失求生意志。
過程中也聽到很多周邊其他的示威者的狀況,沒有特殊背景的,大概凶多吉少了。
這還是 8 月的事情,可想而知,有多少香港年輕人在折磨中失去了生命。
一位希望匿名的好友無償翻譯了鄭文傑的英文聲明稿七項要點之後的細節說明,讀下來驚心動魄。
朋友說可以轉,我就轉了,這位英文程度極好的朋友客氣地說:「這是鄉民無償翻譯,一定有錯誤的地方,比方說中國警政公安系統的文書程序或官銜什麼一定不夠準確,有疑義還是要以鄭本人的英文聲明為準。」
英文聲明原文鏈結:https://pse.is/MCP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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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開頭七項要點之後的說明:
鄭本人支持泛民運動,曾參與今年的抗爭,包括在佐敦道維護連儂牆海報,但未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也未有不法行為。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示雇員蒐集與抗爭有關的情報,以評估發出旅遊警示時機,以及英國公民是否參與抗爭。情蒐的目標包括Telegram群組、連登討論區,以及媒體報導,也包括接近示威群體,打探他們的目標。
鄭認識某些參與抗爭的中國人,有些人曾在港被捕,隨後交保獲釋。鄭也曾組織讀書會,主題是與中國社會及香港有關的社會科學議題,參與者有港人也有中國人,背景是政府、金融、法界與文學界人士。
八月八日鄭因公前往深圳,工作結束後曾接受按摩,並與在港獲釋中國友人的家人會面,準備替友人轉交生活費及官司費用。鄭已聽說港人入境中國時會被檢查手機,因此與女友和家人約定會定時聯絡報平安。
鄭自深圳福田火車站搭高鐵返回香港,在西九龍高鐵車站被攔下後送往西九龍車站警局,香港西九龍火車站(中國)警局的制服公安說,鄭被攔下是因為高層指示,公安說不知道原因和詳情。制服公安態度還算客氣,也沒有強取手機密碼解鎖。
接著鄭被用高鐵送到深圳福田警局交給便衣公安,他後來才知道這些是國安特務,特務態度粗暴。偵訊開始前先拍嫌犯照片、捺指紋、被留下所有生化資訊(血液尿液等),公安此時尚未取得手機密碼。偵訊期間被綁上老虎凳無法動彈,鄭被逼問英國在香港「暴動」中的角色、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他跟參與「暴動」的中國人的關係。偵訊者說,他在香港的「反中反黨」言行可在中國被關,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
偵訊一整天後再移往羅湖警局,或許是為了讓拘留時間再延長24小時,或許可以無限期一直這樣在各地公安移來移去讓他無限期被拘留。從此時開始到獲釋為止都不准鄭戴眼鏡,他一直頭昏眼花。
特務在移監警車上放Beyond 的「大地」,制服公安說他是從國安局被移送過來,高層指示要控他「武裝叛亂及暴動刑事罪」。
在羅湖警局所有入監程序再來一次,偵訊室裡有十人,一半是便衣(特務),一半是制服公安,鄭再次拒絕提供手機解鎖密碼。國安特務讓便衣公安主導問話,指控他「召妓」,如果態度配合可以減輕罪名,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會留下刑事犯罪紀錄,否則就要面對無限期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特務也會嚴刑伺候。他別無選擇只好認罪。
偵訊期間,即使被捕超過24小時仍不准與家人聯絡,公安特務說會把他的案子用公文送交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再由Interpol 轉告港警,港警才會寄通知信給鄭家人,但是港警忙著處理香港狀況,所以不知道什麼時候港警才能收到通知。(鄭獲釋後跟家人確認,家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
因為行政拘留不需要經過法院正常審理程序,所以不准鄭尋求律師協助。
鄭認罪後特務放心離開偵訊室,鄭被送回牢房等候「行政處罰裁定」文件,文件怎麼寫完全由警察決定。
在拘留室裡有其他嫌犯向他打探如何透過從軍方式取得美國護照,鄭警覺這些是臥底特務,所以打哈哈應付過去,臥底很快就由制服警衛帶走。
制服公安拿著「裁罰文件」要他簽名畫押,但文件上故意把拘留的時間(開始和中止日期)留白,雖然文件上寫的是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但起始和中止日留白,就可以讓公安和特務任意解釋他的拘留時期。公安說這項決定來自非常高層,是「局長」的層級。
接下來鄭被送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一次被上手銬腳鐐,遭裸體檢查和穿囚服。特務可能尚未告知公安他的特殊身分,第一天他被送進有十幾個其他犯人的囚室,其他人可以買水果點心,只有鄭不行。因鄭不准與家人聯絡,其他嫌犯懷疑他是因政治問題被捕,還有人記下鄭在港住家電話,願意出去以後幫他向家人傳口信:說他因香港事件被捕,叫家人千萬不要來中國。
後來鄭又被以涉「政治罪」名義帶出問話,問同樣的問題,回拘留室後其他嫌犯都知道他是政治犯,不敢再跟他交談。從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二天起,鄭都遭單獨監禁,行政拘留嫌犯本來有每週跟家人會面或用電話聯絡至少一次,每天放風兩小時的福利和權利,但鄭通通不適用。
此後鄭每天都被長時間問訊,無從得知確定的獲釋日期,更不知道所謂的十五天拘留期過後是否真的會獲釋。
特務在拘留所官員面前強迫他交出手機密碼,硬扯住他的頭髮好讓手機用人臉解鎖,還說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和特務。在特務施暴之後,鄭交出手機密碼。拘留中心官員也被特務動粗嚇到,特務要求拘留中心官員把他用手銬銬在老虎凳上,官員雖有遲疑但仍然照辦。
在拘留中心每天被特務帶走偵訊,拘留中心主管每天在他被問話之前和之後,都叫醫生替他進行全身檢查。拘留中心的一般公安和負責偵訊的特務分屬不同系統,特務在拘留中心以外地方問話動用私刑較不受監督,假如是在拘留中心以外地點受傷,拘留所主管所負責任也較輕。
被特務帶出拘留中心偵訊時,鄭被上手銬腳鐐,頭戴頭套所以呼吸困難,經常頭昏有窒息感。坐上無標誌的廂型車前要把囚衣反穿以隱藏他的身份,上車後則被要求躺在後座,避免車外人看到他。車行三、四十分鐘後抵達不知名地點,經過草地、上樓梯,進入一個小房間。鄭聽到有人移動家具的聲音,猜想是刑具,鄭說不必刑求他會配合所有認罪,特務說不是刑求,是「訓練」。
鄭被上手銬腳鐐後吊掛在X 形鐵支架上,整個人大字撐開連續數小時,雙手高舉血液無法流至手臂,非常痛苦。有時被要求做「壓力測試」,例如長時間蹲下或做「椅子式」。只要做不到要求就會被特務用尖棍打。特務還會專戳身體最脆弱或發抖的部位如膝蓋。鄭全程都被蒙眼戴頭套。
酷刑偵訊休息時間可以進食,但仍戴著手銬腳鐐和蒙眼,休息時間是政治洗腦時間。比如中國目前不適合施行全面民主,多數人民未受良好教育,治國需要高度專業技術,只能由精選的少數才能者執行。賦權大眾的自由派民主制度是顛倒是非的民粹主義。偵訊者舉哥白尼提太陽中心論遭羅馬教會迫害的歷史例子,展現菁英心態。
酷刑繼續:長時間站立(手銬腳鐐蒙眼頭套),不准動也不准睡著,否則要被罰唱中國國歌。用剝奪睡眠進行非體罰式酷刑。在接受這種刑罰時,鄭一個字也不准說,國安特務表示,鄭必須先說「報告長官」徵求許可才能發言,否則會被掌摑,或用不明工具拍擊臉部,可能是尖棍。
其中一名偵訊者操類似香港口音,指控他怎麼膽敢當英國間諜監視中國,連糞土都不如。另一人操北方漢語口音,自稱隸屬特務當局,因為英國使領館被視為間諜組織,而鄭身為英國領事館職員,自然也是間諜組織一部份。鄭被問到是否認識英國國內情報處和國外情報處人員,英國駐港領事館的建築配置,職員證件的樣子。
偵訊者對問答式偵訊法感到不滿,要求鄭主動認罪,最主要是要他配合所謂英國涉入香港抗爭的指控,要他承認英國政府提供金錢、物資和裝備給港人,要他承認曾經主導、參與或煽動暴力示威,要他承認使用自英國政府領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國示威者付保釋金。
鄭發現這些指控非常嚴重,一旦認罪可能遭中國關押數十年甚至被判無期徒刑,因此無論特務施何種酷刑均堅不認罪。

第一週特務發現鄭的腳踝、大腿和手腕、膝蓋都有嚴重瘀傷,下令他回拘留中心時不得告知醫生真相,要說他是自己在拘留中心外滑倒。拘留所醫生有紀錄他的傷勢。接下來鄭有幾天無法行走,特務暫停體罰改打心理戰,第二週仍單獨監禁,三天無人聞問。鄭在這幾天中靠靜坐、祈禱(忍不住哭泣)、唱歌來打發時間並保持冷靜。
特務拿跌打損傷軟膏來替他治傷,希望瘀傷和傷口趕快消失。
後面幾天他被帶到「集體調查中心」,公安在此申請房間進行偵訊。在中心內他獲准拿下遮眼布,鄭看到特務在填寫偵訊室的申請表格,還在他的檔案上寫著「機密」字樣。
鄭在這裡看到十名同遭偵訊的年輕「嫌犯」,他們全都上了手銬,穿著橘色囚服。鄭走過走廊時,聽到有人在偵訊室裡大喊,「把手舉高點,你們示威的時候不是高舉雙手揮舞旗子嗎?」鄭猜想他們正在對香港示威者施以酷刑。
鄭在這裡的偵訊室被指「避重就輕」,暗示他選擇對輕罪(召妓)罪名認罪,避開重罪(武裝叛變及暴動)。
鄭被問到為何示威者武力升級和勇武派勢力擴大,鄭說是港人對721元朗白衣人攻擊事件的自衛手段。偵訊者火大,聲稱根本無需花錢雇黑幫攻擊示威者,還說暴徒和中國愛國者理應、而且一定會自發性地越過邊界攻擊示威者。
新來的特務用普通話罵鄭是「祖國叛徒」,並引用毛理論「人民民主專政」說,當局留意到鄭是所謂泛民主派,但鄭應知中國以民主方式統治多數中國人民,但因鄭是「國家公敵」,才會用威權手段對付他。特務還保證鄭必定會不在十五天後獲釋,他至少還會再被控以「顛覆」罪名,還說可以用個人前途打包票,鄭一定會繼續被關押。
特務顯然認為,鄭沒有在酷刑下崩潰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可在十五天後獲釋。鄭聞言後喪失生存意志,表示若十五天還繼續被關將會自殺。特務說鄭身為任務失敗的間諜本來就該自殺。
此後鄭在拘留室裡食不下嚥。另一特務再說,假如鄭態度配合,十五天後仍有「重生」(獲釋)機會,條件是提供更多有關抗爭與英國政府關連的情報。鄭堅持只是抗爭邊緣者,且未參與暴力抗爭。特務回說,「有些東西比暴力更可怕」,因為鄭的背景,當局認為鄭有潛力和政治野心,不可能只是邊緣抗爭者,暗示鄭可能是抗爭幕後主謀和英國傀儡。鄭二度崩潰大哭,強調只想返港跟女友和家人團聚,還向特務下跪求饒。
鄭被帶出偵訊室時,看到一名年輕女孩正接受入監程序(手銬、囚服、體檢)。負責鄭案的特務故意說,女孩不過是另一個參與抗爭被捕的人渣,問鄭是否認識女孩,鄭否認。
鄭在移送回拘留中心的無標誌囚車上再被蒙眼,特務要求鄭坦誠說明港人對中國感想。鄭問是否會被送到新疆「集中營」,因為在集中營內至少可運動,或者做有意義的事如種樹等,好過在單人牢房裡浪費時間。特務發火說,「集中營是納粹政權底下才有的」,鄭改口說是從央視那裡得知有關新疆再教育和訓練中心的消息,特務閉嘴。
這是鄭最後一次被帶出拘留中心問話,自被捕的第十一天起(這是他獲釋後的推算,大約是國際媒體開始報導他失蹤的時間點),他都是在拘留中心裡被偵訊,偵訊者的態度也較溫和。進入訊偵室前就有醫生檢查身體,還說這是最後一次偵訊。偵訊室裡只有一名新的便衣公安,偵訊時間也非常短,公安強調他被拘留純粹是因為他在中國「召妓」,鄭在香港的言行中國公安無權管轄,所以跟他們無關。鄭感到疑惑,這跟他打從被捕的第一天起聽到的說法完全不同。
公安屢次強調,高層領導要看鄭的態度來決定是否在十五天後放人,並拿出兩種「裁決文件」,一份是原本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一份則是兩年的再教育。公安說,警方有最終權力決定他是否會繼續被關兩年,鄭獲釋後才明白,中國公安有不受法院監督即可片面抓人接受強制兩年「再教育」的權力。
公安問鄭第一個問題,是否要通知家人,鄭答要,公安拿出兩年再教育文件叫他簽字,鄭理解公安正暗中威脅他,所以改口答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說鄭答得好,這才是正確「態度」。問第二個問題:為什麼不用通知家人?因為你覺得丟臉嗎?鄭答「對」。第三個問題:你是否被嚴刑逼供?鄭答「沒有」。第四個問題:公安對待你好嗎?鄭答「很好」。第五個問題:為什麼不找律師?「太丟臉了不敢請律師。」接著公安打開攝影機要他錄認罪自白。
先前打過照面的公安進來,拿著七份「裁決文件」要他簽名,有些日期依舊留白,鄭展現「合作態度」全部簽字畫押。鄭被要求把囚犯名牌掛在胸前,為「召妓」錄製自白和道歉聲明。鄭被要求在鏡頭前唸兩份預備好的文件,一份是關於召妓,另一份是關於「背叛祖國」。所有文件、書面聲明、認罪影片都完成後,公安表示滿意,並說因為他態度配合,所以會依原定計畫於被捕十五天後獲釋,這也是最後一次偵訊。這是鄭第一次聽到明確的拘留期限,篤定自己可以獲釋,因此向公安鞠躬致謝。鄭頭一晚可以安穩入睡。
到了第十三或第十四天,全新的特務又來對他進行新一輪偵訊,這次維持了四十八小時,是最久的一次,偵訊室裡有三名偵訊者,另五名官員在隔壁房待命。不過官員偵訊態度也是他被捕期間最溫和的一次。帶頭的偵訊者玩白警手段,試圖用鄭的家鄉話客語和他交談,還說自己曾在鄭老家工作三年,認識鄭在中國的親戚和雙親。鄭察覺這是暗地威脅他在中國家人的安危。官員還說把鄭視為老鄉,曾替他在高層前面求情等等,試圖讓鄭以為他是獲釋的最後希望,又說高層認為鄭的合作態度還不夠,最多只是五五打平,意指他還是可能繼續被關。特務再度希望從鄭身上挖到更多情報。負責紀錄的較低階偵訊者說,當局已經刪除了他手機上的所有社交軟體,並已把手機上的所有資料備份,包括內容較敏感的工作郵件在內。
公安印出所有英國領事館指示鄭蒐集抗爭情報的郵件,還有參與情蒐的人員電郵名單,鄭被要求拍下把這些文件「自願」交給公安的畫面,還威脅他不得透露此事,否則會被英國政府控告「洩露機密內部情報」。
公安要求鄭詳述參加抗爭的內情,還要他解釋勇武派與和理非的差別,問他在Telegram頻道裡的勇武派是否具英國軍事背景。公安拿出許多照片要他指認,要他寫下被指認者的姓名、政治傾向、是否屬和理非或勇武派,最後再簽字畫押。中國當局認為和理非與勇武派沒有差別,因為他們互相協調且拒不割席,因此全都有罪。
公安明白表示有大批香港抗爭者被捕後已送進中國拘留,因此他們可以蒐集和比對來自不同來源和被捕者的情報。公安拿出照片問鄭是否曾去過佐敦道連儂牆現場,照片非取自鄭的手機,鄭懷疑中國一直派人在香港蒐證。
公安追問鄭和赴港參加抗爭的中國人關係。最終目的是要把英國的金援、鄭本人和他的中國友人串在一起,這名中國友人已於八月十一日被送回中國拘留,下落不明。
中國寫好的腳本是:英國是香港抗爭的幕後外國勢力之一,抗爭並非無大台而是有組織的,鄭本人是主謀之一,受英國指使去煽動港人示威,還是勇武派核心人物,跟反中國政府的自由派中國人合作,要在中國發動「顏色革命」。鄭擔心當局會繼續控他顛覆、武裝叛變與暴動、間諜、叛國等罪名。
特務還問鄭跟知名「反中」政治人物的關係,這些人包括彭定康、周永康與梁天琦,中國知道鄭曾在倫敦和梁天琦碰面,還說一名台灣籍的LSE講師曾介紹梁天琦給鄭認識並一起喝下午茶,國安問這名台籍學者是否打算在台提供梁工作機會,讓梁不必返港受審。不論鄭怎麼澄清,特務堅持要鄭以書面自白畫押,指台灣學者是支持梁繼續從事港台分裂運動的台灣間諜。
特務還問鄭是否有其他假身份,在中國期間是否曾在政府機關外拍照。鄭獲釋後得知李孟居案,懷疑李是因為在深圳與香港邊界拍攝武警集結畫面才被捕。
制服公安進來把召妓相關罪名的文件、書面和錄影認罪自白、道歉聲明再做一遍。國安特務則是把跟「背叛祖國」罪名有關的文件與道歉、自白聲明和影片再做一次,還要鄭錄下唱中國國歌的畫面,再把影片用手機寄給高層。特務後來說高層對鄭表現滿意,所以猜想他可以如期獲釋。
特務最後警告說,鄭應謹記親人在中國含辛茹苦把他撫養長大(中國知道鄭的父母是在1970年代文革引發大饑荒後逃出中國,鄭本人在英屬香港出生),還說鄭應照顧中國的老家和祖產。鄭知道這又是當局對他在中國家人和財產的威脅。特務明言,假如鄭獲釋後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講出任何「召妓」罪名以外的事,他就會被再次在香港被捕並送回中國,這是對他個人安全的明確威脅。國安特務暗示,鄭已經是媒體焦點,雖然他得以獲釋,但磨難才剛剛開始而已。 特務也第一次洩露中國黨媒裡的特定人名,特務聲稱原本無意使出抹黑手段,但邪惡的外媒讓他們別無選擇只能這麼故。
接下來自稱中國港澳辦官員現身,問鄭對自由與民主的看法,再堅稱西方民主不適用中國的說詞,說教長達數小時,要求鄭選邊站替中國工作,希望鄭獲釋後仍是朋友。其中一名自稱姓王的官員還寫下電話,說會交給拘留中心官員,在鄭獲釋時交給他(並沒有)。王先生暗示說因為他們在港澳辦工作,所以很有機會在香港見到鄭。鄭懷疑港澳辦企圖逼他擔任中國間諜,否則就會被再送中。
直到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鄭才被送回單人牢房休息數小時,其後鄭再被帶回拘留中心會見拘留中心高層制服公安,鄭被要求在有裝潢的房間裡,坐在軟椅上再次依腳本內容錄製自白影片,意圖讓外界認為鄭在良好環境裡受到人道待遇。鄭總共錄了好幾次影片,官員從中挑選最滿意的一支,再指示鄭寫信「申請提早獲釋」,理由是「避開香港入境港口人潮」。寫完後官員立刻交還鄭的手機、背袋、私人物品、衣物和眼鏡。八月二十四日清晨五點半,鄭被帶出拘留中心大門。七名便衣及蒙面特務和兩台深圳電動計程車等在門外,鄭上車後約三十分鐘抵達羅湖港停車場,又有十名制服和便衣公安在場等候,有人持攝影機拍攝釋放過程。鄭在大批公安陪同下步行通關,其他旅客都大吃一驚,公安在鄭走上通往香港的橋樑時才停下腳步。
鄭此時才得以聯給家人,他搭東鐵回到九龍,在旅館住了幾天,因為中國公安知道他的住家和宿舍地址。英國領事館官員前來探視。隨後鄭任職單位派外交車輛送他進領事館,讓鄭對英國高官進行簡報,使館安全官要鄭提防遭人跟監,尤其是戴著手環的人。
由於鄭受到中國明確威脅不得透露被拘期間內情,英國領事館給予他幾個月的有薪假,讓他到第三地國家避難。
鄭離港前需向港警辦理撤銷失蹤人口案,港警擺出同情態度,還說願派私家車讓鄭到指定地點辦手續免遭媒體包圍。鄭自搭計程車前往指定地點時,的確看到一名戴手環的可疑男子四處張望,男子的廂型車就停在港警的私家車後面。雖然三名港警下車出示警證,鄭仍表示寧可自行搭車到油麻地警局辦手續,港警同意。鄭在警局前下車時,又在警局大門外看到另一名戴手環的男子。鄭懷疑這兩名可疑男子為監視他的中國臥底特務,目的是警告他不得對港警透露內情,這樣港警才不會在官方文件上留下紀錄。港警在辦手續過程態度有禮,鄭只說「無法回答」失蹤後經歷,最終順利撤回失蹤人口案。
此後鄭即離港前往第三地,開始與英國政府協調離職方案,英國政府要求他在十一月辭職,結束他在領事館兩年的工作。
鄭目前正尋求取得居留權和工作、求學的機會,希望外界,尤其是公民社會伸出援手,讓他重拾正常生活並重返勞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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