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投下的每一張票
都有可能影響台灣的未來
甚至是自己的未來
===#內文===
Mock Mayson :
然後呢?這位胡小姐大概從來沒想到,在她痛罵完三一八運動的三個多月之後,她的生命就此劃下句點。
2014年7月9日中午12點56分,胡小姐駕駛了一台黑色BMW,在台北市民權東路和堤頂大道二段交叉口,被一輛滿載中國觀光客但是煞車失靈的遊覽車給撞死了。
我個人簡單地整理一下胡小姐之死的前後關係圖,讓大家可以理解她的死亡與她個人政治選擇之間的微妙牽連。
1.票投國民黨與馬英九
2.國民黨在缺乏配套方案下
就大量開放中國客來台
3.劣質中資一條龍旅遊業者承攬業務
4.推出低價趕買行程的旅遊方案
5.因成本削減而導致司機過勞
或是遊覽車體缺乏安全檢測與保養
6.遊覽車煞車失靈
7.導致車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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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姐之死
有個韓粉,叫做林湘秝,她在中天的政論節目上講了一句「二二八對我們來說太遙遠了」的話,還認為「它是個歷史事件,可是對我們來說,是激不起心中的任何的共鳴」。
另外還有一位「學姊」黃瀞瑩,在政論節目上講「統獨就是一個假議題」、「因為我現在只關心的是我現在留在台北,我可以做到什麼樣的工作,可以獲得什麼樣的生活」。
林湘秝與黃瀞瑩的言論正好反映了一般台灣人看待歷史與政治命題的輕忽態度,也低估了歷史與政治對現實生活的深遠影響。
下面我先講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給各位聽,各位可以思考一下這個故事中的因果關係,還有抽象的政治命題與選擇最後會怎麼樣影響到現實生活的下滲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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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高學歷的美女,暫稱她為胡小姐好了。年約四十多歲,從小就課業優異,一路過關斬將還出國念書,長大後還曾經擔任卡內基講師。
這位胡小姐以身為中華民國人為榮。一直以來,她都投票給國民黨,投票給馬英九,全力支持服貿,希望貨出得去,(中國)人進得來。
2014年3月18日爆發反服貿的立院佔領事件之後,她就在臉書的刊頭上貼上中華民國國旗,然後痛罵反服貿的學生都是小紅衛兵,支持方仰寧下令痛揍抗議者的決定,還在臉書上說台灣太民主了...你可以想像得到的中華民國人該有的表現與反應,她全都做到位了。
然後呢?這位胡小姐大概從來沒想到,在她痛罵完三一八運動的三個多月之後,她的生命就此劃下句點。
2014年7月9日中午12點56分,胡小姐駕駛了一台黑色BMW,在台北市民權東路和堤頂大道二段交叉口,被一輛滿載中國觀光客但是煞車失靈的遊覽車給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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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我講完這個案例了。各位可以開始思考其中的因果關係以及政治選擇所產生的下滲效應,討論一下胡小姐的政治選擇與她的死因是否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微妙關係。
我個人簡單地整理一下胡小姐之死的前後關係圖,讓大家可以理解她的死亡與她個人政治選擇之間的微妙牽連。
1.票投國民黨與馬英九
2.國民黨在缺乏配套方案下就大量開放中國客來台
3.劣質中資一條龍旅遊業者承攬業務
4.推出低價趕買行程的旅遊方案
5.因成本削減而導致司機過勞或是遊覽車體缺乏安全檢測與保養
6.遊覽車煞車失靈
7.導致車禍死亡
一般來說,新聞報導事件的時候,多半只會提到第6點跟第7點之間的狹義因果關係。頂多在後續的刑事訴訟或是車禍鑑定調查的時候會追溯到第4點與第5點。
但是鮮少會有人提到第3點之前的「遠因」,因為致禍的「遠因」通常都看起來「無害」且「毫不相關」。而第1點的「遠因」就是關於抽象政治命題的部分,也是只看「近因」的林湘秝與黃瀞瑩小姐或是許多年輕人一直無法參透的原因,更別說會討論到第1點之前的第0點,也就是關於華腦思維與中華史觀是怎麼成形的過程。
就是因為一般人無法洞見或是觀察到第3點之前的「遠因」,所以導致他們其實無法評估自己的未來將會有多高的機率因為某種風險而喪失生命,因此無法對此產生避險的概念或是動作。講白話點就是,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很多人只看新聞事件報導第6點跟第7點,然後就大嘆世風日下,當事人怎麼會那麼可憐之類的廉價悲嘆詞語,但是卻沒有意識到第3點之前的系統性「遠因」可能才是真正肇事的元凶。
若是僅看第4點以後的因果關係,胡小姐的確是相當可憐的車禍遇難者。但是若再往前追溯到第3點之前,你就會發現當事者或許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上部份的責任,也驗證了「你的一票決定未來」為真的結果。
當然這種上層政治的擴散效應你不能用省略中段關聯性的方式說投國民黨就一定會導致車禍,或是車禍一定是國民黨引起的,這是錯誤的推論方式,而是僅能從個別事件中回推到上層政治的影響比例到底是多是少,或是風險提升的統計問題來看待。
胡小姐的死亡之所以不是巧合個案或是滑坡謬誤的原因,就是因為中國觀光客的大型嚴重車禍事故統計數的確多集中在國民黨執政的2009年到2016年期間,也顯示了政治抉擇與不幸事件的發生的確存在了某種程度的強烈關聯性。當然,我也可以繼續跟你講另外一位支持國民黨的張姓女導遊是怎麼被自己的政治選擇給害死的故事,但是本篇的重點不是在收集這些受害者的故事。
保險公司為什麼能夠賺錢?因為保險精算師不但會把第4點跟第5點考慮進去,更會儘量把第3點以前的「遠因」給通通調查清楚。加上保險公司多採取限定條件的「近因原則」(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來進行理賠,自然能夠賺大錢。
你應該曾經遇過醫師或是保險員問過你的「家族病史」吧?這個詢問過程就是要確認可能致病的「遠因」。請問這個時候你還會像林湘秝一樣說「家族病史干我屁事,對我來說太遙遠了,也激不起我心中的任何共鳴」這種幹話嗎?或是像黃瀞瑩說「家族病史都是假議題,我現在只關心我的鼻子通不通、呼吸順不順暢」這樣的蠢話嗎?
其實前述的「遠因」還有另外兩個名詞可以描述之,就叫做「歷史」或是「政治」。瞭解「遠因」就可以讓你像保險公司一樣賺大錢發大財嗎?不一定,但是我可以保證你未來賺的錢不會被莫名其妙地整家抄走或是連小命都半途不保。你會因為你有準備,而使得損失減到最小。
就因為「遠因」隔了太久的時間或是經過太多的變因,所以在多重交疊之後已經失去了原來的直觀樣態,所以讓許多不明就理的人只看到表層就以為是全部,而無法理解到「遠因」對他自身的重大影響,更別提錯誤的引導資訊導致「遠因」判讀上的完全走精。
就像電影「回到未來」第二集(Back to the Future II)中的男主角馬蒂,一開始還無法明白為什麼自己一個不經意的動作最後會造成歷史軸線的巨大改變一樣。而身在那條「劣化」歷史軸線上的社會大眾也大多不會明瞭造成他們身處不幸環境的真正「遠因」(歷史)是什麼。嘴巴很會罵鬼島,卻不知道造成鬼島的主因在七十多年前就已經形成,尤有將其不幸怪罪到弱小者的頭上,導致弱弱相殘,甚至出現投票給加害者的蒙昧情境。
當然,國族歷史與政治生態要比胡小姐的案例複雜得多,時間年份也拉長許多,牽涉的人事物也更為繁雜,因果之間更呈現出立體多樣的非線性型態。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可說影響的人數也更為龐大,影響的時間也更為久遠,導致像林湘秝或是黃瀞瑩這樣的年輕人都看不清楚這些「遠因」是怎麼對自己的腦力與政治判斷造成不良影響。
我再強調一次,台灣年輕人現在所遇到的多數困境就是由之前的「遠因」或是說「歷史」、「政治」所堆疊而成的。你不試著多花點精力去認識或是分析這些「遠因」,只知道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喉嚨痛就醫喉嚨,只看得到眼前三公尺的東西,跟著「何老師」還有中天新聞台在那裏請鬼抓藥,甚至連「近因」都因為假新聞假資訊而判讀得一蹋糊塗,把鬼扯蛋的MOU當成落袋的訂單在看,最後的下場就是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韓流一時爽,全家火葬場。
你最後一定會問,胡小姐的政治選擇也有可能導致跟他非相同意識形態的人身亡啊,當然,這就是自殺與他殺的差別了。我知道還會有人說我在某時期(例如戒嚴時期或是馬英九時期)也活得好好啊,我看當時大家也過得很好啊,幹嘛拿一個極端的案例來講。這就是犯了「倖存者謬誤」(survivorship bias)的問題。也就是說,你其實毫無自覺當時的社會全體都曝露在高風險的環境當中,你跟胡小姐其實一樣暴露在因為錯誤政策而導致的高風險機率之下。只是你比較幸運地存活下來而已,就像胡小姐也沒辦法把她遭遇的事故講給你聽一樣,所以你就以為自己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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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為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所攝)
失能理賠案例 在 葉丙成 Benson Facebook 八卦
【別再把老師當 OK 繃!】
如果有天你家鄰居因為晚下班,請你幫忙照顧他孩子。但若你知道別人孩子不小心受傷出事,你可能會被告。請問你還願意幫人家照顧孩子嗎?
我想大多數的人在可能會被告的情況下,應該都不敢隨便答應吧?
但你可知道,如果老師當導護,碰到有路權的駕駛人不服他指揮,硬是不停車而撞到導護老師或學生,造成有人殘廢甚至身亡,責任是在老師身上?你可知道,不但駕駛人可以告老師,老師也完全得不到保險的理賠?
因為中華民國法律只准警察跟義交指揮交通,並不准老師去指揮交通。如果因為老師指揮交通不當而出了任何事情,所有的責任老師自己要扛。
而且就算老師去當導護,運氣很好,馬路口都沒出事。老師還是可能會被告。這邊有兩個過去的案例:
「2005年9月16日,花蓮縣秀林鄉佳民國小導師站導護,余姓學生因被罰放學後在校內打掃發生意外而右眼終身失明,家長控告導師,法院認為導師就算執勤,也需找教師替代監督學生打掃之責,判處教師賠償193萬元。」
「2004年5月27日的判決,台中縣內有一名導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擅離工作崗位,這名老師被以業務過失起訴,一審並判決有罪。其判決理由是:「教師職責主要在照顧班級學生以確保其安全。」」
老師去站導護,自己班上的孩子如果出事情,竟然會被判業務過失、要賠 193 萬元?被告的過程當中還要常常上法院,老師沈重的心理負擔,誰來負責?
如果老師站導護因而殘廢身亡,他的小孩誰養?
如果老師站導護因而被告賠償,誰來幫他付錢?
假如最一開始的問題,大家都不敢隨便答應了。那為什麼大家會覺得在法律沒保障的情況下,且過去有這些種種對老師很不利的判例下,老師還應該要去當導護呢?為什麼要在沒有勞動保障的情況下,去拗老師做這些原本不在他們工作範圍的事情?
老師的天職,就是把孩子們教好,在學校裡把孩子們照顧好。台灣社會不該把老師當 OK 繃。不管校內、校外,什麼事情沒人做,就要拗老師做。
孩子過馬路沒人導護,就要老師提早上班來做。
孩子放學後沒人看顧,就要老師延後下班來顧。
學校沒錢聘警衛人員,就要老師輪流去巡校園。
學校沒錢聘用營養師,就要老師負責去管午餐。
中華民國的中小學老師真的是超人,反正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他們做就好了。只要有什麼洞,就貼個 ok 蹦蓋起來,就說服自己說這樣傷口應該就沒事了。事實上,根本只是治標沒治本,甚至還造成更大的傷害。
前面說過,老師的天職就是把學生教好。我自己當老師的人,每次上課前的幾個小時都是非常焦慮,深怕準備不夠在課堂上會教不好。可是我們中小學老師,這麼多跟教學無關的雜事都丟在他們頭上,請問,這樣真的對我們的孩子好嗎?
老師七早八早上班導護,什麼時候備課?
老師課後照顧七點下班,什麼時候備課?
老師輪流巡守校園角落,什麼時後備課?
老師空堂忙擬午餐菜單,什麼時候備課?
到頭來,社會要求的那些雜事,老師都做了。老師犧牲了自己的教學,只為了滿足社會要他們做的種種跟教學無關的雜事,這樣真的對孩子好嗎?
老師什麼時候能有時間去瞭解每個孩子狀況?
老師什麼時候能為不同孩子設計合適的教學?
老師什麼時候能跟家長討論一起幫脫軌孩子?
如果台灣社會,真的那麼關心孩子。那就出錢編預算把孩子們照顧好!別在那邊假惺惺的一天到晚講「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
要交通安全,就出錢請保全人員受義交訓來當導護指揮交通!
要校園安全,就出錢給學校裝保全系統請保全人員巡守校園!
要吃得營養,就出錢給學校預算聘請專業營養師擬午餐菜單!
花這些錢,把我們台灣的孩子照顧好,我們台灣花不起嗎?難道只要有人可以擔這些工作,即使他沒有這些專業,即使這會損害他的教學本業,我們都不在乎嗎?
不管是家長、老師、校長,大家的最大公約數,都是為了孩子好。大家應該冷靜想,怎麼樣才能給孩子最好的。我們應該是想要怎麼幫老師爭取保障,怎麼為孩子爭取真正能保護他們安全的專業服務,而不是去質疑不做導護的老師就是沒有教學熱誠。
如果老師當導護出事被告,這個社會也不會幫他賠,這個社會又憑什麼去要求老師當呢?
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請政府負起該負的責任!該付錢就付錢,該編預算就編預算,該擬政策就擬政策,不要碰到什麼事情都永遠只會拗老師、拗校長!讓都是真心為孩子好的家長、老師、校長相互指責,看了實在令人痛心!
再次重申,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不是去幫一個不願為孩子出錢的廉價社會當 OK 繃!這個社會已經太習慣把 OK 繃貼起來就騙自己沒問題。
其實 OK 繃下的傷口正潰爛流膿,重要的筋骨已經快傷到了,卻仍不自知!
註:讓家長志工、小朋友糾察隊指揮交通,出事也同樣會被告,也同樣沒保障。
獨評專欄連結: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15/article/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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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理賠案例 在 筋肉媽媽 Facebook 八卦
【38歲才開始重視保險的故事】
20幾歲做電視節目時,企劃過許多保險相關議題。
無感,因為當時年輕力壯,身邊沒什麼人有健康意外發生。
30幾歲開始轉行,周邊許多認識的人開始意外生病連發,朋友都在聊保險。
無感,因為我精氣神都放在進修與創業,而且接保險電話接到很煩。
37歲時某一天,突然有感自己已經坐三望四有點年紀,卻連一張基本保單都沒有實在有點害羞,似乎少了一點保障感;於是同一日我去找了理專,為自己辦理了基本醫療、重大疾病與意外險,也買了儲蓄型保單。本來想連同筋肉爸爸的保單一起買,但後來想到婆婆有幫他從小投保(只是不知道保了什麼),當下就把規劃出來的額度,挪到自己儲蓄險投保。
一念之差,一個多月後,筋肉爸爸中風了,錢開始從我的戶頭「以每日計費」方式噴出去;付到後來,我非常守財奴個性的人,竟然把一疊鈔票遞出去已經無感,反正我賺什麼都留不住,左手進錢右手付錢,這些鈔票就只是個過客。
原來,因為筋肉爸爸有的保險,就只有每日住院險1500元!假如當初我沒有一念之差,好好幫他投保下去,那我在前幾個月,就不至於為他的看護費、住院費、醫療費、復健費....發慌!!
總之筋肉爸爸因為已經重大疾病,他這一生也是什麼保險都無法投保了,於是我開始正視自己與兒子的保險。譬如我是個家庭經濟支柱,就得好好規劃萬一我生病或者意外無法工作時,可以支持無收入期間的醫療支出。
譬如,我最常出沒健身房與運動場合,這些地方,可能會有什麼意外呢?
雖然說自己已經很熟悉運動器材的操作,但難保萬一勞累時,運動中不會發生受傷意外;或者,來個水逆「被別人傷害」。
譬如以前筋肉爸爸在連鎖健身房當教練,就有過幫客戶調整負重時,對方急著拿起重量結果活生生槓片壓住他的手指導致骨折,石膏打了一個月才能拆;或者我們在教學時,被不熟悉動作控制的學生踢到、壓到腳指手指、甚至被啞鈴與壺鈴砸到......
我記得很久以前,在教學生拿啞鈴做棒式划船動作時,就曾經因為靠太近被啞鈴K到頭。
運動者本身,不論新手老手,都可能在不熟悉器材與動作、疲勞狀況下發生意外。過去幾年跑健身房運動時,看過多次直接有119救護人員衝進健身房用擔架架走運動者;有幾次是運動者負重運動時沒評估好重量,結果被槓鈴壓住、敲傷、或者從跑步機上跌下來......去年也發生幾起重大運動意外上了新聞,事實上,只要運動的確就要格外注意安全。
另外我也常常聽同學們說,去健身房運動完,置物櫃的私人物品被偷(還有上鎖呢);又或者現在很多計時健身房,置物櫃有時候懶得上鎖,上個廁所包包內重要的證件、卡片不翼而飛;原來,健身意外也可能遭遇「被偷竊」的財物損失!
我也曾聽朋友說,健身房的團體客人數沒有控管好,結果做槓鈴有氧時,有同學被旁邊同學用槓鈴打到,導致當場見紅...結果受傷的同學對不小心打到人的同學索取醫療費用,搞到雙方與健身房都雞飛狗跳:一個受傷痛的心情不爽、一個打傷人不是故意、健身房沒控管人數有疏失、團課老師現場沒有監控好也沾了一身腥.....原本快樂的運動消遣,頓時讓一群人壓力荷爾蒙爆炸!
學員的運動意外,我認為首要應該建立在有專業的教練指導下、好的健身環境規劃下,才能夠盡量避免發生。
又或者去健身房,大型健身房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實主要被保障的是健身房業主,若第三人受傷時,理賠必須符合申請人「正常使用器材受傷」條件;到底什麼是正常使用?什麼又會被界定為不正常使用?這就有很多可以爭執與模糊的空間了,因為許多健身老手,對於健身器材都有許多獨門的用法,這對於保險定義,就可能被界定為「不正常的使用」,往往難以被相關規範而認定,若不慎受傷也只能自認倒楣。
過去在沒有健身產業蓬勃發展時,運動意外受傷的時候只能從意外險、定期壽險、特定活動險、旅平險...裡面某些項目來申請理賠,很少有專屬為運動族群而設計的保險。
但是萬一發生了,現在其實也有相關的保險可以保,例如和泰產險的和泰線上投保網,就可以找到健身族群可以參考的商品,對於健身愛好者與日常有運動習慣的朋友都是很不錯的選擇,裡面還幫運動愛好的朋友們,規劃了保障運動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意外狀況,也貼心為後續可能因為受傷造成的醫療支出規劃了保障,很特別的部分是在運動環境中的置物櫃損失、不小心傷害到別人,他人索取醫療費......等突發事件,和泰線上都能讓健身運動族群有事無恐,當然大家也要留意實際狀況依照個別案例而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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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覺得保險就是花了錢也用不到,很浪費錢;
真的當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後,才知道:
如果有保險,就是人生低潮時一個強力拯救臂膀,而且不需要去哀求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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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理賠案例 在 長照還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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