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直播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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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16年。
每7年就要面臨先生外遇援交買春的問題。老大看我們不穩定的感情長大
老二都已經10歲了,他也48歲了,
還是如此荒淫。
婚後我一直自己養自己,一杯飲料,一包衛生棉,自己繳自己的稅,跟他出門要付門票,過夜要自己出,唉!
加上我又是獨女,養育父母也是我扛,他做女婿的,一毛也沒給過岳父母,一粒米也沒給兩老吃過。
我爸媽都認了,只希望他好好善待我
我從事安親工的作收入算低。
但是我很喜歡小孩,所以樂此不疲。
多年來都覺得先生怎麼可能7:30出門23:00才在回家,好像每天課很滿
礙於資金,我一直沒有辦法找人的好好了解了解他。
今年10月因為小爭執,先生居然瘋狂的逼我離婚,還列印好離婚協議書要我簽名並一個月給6000讓他養孩子,我覺得很詭異,真心懷疑有人急著入這個家。才開始行動
一週後,
果真發現身為人父且同是是國立高中數學老師的他,
多長期利用週一與週三下午
1:00多(確定是上班時間)離開潮州工作地點到高雄左營高鐵站載女人開房間。還有其他的荒淫地點與時間,我就先不寫上了。
為了這些荒淫證據,
我忍耐了三個多月,
每天完全知道他的所做所為,
還要當不知。
多次暗示他,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他都表示,如果有證據歡迎拿出來不要老說陳年往事。
當然我們就容易吵架,他更變本加厲的在精神,言語虐待我。
這三個月所受的精神折磨我無法言喻,體重一直掉。
2017/11/27當天還因為我執意說他沒去學校上班是去找女人和他起爭執,
我被毆被掐。凌晨去看醫生還被公公威脅不準再回來這個家,事後我還是請警察陪我回來的。
為了逼我快離婚快離開,
他買的床不給我睡,
買的收納架不給我放,
他買的電腦桌不准我放我東西,
電腦椅子我坐了,
他要坐,我就必須馬上起來讓他。
自己已經三個多月負擔孩子吃喝用,因為孩子都知道他荒唐的行為都不想跟他,覺得他噁心骯髒,無理取鬧
他過年獨自出門旅遊三天還帶走新電視的遙控器不給我們看,殘忍行為實在太多太多了。
2/21開學日下午,
我實在忍無可忍,
因為他又帶女人去屏東汽車旅館了
當天抓到他以為他會當場道歉什麼的,結果沒有!還要我讓那女生先離開,我當然辦不到,大家一起等警察來再說。
原來這個身為國立老師的他
都是利用開臉書假帳號用假帥哥照片來騙女生(約的時間還是利用上班時間),
還說自己是大寮人沒結婚,
要看他身份證,他就說他沒帶。
鬼話一堆,
以他的條件,年紀與功能,,,,
當然需要開很高價來誘年輕女子才能成功。
當天那名女子表示,
他的言行舉止都很怪異,
例如約女生,事後,
一前一後離開汽車旅館好嗎?
抓到的當天我先不告他,免去他帶手銬離開難看,當晚嘗試和解不成功,
我只好派出所馬上提告妨礙家庭,
我和那女子都做了筆錄,敢做敢當
。只有他拖延,說拒絕夜間偵訊也累了(隔六天他完成筆錄了)
當天他一句道歉沒有
至今也不願意道歉,
堅持說要法官判他有罪再跟我說。
他知道我愛孩子這幾個月每天就拿要孩子的事情來壓榨我,
堅持給孩子換安親班換英文補習什麼的,我說孩子再拼英文檢定可以不要換嗎?他說那英文檢定沒有效力
至於換安親沒有任何理由,
就因為他說他有錢想換,
他說整路都是補習班就是可以換
孩子也表示多次不想,
也不被他接受。
他告訴我,
如果不換安親班費用就是我這個媽媽要出。
抓姦完畢後的他,不但不反省還意氣風發,之後更是傳簡訊來要我出去這個家,如果我不出去就繼續一毛都不付。讓我整個經濟陷入困境。
家中的長輩也是完全挺先生,
只因他是獨子。
我實在受不了這些精神虐待,
言語刺激。
在2/28住院後,
就找房子出去了帶著小兒子一起。
我不能失去孩子啊~
他長年讓我守活寡
2/25我找他理論此事,
我們又起爭執,我又全身傷了,下場也是要我死掐我脖子
2/26約了警察局第3次要和解,
他還遲到25分鐘真的很大牌,
讓一群人等他。
和解當然又失敗,
通姦的他只願意30萬給我。
然後兩個孩子開15000
(之後我們喊來喊去喊到22000)
而他一次找女人與房間與禮物就要花6000!我越想越氣,覺得自己和孩子很像乞丐對他要錢。
當天晚上下班我就去提告傷害。
當然事後他得知後也提告我家暴,
因為我在他掐我脖子要我死的時候,我反擊咬了他手掌。
2/28的凌晨他不讓人好好睡覺,
1:30敲敲打打修理木衣櫥,
開關燈找工具,
把我的東西從抽屜拿出來後就不願意再幫我收進去說不是他拿的,
2:00洗澡,
2:00-2:38看電視,小動作好多
總之就是讓我不能好好睡覺。
我還打電話請警察好好規勸他無效,2/28一睡醒我眼睛腫,一早我看了醫生,中午我忽然血尿,只好醫院急診,之後醫生見我沒有比較好傍晚決定讓我住院。有請孩子告知家人不回家吃飯,因為我生病,但是沒人叫他來看我,他傍晚居然跑來醫院,以為他還有一點良心,結果看完後沒有體諒我生病,還傳簡訊來質疑我企圖多,說我小動作一堆,怎麼忽然住院
他很惶恐,他問我這樣的日子有意義?給不了彼此的愛,問我為何不趕緊離婚,
目前我們沒有和解成功。
我也不想和解了。
他雖然是一個數學老師,但是只要說到跟錢有關的,他就是低智商,完全沒有邏輯可言。至於我兩個孩子他早說不要了,3/10忽然又說要了。我覺得他不是真心想要,可能是律師一直指導如何下棋,他最後要用無條件和解來跟我換日後我不需要支付孩子教育費直到20歲,還叫我算算看,我不會比較吃虧。我想想表達,如果法官決定我應該養或應該付,我都認了。而不是你這個長期通姦的人說的算。
怎麼會有國立的學校管理如此鬆散,身為班級老師的人如此容易開溜
買春買到自己學校附近,真的不怕遇到自己學生或是學生的姐妹朋友?
這樣的人還領這樣的高薪,
優渥的年終,退休還想等國家養?
荒淫的行為還可以再補習班任教與家教,雖然是自己的先生,但是我要跳出來檢舉,大義滅親,真的不能讓他殘害其他女生了。
老師您覺得我堅持讓法院判是對的嗎
我能相信法律嗎
2
許老師你好:我家本來是幸福的家庭,大學畢業後我與姐姐就投入職場,知道爸媽有天會老,我們都想孝順他們,然而姐姐進入職場後遇到許多困難的事,人際關係或者同事對她惡言對待,當時的她都對我說沒關係只要能賺錢,這些都小事,誰上班不辛苦,但姐姐最後被上司要求離開公司,姐有努力證明不是她的問題,文書上是同事動手角的,最後姐還是簽了離職單走人⋯⋯,過來姐慢慢改變了,不愛出門也把line的所有人刪了留下我與家人的而已,許多事我不知道如何與阿德老師說,因為這兩年她過的很痛苦,陷入無限情緒中,我們家ㄧ路陪她走著,但姐好多了,要從回職場卻無法,她主動應徵好多工作都沒人要她,爸媽開始急了,開始覺得是不是ㄧ切都是她的問題,兩年的時間對家人而言真的很煎熬,她熬過情緒的困擾,找工作的在家時間,她的所有開銷都是我扛下,她感謝我這樣幫她,我薪水只有24k我必須付自己學貸,和她的勞健保等⋯⋯,我解除自己保險,因為這樣壓的我會太累,她對我說她也不想ㄧ直在家裡,媽媽開始也會給她臉色看了,媽對他說人要往前走,拜託她振作找工作,我知道她有在找工作,但我想這兩年的空白日子讓她求職變得更辛苦了,我難過我無法再幫她什麼我盡力了,父母對她失望,焦慮,我都明白,真的很希望她能找到工作讓父母不要擔心了,但這條路好漫長,我種事打起精神告訴自己不可以倒,父母也要我支持,姐也是,但我還是有時會想哭⋯⋯,太多事讓人難過,走到今天,我開心她成功脫離情緒的種種,原諒他人的錯誤與加害,和檢討自己,但我好心疼她與家人,也討厭自己無法幫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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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大師您好,最近家中發生一件事情不知如何解決,想請教大師有沒有什麼建議,家中有2個上高中的小孩,我有個長久沒用的皮夾,裡面一直擺著6張百元鈔,結果昨天要找證件時,發現皮夾內只剩100元,2個小孩都否認是自己拿的,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知道到底是誰拿的呢?我沒有證據也不能確定就是誰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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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
幾個月前發現先生外遇了(我們結婚快三年),他沒有道歉,也沒有想多說甚麼,任憑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離婚或是怎樣都可以,他只要小孩。
他說,這段時間我對他太差,不幫他洗衣服、不幫他洗杯碗、下班回家還擺臉色給他看...等等,讓他覺得回家比上班更累。
後來,為了小孩(一個2歲,一個尚未出世),我決定跟他再繼續婚姻,他也承諾會跟外遇對象斷了關係,但因他們是同事,公事上必然還是會有來往,而我也開始試著做那些以前不想幫他做的事情。
但是我跟先生回家一個禮拜後,他們還是上了摩鐵,一直到現在我都沒去跟他說我知情這件事,因為我覺得講出來勢必就得離婚,但我不想離婚,所以選擇不說。
目前跟先生的關係已經是幾乎沒話可講,除了每天的罐頭問候,就沒其他了,目前我們財務已經分開管理,他的我的分的清清楚楚,他似乎也不想要再跟我一起分享任何事物,我覺得好吃的、好玩的、好笑的,他一概興趣缺缺。
最近我發現自己會在半夜沒人的時候大哭,不是因為覺得自己很倒霉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事,是想到小孩子還小,怎麼會讓他們波及到這種事,為什麼這種事不早點發生,還拖累兩個無辜的小孩,哭完之後,眼淚擦一擦,隔天還是撐起臉上的笑臉繼續生活。
如果問我為什麼不離婚?很多人會說小孩子在這種家庭也不會健康長大!
但是因為先生對小孩還是很疼愛,我不想讓小孩失去母愛或是父愛,離婚了,小孩勢必會失去一方,尤其我們如果離婚了,一個在南一個在北,小孩也只能久久一次感受到另一方的愛,這太殘忍了....。
剛開始跟著先生回來時,我想盡辦法想確認他們是不是真的斷了關係,到現在我不去問、不去想也不去查,雖然自己好過了許多,但這感覺很空虛,淺意識告訴我「他們應該還是在一起」,我想跟先生直接的問,只是很怕一個差錯,又打亂這段時間看似平靜的生活。
一直強迫自己要轉移注意力及重心,但是這樣過了一段時間,累積很久的情緒又會不自覺的湧上來
老師,如果不想離婚,我應該用甚麼樣的態度去面對先生呢?
不去問、不去想也不去查真的是讓自己好過的唯一辦法嗎?
5
十年前我們都很年輕
當時我離婚有一小孩
遇見了他
以為我們可以攜手
因為距離 造成不信任
當時
我正在職場上的升遷打拼
他 不支持
後來分手了
十年之後
因為通訊軟體
我們又再次聯繫
這次
我已是職場上跌跌撞撞過的
女強人
他已是成熟穩重的男人
我們彼此都是單身
就這樣
我們又找回當初的愛情
當年的分手 是因為年輕
他不敢跟家人說我有過一段婚姻,身旁還帶著小孩。
現在的分手 還是因為他不夠勇敢的面對家人,說出我的一切。
也許 是他的不夠勇敢
也或許 是我太堅強
讓他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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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夜間得拒絕接受訊問,偵察機關不得強迫,以維陳述之任意與正確性。惟當事人亦得請求於夜間訊問,此時應認當事人放棄其拒絕訊問權,自得於夜間訊問之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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