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蘇迪勒」颱風來襲,如有遭受災害損失的民眾,請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
一、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104年9月22日)向稅務局或二分局申請辦理。
二、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減半徵收;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申請減免房屋稅。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務局或二分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另納稅義務人,如對申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請洽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另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國稅問題請您撥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土地稅減免規則 在 黃國昌 Facebook 八卦
【供公眾通行道路為何收"地價稅"? 財政部說不出理由】@財委會 2016-11-14
既成道路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免徵地價稅;而法定空地依照建築法第11條定義,且依照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但書,不予免徵。但騎樓走廊同為建築法定空地,卻因屬土地稅法第6條規定予以列明,而予以適當減免。
以上三者都是供不特定供眾人通行的土地,是否要徵收地價稅卻不一致。財政部對地價稅課徵標的之錯亂,以及減免規則本身的正當性及合法性究竟為何?
面對質疑,財政部無法完整說出區別正當性基礎何在,財政部做為國家租稅政策制定者,卻無法落實租稅公平的原則,令人遺憾。
另外,針對購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的政策,法律規定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如今減免期限即將到期,經濟部與財政部仍未商議是否延長,是不是政府部門的橫向溝通出了問題?
土地稅減免規則 在 張花冠 Facebook 八卦
【地價稅省錢大秘笈,報呼您哉】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凡符合土地稅法或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且尚未申請核准者,如自用住宅、加油站、工業用地、寺廟用地、既成巷道、騎樓地等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的鄉親朋友,請於9月22日前向稅捐單位提出申請喔。
若您對稅務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76969 ,或撥打總局電話 05-3620909 分機811、814至817,民雄分局 05-2260505 分機111至116查詢。
或詳請上稅務局網站:
http://www.cyhtax.gov.tw/core/news/news_info.php?cntType=1&Id=2061查詢。
土地稅減免規則 在 地價稅節稅 的八卦
第17 條規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祭祀公業土地,亦同。 二、減免徵地價稅項目. 依照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者,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