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
#廣大農民工將成為最大的犧牲者
#有錢中產階級面臨私人財產的徵收
中國至今仍有 10 億人沒坐過飛機; 13.4 億人沒有大學學歷; 12 億人沒喝過星巴克; 5 億人沒用過沖水馬桶 ; 8.7億人甚至沒有休假的概念?── 因為他們只要在家待一天,就一天沒有收入。」-換日線(註1)
🔹 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將何去何從?
中國經濟上的急速起飛與效率神話,建立在極度低成本的農民工的基礎之上。農民工的勞動條件,既沒有好的衛生條件、也沒有好的待遇、更缺乏基本工安的環境,更談不上保險能夠給予的保障。
然而,農民工們卻得承擔武漢肺炎的整體社會成本:
👉 不開工,農民工家庭積蓄只能撐約三個月。然而,中國開年瘋狂印鈔3萬億,一月通膨5.4%,農民工的購買力將隨通膨流逝。
👉 開工,惡劣的勞動環境,與產線上的密集接觸,將使得農民工成為武漢肺炎的高危險族群。
🔹 中產階級將買單國家維穩的鉅額支出
過去中國有一群富起來的中產階級,他們有良好的教育,有優雅的生活品味,卻承擔了高房價的苦果,把自己的高收入全貢獻給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
然而,政府在瘟疫的危難時刻,缺乏的醫療物資、民生資源、龐大的封城開銷,與共產五毛們賴以生存的維穩經費,都需要「富起來的中產階級」的奉獻。
廣州、深圳陸續通過沒有補償、沒有施行細則,假藉防疫名義徵收人民私人產權的法律。
在全國最大的四個都市之二,發布徵收財產的原因無他,正是因為全中國最富饒、最多有錢人的居所,就在北上廣深,從這裡可以最有效率的掠奪到所需要的資源。
富起來的中產階級們,還沒好好享受改革開放的紅利,中共就要你們連本帶利的為國捐獻了。
🔹 人命與外匯損失的價格計算,決定了中共權貴的決策
👉 香港打算跟上廣州深圳,以防疫為名義,徵用私人財產
👉 香港把高階醫療防護用具,留給了維穩部隊,而非第一線醫療人員
👉 武漢封城派出到解放軍數量,人力遠遠不足以調配千萬人的物資,但是武力震懾與封城倒是做的到的。
中共思考的始終不是如何止住疫情,保障中國人的健康,而是維穩、維穩、維穩,穩住共產黨的統治基礎。
中國有著媲美歐洲的高額稅率(實質稅率約30%),卻表現的有如第三世界國家,傳說中的大國崛起,成了讓中國人流淚的笑話。
#中共官員素質比台灣高?
#民主能不能當飯吃?
圖:中國農民工
📖 註1: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zn3lR7?utm_source=copyshare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八卦
#武漢肺炎
#廣大農民工將成為最大的犧牲者
#有錢中產階級面臨私人財產的徵收
中國至今仍有 10 億人沒坐過飛機; 13.4 億人沒有大學學歷; 12 億人沒喝過星巴克; 5 億人沒用過沖水馬桶 ; 8.7億人甚至沒有休假的概念?── 因為他們只要在家待一天,就一天沒有收入。」-換日線(註1)
🔹 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將何去何從?
中國經濟上的急速起飛與效率神話,建立在極度低成本的農民工的基礎之上。農民工的勞動條件,既沒有好的衛生條件、也沒有好的待遇、更缺乏基本工安的環境,更談不上保險能夠給予的保障。
然而,農民工們卻得承擔武漢肺炎的整體社會成本:
👉 不開工,農民工家庭積蓄只能撐約三個月。然而,中國開年瘋狂印鈔3萬億,一月通膨5.4%,農民工的購買力將隨通膨流逝。
👉 開工,惡劣的勞動環境,與產線上的密集接觸,將使得農民工成為武漢肺炎的高危險族群。
🔹 中產階級將買單國家維穩的鉅額支出
過去中國有一群富起來的中產階級,他們有良好的教育,有優雅的生活品味,卻承擔了高房價的苦果,把自己的高收入全貢獻給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
然而,政府在瘟疫的危難時刻,缺乏的醫療物資、民生資源、龐大的封城開銷,與共產五毛們賴以生存的維穩經費,都需要「富起來的中產階級」的奉獻。
廣州、深圳陸續通過沒有補償、沒有施行細則,假藉防疫名義徵收人民私人產權的法律。
在全國最大的四個都市之二,發布徵收財產的原因無他,正是因為全中國最富饒、最多有錢人的居所,就在北上廣深,從這裡可以最有效率的掠奪到所需要的資源。
富起來的中產階級們,還沒好好享受改革開放的紅利,中共就要你們連本帶利的為國捐獻了。
🔹 人命與外匯損失的價格計算,決定了中共權貴的決策
👉 香港打算跟上廣州深圳,以防疫為名義,徵用私人財產
👉 香港把高階醫療防護用具,留給了維穩部隊,而非第一線醫療人員
👉 武漢封城派出到解放軍數量,人力遠遠不足以調配千萬人的物資,但是武力震懾與封城倒是做的到的。
中共思考的始終不是如何止住疫情,保障中國人的健康,而是維穩、維穩、維穩,穩住共產黨的統治基礎。
中國有著媲美歐洲的高額稅率(實質稅率約30%),卻表現的有如第三世界國家,傳說中的大國崛起,成了讓中國人流淚的笑話。
#中共官員素質比台灣高?
#民主能不能當飯吃?
圖:中國農民工
📖 註1: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zn3lR7?utm_source=copyshare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八卦
1.不當黨產委員會的組成脫離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條例規範,當屬違法組織,黨產委員會的會議及做成的規範係屬違法!
2. 依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該委員會委員成員均不應有因刑事案件而受羈押或經起訴的情況發生。如有經判刑確定的狀況,當屬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21條第5項所排除的範圍內。當前黨產委員會成員組成違法的狀況下,其所作之決議,均屬違法!
3. 中投與欣裕台有著不同的歷史背景,歷次股權轉移、財產也不相同,為求真相應該分別聽證。
4. 依照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4條之規定,將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的認定,與是否為不當黨產的認定,以及不當黨產是否該收歸國有的認定,全部混在一個聽證會上無法讓問題清楚地呈現。
5. 附隨組織之認定標準由施行細則規定,但目前總統府尚未核定,請問黨產會如何釐清與判定是否為附隨組織?
6. 10/4才生效的財產申報格式,三天內國民黨無法依照標準做足準備,違反行政程序法!黨產會真的要的是真相嗎?還是一個表面上的合乎程序?
請問黨產會,如此在程序充滿眾多瑕疵與違法的情形下仍舊執意急迫的、粗暴的強推相關程序,所產出的結果能夠代表正義嗎?國民黨的立場是,在合法、正當的程序下,我們絕不護產!但若是用違憲、違法的方式,強行剝奪黨產,我們強力譴責!
民進黨與黨產會為了清算政治對手,任意破壞民主法治的行為,我們絕不接受!
沒有真相,沒有正義!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在 [問題]國有財產法第28條與其施行細則第25條之解釋? - 看板LAW 的八卦
國有財產法
第 三 章 保管
第 三 節 維護
第 28 條
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
但其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者,不在此限。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保管
第 三 節 維護
第 25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處分,係指出售、交換、贈與或設定他項權利;
所稱收益,係指出租或利用。本法第二十八條但書所稱不違背其事業
目的,係指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之組織法規或其主管法律規定,得將
經管之財產提供他人使用;所稱不違背其原定用途,係指管理機關依
計畫及規定用途使用中,兼由他人使用者。
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
有關人員,應依法查究責任,並責令賠償損失;其涉及刑責者,應移
送法辦。
請問一下諸位版上的法律菁英能否有人可以舉個例子或白話一點解釋一下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25條當中以下這段話的含意?
"本法第二十八條但書所稱不違背其事業目的,係指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之
組織法規或其主管法律規定,得將經管之財產提供他人使用;所稱不違背
其原定用途,係指管理機關依計畫及規定用途使用中,兼由他人使用者。"
小弟才疏學淺如諸位大德能給予指點一條明路~感激不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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