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下,小心「不當黨產」就在您身邊! 這些資料都是內政部、監察院的公開資料,都是該還給原住民族的土地。可能就在您家旁邊。
舉例來說,其中編號72、73筆土地都是原住民族土地,但是:
1. 日據時期被劃為竹南堡南庄110番地(所有權人:國庫;管理人:台灣總督)
2. 民國36年間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所有
3. 民國53年間分割出南庄鄉南庄段南庄小段110-42地號,於53年9月2日囑託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4. 民國73年因買賣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台灣省苗栗縣南庄鄉民眾服務社」。
5. 民國83年更名登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6. 民國97年9月12日出賣並辦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 99年5月7日辦竣法人分割登記,現所有權人為新光華股份有限公司。
是哪一位長官把這兩筆土地「囑託登記」給財政部,然後又准許財政部賣給中國國民黨? 內政部告訴我: 「因年代久遠,(公文)業已銷毀,尚難提供」
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 在 周江杰 Facebook 八卦
事情是很複雜的,就是因為很複雜,所以公部門更該有包容力與理解的心,去面對這台灣社會土地所有權的轉型正義歷史問題,而不是強勢的弭平這些爭議。
會議在吵吵鬧鬧中結束了~~~
今天下午,由新竹縣政府召開的客家土樓協調會,起因是新竹縣政府規劃要在竹東興建的客家土樓一案,遇到在地住戶們的反對與抗議,最主要的原因還不是文化層面的問題,其實是土地使用的問題。
先來說說這些人是哪些人吧?拿到會議資料時,上頭寫著”占用人“、”占耕物“等字眼,從縣府的觀點來看,此土地是縣府有償跟國有財產局撥用的土地,上頭的耕作物、及耕作物所有權人,當然是”占用人“。作為一個協調會的現場,在語言上這些”占用人“已經矮了一截!我心想。
沒想到協調會一開始,報告單位在說明會議議程時就說出了“占用人”,很快的就引起“占用人們”的拍桌抗議,之後就是一連串批拉啪拉的發言,直到會議結束,中間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其中一位抗議代表當場丟出一個便當到台前,表示這些官員都不是吃飯的~~~
整場會議就圍繞在是不是占用打轉。
居民代表認為,這塊地是他們三、四代前的祖先們,有的在清朝、有的日治時期,或開墾或買賣而所有,後因繼承而續耕下來的。直到中國國民黨來台之後,因為實施土地登記制度,父執輩的因為種種原因,多半是不識字(不識漢字)、政令宣導不全等諸多原因,而沒有登記到土地的所有權,導致原本的私有土地都被收歸為國有~~~
會議上,居民不斷強調有繳穀、繳租的證據,證明自己是一直有在耕作,但問題是承租制度,不管是林務局的林班地或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繳了穀、繳了租其實等於承認了土地是國家的,耕作行為只是因為承租才得以有此權利~~~。但問題是”承租“這套制度,當初為何可行?
承租這故事說來還真有點複雜,早年國民黨來台後,百廢待舉,為了安頓多達百萬來台的中國籍移民,也為了控制因為土地登記制度下,以些山坡地占耕戶的濫墾行為,國民黨推行承租制度,開放當時本省籍的山林墾耕者及部分中國籍老兵,於山林進行承租以墾耕維生。承租是當時為了解決時代問題、政治管理不易問題而發展出的權宜之計。
而竹東這些鄉親們的父執輩,多半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同意了以承租的方式來維持繼續耕作的權益,而國家也因此可以在法律上主張其為國有財產地的權益。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國家對於承租地上方禁允項目的其實有很多的改變,導致有些承租人可能因此本來可以的行為變得不允許而產生違規,也有因為子孫輩因不了解而未能辦理完成承租的繼承權,或承租權經過買賣讓渡,使得土地上的使用狀況變得複雜很多。因此有些人被終止了承租權、有些人未續約而被“放棄”~~~。這些老農們再多的辯解與繳租證據,其實在法律上都只證明了自己在國家法律面前矮了一截的身份地份。
這種歷史共業的問題,國家在處理起來上,理應有更包容、更多點的耐心來對待,而不是為了首長個人的歷史定位及執政政績的急迫感,而強逼老農吞下這份委屈與不滿。協調會上主席縣府楊文科秘書就一再的要求老農們拿出”證據“,證明土地是清朝時、日治時原有的~~~。這樣的說法除了凸顯了官方的傲慢之外,沒有其他任何正當性的理由。
當台灣民主化運動推展至今,這類問題其實就是轉型正義最該關注且付出官方心力、包容力與諒解的地方。否則再多再好的建設,都只是不斷的暴力強加而已。
在協調會上,官方可以用占用者來定義這群老農,可以請刑警在會議室外戒護,請問這些警察刑警是要保護誰的?這真的是很不公平的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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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軍宅談改革」
一生戎馬,一生忠於中國國民黨,到今天多麼難堪,過去為了中國國民黨與中華民國的存在,被騙來台灣的老兵們,只能老淚縱橫,讓高階的人來玩這樣子買賣的金錢遊戲, 1986年通過榮民眷村改建條例,卻變成這些高階將領及政府體制利用這些榮民眷屬來買賣房產,截至目前為止眷改基金已經虧損七十四億元,這些本來是要照顧榮民的民指民膏,卻變成一群豺狼虎豹的財團進行操作,而操作的人就是當初把這些榮民騙來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府將領,貪得無厭的結果就是造成台灣人民整個社會問題與福利支出。
回頭來看這些不公不義的所謂軍宅,無非是從過去日劇時代從日本人手中或是台灣人手中的土地與房舍,演變至今無論是改建或是佔有國有土地改建,都應該更落實照顧弱勢而不是只有給特定的族群,今天從王如玄的例子來看不過是整個事件背後財團利益的皮毛,這一個案子除了是跑跟國民黨的鐵票,更是揭開長期不堪的潘朵拉的盒子。
不管過去的歷史演進,確實這些榮民眷屬很多很多都是社會福利支出的一環,很多很多都是社會的弱勢,所以既然要刨根,不如重新檢討整個榮民眷屬的改革條例,真正落實有需要的人擁有這樣類似的社會住宅,而不是將這樣的社會住宅給特定人居住,反而成為操作賺錢霸凌剝削的工具。這是轉型正義的開始,台灣的稅收在這裡支出太多了,王如玄副總統參選人你誠實的面對這樣的錯誤,不是一間房兩間房三間房…等問題了你誠實的揭開背後這些蟑螂所作所為反而可以穩住選情,找回深藍的鐵票。
回頭看看邱顯智律師前幾天所寫的文章裡面過去到梨山中橫開墾的老兵,政府原本就地安置,今天卻變成林務局跟國有財產局爭土地房舍,害他們無家可歸,還有一些老舊的榮民眷村面臨國有財產局收回因為他們沒有土地權,這些才是真正需要的榮民。而且這些所謂的眷村改建的軍宅,應該擴大為社會住宅照顧弱勢而不是買賣所用圖利特定族群,這是揭開潘朵拉的盒子卻也是改革的契機,落實轉型正義與居住正義,讓真正有需要的人老有所依、幼有所養,眼看紙包不住火中國國民黨有照顧榮民軍人的天職與責任那就誠實面對吧!
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 在 國有財產屬畸零地購買? 問題? - Mobile01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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