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寫一下這個噪音柯基執法....不對是科技執法的問題,昨天教士跟小老婆的部分分別對科技執法有不同看法,那我也來表達一下第三個迴異於兩位的意見
原文連結:
https://forum.jorsindo.com/thread-2553763-1-1.html
首先,先把話講在前面,火花羅家處偏鄉,有睡過我房間的妹子都知道我家晚上是非常安靜的,因此我人生有限在都市生活的經驗裡,噪音的問題一直都很困擾我,因此我一直以來都對炸街管非常反感,同時因為區間測速的問題,也讓我對現在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的柯基執法一直都有所戒心,要我來說我還是認為科技執法是有相當大的疑慮
好,前文先講完,來回到正題,先討論一下為什麼要做這個科技執法而不用以往的攔查,或者是既然有新車審驗噪音了,難道這個科技執法就不該存在嗎?
#有新車噪音審驗就不該有這套系統嗎?
這麼粗略的說法,自然是忽略了另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即使你的車都合法,但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依然可以用低檔高轉、按喇叭的方式製造噪音,另一個問題就是噪音攔查往往比違規取締更加麻煩,往往要警、監理、環保局三個單位聯合攔查,並且時不時就發生拉爆水箱的問題,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台三線部分市區路段的居民對於車輛噪音的忍受早已到達極限,聯合稽查對於這些現有的狀況並無改善的可能,因此新車審驗跟行進間噪音不應該混為一談
如果這套系統能夠用在交通寧靜區,喝止拉轉的白目的話,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噪音開罰依據是不是挖洞給人跳?
再來呢,那小老婆對法規上的論述其實並沒有錯,125新車『原地噪音』標準是最大馬力轉速下的1/2轉速去測量,87分貝、重機則是92分貝。
很多人看到柯基執法使用86分貝就開砲說原廠車都超標,那是對法規的錯誤理解,因為86分貝是行進間噪音開罰上限,行進間噪音則比較複雜可以看『圖三』,一般來說如果是原廠車以標準狀況受測是不會超過81分貝的,且科技執法的麥克風矩陣是能夠辨識出不同的車輛聲音來源
==============我是分隔線=========
講到這邊,噪音科技執法聽起來真是好棒棒,既不會誤罰,又可以節省人力,怎麼不趕快推動呢?問題就是以下幾點:
☑️
1.#麥克風矩陣真有這麼強?
現況來說即使噪音科技執法環保署花了很多起間去建立,但是仍似乎有很大的問題,圖一就是一位外送員騎著『看似原廠車』的小車在時速23時締造了105分貝的創舉,前鎮子也有一台TMAX在時速70(好像吧)的情況下被拍到噪音超標,這就跟區間測速桃園那台jimmny被拍的跑到185一樣,才啟用沒多久就被質疑威信
☑️
2.#被罰者的行政救濟機制在哪?
時速我還可以用行車記錄器來當作被開罰後的佐證,請問噪音我要怎麼佐證是你機器的問題?如果變成完全行政機關說了算,那麼這個開罰的法源是有問題的,完全屏除了民眾自我救濟的機制
☑️
3.#該機器的監管單位是誰?
這就是跟區間測速一樣的問題,你行政機關不要老是跟我說你的機器有多屌有多少除錯機制或是排除環境噪音的能力,我只想問你一句話:
#你的除錯機制是誰說了算?
雷達測速照相是每年都要回去標檢局審驗,並且有一套完整的審驗程序,但是這套系統你的除錯機制在哪?從一些車媒報導的內容來看,這傳說中的超屌的麥克風矩陣最後面對同時有兩台車的情況,還是要用人工審驗啊.....『圖四』
☑️
4.#要佈建噪音科技法的路段篩選標準是什麼?
從區間測速的經驗讓我們知道,沒有專業能力的地方政府往往看到東西就歡天喜地的到處佈設,撞死石虎用區間測速、有人闖紅燈用區間測速、你阿罵不會生也要用區間測速,濫設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花了大把鈔票然後依然無法改善市區大車右轉撞死人的問題
當時我們就提案區間測速要佈設之前,必須先對該路段做自由車流速率量測,不然未來遲早變成你一出門就持續受到監控,這種監控對人權已經是一種侵害,必須明訂縮限他的侵害範圍
因此噪音科技執法自然也得規範使用區域,不然你在機場鬧區附近弄一個噪音執法說要維護居民安寧不就是他媽的自打嘴巴嗎?在國外常常可見前方進入市區的標誌『圖五』,因此能夠明確的把這套系統用在相關的交通寧靜區,而且歐洲對於交通寧靜區有一套非常龐大的工程系統去做輔助,不是只有『噪音執法』這麼粗略的概念
但是在台灣,『交通寧靜區』都還只是一個概念,連行政單位都沒辦法從法規定義出『這裡是交通寧靜區』,你又如何把這套系統放到現行的體制中開罰?
==============我是分隔線=========
因此在這樣整體行政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之前,我希望環保署不要重蹈區間測速的覆轍,因為核心的問題不是裁罰標準訂多少,而是你們扣除執法本身,到底有沒有意識到台灣的法規多簡陋貧乏的事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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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鄰居小孩跑跳聲最近這一年內吵得非常嚴重,
本人目前已試過各種方式:
1. 親自登門拜訪請鄰居教小孩腳步放輕。
結果該住戶說:「小孩本來就是會跑跳, 管不住, 你能拿我怎樣?」
2. 告知管委會請管委會處理。
總共跟管委會講了2次, 管委會都說已經跟該住戶溝通過, 結果狀況還是沒改善,
到最後管委會也只在大樓公佈欄張貼公告請大家放輕腳步不要吵到樓下住戶,
後續聽說有其他住戶也去投訴小孩跑跳聲(不同戶), 但管委會也沒其他作為。
3. 上環保署網站陳情。
環保署回說近鄰噪音請找警察。
4. 打電話報警。
報警2次, 警察到場也只能規勸, 沒做任何開罰, 所以該住戶繼續放任小孩跑跳。
總之我能試過的方法都試了, 我現在在打這篇文章的當下, 該住戶仍持續發出噪音,
雖然管委會還是有做事, 但都只有勸導, 難道勸導無效就不用再處理了嗎?
乾我精神真的已快崩潰, 請教各位板友們有無推薦其他辦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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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怕用了這個之後, 容易被蒐證反而會被樓上惡人先告狀QQ
沒超標又不定時, 蒐證困難真的是完全拿他沒轍
有錢的話應該不會做全室隔音, 會想直接搬走
被吵還要付錢給製造噪音的人QQ
明明樓下都反應過小孩跑跳會吵到人了, 還繼續跑跳不就是蓄意嗎?
看來買頂樓真的是唯一解, 我會努力存錢的QQ
是拿來灌入樓上的鑰匙孔嗎XD 聽起來可行
買大坪數總價高的大樓遇到惡鄰居的狀況好像比較少?
其實樓上那戶是最近一年搬進來的租客, 在他們搬進來之前都還滿安靜的
覺得好像買貴一點的房子才能盡量避免低水準的住戶
樓上小孩偶爾「碰!」一下我都可以體諒, 但他們家常常是每5分鐘就「碰!碰!碰!碰!碰!」
這已經不是無意而是蓄意製造噪音擾鄰了吧
的確是這樣沒錯, 我爸媽住四房的大樓就完全沒有鄰居噪音的問題,
但因為我是跟女友搬出來住兩房的大樓, 一半以上都是租戶, 水準參差不齊
你點出我心中一個疑問, 我樓上的租戶就是2個大人+2個小孩擠二房的小空間
我很懷疑他們租這麼小間的房子有辦法住得舒服嗎?
我姊小孩現在上中班, 我也從來沒看過他在家裡用跑的,
覺得沒有管不動小孩這種事, 純看家長有沒有心要管而已
他們看起來是沒錢搬四房啦, 2個小孩都會講話了還在住兩房
經你這麼一說我覺得小孩跑跳已經是比陽台廁所吸菸的租客算好一點了...
有, 謝謝你, 你也加油QQ
你好帥, 但該戶也是一臉8+9樣, 講完之後跑跳聲還變更大, 真的是沒力氣陪他鬧
看來便宜透天也是有風險, 只能選隔音好的新大樓了
鄰居是租客真的有夠煩, 每換新的人進住都要賭一次人品
「素質差的會一直當租客」這句有夠中肯
有打聽到那戶家長的工作都是輪班的, 窮就算了還沒時間教小孩, 馬的有夠畜牲
不是欸, 這種小孩跑跳的案例應該超多吧, 感覺很多人都有切身之痛QQ
正常人不會因為有小孩就變畜牲吧? 教小孩不要在家跑跳跟舖個巧拼軟墊有很難?
你這句講到我心坎裡, 想到他們小孩以後大概沒甚麼出息, 我心情有好一點了 科科
呃我當過啊, 因為這邊幾乎都租客, 我是少數的所有權人之前就被抓去當委員了
我查到管委會可以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勸該戶減少噪音, 再不改善就移請工務局開罰
不知道是這任委員怕事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其實權限沒這麼大?
小孩跑跳管委會本來就要出面處理吧, 至少強制該戶裝巧拼我就滿足了
唉我這戶剛好位在角落, 要集滿3戶共同檢舉有點難, 畢竟只有我被吵...
也辛苦你了, 我果然不是最慘的QQ
也不是欸, 我住新北, 這個問題你是不是問過了XD
看那戶家長囂張的態度, 我寧可花錢找人去打那戶家長也不會幫他們買軟墊
目前只能忍跟po文取暖QQ 真的受不了就會搬回爸媽那邊住了
所以法治社會裡大家都可以叫小孩跑跳吵樓下, 都沒人有辦法管你就對了, 很棒
靠還真的喔, 難怪這麼多人會生不會教, 因為法律不會限制你吵人的權利
我覺得警察會先受不了QQ
現行法規幾乎沒在保護被噪音害到的住戶, 完全是在逼人用私法正義以暴制暴
很難期望會租房給8+9的房東會有多正常, 但也只能試試看跟房東溝通了, 感謝你的建議
乾我懂你的無力感, 能試的都試了還能怎樣...
恭喜你已經可以準備搬離了, 我大概還要3-4年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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