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六之四)
國安法第一審繼續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個字的意義,繼續進行討論。控方由嶺大學者劉智鵬以歷史學者身份,早前指出「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而辯方的港大學者李詠怡 (Eliza)則已作供進入第三天。今天下午,和Eliza一起撰寫專家證人報告的另一位學者,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開始作供。
由於辯方兩位專家的姓氏同為「李」,「雙李」容易引起混淆。甫坐下,高個子的李立峯教授說,他想用Eliza稱呼李詠怡教授,獲法庭接納。
李立峯解釋,Eliza專長政治學,故對政治選舉及相關理論熟悉。而Francis自己則是傳播學教授,辯方劉偉聰大狀在庭上先介紹Francis, 指出他畢業於史丹福大學,博士論文研究美國9.11事件中,比較報紙讀者來信和網上論壇的言論,專研範圍為「政治傳播學」。
Francis曾出版學術著作,有講述雨傘運動與傳播關係,將出版另一本書,談及六四紀念活動的集體港人記憶現象,「我對香港近年的大型社會運動,有現代歷史脈絡的理解」。Francis亦曾於2017年成為香港法庭歷史上第一位以「民意研究專家」,為佔中九子案擔任專家證人。以往,香港法庭專家證人多為醫生及物理學家等。
三位法官表示接納Francis的專家證人身份。今天在大狀袍下穿了條子花紋西裝褲的劉偉聰大狀,溫文向法官們道謝:「I am grateful」.
Francis花了頗長時間,解釋社會科學中,量化研究(大型民調)和質化研究(焦點小組)的方法論及兩者作為理解社會現像的用途。
由於過往香港法庭甚少傳召社會科學家作專家證人,三位法官發問了很多問題。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說:「我是laymen(普通人)有這些問題」;女法官杜麗冰亦在休庭前向主問劉偉聰說笑:「對不起我們打斷了你的發問。」
休庭前,三位法官先後向Francis多次問及社科研究法的疑問。Francis越答越興起,語速快了。控方周天行說:「教授請說慢一點。」Francis說笑:「我教書時,學生經常說我說得太快。」此時法庭響起了輕鬆的笑聲。
Francis說,他們進行了的量化研究,就是於2019年從連登討論區上,以電腦程式,抽取討論區上曾提及口號相關的帖子,抽取的口號分別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港獨」、「五大訴求」。由於連登上的留言量可以數以百萬計,需要由懂寫電腦程式的學者作技術上協助,他再進行統計學分析。法官們沒有太多發問。
Francis說:「看數字,以數量計,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就可以處理,但要看人們怎樣建構意義,那要進行質化研究,因為做簡單問卷,是不可以看到意義建構的過程。此時要靠質化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我們做了焦點小組(focus group)。」
七個焦點小組,每個有五至八人參加,三組是包含了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的市民,四組是參與者背景相近的小組,一組是社工,一組是老師,一組是年輕人。總共有40人參加焦點小組,都是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參與示威或同情反修例運動的人。「因為我們要看示威者在想甚麼。」
三位法官發問頗頻密,其中,陳嘉信問,焦點小組只有四十人那麼少,如何有代表性?Francis解釋,質化研究是找「意義成形的過程」,代表性則由量化研究補充:「所以我們用不同研究方法互補不足。」
法官對社會現象的理解,和社科學者明顯有差別。
陳官問道:「參加焦點小組的人,會不會心裡想一樣,答你說另一樣?好像美國選舉你問選民選誰,可能他因為尷尬告訴你一個答案,但去到票站就投另一個。」陳法官形容,這是一個「危險」(danger).
作為社會科學學者,Francis這樣回應:「我不看成一種『危險』,因為人是複雜的動物,人的腦子裡不只有『單一的真相』,面對不同人,在不同處境,會影響人如何建構意義。從社會學及人類學角度,人們會在不同處境『管理自己的形像』,我會形容為因應處境而作出的『調整』,而不是在直白地說謊」。
Francis繼續解釋,「而建構意義是一個過程,同一個人在不同時候,他的想法也有改變。像我們現在在討論『甚麼是焦點小組』,我們(他和法官們)也在集體參與意義建構的過程。」
此時,Francis引述了焦點小組裡,其中一個焦點小組參與者,對「光時」口號的理解,隨時間而出現改變。
Francis在庭上說,其中一個支持反修例運動的焦點小組參與者說:
「最初我面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我說不出口。為何呢?因為我最初認為這口號與『港獨』有關,好像要推翻政府,這不是我的目的,我不支持港獨的。但隨着反修例運動發展下,我理解這個運動是關於爭取普選,關於愛好自由,公義。漸漸我可以喊出口了。這個口號好像承載了一種精神。當我去到集會現場,我喊『光時』口號時,我會覺得和其他香港人連繫起來。」
Francis解釋:「這是一個好例子,這個人最初覺得,『嘩,光時口號好激進』,但漸漸他覺得意義改變了。即使他不支持港獨,他也會嗌這口號。」
「這例子正正示範了,口號的意義建構過程,可以如此複雜,豐富,充滿餘韻(nuances).」Francis說。
Francis還引述了華盛頓大學政治學教授Lance Bennett對政治口號的見解 “Effective political themes and slogans invite people to bring their own meaning to a situation. Thus, an image is an impression anchored partly in symbolic suggestion and partly in the feelings and assumptions that people have in response to that suggestion.”
(有效的政治口號邀請人們把他們自己的意義加諸其上。所以,一個影象像個錨,作為一個符號提示人們把自己的感受及假設投射到其中。)
Francis亦說,焦點小組中發現,只有部份人認為「光時口號」與港獨有關,所以口號是開放式的。「總的來說,光時口號就是關於一些失去的東西,而人們覺得需要改變。至於失去了甚麼又如何改變,則因人而異。」
法官們亦用法律用語詢問,焦點小組裡會否有「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即因為主持者主動提起「港獨」而引導被訪者去提及這個答案。這顯然是法庭常關注點。
但Francis說,焦點小組做法是開放讓大家討論,「而進行焦點小組時間正好在2019年9月,那時基本上整個社會都在討論這句口號的意思,是否和港獨有關。所以在焦點小組裡不需要提示,就會自然進行討論。」
法庭場境裡,引導性問題,會是法官關注的事。
這天早上,李詠怡(Eliza)教授,繼續接受控方盤問。Eliza早前曾說過,為甚麼「光時」口號在7月21日於社會流行起來,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人們對「元朗襲擊」感到憤怒,需要一個口號去表達其情緒。
然而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則挑戰Eliza,周專員多次指,7月21日口號最初出現於白天,當時中聯辦被示威者包圍,國徽被損毁,當時中聯辦外牆上更出現「光時」口號,周專員指,「光時」口號的意義,應該與中聯辦事件有關。
控方的周專員說:「中聯辦外示威中,清楚反映拒絕中華人民共國和政府的意思,你為何不認為這些示威活動的意義,有助我們脈絡性地理解口號的意思?」周專員亦呈上了多張中聯辦被損毁的照片叫Eliza細看。
Eliza指,她和研究伙伴,曾在7.21後,嘗試從數據了解為何當天之後,光時口號的使用明顯更普遍。於是她從兩張報紙裡,點算傳媒提及過的地區,發現「元朗」字眼出現的頻率,要比「西環」、「中聯辦」及「上環」高出很多。
「媒體注意力反映公眾注意力,而焦點小組發現,7.21大家一致是關注警察暴力,而不是關注中聯辦。故此我們認為令到7.21口號普及化,元朗事件比中聯辦事件重要得多。」Eliza說。
Eliza早前指,梁天琦在造勢晚會曾引述過美國黑人民權領袖Malcolm X說「the Ballot or the Bullet」意思,Eliza認為「子彈」只是比喻,並非像控方專家劉教授所說有「武器」的意思。控方更指控梁天琦有意推翻政權。Eliza當時更說,以她所知, Malcolm X不是「分裂國家主張者」(secessionist)。
周專員今日呈上Malcolm X的1964年的演講,讀出部份內容,又追問Eliza知否Malcolm X被指為 “separatist”和知否Malcolm X曾經加入激進伊斯蘭組織。
Eliza語氣有點難以置信地反問:「我們是否要進入複雜的美國種族歷史?美國黑人民族主義(black nationalist)和非洲裔美國人那時的分離主義(separatism), 尤其是於種族隔離(apartheid)的過去有多複雜?要研讀多少歷史脈絡?」
周堅持追問:「那Malcolm X是不是分離主義者?」
Eliza沒好氣答: 「若是說建立一個有主權的國家這個理解下,我認為不是。」
周專員仍在要求Eliza看Malcolm X說話節錄。此時,彭官要求暫停提問,三位法官退後座椅商議一會,然後彭寶琴說,Malcolm X是否分離主義者,與本案案情「拉扯得太遠」(far far removed), 彭官提醒周專員,Eliza一直不反對梁天琦在選舉演說中對港獨持正面看法。
周專員另一處的追問,把梁天琦與Eliza拉得更近,問答更有火花。周專員引述去年夏天來自《眾新聞》的報導,報導中訪問了三位學者,表達學者們對泛民立法會議員在政府表示因疫情把選舉延期一年後,是否應該總辭。
報導中,Eliza認為議員應該留任,訪問中提到議會是重要「抗爭陣地」「在威權政治下,策略上考慮比民主原則更重要……」周專員反問,梁天琦進入議會,會否也像她所說的一樣,「具策略意義,目的是去推翻政權」?
Eliza罕見地光火起來:「你在引述我?你是否在說我和梁天琦是一伙?說我和他是同黨?(You suggest I am part of his cohort?)……好了,現在我被審訊,我要回答吧? (I am the person on trial, I have to answer this……)」辯方劉大狀立即站起來抗議,指Eliza是來做證人的。
此時彭寶琴語氣溫和地望着Eliza說:「不是的,妳是來作供,提供專家意見給法庭。請不要覺得來被審判,這不是原來的意思。」彭官打圓場道:「我想周先生要想問妳,會不會梁天琦進入立法會,覺得策略上可以作出改變,而不是留在結構以外。」
Eliza鬆了一口氣,望着彭官說了幾聲:「感謝妳的澄清,感謝。」然後Eliza詳細解釋,她在泛民總辭上的看法,已經算是「溫和派」,因為當時社會上較激進的想法,是主張泛民議員一起總辭以表示對選舉延期的不滿。而Eliza說,我主張泛民留任,是希望有議員監察政府,希望加強政府問責性。
現在仍身陷囹圄的梁天琦,始終成為庭上反覆被斟酌的客體。
Eliza今日完成作供前,有機會詳細解釋,她作為政治學者,如何理解梁天琦為何要使用「光時」口號。Eliza解釋,2016年梁天琦參加的是新界東補選,和以往立法會選舉不同,選舉制度是「單議席單票制」,並非「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之下,勝選者需要的票數不需很多,只拿取選票一成也可以拿到席位。然而補選的規則,則是誰多選票誰便勝出,故要爭取選票數量。
Eliza說,回看2016新東補選中,參選者多達6人,當中梁天琦的對手,有知名度高的政黨領袖,梁天琦當時相比之下,是一個無人認識的小伙子,只有大學宿生會經驗,或參加過一些小型社會運動,但知名度不高。「他需要設計一個非常搶耳的口號,以拿得最多的票數。」
Eliza指,一個知名度不夠的參選者,設計口號會有「不成比例地戲劇化」的情況(dramatizing out of proportion),故此梁天琦即使說「選票就是子彈」是一種誇張的說法而已。
Eliza進一步指出:「很多提倡港獨的政治組織,大部份沒有具體的行動計劃,只是口說『香港獨立』」。法官彭寶琴補充:「妳所說的沒有具體行動計劃,是在公眾知道的情況下沒有而已。」
Eliza再補充:「究竟(這些組織主張的)是和平遊說,還是使用暴力或武裝力量?沒有看到這些(資訊)。」
今次被告唐英傑的電單車上,插着旗幟的版本,除了有「光時」這個八字中文口號,亦有七字英文“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中英文版本均在法庭反覆被檢驗。辯方學者卻說,原來口號的出現,並非有明確的設計時刻,或單一設計者。
彭官曾詢問,英語口號如何出現, “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那裡來?彭官留意到梁天琦2016年造勢晚的佈景板已出現這七個英文字。
但Eliza指出,她曾經從梁天琦遞交給選管會的個人簡介中,找到「光時」的英文版,卻是被譯成「Ignite Revolution to Reclaim Our Age.」對於造勢晚會和選管會的文宣為何有差異,Eliza說她不知道。
而Eliza亦曾找遍不同資料,去嘗試看看梁天琦當初創作「光時」口號的原意,但發現他除了在晚會說過,口號不想專注「世代」差別,除此之外,她沒找到更多解釋。不過Eliza說,原來梁天琦最初創作了另一個八字口號,但她認為,梁天琦最初的口號不搶耳,不令人留下深刻印像。
「選舉口號要搶耳,要令人容易記起這個參選人,而原來梁天琦最初設計的口號很悶蛋,孩子氣得像大學活動口號一樣。」
原來,於社會掀起沸沸揚揚的談論,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被廣泛流傳過,今天被法庭研究是否違反國安法的八個字口號,並不是梁天琦最初的構思。
此時,Eliza翻查文件找到了紀錄,並以廣東話在高等法院朗讀出,梁天琦最初曾經構思,但最後放棄了的意念。這個被埋葬了的口號,原來一樣是八個大字:「知行合一,世代革新」。
如果歷史有如果,假若「光時」沒有出現過,今日香港的光景又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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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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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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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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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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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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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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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第二位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院,明天他會繼續作供)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萬的網紅馮韋元Francois Devatin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00 Intro 5:54 我們的國家很特別的事情 45:12 真的 還是 假的? 1:08:06 猜猜法國的東西 1:27:45 頻道會員的問題 請你訂閲我的頻道! IG:@yuanyuanintaiwan FB:www.facebook.com/yuanyuanintaiwan 我終於開...
問題 討論法 在 譚蕙芸 Facebook 八卦
[五日四夜]
香港法庭的近代歷史從未發生這樣的一件事。47名因「初選」而被捕的民主派人士,在警署拘留一夜後送上法庭,馬拉松式審理3個全日,依然未討論完畢是否容許他們「保釋」。由於他們的身份尷尬,既不屬於正式被扣押人士,又未能因保釋暫獲自由,身份卡在系統之間的縫隙裡,成為甚麼都不是的人。
正式扣押的犯人,還可以讓家人送入物資,或獲分發衣物等。但由於這批人身份未明,47人幾天穿着同一套外衣,連續幾天沒機會洗澡,內衣褲也是到了第三天才獲分發乾淨的替換,首天審訊更從早上直至到凌晨,有女被告人暈倒在犯人欄裡,好幾人感到不適送到醫院治理。
外界對於審訊引發的人道和衛生問題感到嘩然。
過往香港的審訊,甚少發生類似事件,即使刑事案,也有假定可保釋原則,若控方掌握被告人的情況而提出不准保釋,也不需要長時間理論。自從國安法在香港實施後,由於是全新法例,以往被控告國安法的單一案件從未出現「大堆頭」集體控告情況,故法庭在保釋討論上已經持續數天,依然未作出決定。
即使是法律界人士,對這幾天在法院出現的現象,都感到難以消化。47名被告,有男有女,由不同收押所送到法院,有女被告人扣押的地點遠至北區近邊境的羅湖,車程來來回回,折騰甚久。首天在警署渡過了一個晚上,翌日審訊至凌晨2時,再上囚車送到收押所,第二天中午又再回來法院,被告們都說,連續兩天沒有睡上一覺,衣服從內到外都沒有替換。
直至有大狀在法庭反映狀況,至周三才安排可以洗冷水澡,更換內褲等,法庭也「提早」於第二天審訊至晚上十時散庭,再延遲至第三天於中午再開庭。有被告說,「才終於可以睡上一覺,人也恢復了一點精神」。
第一天馬拉松式審訊,從下午直至深夜,連控方律師代表都忍不住向法官表示需要吃飯;被告也連續十多小時沒有飯吃,兩天沒睡好,最終被告人楊雪盈於周二凌晨暈倒,犯人欄一陣混亂。
五天四夜,法庭究竟發生甚麼?47名背景迥異,年齡,家庭背景,教育水平,人生閱歷差異甚大,他們其中,有仍穿着西裝,口袋裡有絲巾,腳踏淺色皮鞋的大律師;有仍在開診所,病人等着他回去門診的醫生;有街坊等着他們回社區處理事務的年青區議員;有在異國仍有博士學位等着他回去修讀的講師;他們也是別人的女兒,別人的兒子,別人的母親,別人的父親。每個人的保釋申請,都要花一番時間辨理。
即使在香港容量最大的西九龍法庭第一庭,犯人欄根本容不下47名被告。犯人欄原本安裝有一塊大玻璃,但裡面或坐或站只能塞滿十來人。玻璃外另外加了長木櫈,另外再搬來椅子,在勉強讓被告們有安身之所。
開庭前,有人傳來了實體報紙的頭版,久久未接觸外面資訊的被告們,珍而重之地傳閱着這份報紙,看看關於這宗審訊的報導。
黃之鋒經常站起來,穿間條衣的林卓廷拿着紙筆,靠在玻璃在寫字,岑敖暉穿着灰色的hoodie,頭髮翹起來,他下身穿着牛仔褲,因為球鞋的鞋帶被抽掉了,以滿足收押所的要求(所有條狀物都不能進入收押所以免犯人傷人或傷害自己),他走路時鞋舌在晃動着。前飛機師譚文豪穿了特厚的羽絨服抵抗冷氣,六十歲的毛孟靜還是只穿了卡奇色的薄毛衣,腳踏皮鞋,她偶爾整理平日梳得雅緻的長髮。
記者看到這一切,都要透過三個鏡頭的直播。法院以空間有限為原因,只讓律師代表和被告進入正庭,每名被告人的家屬想到場也只有一個名額,部份家屬也只能在隔壁房間看直播。
冗長的討論,就是每一名被告人的代表律師,向法庭爭取保釋的過程。但為甚麼外界得知資料甚少?原來香港法律寫明,保釋申請過程是不能公開報導,背後的精神原來因為保釋討論過程,提及關於審訊內容,而審訊未正式展開,假若將來有市民擔任陪審團,看了相關報導,就會影響公平審訊。
但傳媒都像熱窩裡的螞蟻,爭論到了第三天,法官披露,已經收到傳媒的請求,是否能酌情放寬禁止報導的限制?辯方極力爭取,表示這宗案件基於「社會公正需要」是否可以讓傳媒適度報導保釋申請期間的情況?控方則大力反對。如此這樣,來回討論,法官表示周四再處理。
於是,記者就處於一個狀態,聽到律師們激烈爭辯,有些是法律觀點,有些是案情,有些是關於被告們的個人狀況,但都不能公開報導。有記者們互相提醒:「我們只能報導,保釋申請處理到第幾位被告,和保釋結果,就這樣,很無奈。」
於是,連日目睹法庭裡的鬧哄哄,律師們疲於奔命盡力捍衛被告人的權益,一切都未能披露。
持續數十小時,被告們累極披上外套在打瞌睡,時而緊張時把手寫的指示「紙仔」交給律師,時而被告走到一旁跟律師代表商討自己的想法。法庭裡的氣氛,時而沉悶,空氣裡飄浮着着疲累,夾雜着焦慮,不安,無奈。
畢竟,控罪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罰則是三年牢獄至終身監禁,可以多做一點甚麼呢?大家都在奮力掙扎着。
被告人坐在長櫈上,不斷交換着姿勢,有人站起來倚着牆借力,有人伏在木圍欄上,有人脫下眼鏡再戴上。
至周三下午,事情鋒迴路轉。本來說着,「保釋申請已經到了最後幾名被告了」,法官之前一天還說,周三會有結果。怎知,忽然其中4名被告,包括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及李予信,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他們已解僱了律師,選擇自辯,此時,法官同意,讓四人陳述。
其中,楊岳橋先發言,郭家麒緊接,再到譚文豪說話。談話內容均提到自己的家境及經歷,提及家人的情感,楊岳橋及譚文豪均有哽咽。身經百戰的幾位辯方大律師們,也忍不住拿出紙巾拭淚,持續好幾分鐘。部份記者透過直播旁聽也忍不住落淚。
只是保釋申請,已經掀動起整個法庭及旁聽者的情緒。一宗世紀大審判,牽連着全香港人的命運。太多的未知,訴說着這城市正處於一個歷史的關節點。
多達十名被告及其代表律師,其後亦表示需要有補充發言及陳述,法官表示,原訂周三宣佈是否能讓被告人保釋的結果,又要押後多一天。眾被告於周四早上再次回到法庭,接受未知的命運,或為自己的命運作出申述。
散庭後,法庭外刮起猛烈的風,近百名市民在法庭附近聚集,辛勞了多天的律師團隊們,晚飯怱怱吃過了黃店送來的晚餐,拖着放滿文件的行李喼離開。如夢似幻的春夜,有人等着送囚車離開,有人趕回家休息,明天又是另一場硬仗。
問題 討論法 在 蔡英文 Tsai Ing-wen Facebook 八卦
《人民大聲公》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 陳曼麗
「現在很多人開始關心環境問題,是因為如果環境被污染了,糧食也就髒掉了。」身為兩個孩子母親的陳曼麗,在家裡煮飯時,時常會擔心是否有毒物、污染物混入食物中,危害了家人的健康。
1988年,陳曼麗因為「鎘米事件」開始關注環境議題,她也在同年進入主婦聯盟,投身環保、婦女、消費、教育等運動。一步步走來,她不斷的寫稿、參加會議、討論法案、主持街頭運動、在各地演講宣導。她以女性觀點結合環保議題,用簡單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的介紹重要觀念,引導社會大眾共同來關注我們身處的環境。
陳曼麗長年推廣的理念,就是讓每一個人從自己的生活開始做環保。執行家庭中的垃圾分類、關注孩子學校的環境、營養午餐等簡單的小事,其實都可以幫助我們的環境變得更好。因為,「環境保護就是每個人的生活方式。」
政黨票請支持民進黨,讓長年耕耘環保運動的陳曼麗能進入國會,守護台灣的環境。讓我們有更多力量,離理想更近。
#國會輪替改革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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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全國不分區與僑居國外國民立委名單:
http://iing.tw/posts/325.htm
問題 討論法 在 馮韋元Francois Devatine Youtube 的評價
0:00 Intro
5:54 我們的國家很特別的事情
45:12 真的 還是 假的?
1:08:06 猜猜法國的東西
1:27:45 頻道會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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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討論法 在 科技島讀 Youtube 的評價
纏訟十年的 Google 與甲骨文案終於塵埃落定。美國最高法院以 6:2 的多數決,認定 Google 抄襲 Java 的 API 為合理使用,因此不需負擔賠償。軟體社群也普遍額手稱慶。
然而判決本身卻讓法律人士大失所望。原本眾所期待大法官們能釐清軟體的著作權地位,但多數的大法官不是迴避問題,就是對關鍵的論點輕輕帶過。也顯示要引導與維護健全的軟體生態有多麼的不容易。本集解釋此一判決的重要性、判決的內容,以及對軟體業與著作權本身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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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討論法 在 許又仁 Youtube 的評價
【里鄰預算合理配置】
【提升為民服務功能】
又仁在5月3日的市政總質詢中,再度提出編列鄰長工作交通費的主張。
身為市議員,又仁認為,市府要加強對市民的服務,不僅要給鄰長相應的工作津貼,市府對所屬約僱員工的待遇也要合理提升,並要補足社工員額、讓幼教師資零管控。這樣才能讓市府員工無後顧之憂,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在和黃市長一來一往的詢答中,又仁認為相關疑義需要釐清。
黃市長認為,鄰長功能不清楚,市府也無法要求鄰長工作表現。但又仁認為這樣回應是不妥當的。雖然鄰長是由里長報區公所遴聘,從事為民服務工作。但市府訂頒的「臺南市鄰長遴聘實施要點」中,如果鄰長有「未配合執行區公所及里辦公處交辦之為民服務工作,有具體事證者」、「無正當理由而未出席鄰長會議、里基層建設座談會及未配合推動里辦公處辦理各項事務者」、「鄰長經聘任後一個月內,因故無法或不願執行職務者」等情事,里辦公處可以報請區公所解聘,或由區公所主動辦理解聘。因此,市府當然可以要求鄰長的工作表現。
基於榮譽感和服務熱忱,本市各區里的鄰長,實際上為市府做了許多為民服務的工作。但黃市長不能在面對發放鄰長工作津貼的問題時,回過頭來說鄰長功能不清楚,市府不能要求鄰長做事。這言下之意似乎是,黃市長認為沒有發放鄰長工作津貼的需要。
民政局之前說,市府每年補助每位鄰長32,328元,包含健保費補助及每年辦理一次的里鄰長文康活動。但事實上,只有20%的鄰長有健保費補助,里鄰長文康活動,因為工作或家庭等因素,不是每個鄰長都可以參加。市府的回應已經在鄰長當中引起偌大反彈了,因此,又仁認為市府欠全市的鄰長一個道歉。
鄰長絕不是任何一個政治人物的樁腳,如果過去曾有過這種現象,那把鄰長的工作內容法制化和給予相對合理的工作津貼,反而是正本清源的做法。在雙北、桃園、台中,對鄰長的工作內容都有明文規範,也發給每月1500元到2500元不等的工作協助費或交通補助費。
而台南市在里鄰整編後縮減的經費,正可以支應編列鄰長每月1000元至2000元的工作交通補助費,這就是又仁一再主張的「預算合理配置」。
訂定鄰長服務要點,明文規範鄰長工作內容,杜絕對鄰長的污名化;合理里鄰預算配置,編列鄰長工作交通費,這就是又仁的明確主張。
#公共議題需要理性討論
#法制化導入正軌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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