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轉學考|9/2 分享會報名》
大家好,2020 年賴川、周易法律系轉學考讀書會開始招生了!希望今年可以延續去年的經驗,幫助更多法律人或非法律人轉到理想的校系。
▪️小班授課制度
我們一直以來不願採取人海招生方式,維持班內同學上榜比率的高水準,不放棄任何一位信任我們的學生,是我們的初衷與目標。
在這次法律轉學考的課程,老師們討論後,希望繼續以小而精實的家教班,讓每一位老師可以清楚掌握並輔導每一個有志於考上心目中理想大學法律系的同學。因此,我們所有的課程都是採取嚴格的小班制。因為希望可以讓每一位同學都接受更好的服務,有問題可以隨時用Line和老師取得聯繫進而解決問題。
▪️授課師資
我們的老師,基本上都具有豐富教學簡歷。不僅有擔任律師、司法官或法研所考試的授課講教師經驗,並同時出版國考參考書籍。更重要的是,我們的老師也都具有非常強烈的授課熱忱,希望可以手把手帶各位順利上岸!
憲法:繡赫老師(台大)
民法總則與債法總論:賴川老師(台大)、泠猗老師(台大)
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周易老師(政大)、楊過老師(台北大)
▪️轉學考分享會
最後,如果想了解更多關於我們法律轉學考的課程,我們在9/2(日)晚上 7:30 在台北舉辦第一場轉學考分享會,歡迎各位轉學考生到場,我們會請之前上榜的同學分享過去的準備經驗,老師們也將分析轉學考現況與方法,歡迎各位參加。
報名表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skaI1MZYRtN4I79XfRWA9O0SH-VPRcheG13t2Ip3UhQ/edit
▪️聯絡我們
有興趣想參加說明招生會,或著關於轉學考,甚至是任何生涯規劃的問題也都可以問我們唷!請快點加我們的LINE吧。也可以直接透過私訊我們的粉絲頁來詢問相關問題喔!
老師的LINE ID:strafgesetzb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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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qiming-law.com/category/法律系轉學考/
台大法律 學分 班 備 取 在 雅媽的家 Facebook 八卦
找到自己的熱情,才會容易會找到自己的快樂與收入來源。
有個大三的同學問我,要不要休學準備轉學考,因為當年選填志願,好像不是自己喜歡的科系。現在有兩個選擇,第一,趕快畢業不要轉學,以減輕父母的負擔;第二,休學考上自己喜歡的科系,但會延緩賺錢幫助父母的時機點。
孩子,你有這份孝心很好,但你應該選擇的,是自己的熱情。
在遙遠的康熙年間,大概是我高中的時候,當時進大學只有聯考一種制度,所謂聯考,就是一群小孩子公平的在考場上考好多科目,然後加計總分填志願,按照分數分發,只有一次機會,錯過明年再來。至於選填科系的問題不大,在康熙年間,所有科系的名稱一目了然,例如:考古學系,就是考古;營養學系,就是學習營養;圖書館系,就是跟圖書館相關。但是現在老子都不老子了,當然很難選擇。
我的少男時代,念的是社會組,當時還要考三民主義,就是背誦一堆孫文的名言,大概就是現在的「在非洲,過了一分鐘,就等於台灣的六十秒」之類的。我的三民主義非常強,數學則是超爛。但那次的考試,我的數學第一次及格,三民主義則是一塌糊塗。選填志願的最後一個晚上,我輾轉難眠,按照我的分數,大概可以上台大圖書館系,但是也可以上政大財稅系。第一時間,因為虛榮,我把所有的志願都填台大,接著才是政大,然後安心的去睡覺。
But,人生最重要的but又出現了。當晚在床上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著,因為我覺得我對圖書館管理應該沒興趣。雖然心裡總想著,以後再轉系就好。但是,心裡另一個聲音在吶喊,萬一要是轉不過,那麼我豈不是要去當國家圖書館館長。雖然這也是很棒的志向,但是總不是我的興趣。
我的興趣是什麼呢?
當時的我,年幼無知,以為學商,就是賺錢。錢,誰不喜歡呢?可是我的分數又進不了政大的商學院,剛好看到財稅,竟然落點是差不多的,我就把台大文學院的科系全部塗掉,改成「看起來」喜歡的科系,而我就這麼進了財稅系。
所以我是選校還是選系?是選系,但是我選錯了,因為我根本不曉得,自己喜歡的是文學、史學與哲學,不是商學。或者說,我是曉得的,但是我為了大人們的期望,所以選了「看起來會賺錢」的科系。想當年,我總以為念企管就是老闆、念法律就是律師、念政治就是政客、念哲學就是哲學家,所以我就去念了財稅,因為有個「財」字,看起來很有錢,而且我想念商學院,其他商學院的科系我填不上,「財」看起來又像是「商」,我就這麼進去這個科系了。結果,進去才知道,這是法學院。畢業的時候,系名又從財稅系改成財政系,最後改隸屬社會科學院。
有沒有這麼悲情,畢業的時候,只有校名還一樣,其他都變色了。
為什麼說「我是曉得的」?因為我在高三升大一的暑假,在書店買了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法學緒論來看。你們猜哪一本書我先看完?
答案是萬曆十五年、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柏楊版資治通鑑。
往後的故事,大概就是這樣了。財稅系的課業勉強過關,但是從大二開始,我就認真的開始修政治系的學分。別人覺得很無趣的政治思想史,我覺得那簡直就是天籟。也就是我唸兩個星期的會計學,比不上同學念兩個鐘頭;但是我唸兩天的政治學,比得上同學唸兩個月,所以我在大二就決定要報考政治研究所。沒天分就是沒天分,還是早點洗洗睡比較實際。當時我覺得,政治系的課程,每個學分都好可口,只是因為我當了財稅系的系代表,總覺得一日是財稅人,終身財稅人,基於不能背叛祖國,所以我等到研究所才跳槽。
我報考了五間研究所,錄取率百分之百,順利進入台大政治所,而且在一年半以後拿到碩士,於同年考進博士班,四年半以後拿到博士。
往後的唸書就更都是興趣了,我喜歡法律,所以去念了東吳法研所、考律師。我覺得財務金融還是很重要,所以去念了台大EMBA。總之從我複雜的求學歷程中,我體會到一件事情:
「興趣,是人生中不可缺的熱血。沒興趣,那麼早點洗洗睡,硬拼絕對不會成功。但是如果有興趣,那麼成功的鑰匙就在其中,你會發現任督二脈突然打通,突然增加一甲子神功。」
學校跟系所一樣,沒有這麼重要。不然你以為郭台銘是台大畢業的嗎?那不過就是一張車票,有車票就能搭上車嗎?那可不一定。不喜歡唸書,或是學校排名不夠好,那又怎樣?學校不會對你的人生負責,自己的人生,還是得靠自己燃燒熱情去實踐,你的學校名稱,不會養你一輩子的。在社會上獲得尊重的人,許多沒有耀眼的學歷,但是他們有過人的精力,這精力,就來自於興趣,而不是來自於學歷。
進入什麼科系,基本上與未來要從事什麼工作,確實是相關的。但是我只能說,所有的科系,教導學生的,並不是飯票,比較像是思維模式。我們透過這些科系,理解自然或社會科學的邏輯,以我唸過財稅、政治、法律、企業管理、財務金融等不同的背景來說,科系真的不重要,而且不要逼迫孩子去念他沒興趣的事情。認真的發掘孩子喜歡的科目,例如討厭數學就不要去念商學院、討厭國文、社會科學就不要念法律,讓孩子熟習且喜歡這些科系的邏輯,遠比出路重要多了。
所以,想不想轉學,我不能給你答案。幫助你自己一生的,是思維,不是出路。而科系,只是個名稱,進來以後,學多少;出去以後,忘多少,這都是看自己的本事啊。
至少,五月二十日以後的行政院長,他可不是政治系或法律系出身,他可是我念大學時的財稅系主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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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
原子能和平利用的恐怖陰謀
「核能啦啦隊」原能會真正的身分
如果核能沒有輻射的問題,如果輻射沒有最低安全限值(再低仍有風險),核能將會是完美的能源選擇,可惜也可怕的是:核能會產生百萬年都可以危害人類與環境的輻射問題,隨著人類對輻射的危害的認知與時俱進,讓人類社會無法接接受核能的輻射危害,早已是普世價值。
然而台灣在冷戰威權時代訂定的《原子能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包裝核武的野心,以「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和研究」為名,把輻射防護、核能管制視為保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工具,長期以來洗腦人民,讓人民無條件接受不必要的輻射。依《原子能法》而成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長期以來被譏為「球員兼裁判」,其實原能會的法定角色既不是球員,更不是裁判,而是「核電的啦啦隊」,或是實質上的「台電包商」。
能源轉型的重要案例
2018年9月6日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訴,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健康減鈉鹽」,非衛生福利部核准在案之「健康食品」,其高鉀含量對腎病變者可能造成健康風險、具有偏高的輻射值(輻射食品標準為100貝克/公斤),且並非對所有消費者皆有益,因此需加警語等情乙案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sp.asp…)可以下載調查報告,一覽全文。
這項調查報告過了9個月後在2019年5月28日才公布,本案對於台灣人民健康、食品安全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因為台灣過去半世紀以來,「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洗腦成功的一斑,台灣的輻射防護全部成為擁核者的玩物,不斷用「低輻射無礙健康」,甚至還有「低輻射有益健康」,最近更有鄉林建設用「天然鐳」輻射作為「健康宅」的訴求,當然國營事業台鹽,在衛福部與原能會的保護下,用「健康」標榜高輻射的加鉀鹽也是「天經地義」。
衛福部在7月16日公告「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8月20日在立法院陳曼麗委員主辦公聽會中,來了一群業者、學者,紛紛陳述鉀的好處,甚至連香蕉蕉農理事長都出席關切。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在於人工合成的氯化鉀中含有放射性鉀-40問題,台鹽的「健康減鈉鹽」系列輻射量高達8860貝克/公斤,過去10年間,販售7000多噸,總輻射量可達520億貝克,福島核災過後,3座爐心爐毀的核電反應爐持續每小時排放1000萬貝克,換句話說,就是5200小時的排放。所謂「健康減鈉鹽」的影響不可謂不重大。
在這場公聽會中,我們看與會的包括台大教授、中研院的研究員都不了解NORM,和TENORM的差別,NORM是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的縮寫,TENORM是Technologically Enhanced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s的縮寫。美國EPA有清楚的定義與管制要求可以參考。(https://www.epa.gov/…/technologically-enhanced-naturally-oc…)
像香蕉內的鉀-40的是NORM,天然的植物生理吸收的,含量極為有限,且鉀是人體必要元素,並無健康疑慮。而台鹽健康減鈉鹽是TENORM,自然界中沒有純度99%的氯化鉀,是經過人工濃縮提煉出或電解來的(Technologically Enhanced),這輻射劑量是額外的,且依包裝指示食用每天10克,等於每年額外增加了3至9張的X光的劑量。
一般市場宣傳「天然的最好」,在輻射方面,就沒有這種「偏見」,不論天然,還是人工的放射線,α(alpha),β(beta),γ(gamma)都是子彈,不論是警察,還是土匪,打出去的子彈是一樣的。
在國際輻射安全標準中,已經認定了輻射傷害(對人體致癌)是沒有最低安全劑量的,因為低劑量輻射對人類DNA傷害是「隨機性」的,也就是不會因放射性粒子或波的數量多寡而增加或減少DNA突變,導致癌症的機率。在以下這段NHK介紹的影片中,有清楚的動畫描述。
在這裡舉個例子,當年連勝文在永和為候選人站台,被黑道份子近距離行刑式槍擊,連勝文被子彈貫穿口腔,子彈擊中現場數十公尺外的一位身障者的頭部,結果連勝文復原了,而身障者當場死亡。這正可以說明低劑量(一顆子彈)的隨機性(想打的人沒死,不想打到的人卻死了)。
在醫學、生理學、分子生物學、公共衛生學、地質學、輻射醫學等跨領域科學上,以及經濟、社會、產業的論證妥協下,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這也被視為國際輻射防護的標準,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的輻射防護標準引用,希望各國將其立法做為國內法的依據。
一、正當性
要輻射安全,就是盡可能的避免,所以國際輻射安全的第一條原則「正當性(Justification)」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正當性,就不應該曝露於輻射中,除非是「利大於弊」。
二、最優化
如果在「正當性」完備的條件下,就要採取最優的「利大於弊」,也就是在最小傷害下,獲得最大的利益。
三、劑量限值
就「最優化」的依據,訂定出劑量的限值,在計劃性曝露時,不應超過這最大的劑量。
以上三項原則是在「計劃性曝露」所實施的,就是在控制的條件下,確定「利大於弊」的正當性,非曝露不可,在一定的劑量範圍內,可以接受「計劃性曝露」。
但是如果發生核災(核電廠無法控制排放輻射),特定的地質條件產生大量的輻射,或是核子試曝(現在國際社會已不允許),這些是「非計劃性曝露」,就要採取第四、第五項原則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非計劃性的事件發生,產生超過平時或計劃性的曝露量,行政機關、管制機關就要介入,採取遏止和干預手段。
五、參考等級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即使在積極的介入干預,也不能降低輻射,就會訂定出「參考等級」的標準,以降低輻射危害。
如此看這五個原則,其實非常「空洞」,國際標準內容十分冷僻,文字非常艱澀,一般人根本看不懂,也難以理解。台灣當局也落得輕鬆,雖然《輻射防護法》第五條規定,我國國內輻射防護必須依照最新國際標準制定法規,但實際上,原能會的輻射防護還停留在50年前的概念,曾經大力鼓吹「低輻射有益健康」的謬論。
我們舉核電廠的例子,讓大家理解。
一、正當性
興建核電廠,可以產生電力,供應大眾、產業用電,有利於民生福祉,在計劃中核電廠會排放有限度的輻射,但經環境、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廠內外人員曝露劑量有限,利大於弊,所以興建核電廠。以德國為例,2011年福島核災後,德國政府評估,核電繼續運轉,核災與核廢的環境、經濟、社會成本過高,缺乏利大於弊的事實,就決定德國停止核能發電。
正當性的建立,除了健康效應外,還有經濟的補償,職業訓練,體檢等福利,讓受曝者接受輻射的「正當性」提高。像核電廠工人,都有「核能加給」,因為他們受到一定量的輻射曝露,也會因管制限內的輻射劑量增加而提高。奇怪的是原能會主委又不在核電廠上班,頂多偶爾視察,長年以來原能會主委、副主委都領「核能加給」,這種「過度正當」,讓原能會把「輻射」當成「福利」。
所以如果遇到核電幫再說「輻射無害論」,先要求他們撤銷原能會、核電廠、核研所的核能加給再說吧。
從正當性來看,廠外居民受到一定量計劃性曝露的輻射,當然要有補償,目前台電「電力開發協助金」依核電廠發電量補助,是不符合正當性的,應該以核電廠在地方存放的核燃料、核廢料以及輻射污染物的量來補償或賠償才對。
居民接受的劑量應遠低於廠內人員,因為居民並沒有領核電廠的薪水、退休金,以及各項福利保障。但政府常用廠內工人的管制限值來告訴人民一切沒有污染、安全,這就缺乏正當性,除非當局要發薪水、退休金給居民。
二、最優化
雖然核電廠有正當性,但是其輻射排放一定要越低越好,在核電廠的輻射防護最高原則是ALARA (As Low As Reasonabaly Achievable),在可行的合理條件下,能不排放就不排放,能減少多少,就減少多少,讓輻射的量降到最低,或是封閉在密閉空間內,不排放到廠外。
三、劑量限值
核電廠內的人員都配帶2個劑量佩章(輻射測量計),一個是短期的,每次進出輻射作業區的所受曝的輻射量,一個是每個月總共的劑量。如果一次或一個月,或數個月累積超過一定的數值,就會被限制不得再進入輻射管制區工作。即使這些工人已經收到核能加給、高輻射作業津貼等經濟補償,但是基於人道考量,必須予以管制。
此外,也有性別差異,因為女性的卵子細胞是終身的,而成年男性的精子細胞是不斷生成的,某些高輻射作業是禁止女性參加的,這並非歧視,而是人道的保護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核電廠某個區域或整廠的輻射防放超過了原計劃,當局就要採取遏制措施,就像《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規定的,必須採取非常措施,減少輻射曝露的機率,包括廠內人員撤離,廠外疏散,管制進出,除污,復員等作業,甚至國家都要發布緊急命令,甚至戒嚴,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參考等級
當人民員與環境受到非計劃性的曝露(核災),所有的遏制干預措施也無法把輻射降低到計劃內的量,而人民不得不在輻射污染區內生活、工作,所以當局會依據廠內外實際的輻射劑量,制定廠內、廠外的參考等級,予以賠償、補贘或補貼。
就像車諾核災後,歐洲至今仍把一般食品的參考等級訂在每公斤1,000貝克,所以即使車諾比過了30多年,德國、法國出口到台灣的藍莓醬都會有超過500貝克的等級,高於台灣管制的100貝克限值,難道是注重食安的歐盟對輻射管制掉以輕心嗎?非也,這是因為歐盟受到車諾比核災後,土地、水域受到污染,視同核災區,不得不做的處置,否則歐盟都要進口其他的洲的農產品、水才能保證人民溫飽,這樣的成本變得無限大,又不符合第一原則「正當性」,所以把參考等級放寬,這是不得已的做法。
同樣的輻射安全原則,也適用於醫療、研究的輻射防護,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和成本效益分析,各國各人的情況不同,很難用單一數字的標準讓所有人都適用。
從輻射安全五項原則看鉀鹽(台鹽健康減鈉鹽)和日本福島污染區食品進口問題
日本核食問題爭議多年,糾纏不清,在我看來,是沒有用國際標準來衡量,同樣的台鹽健康減鈉鹽也是如此。
因為台灣沒有發生核災,到非吃不可的地步,所以不適用第第四、第五原則,但是政府(原能會、衛福部)都是拿第四、第五原則下的管制原則來管制,這是不符合第一條「正當性」的。
我們應該先就「正當性」來審視減鈉鹽和日本核食問題。
某些人因心臟病、高血壓的家族病史,而且要攝取大量的鉀,非吃減鈉鹽不可,他們為了健康,甚至保命,在食用含鉀鹽的「正當性」是足夠的。(其實台灣的食安問題更嚴重,食品的添加劑調味劑,如味精,都是鈉離子,問題不在於鹽的鈉,而在於添加劑中的過量鈉。)
許多心血管疾病專家視食物中的鈉如寇讎,同樣的,也有腎臟權威視鉀鹽如寇讎,這些都還是化學性生效應,並無考慮到輻射的效應。
但是台鹽以「健康」為名,販售「健康減鈉鹽」近二十年,除了台鹽以14倍於一般精鹽價格販售,可獲取超額利益外,是無法找到「正當性」為每公斤8860貝克的鉀鹽自圓其說的,頂多是對少數有心血管疾病,沒有腎病變(台灣每年增加近萬名洗腎病患)的人有幫助。如果符合某些專家所述的對心血管病變的健康效應,就應以「健康食品管理法」管理之,這也符合「正當性」
在日本核食面,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在日本政府「文攻武嚇」下,自動主張要開放核食,儘管2018年公投以近779萬比223萬票大幅壓低性的反對核食輸入,但日本外相公然威脅台灣的國際空間地位,這符合「正當性」嗎?
台灣政府一直說日本管制ok的,台灣人就可以吃,就應該進口,而且所有的研究計劃都是用日本的檢測資料,而日本的檢測方法比台灣法定方法粗糙,精度不足,在法律與科學上是不應採用的。
此外日本所設管制規定,是以核災後的情況,也就是用輻射安全標準的第四、第五原則,並不符合台灣現況(未發生核災)。
如果用日本核食來說有些不清楚,用台灣的豬隻口蹄疫來對比,就清楚了。
台灣的豬口蹄疫到今年7月正式絕跡,不再是疫區,但自1997年口蹄疫爆發以來,台灣成為疫區,但是台灣人無日不吃豬肉,也沒有人因吃了豬肉而生病。但日本迄今22年來從未進口台灣豬肉。
日本不進口台豬,是為了保護日本豬農嗎?日本也是口蹄疫疫區,疫區到疫區都不可以,為什麼從日本核災區,到台灣非核災區就可以?
衛福部的食品輻射管制和原能會輻射管制與國際脫軌,這並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兩蔣要「核子不要孩子」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魔咒跨越了半世紀後,仍然陰魂不散,還把21世界20年代的台灣人弄得頭昏腦脹,閉關自守,脫離國際輻射防護的管理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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