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轉機會不會有被引渡的可能啊?」
「到底搭乘港籍運輸系統會不會有風險啊?」
從港版國安法和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公布以來,許多國人很擔心因為這部法的宇宙管轄被送港或送中。另外,實施細則附表五完全是針對台灣政府和台灣駐港辦事處,要求其提供在港活動的資料以配合調查,並有不從的懲罰規定。
因此,我的辦公室第一時間便要求陸委會、法務部、外交部、交通部要有具體作為,為保障國人安全,應該明確表示不會配合執法和做好相關的準備措施。
#法務部與國際司法互助法
法務部的部分,我們獲得頗為具體的回應,包括:
1. 將善用我國《國際司法互助法》的第10、35、36條,不會輕易配合港版國安法執法時要求我國司法協助、也不會將國人送港或送中審理。
2. 法務部彙整了香港和19個國家簽定的引渡協定,並整理其中可以主張不能將當地台灣人送港或送中的法律依據,並釐清引渡協定以外,其他可能因應港版國安法的狀況。後續我的辦公室會持續和法務部了解,更加地維護國人的保障。
#陸委會仍須更具體的作為
陸委會的部分,陸委會許多次發表聲明表示反對港版國安法,以及會全力維護國人安全,卻沒有明確提出要如何維護國人安全。比方這陣子我們辦公室收到各式各樣的疑問,比如搭上香港籍的船舶會不會有風險?
陸委會只表示反對港版國安法和會全力維護國人安全是不夠的;應該至少要具體和國人表示,我國政府的立場就是「絕對拒絕配合該法的執法」,包括不把國人送中或送港審理、不會配合調查,並提出相關因應之道。
除了應明確表達我國政府的上述立場外,陸委會也必須正視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五的問題。
附表五的標題叫做「關於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的細則」,擺明就是針對台灣駐港辦事處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因為該辦事處就是港版國安法所定義的「台灣代理人」。除了這陣子新聞討論的台灣駐港人員被迫簽下「一中原則」切結書,好幾位官員拒絕簽字而回台外,根據這個附表五,為了執行港版國安法,可以要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出任何在港人員和活動資料等等,且若不配合即為犯罪行為,可處10萬港幣罰金和監禁6個月。但是陸委會至今仍未和國人說明,可以有什麼具體措施,能進一步保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安全?
#持續要求與溝通
我會持續和陸委會要求和溝通,希望陸委會不是只表示「反對港版國安法,並全力維護國人安全」,而是提出不配合港版國安法執法立場的具體作為,及如何調整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人員和業務辦理方式,以免受到在港活動的調查!
#老話一句珍惜生命遠離中國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時間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八卦
最近不止政府機關單位紛紛撿到武器,針對虛假消息在第一時間跳出來澄清反駁。我們也可以看到在過去一年,我們的外交系統有了很大的進步和整合。
從外館紛紛在社群媒體上把名稱改成「Taiwan in XXX」(之前都是什麼台北經濟文化辦公室那種),到現在各個駐外使館小編串連同聲更新臉書首頁圖,都說明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台灣在世界各地的對口,迅速且真實地向國際表達出台灣人民的心聲。
有些媒體喜歡帶風向,讓大家覺得我們的外交人員都沒在做事,坐爽缺領乾薪。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幾天你看到那些外國學者、官員、國會議員紛紛在公開媒體上發言挺台是怎麼來的?
台灣的外交經營很不容易,因為我們和許多重要的往來夥伴國都沒有邦交。許多事情無法公開張揚地做,只能靠長期培養下來的信任和默契推動。
謝謝所有在海外為台灣奔走打拚的人!
#台灣勇敢自信
#世界自然同行
這是一種母雞帶小雞的概念嗎?
小編發現一些駐外館處換了首頁照片,把各國美照配上了今年的主軸「勇敢自信 世界同行」耶~
蔡英文 Tsai Ing-wen
Taiwan in Auckland 駐奧克蘭辦事處
Taiwan em São Paulo 駐聖保羅辦事處
Taïwan en France 駐法國代表處
Taiwan in Frankfurt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Tchaj-wan v Česku 駐捷克代表處
Taiwan in the Netherlands 駐荷蘭代表處
Taiwan in Greece 駐希臘代表處
Taiwan in the US 駐美國代表處
Taiwan di Indonesia 駐印尼代表處
#台灣勇敢自信
#世界自然同行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時間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八卦
【外館賣農產發大財】
日前,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拋出新點子,說要「找大使賣農產」、「駐外使館是最好通路」「台灣在世界各地有一百多名大使,這些駐外使館都是替台灣產品找出路的最好管道」。對此,媒體採訪了幾位農業專業的學者,回答是:「外交官根本沒有相關訓練,連產季可能都搞不清楚,要當通路是不可能的事。」(新聞:https://pse.is/KNEBP)
我們在這邊要補充一下,這不只是有沒有專業訓練的問題。
對外貿易的談判,跟「當通路」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通路」指的是商品的銷售與分配的整個組織體系,包括物流以及送貨販賣地點,而外館……就是駐外館處,說真的,看到這種論點還真的一時有點傻眼。
事實上,與外國政府(包括地方政府)談判外貿、協助媒合商業投資和進出口貨品等,本來就已經是外館的職責,而且其實各地館處往往都會有經濟部的專員派駐。在美國的首都華府,我們的外館名稱是「台北駐美國經濟文化代表處」,在其他地方則是「台北駐美國經濟文化辦事處」(因為特殊緣故,我們在大多數國家都無法稱做大使館,只能用這樣子類型的名稱)。看到了嗎?「經濟」就是我們駐外使館的重要功能,各館處幾乎每個都設有獨立的「經濟組」,並由經濟部派員,這些專員是真正受過訓練的國貿人才。
那經濟組以外的人呢?各自有不同的業務,例如在華府的代表處 Taiwan in the US 來說,我們有國會組,顧名思義就是和美國國會議員們維持好關係;政治組,主要負責和行政部門(國務院為主)、政黨以及智庫的聯繫;僑務組,負責和僑胞團體溝通;領務組,處理核發簽證事宜;新聞組,當然就是負責對外公關以及媒體聯絡;行政組,處理各種行政上的庶務以及辦理各種活動;教育組,由教育部派員處理留學生及教育合作相關業務;還有其他許多部會都有派員駐外,例如我們有軍事代表團,專門談判軍售以及軍事合作計劃,另外也有來自農委會與警政署等各單位的代表,人數或多或少。
這些人,都是外交人員。
所以今天我們說要叫大使賣農產,這個實在有點無從談起。因為,首先,各駐外館處本來就有在做商業相關的推廣和談判,賣農產當然也包括在內。第二,賣農產這件事情很難想像它是一個外館的「主要業務」,從出口農產品這件事情來說,正如新聞中受訪的教授們所說,賣農產不是說賣就賣的。例如上週的大新聞是美國核准台灣進口芭樂,這要通過美國的檢疫和出口各種規定,花了至少十年的時間!先前只有墨西哥可以出口芭樂到美國,台灣是第二個獲准國家(https://pse.is/KXW5K)。
況且,就算是在國內市場上賣不完的農產品,也不是說要出口就能出口,各地的市場規模和樣態都不一樣,出口的規定也不一樣,並不是這麼簡單容易說要賣出去就可以賣出去。想想看,在台灣都不見得可以賣完的貨品,出口到國外還要加上運輸成本、配送成本、人力成本和關稅等,價錢就更無法有優勢,並不是嘴巴上說要賣就可以發大財的。
更有甚者,世界上應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大使館被當成商品銷售的「通路」,大家只要想像一下自己平常買菜的地方就知道了。所以,現在是要駐外館處轉型成生鮮超市囉?先不提這個奇幻的提議,想想實際的問題:很多駐外館處就是在一棟大樓當中租一層辦公室,在商業區裡面的辦公大樓之類的,那麼,農產品要擺在哪裡?物流怎麼做?冷凍設備呢?要在哪裡把農產品擺出來販賣?還有,誰會來買?就算是獨棟的辦事處,也不一定在交通方便距離主要人口市場近的地方,在商業區也沒有人會在市中心買菜買水果的呀….
當然,我們很肯定候選人們提出各種政策政見來讓大家討論,不過,就以「大使館賣農產」這件事情來說,大家很有必要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識,認識一下駐外館處的組織架構和職責。還有最重要的是,最好不要真的跑去跟外國人這樣講,對方只會給你一個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
#不好意思這篇文認真了
#但凡事都有專業
*關於農業產銷,推薦有興趣多看相關議題的讀者們找以下兩本書來看:焦鈞,2015《水果政治學:兩岸農業交流十年回顧與展望》;2019《走出島國農業困境》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時間 在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辦事處) 的相關結果
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國人在港遭遇問題,可撥打本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本處將提供相關協助。 因應疫情,本處受理相關申請案件,須請申請人事先 ... ... <看更多>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時間 在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Los Angeles 的相關結果
駐館活動 · 黃敏境處長出席聖瑪利諾華人協會42週年年會 · 黃敏境處長夫婦應邀參加南加州台灣大學校友會110年 ·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人員應邀出席「洛杉磯台美經貿觀光.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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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服務組已於2021年8月2日起搬遷至新址,新址及電話號碼為: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11樓1106室、(852) 2523-4429,至傳真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