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報告Day4+5|政風處、都發處、地政處、產發處、觀銷處】
因為業務報告累積太多,且最近發生的事情太多,還有協和電廠的「填海造陸」環評公聽會(請大家多多關心「填海造陸」環評案,已經來到二階環評最後階段了:https://npptw.org/Vr6vV6 ),因此,一次將這幾天一共五個處室的業務討論一起報告!
💻業務報告影片💻
政風處、都市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8D_0.mp4
都市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8D_1.mp4
產業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9D_0.mp4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9D_1.mp4
🕵️♀️ #政風處
我和政風處長簡單詢問了採購稽核小組及工程施工查核中市政府經查發生的缺失,因為想了解採購金額錯誤、限制性招標所出現的問題等狀況,以及想知道施工品質的問題主要出來哪裡。處長現場簡單分享了之後,會後科長馬上就將2019年兩項所有缺失整理出來提供給我參考,非常迅速!👍
📚 #地政處
實價登錄不揭露案件篩選
由於地政處的報告特別有提到實價登錄作業:「...本市實價登錄案件揭露提供民眾查詢件數為2355件,平均揭露率達94%, #有助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度, #減少資訊不對稱之情形。」我除了針對平均地權法修法詢問宣導的狀況(雖然去年立法院實價登錄過的版本是張宏陸的實價登錄0.5版有點沒什麼好說),但由於地政處的報告有特別寫道「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減少資訊不對稱」,因此我特別詢問,剩下的6%大概是什麼樣的狀況不予揭露?處長很簡單的回答說:「是因為親友間交易與公司作價等沒有參考價值」,我理解市場中過高或過低的價格算是統計中的outlier、會造成市場價格波動,但想知道剔除的6%大概是甚麼樣的機制與標準,而且若基隆有很多「公司作高價」會讓人蠻擔心的,結果處長居然回我說「是法規規定。」我翻了平均地權法和施行細則並沒有看到規定到這麼明確「6%」不公開之交易,到底為什麼是「6%」?我正要繼續就教處長,結果議長居然說「#這種事情可能要買過一些房地產才會知道,你會後再請教。」意思是說地政處的部分要結束了、叫我不要再問。(呃,我要問為什麼是「6」?為什麼要買過房地產啊?)
會後地價科科長趕緊來跟我說明這個不揭露的「6%」是該處內自己的作業規範,並沒有明確規定到要這個數字,主要是依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第 12 條至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並整理後,揭露申報登錄之資訊。
至於不揭露原則科長也有舉例,如總價或單價過高或過低之案件,如不具市場參考價值者過高過低,或是如親友間交易等,有一些非一般正常交易者,如塔位、墓園等,也不予揭露。感謝科長特別說明。
🌃 #都發處
🏠市有閒置空間再利用和障礙排除
市有閒置空間的盤點及再利用或導入參與,一直是我和很多基隆的年輕人關心的重點。我以台北市「臺北市市有閒置空間整合查詢平台」舉例,該平台由北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提案,財政局作為專案管理以列管方式推動。建置過程中北市府邀請他們府內包含青委會、財政局、都發局、地政局、資訊局等單位,以及府外的民間參與者及資料處理、網站建立的g0v共同討論。這個平台除了資訊揭露以外,也開放讓民眾提案如何進行再利用。
我希望市府針對市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及跨局處的資訊整合,除了資訊的統整彙集外,也希望在法規工具上,能夠有利這些市有空間的再利用和市民參與,因此我也要求市府檢討、盤點現行相關法規與行政流程要如何調整,好來協助市有閒置空間的活化再利用。我就以上內容向都發處提問,礙於時間沒有辦法和處長討論,但已經收到都發處的書面資料,之後也會持續跟都發處一起努力。這項工作絕不只是都發處的事,也不該只是都發處在努力的事情,我希望財政處、地政處和資訊管理單位都一起來努力。
⛲️公園管理機制建立
針對我非常關心也有提案的公園管理機制,都發處在業務報告裡面有提到,市府正在就公園經營管理制度面,刻正整合相關SOP及製作公園巡查表單及巡察機制,並就園內硬體設施及環境整理全面加強管理。我詢問都發處,這份SOP及巡查機制設計方向及規劃原則為何,以及是否會需要相關預算和員額配搭?未來是否會適用於其他非公園管理科所轄的鄰里公園?
處長針對整體公園的管理進行回覆,表示針對公園管理的權責分配(目前是以2公頃為分界),他認為不應該以規模而是以特性來分配,目前都發處已經在著手進行討論準備起案。另外,關於公園維管的部分,針對公園管理科負責的公園,都發處目前正在建立SOP並針對實行狀況進行修正。
🌱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事項監督
最後,我詢問都發處,關於都市計劃變更回饋事項執行與監督的問題,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第26條或第27條進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或細部計畫變更時,相關回饋事項,包含同法第27之1條所定事項或土地權利關係人與主管機關協議之回饋機制,主管機關如何監督土地關係人履行?另外,以不是捐贈土地方式進行之功能或設施回饋事項,土地權利關係人是否有確實執行,主管單位如何監管?功能回饋部分,是否有相關定期巡查機制確保土地權利關係人有持續確實執行?
因為我們遇到的案例正是在都市計畫變更(保護區變更為其他分區後開發)後至今已經經過多年,功能回饋事項履行的狀況並不明確,或不全然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這個部分因時間關係無法與處長討論,會後已與科長討論,科長表示目前回饋事項都是以捐贈土地或是公共設施給政府來進行,較不會有功能回饋未履行的問題。若土地權利關係人不履行,土地要依變更前的都市計畫規定使用。
🐟 #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和青創結合社會創新的可能
產發處青年與綜合規劃科是去年底新成立的科室,除了負責青年事務外,其實還負責漁業的產業規劃。與青年較相關的是青創孵育獎勵補助與青創貸款補貼,今年度特別設計以「市政發展方向的創業議題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徵選的青年行動團隊。除了單純的「創業」獎勵或貸款補助,也擴及了對市政發展和永續目標的青年行動方案的支持。我也特別提到,非常支持產發處的方向,也希望未來有更多如此的規劃,除了補助創業、開公司,更可以鼓勵青年針對基隆目前的市政與社會問題,用己身的創意和現今的技術來提供市場沒有、符合「社會創新」和社會問題解決導向的創業模式。
但同時,對青年的支持有非常多的面向,除了補助外,協助擬具行動方案、了解市場的業師也非常重要,同樣地,有讓青年有安心規劃、實驗商業模式的基地與空間。關於空間,我也和財政處、地政處與都發處討論過非常多次。綜上所述,青年事務涵蓋非常廣,不論是補助、貸款優惠、市場業師與空間等,這些其實都需要跨部門的合作,因此我也接著王醒之議員的建議,希望產發處研擬「青年事務委員會」,讓不同部門的青年支持資源可以彙整。處長和科長也談到會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樹木保護委員會和受保護樹木稽查作業
由於基隆市市內大大小小工程都有可能會影響到樹木相關的工程,主責單位為產發處,因此我特別詢問了《基隆市老樹及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的普查與列管內容和對樹木之維護措施,以及是否有單位主動巡查與檢視工程單位對受保護樹木之認識與維護,以及《基隆市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中委員會針對受保護樹木之腳色。
因時間關係處長非常快速地回復基隆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半年會主動巡查一次。原本想繼續詢問工程中若遇到樹木修剪甚至移植,產發處是否有主動的技術資源等,只好留待總質詢。
🎿山坡地過度開發因應
本市山坡地占全市93%,其中坡度30%~40%佔14.3%、坡度40%至55%~19.6%,佔全市土地面積達33.9%,比例非常的高,也有明顯超限利用的狀況。坡地管理(不論是否位於都市計畫區)會涉及到水利、水土保持、建築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面向,需要由各主管單位積極地來進行合作和規劃。這次業務報告中,我也針對山坡地面臨過度開發的問題向各相關單位提問。但在整份產發處的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及山坡地相關的業務內容,因此我詢問產發處,針對目前基隆市坡地過度開發的情形,以產發處的執掌所掌握的狀況是如何?也詢問產發處,在調整過後的業務單位中,「大地及農漁工程科」針對:山坡地違規、水土保持、山坡地災害防治等坡地相關業務規劃是如何?
另外,在目前的國土計畫草案中,針對山坡地過度開發的問題,也提出了未來應該檢討現行坡地開發機制,增加坡地開發成本以降低風險和公共建設成本支出,國土科也提到必須和山坡地主管單位來進行合作,因此,我請產發處簡單說明,未來國土計畫通過後,針對山坡地管理,產發處如何配合國土計畫進行相關的業務調整?以及如何規劃未來與國土、工務、環保等單位來合作?處長回應目前已經有在加強處理、嚴格把關,未來也會按照國土計畫的指導進行相關作為,目前也有和都發處密切在合作。
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辦法 在 王奕凱 Facebook 八卦
【王奕凱的市議員參選政見】
【1, 推動增設士林北投全區垃圾筒數量】
垃圾筒數量,其實是應該滿足城市需求,再來開始設法從縮減垃圾的丟棄下手,垃圾不落地,縮減垃圾筒來使垃圾不亂丟,再增設分類垃圾筒。
【2, 推動北投丹鳳山成為地質保護區,士林羅友倫將軍故居成為文資保存公園,並推動修改臺北市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針對山坡地的開發成建築與人工水土保以保護山坡地為方向。】
士林北投山坡地開發濫墾非常嚴重,台北市是一個盆地,但山坡地的土石流與走山問題並不是完全沒發生,往往一發生,災害就非常的大,順向坡的開發應該更為謹慎,應該建立起環境評估,並且居民的生活品質也要兼顧,所以應該針對各區少有的綠地,進行一定比例的保留,台北市的綠地不是只有做為養地用的容積獎勵的假綠地,一個城市不是不需要開發,但需要開發兼顧生活文化。
【3, 推動社子島有條件解除禁建成為低開發型態聚落,成為台北的威尼斯,保持原有自然生態,發展觀光與文化產業,兼顧居民生計。】
詳情請見社子島計畫。
4, 爭取北投焚化爐污染範圍內的回饋金,所有里民應該都得到相對應的補助。
5, 推動士林北投全區建立友善步道,讓年長者與行動不便者能夠更減輕負擔。
6, 北投振華里,公園停車場用地,應該遵守里民決議,改建為公園與地下停車場,阻止片面變成BOT複合商場的開發。
7, 推動台北市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
8, 推動台北市動物保護法修法支持TNVR,並建立起改善流浪貓狗攻擊其他生物的訓練,以及推動台北市木柵動物園改為非營利動物保育園。
9, 推動在地文化產業創作補助。
【10, 推動台灣獨立。】
很多人,把台灣獨立,跟中華民國的存在當作矛盾,這是錯誤的,事實上,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除了要重視其脈落,也要重視現實現狀,中華民國的統治事實存在我們多數台灣人身上,也存在中國認同者身上,而我這一代應該要思考的是,怎麼做,是對多數共同的社會是能安居樂業又不損其尊嚴,並且是永久好的,那必須要完整的確保獨立的自治,自決,以及國家的公民意識的素質提升。
所以獨立的意識並不是單純的只是統一獨立的現狀改變選擇,而是一個獨立的個人,為台灣自治的公共性的提升,以及做為政治權力的公平,最佳的答案。
因此從任何層面,台灣獨立的推動,是指對台灣人公共性意識的推動。
我們可以有很多階段的選擇,我們可以不要急獨,可以用體制內的獨立來完成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建立,但我們必須要先明白我們自我的國家認同,我們為何要有國家認同,所以我選市議員,做為一個民意代表,台灣獨立意識的推動,就是我認為能對台灣未來朝向安居樂業,人人平等的國家的重要政見。
11, 推動台北市各族群母語課程,從一節變成二節。
(其他政見詳細待補充更新)
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辦法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八卦
#高雄電影節今天開幕
#從藤岡靛和高雄的緣分看影視產業
文:三民惟新 陳柏惟、鳳山李雨蓁 Lí Ú-chin、洪正 Âng Chèng
第十八屆高雄電影節今天開幕,傍晚在總圖一樓挑空廣場舉辦開幕典禮。根據近年傳統,高雄電影節都採台灣國內和國外雙開幕片制,國際開幕片《來自大海的男人》日本男星藤岡靛和導演深田晃司;本國開幕片《狂徒》吳慷仁、林哲熹、李千娜以及高雄電影節大使鍾瑶等人輪番登台,吸引不少追星民眾,我們也混入裡頭一探究竟。
#藤岡靛再回高雄
近年在台日兩國人氣都大幅上升的藤岡靛,上台致詞提到:「很榮幸能把主演的電影帶來高雄,也感恩台灣曾經給了我所有一切,這個作品算是我帶一點小禮物回來的感覺。」
其實藤岡靛對高雄並不陌生,2011年他在《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中飾演李探員一角,全片鏡頭幾乎全在高雄拍攝。時隔七年回來,包含這次開幕的場地總圖在內,高雄已有不少改變。但也讓我們省思,這幾年高雄影視發展的步伐,究竟前進了多少?
#從零開始的電影產業
高雄近年電影產業的發展,可回溯至二十年前,當時契機是在謝長廷競選市長時,離建國橋不遠的大華僑戲院歇業,引發了團隊以公部門力量振興電影產業的想法,可說從零重新開始。姚文智擔任新聞處長時,便先推出藝術電影的公共放映並籌劃影展,在管碧玲 (kuanbiling)接任新聞處長後,於2001年籌辦了第一屆高雄電影節;隔年在愛河邊成立高雄電影圖書館。
2003年,高雄市政府進一步頒佈的「高雄市獎勵電影製作者至高雄市取景實施要點」,明訂影片只要在高雄市取景佔總片長四分之一,奪得六大國際影展(坎城、柏林、威尼斯、奧斯卡、東京、釜山)正式獎項者。這樣「苛刻」的條件,不料還真的有人做到了!
蔡明亮導演的《天邊一朵雲》2005年獲得柏林電影節銀熊獎,也領走1000萬獎金。對於其他導演來說,可說是「看得見的獎勵」。在2004年高雄成立電影事務委員會,以及陳菊市長任內,於2007-09年陸續推出劇組獎助,和全國首個整合型拍片支援中心後,在高雄取景的電視電影大增,如2008-09就有64部影劇在高雄拍攝,最知名的例子就屬《痞子英雄》電視劇的成功和開拍電影,也使得「海港城」壯闊的景色出現在全國的螢光幕前,連帶帶動高雄能見度與觀光發展。
#瓶頸和求變
然而,就如同藤岡靛浪跡亞洲,演藝生涯在台灣起步,卻是回到日本才算是真正「走紅」。高雄先天市場和資源的受限,也讓影視產業的競爭無法「起跑後繼續領先」。
2010年台北市政府倣效高雄政策,大力協助「艋舺」等電影拍攝,台中市、台北縣(後新北市)、台南市等地也紛紛推出類似辦法,也爭取到不同的國內外大導拍攝新片。這使得高雄的短暫拍片浪潮馬上被資源更多的北部所搶回,更因缺乏電視台等資源,使得影片製作難以維持高檔。而在高雄獲得補助或得獎而起步的導演,有很多為了拍攝更多影片而外流,地方在沒有電視等產業下,無法留住人才,也讓人倍感遺憾!
為了做出特色,高雄仍做出相當多努力,例如高雄電影節在2010年代後,逐漸朝向「奇幻」和「短片」轉型,經營出獨特特色,也鼓勵年輕一代導演透過短片踏入影壇。而市府也設立「高雄人」投資電影產業,如《男朋友,女朋友》、《血觀音》這些得獎片,市府均參與投資,也能獲得部分收益。
#電影產業鍊的建立
除了「電影拍攝」外,高雄更大的夢想是電影產業鍊的建立,在管碧玲擔任新聞處長時,就把影展設立「國際版權交易中心」,和爭取「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南下,作為爭取重點(前者做到一半)。陳其邁 Chen Chi-Mai代理市長期間雖短,則確立了建立「數位影音媒體園區」為重要產業政策,也就是近十年高雄極力發展軟體、後製、影音甚至體感產業的一貫延續。
隨著2008年後,高雄拍攝電影增加,市府一開始想引入電影後製產業,包括在中央不友善態度和他縣市強力競爭下,爭取到R&H進駐,連帶帶動筆者之一曾經任職的兔將等台灣特效公司進駐。雖然R&H母公司發展失利而結束營業,但至少在高雄直接間接培養了過去沒有的部分後製人才。
但相對上,高雄團隊做得還大多是「勞力密集」、「技術下游」的工作,在國際競爭上,未必具有充分特色。而在2008年政黨輪替,公廣南部台被取消後,高雄在地仍缺乏領頭影視核心產業,能讓穩定培訓從業者穩定並有一定產出。整體影視產業鍊建立仍難稱完整。
#未來怎麼做?
高雄電影節連續兩年堆出VR單元,今年不僅打造全台唯一VR體感劇院,「高雄 VR FILM LAB」單元更自製開發台灣原創VR電影。我們去年就提到,這樣的新科技、新媒介,可能可以帶來新的藝術表演形式革新!
如果不信,各位可以回想一下:電影一直以來都深受著科技的影響,比方說,從「默片時代」到「有聲電影」、從「黑白影片」到「彩色電影」、從「平面電影」到「3D立體電影」; VR 電影是不同於現行的 3D 電影,讓體驗更加進入「模擬真實」所見時,帶來的潛能更是無限的。
這幾年,體感經濟也一直是高雄軟體園區重點發展的產業,會展經濟也是高雄積極投入發展的項目。高雄電影節若能結合新技術的創新,甚至附帶舉辦體感產業的技術會展,比照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節模式,可能可創造高雄電影節的獨一無二的定位,更加深高雄電影節的可看性,活化在地經濟!
而在完整的影視產業鍊方面,我們還是希望能實踐「公廣南部台」的承諾,讓公視台語台、公視南部台均設立於高雄,透過電視台完整的製作體系,成為人才基本的培育庫並串接上下游資源,更能帶動電影、流行音樂產業的綜合發展!
花20年創立一個產業,並不算久,一路走來有喜有憂,有成就有挫折。要怎麼讓資源缺乏的高雄殺出活力,政策要有延續,更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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