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取締長頭髮的青少年】#強制理髮 #每星期要取締一次 #自費十元
49年前的臺北街頭
男子是不能將頭髮蓋住耳朵的
那種叫做披頭的髮型就是長髮
會被請到警局剪頭髮
日期:1971/1/9
圖說:台北市城中與龍山兩個警察分局,九日在西門鬧區內,一共取締了兩百多名留長髮的青少年,分別予以強制剪髮處分。
來源:聯合報
攝影:徐燦雄
#西門潮流型男 #老派摩登男子 #取締長髮
#報時光UDNtime
歷史新聞
【1971-01-10/聯合報/03版】
台北街頭多披頭 警察動員大整修
兩百多人.強制剪髮 繳費十元.告誡一番
【本報訊】台北市城中與龍山兩個警察分局,昨(九)日在西門鬧區內,一共取締了兩百多名披頭式的青少年,分別予以強制剪髮處分。
警方已有兩個多月沒有取締長頭髮的青少年,這次行動目的是希望他們能夠注意儀容,自動修剪頭髮,可是警方的希望沒能實現。
兩個多月的時間,西門鬧區內又出現了披頭髮型的青少年,在人群中來來去去,猛然看去,難辨男女,警方人員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予以取締。
從昨天下午至晚間十時,龍山與城中兩個分局的人員,在西門鬧區內一共取締了兩百多名長髮青少年,都帶往警局強制理髮,理髮費每人十元,理髮後並告誡一番,隨即讓他們回去。
【1971-07-04/聯合報/03版/】
非男非女 不乾不淨
長髮有礙衛生 勞動警伯修理
【本報訊】將近有六十名頭髮太長的青少年,昨(三)日被台北市龍山警分局強制理髮。
警方說,昨天因逢周末,西門鬧區內又出現了不少男不男、女不女的青少年,他們頭髮的長度,有的已經掩蓋了耳朵,在鬧區內盪來逛去,實在有礙觀瞻,所以警方人員只好把他們帶到警局去,臨時到附近去找理髮師替他們把頭髮剪短。
警方表示,很多青少年留過長的頭髮,已經成了習慣,警方只要不取締,他們就不願自動理髮,警方說,以後每星期要取締一次。
警方人員又說,留長頭髮並沒有什麼好處,尤其是天氣這樣熱,滿頭長髮不但不美觀,而且也不衛生,所以希望青少年們還是自動把頭髮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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